化妆品检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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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检验制度流程规定

化妆品检验制度流程规定

化妆品检验制度流程规定化妆品检验制度是为了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而建立的一套规定和流程。

这些规定和流程旨在确保化妆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可以通过科学的检测手段对其进行质量检验。

以下是一份化妆品检验制度的流程规定的例子,包含从检验可行性评估到结果报告的各个环节。

1.检验可行性评估在进行化妆品检验之前,首先需要对样品进行可行性评估。

评估应包括样品的保存条件、样品的数量、检验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实验所需的设备、仪器等。

评估结果应表明是否可以对样品进行检验,以及需要哪些技术手段和设备。

2.样品接收与记录3.样品准备对于化妆品样品,通常需要进行适当的准备,以便于进行检验。

准备过程通常包括样品的分装、稀释、提取等步骤,根据具体的检验项目确定。

4.检验项目选择与操作在进行化妆品检验时,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相应的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可以包括对化学成分、微生物污染、稳定性、质量控制参数等的检测。

每个检验项目都应有相应的操作规程,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5.检测设备与方法验证针对不同的检验项目,应选择相应的检测设备和方法。

在使用新的设备和方法之前,应进行验证,确保其能够准确度量所需的参数。

验证应包括准确度、精确度、灵敏度等指标的评估。

6.样品检测根据选择的检验项目和操作规程,对化妆品样品进行检测。

检测应按照规定的操作指导文件进行,确保操作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在检测过程中,需要记录相关的数据和结果,并确保数据的可追溯性。

7.结果分析与评估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相关的数据分析和评估。

分析可以包括对样品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判断,对异常结果的解释和原因分析等。

8.结果报告将检测结果进行整理和总结,编写化妆品检验结果报告。

报告应包括样品信息、检验项目、数据分析、结论和建议等。

报告应及时发送给相关部门或客户,并进行存档以备查存。

9.结果分析与追踪根据检测结果和报告,进行进一步的结果分析和追踪。

分析可以包括对异常结果的再次检测和评估,对出现问题的样品进行追踪调查等。

化妆品外观检验标准

化妆品外观检验标准

化妆品外观检验标准概述本标准旨在规范化妆品外观检验的要求,确保化妆品产品的外观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化妆品产品的外观检验。

检验要求1. 化妆品产品应具有完整、清晰、无损伤的外观。

2. 化妆品产品的包装应平整且无皱纹。

3. 化妆品产品的标签应清晰可见,文字和图案应正常、准确。

4. 化妆品产品的颜色应与标准样品或规定的颜色相一致。

5. 化妆品产品的气味应符合相关要求,无任何异常气味。

6. 化妆品产品的容量应与标记的容量一致,且无溢漏。

7. 化妆品产品的各种开关、钮扣等附件应齐全、完好。

8. 化妆品产品的外观不应有明显的污渍、污染、划痕或变形等缺陷。

9. 化妆品产品的外包装应完整无损,无破损、泄漏等情况。

检验方法1. 外观检查:对化妆品产品外观进行目视检查,检查外观是否符合要求。

2. 标签检查:仔细检查化妆品产品标签上的文字、图案等是否正确、清晰可见。

3. 颜色比对:将化妆品产品与标准样品或规定的颜色进行比对,检查颜色一致性。

4. 气味检验:通过嗅觉检测化妆品产品的气味,判断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5. 容量检验:使用合适的设备测量化妆品产品的容量,与标记容量进行比对。

6. 附件检查:检查化妆品产品附件的完好性和齐全性。

7. 缺陷检查:通过目视检查或使用合适的工具对化妆品产品进行细致的检查,寻找明显的缺陷。

8. 外包装检验:对化妆品产品的外包装进行目视检查,检查是否完整无损。

结论化妆品产品的外观检验对于保证产品质量和用户体验十分重要。

遵循本标准的检验要求,可确保化妆品产品外观符合标准,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化妆品质量检验标准要求指南

化妆品质量检验标准要求指南

化妆品质量检验标准要求指南引言化妆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产品,如何保证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成为制定相关标准的重要任务。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化妆品质量检验标准的要求指南,旨在确保化妆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一、成分检验1.1 成分合规性化妆品的成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标准文件对成分含量的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

生产厂商应严格把关原料采购,并确保其不含禁用成分或超过规定的含量。

1.2 成分标签识别消费者购买化妆品时,应能准确了解产品的成分信息。

成分标签的可读性和准确性是标准的重要要求,生产厂商需确保成分标签清晰易读,遵循国家的命名规范,并提供准确的成分含量。

二、安全性检验2.1 致敏物质检测某些化妆品成分可能引发过敏反应,标准对于常见的致敏物质进行了限制。

生产厂商应进行致敏物质检测,确保其含量在安全范围内。

2.2 微生物污染检测化妆品可能存在微生物污染的风险,标准规定了合理的微生物检测标准。

生产厂商需要执行相应的检测方法,确保产品在销售前达到安全的微生物水平。

2.3 防腐剂使用化妆品中的防腐剂是保证产品使用寿命和安全性的重要手段。

然而,过量使用防腐剂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标准对防腐剂的种类和使用量进行了明确规定,生产厂商应遵循相关要求。

三、物理性能检验3.1 外观质量检测化妆品的外观直接关系到产品的美观度和市场竞争力。

标准明确了外观质量的要求,如颜色、透明度、臭气等方面,生产厂商需要通过可靠的检测方法进行外观质量的判断。

3.2 化学性质检测化妆品的化学性质指涉及酸碱度、pH值等指标。

标准规定了化学性质的合理范围,生产厂商应确保产品在标准要求范围内,以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四、效能性检验4.1 功能性评价化妆品常常宣称具备特定的功效,如保湿、美白、抗皱等。

标准对于不同类型的化妆品提出了相关的功能性评价要求,生产厂商应根据标准进行相应的实验和测试。

4.2 长效性评价化妆品应具备一定的长效性,保证产品质量和有效期。

化妆品检验规则及稳定性试验

化妆品检验规则及稳定性试验

化妆品检验规则及稳定性试验化妆品是指用于人体皮肤、毛发、甲板及口唇等特定部位上的外用品,包括液体、固体和半固体制剂等。

为了确保化妆品的安全性和质量,化妆品行业普遍遵循一定的检验规则和进行稳定性试验。

一、化妆品检验规则:1.国家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化妆品需要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国家标准一般由行业标准化机构制定,包括对产品的成分、性能、使用说明等方面的要求。

2.功能性检验:化妆品通常会标明一些功能性指标,如抗皱、美白、保湿等。

这些功能性指标可通过实验室测试来验证产品的有效性,例如通过皮肤测量仪检测皮肤弹性、透明度等指标来评估抗皱效果。

3.安全性检验:化妆品必须符合一定的安全性标准。

常见的安全性检验包括皮肤刺激性、敏感性测试、眼刺激性测试、致敏性测试等。

这些测试可以通过人体试验、动物试验或体外试验等方法进行。

4.包装检验:包装是保护化妆品的重要手段,包装要具备一定的质量和功能。

包装检验涉及到包装容器的抗压、抗撞、气密性等方面的测试,以确保包装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5.重金属检测:一些重金属元素如铅、汞等在化妆品中是禁用的,因为它们有毒性和致癌性。

因此,化妆品需要进行重金属检测,确保产品中重金属含量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二、稳定性试验:化妆品的稳定性试验是确定产品在一定条件下的物理、化学和微生物稳定性的重要手段。

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检测产品在其使用寿命内,是否能够保持其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微生物质量的稳定。

稳定性试验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热稳定性试验:将化妆品样品在高温条件下放置一段时间,检测其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的变化。

例如,一些固体化妆品在高温下可能会融化或失去其原有的形状。

2.冷稳定性试验:将化妆品样品在低温条件下放置一段时间,检测其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的变化。

例如,一些液体化妆品在低温下可能会变得粘稠或凝固。

3.光稳定性试验:将化妆品样品暴露在不同光照条件下,检测其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的变化。

光照条件可能包括可见光、紫外线等,目的是确定产品对光的稳定性。

化妆品检验制度流程规定

化妆品检验制度流程规定

化妆品检验制度流程规定化妆品是指用于人体表面的各种产品,广泛应用于美容、保养和改善外貌的领域。

由于化妆品直接接触人体,对人体的安全和健康有重大影响,因此制法和质量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和监管。

首先,制造商或经销商必须向相关部门申请化妆品检验,提交相应文件和资料,包括产品名称、成分表、生产工艺以及相关的安全评估报告等。

申请阶段要确保提交的信息完整准确,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接下来,申请人需要准备样品。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需要提供一定数量的样品用于检测。

这些样品需要选取自生产批次中的代表性产品,并确保样品的保存和运输过程符合规定要求,以避免样品的污染或质量变化。

第三步是对样品进行检测。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化妆品样品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检测,例如物理性质、化学成分、微生物污染等的检测。

这些检测需要借助专业的仪器设备和方法进行,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操作。

在检测完成后,需要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价。

评价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检测结果是否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法规要求,二是化妆品对人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是否得到保证。

评价结果可以根据需要分为合格、不合格或需要改进等不同分类,并向申请人反馈。

最后,如果化妆品通过了检验并获得合格评价,相关部门会发放相应的检验合格证书。

证书上一般包括产品名称、批次号、申请人信息以及检验结果等相关信息。

这个证书是化妆品正常销售和市场监管的必要条件。

除了以上流程,化妆品检验制度还包括一些其他规定和要求,例如抽检、监督抽查、风险评估等。

这些额外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持制度的严谨性和完整性,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可以得到有效保障。

总体而言,化妆品检验制度是保证化妆品质量和安全的关键环节。

通过严格的流程规定,可以有效地监管化妆品行业,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产品质量,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化妆品的检验

化妆品的检验

化妆品的检验1 化妆品的检验规则1.1.基本术语(1)常规检验项目。

指每批产品必检的项目,包括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卫生指标中 细菌总数、重量指标和外观要求。

(2)非常规检验项目。

指非逐批检验的项目,如卫生指标中除细菌总数以外的其它项目。

(3)适当处理。

指不破坏销售包装,从整批化妆品中剔除个别不合格品的挑拣过程。

(4)样本。

指每批抽样量的全体。

(5)单位产品。

指单件化妆品,以瓶、支、袋、盒为计件单位。

1.2.检验分类(1)交收检验产品出厂前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按产品标准逐批进行检验,符合标准方可出厂,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合格证。

收货方可以交货批为批量,按标准规定进行检验。

交收检验项目为常规检验项目。

(2)型式检验一般情况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1)当原料、工艺、配方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2)产品长期停产后(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3)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4)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型式检验的项目包括常规检验项目和非常规检验项目。

1.3.抽样工艺条件、品种、生产日期相同的产品为一批。

收货方也可按一次交货产品为一批。

(1)交收检验抽样包装外观检验项目的抽样按GB/T 2828.1-2003的二次抽样方案抽样。

其中不合格(缺陷)分类分类检查水平(IL)、合格质量水平(AQL)见表1-1规定。

表1-1 检验水平不合格(缺陷)分类 检查水平(IL) 合格质量水平(AQL)B类 (重)不合格 II 2.5C类 (轻)不合格 II 10.0属破坏性试验的项目按GB/T 2828.1-2003二次抽样方案抽样,其中IL=S-3,AQL=4.0。

包装外观检验项目的内容见表1-2规定。

表1-2 外观检验项目检验项目 B类不合格 C类不合格瓶 冷爆、破碎、泄漏、滑牙松脱、(毛口)毛刺除B类不合格外的外观缺陷盖 破碎、裂纹、爆裂、漏放内盖 袋 封口开口、漏液、穿孔盒 毛口、开启松紧不宜、镜面和内容物与盒粘结脱落、严重瘪听软管 封口开口、漏液、滑牙、破碎喷雾罐 喷头不畅、凸听锭管 松紧不当、旋出推出不灵活化妆笔 笔杆开胶①、漆膜开裂①、笔套配合不当标志不清晰、表面不光洁外盒 错装、漏装除B类不合格外的外观缺陷商标、说明书、 盒头(贴)、合格证字迹模糊、漏贴、倒贴、错贴注意: ①该项目为破坏性试验。

化妆品检验规章制度

化妆品检验规章制度

化妆品检验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化妆品检验工作,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行业品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从事化妆品检验工作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化妆品检验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客观公正、科学严谨、勤奋细致的原则。

第四条化妆品检验工作应当加强标准化管理,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第五条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化妆品检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检验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第二章化妆品检验机构第六条化妆品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相应检验资质和能力,人员应符合相关要求。

第七条化妆品检验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验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化妆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九条化妆品检验机构应当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保持人员素质和技能的持续提升。

第十条化妆品检验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内部评审和外部审核,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化妆品检验标准第十一条化妆品检验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化妆品检验标准应当包括产品成分、质量指标、安全性等内容。

第十三条化妆品检验标准应当定期修订和更新,与国际标准接轨,保持与行业发展的同步性。

第四章化妆品检验流程第十四条化妆品检验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不得擅自修改或省略检验环节。

第十五条化妆品检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程执行工作,确保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化妆品检验样品应当来自合法渠道,保证样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化妆品检验报告应当清晰准确,包括检验结果、检验方法、检验标准等内容。

第五章化妆品检验记录和维护第十八条化妆品检验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检验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检验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十九条化妆品检验记录应当保存至少五年,便于追溯和审核。

第二十条化妆品检验机构应当对检验设备和仪器进行定期维护和校准,确保检验质量。

第六章化妆品检验质量评价第二十一条有关部门应当对化妆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质量进行评价和监督,建立评价标准和体系。

化妆品生产质量检验与标准要求

化妆品生产质量检验与标准要求

化妆品生产质量检验与标准要求化妆品作为日常生活中重要的消费品之一,对于我们的外貌和健康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保障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必须遵循一系列规范、规程和标准。

本文将详细讨论化妆品生产质量检验与标准要求,包括原材料、生产工艺、卫生条件、产品包装和标识等方面。

一、原材料的规范与检验1. 原材料选择:化妆品生产应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原材料,包括基础化学品、植物提取物和天然材料等。

各类原材料应具备良好的进口证明和质量合格证明。

不得使用有毒、有害或禁用物质。

2. 检验要求: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原材料检验制度,对所有进货原材料进行全面检验。

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气味、纯度、残留溶剂、重金属含量、微生物限度等。

质量合格的原材料才能用于生产。

二、生产工艺的规范与检验1. 生产流程规范: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生产流程,确保产品的一致性和可追溯性。

生产流程应包括原材料配方、混合均匀、加热、冷却、灌装、质量检验等环节。

2. 操作规范:生产工人应接受相关培训,熟悉生产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生产。

特别是在关键步骤,如高温加热、精确配方等环节,必须严格控制操作参数。

3. 检验要求: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生产工艺检验制度。

对关键工艺参数进行监测和分析,确保每个环节的质量合格。

同时,应定期对产品进行取样检验,以验证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和产品的合格性。

三、卫生条件的规范与检验1. 生产场所: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具备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场所。

生产区域应干净整洁,通风良好。

设备应规范布局,易于清洁和消毒。

2. 人员卫生要求:生产人员必须符合相关的人员健康要求,如无传染病、无皮肤病、无明显鼻病等。

并且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穿戴相关的卫生保护用具。

3. 检验要求: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卫生检验制度,对生产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定期检查。

检验项目包括卫生条件、微生物限度、环境污染物等。

四、产品包装和标识的规范与检验1. 包装材料:化妆品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的卫生质量标准,如不得使用有毒、有害或可迁移性物质。

化妆品检验制度规定

化妆品检验制度规定

不合格原料成品处理规定1、目的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顾客。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对原物料采购、外包加工品、在制品、成品及交付后发生不合格的控制。

3、职责与权限总经理授权品管制定并执行。

3.1 品管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判定、标识、记录、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对不合格品的确认和评审,相关部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

3.2 仓库负责进料不合格时与供应商协商退货事宜;负责产品入出库工作。

3.3 生产部负责不合格品的返工。

4 管理规定4.1 品管部检验员对不合格品进行判定、评审。

4.2 进料不合格品的识别和处置方法可采用选别、特采、退货等。

4.2.1 采购人员在供方现场采购原料时发现不合格品,应立即当场退货。

4.2.2 检验员在接受采购产品验证时发现不合格品,挂“不合格品”标识,将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域,填写品质异常处置单,报总经理作出处置决定。

4.2.2.1 作退货处置的,由仓库通知厂商载回处理或到本公司处理。

4.2.2.2 作选别处置的,由生产部协调其他部门调派人员对不合格材料进行挑选。

挑选时,由检验人员指导作业人员挑选,并留下挑选记录,决定是否挑选需生产及品管部和相关人员同意才能实施。

4.2.2.3 做“特采”的进货产品仅限于特定的产品、时间或数量内,需得到或授权人批准,作好标识,办理入库手续,并跟踪此类产品的过程变化。

4.3 制程中不合格品的识别和处置,处理办法可采用返工、报废、选别、特采等。

4.3.1 检验员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半成品、部门应立即采取停止转入下道工序的措施,填写品质异常处置单报有关授权人评审,作出处置决定。

4.3.2 不合格品处置方式4.3.2.1 作报废处置的产品。

由操作者交检验员登记确认,并对其做出标识,办理报废手续。

4.3.2.2 作返工处置的产品,应作好标识,交车间相关工序依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返工,检验员对该产品进行跟踪,返工完成后,检验员对该产品进行重新检验,以防止不合格品再次发生。

化妆品生产质量检验规范

化妆品生产质量检验规范

化妆品生产质量检验规范化妆品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产品,对产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

为了确保化妆品在制造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并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化妆品生产质量检验规范。

本文将以这一主题展开论述。

一、原料选择与验收在化妆品生产过程中,原料的选择和验收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首先,化妆品企业应根据产品的特性和功能需求,选择质量稳定、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原料。

其次,对于进货的原料,化妆品企业应进行严格的验收,检查其外观、性状、含量等指标,确保原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二、生产过程控制在化妆品的生产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工艺步骤,例如原料的混合、配制、加热等。

为了确保产品的质量,化妆品企业应按照相关的生产工艺规程进行操作,并对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的控制。

例如,要确保生产设备的清洁卫生,防止杂质污染;要严格控制生产温度、时间等参数,以确保产品的品质稳定。

三、成品质量检验生产完成后,化妆品企业需要对成品进行质量检验,以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其中,主要包括外观检查、理化指标检测、微生物检验等。

外观检查主要是检查产品的色泽、气味、透明度等,确保产品外观正常。

理化指标检测主要是检测产品的pH值、粘度、粒径等物理化学指标,以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

微生物检验主要是检测产品中的微生物数量,以确保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危害。

四、稳定性测试稳定性测试是化妆品质量检验的重要环节之一。

化妆品产品在长期保存和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受到温度、光照等环境条件的影响,导致产品质量变化。

稳定性测试可以模拟这些环境条件,对产品的稳定性进行评价和测试。

例如,将产品置于高温高湿、低温低湿、高温低湿等条件下进行测试,通过检测产品的外观、理化指标、微生物等指标的变化程度,来评估产品的稳定性。

五、安全性评价化妆品作为直接接触人体皮肤的产品,必须要保证其安全性。

安全性评价主要包括对产品成分的评估和对产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评估。

对产品成分的评估主要是评估成分的安全性和合规性,确保产品不含有有害成分。

化妆品检验规程

化妆品检验规程

化妆品检验规程前言化妆品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消费品之一,其品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健康。

为了确保化妆品在市场上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需要制定一系列的检验规程。

本文将介绍化妆品检验的相关规程,包括原料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等。

一、原料检验1. 原料供应商资质审查在选择原料供应商时,需要对其进行资质审核,确保其合法经营,并能够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原料。

2. 原料成分检验对于每批次进货的原料,需要进行成分检验,以验证其是否符合产品配方中的要求。

常见的化妆品原料成分检验项目包括:pH值、溶解度、含水量、挥发性物质、重金属含量等。

3. 原料安全性评估原料的安全性评估是确保化妆品安全的重要环节。

通过对原料进行毒理学测试、致敏性测试、刺激性测试等,评估其是否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二、生产过程检验1. 检验人员培训所有从事化妆品生产过程中的员工,都需要接受相关的检验培训,熟悉化妆品生产工艺和检验方法,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生产环境检验生产环境的洁净程度直接关系到化妆品的质量。

对生产车间、设备、工具等进行定期的洁净度检验,保证生产环境符合卫生标准。

3. 工艺过程控制在化妆品生产过程中,需要进行定期的工艺过程检验,包括温度、时间、搅拌速度等参数的监控,确保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和产品质量的一致性。

三、成品检验1. 外观检验成品的外观质量直接关系到化妆品的销售情况,因此需要对成品进行外观检验,包括包装完好性、标签是否完整、颜色和气味是否正常等。

2. 效果评估化妆品的功效是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的重要因素之一。

通过实验室测试、临床试验等方法,对产品的功效进行评估,确保其符合宣传和标注的效果。

3. 安全性评估化妆品的安全性是消费者购买的重要考量因素。

成品需要进行安全性评估,包括毒理学测试、致敏性测试、刺激性测试等,确保其对人体健康无害。

结语化妆品检验规程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化妆品卫生检验规范

化妆品卫生检验规范

化妆品卫生检验规范一、引言化妆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产品之一,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化妆品的卫生检验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化妆品卫生检验的规范,以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和卫生标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二、原料检验化妆品的原料质量是其卫生安全的基础。

原料检验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化学成分检验:检测原料中是否含有有害化学成分,如重金属、污染物等。

2. 微生物检验:检测原料中是否存在细菌、霉菌、酵母菌等微生物,确保化妆品的卫生安全。

3. 辐射检验:如原料有经过辐射处理,应检测辐射剂量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4. 标签检验:检验原料标签是否真实准确,包括成分、含量等信息。

三、产品检验化妆品的最终产品也需要进行严格的卫生检验,以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这包括:1. 化学成分检验:同样要检测产品中是否含有有害化学成分,例如致敏物质、甲醛释放等。

2. 微生物检验:确保产品中没有细菌、霉菌等微生物污染,避免对消费者的安全产生潜在威胁。

3. 重金属检验:检测产品中的重金属含量,确保在可接受范围内,防止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

4. 稳定性检验:检验产品在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确保产品质量不会因为时间、温度等因素而发生变化。

5. 效果检验:根据产品的宣称功效,进行相应的效果检验,确保产品的宣传不夸大其词,并对消费者的期望负责。

6. 标签检验:对产品标签的准确性进行检验,确保标签中的信息包括成分、含量等准确无误。

四、现场检验化妆品的卫生安全还需要进行现场检验,以确保生产环境的清洁卫生以及操作人员的卫生素质。

现场检验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生产环境检验:检测生产车间的卫生状况,包括空气质量、噪声、尘埃等因素,以确保生产环境的清洁卫生。

2. 设备检验:检测生产设备的卫生状况,确保设备不会对产品质量产生污染。

3. 操作人员检验:对操作人员的着装、卫生习惯等进行检验,确保操作人员的卫生素质。

4. 样品保存检验:对化妆品样品的保存条件进行检验,确保化妆品在样品列存期内不会发生质量变化。

化妆品质量验收规范

化妆品质量验收规范

化妆品质量验收规范化妆品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质量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化妆品质量验收规范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化妆品质量验收的标准和流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化妆品质量验收标准化妆品质量验收标准是评判化妆品质量的依据。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化妆品质量验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性标准:化妆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部门制定的安全性标准,不得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成分,如重金属、致癌物等。

2. 成分标准:化妆品的成分应与产品标签上所列的成分一致,不得含有未经批准的成分或超过规定限量的成分。

3. 标签标识标准:化妆品的标签应清晰、准确地标明产品的名称、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使用方法等信息,不得有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的情况。

4. 稳定性标准:化妆品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不得因储存条件变化而导致质量下降。

5. 效果标准:化妆品应具备所宣传的功能和效果,并在合理的使用条件下能够达到预期效果。

二、化妆品质量验收流程化妆品质量验收流程是指在化妆品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的具体步骤。

一般而言,化妆品质量验收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原料验收:对化妆品生产所使用的原料进行检验,确保原料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2. 生产过程控制:对化妆品生产过程中的每个环节进行监控,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3. 成品检验:对生产完成的化妆品进行全面检验,包括外观、成分、安全性等方面。

4. 包装验收:对化妆品包装进行检验,确保包装的完整性和符合相关标准。

5. 储存运输:对化妆品的储存和运输环节进行监控,确保产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不受到污染或质量损害。

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保障化妆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

其中,最重要的是《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了化妆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等方面的卫生监督制度,明确了化妆品质量验收的标准和流程。

化妆品检验规程

化妆品检验规程

化妆品检验规程近年来,化妆品市场的快速增长使得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各国纷纷颁布了一系列涉及化妆品检验的规程和标准。

本文将介绍一些与化妆品检验相关的规程,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一、化妆品成分检验规程1.1 安全性评估标准化妆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美化和保养皮肤,因此安全性评估成为化妆品检验中的重要环节。

化妆品的成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禁止使用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常见的危害物质包括重金属、防腐剂和色素等。

各国通常会制定严格的标准,确保化妆品成分的安全性。

1.2 功能成分检验方法化妆品的功能成分是指能够给予产品特定功效的成分,如保湿剂、美白剂和抗皱剂等。

针对不同功能成分,需要制定不同的检验方法和标准。

例如,对于保湿剂,可以通过皮肤水分含量的检测来评估其保湿效果。

1.3 禁用物质检验某些化妆品成分可能对人体有潜在危害,因此需要禁止使用。

例如,某些国家规定禁止使用苯并芘等可能致癌物质。

禁用物质的检验需要依据国家标准进行,以确保化妆品成分不会产生不良反应。

二、化妆品质量控制规程2.1 物理性能检验化妆品的外观、颜色和气味等物理性能需要进行检验。

例如,化妆品的颜色是否与标示一致,气味是否正常等。

这些检验可以通过目测、仪器检测等方法进行,并需要制定相应的标准。

2.2 微生物检验微生物的存在会导致化妆品的变质和污染,因此需要对化妆品进行微生物检验。

常见的微生物指标包括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等。

微生物检验需要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进行,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2.3 安全包装检验化妆品的安全包装对于保护产品质量和消费者健康至关重要。

安全包装的检测主要包括包装材料的耐用性和密封性能等。

例如,化妆品的容器是否密封良好,能否有效防止二次污染等。

三、化妆品标签规程3.1 标签信息准确性检验化妆品的标签上需要提供准确的产品信息,包括成分、使用方法、保质期和生产日期等。

这些信息对于消费者选择和使用化妆品至关重要。

化妆品检验规定

化妆品检验规定

化妆品检验规定(2007年版)第一章总则一、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规范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检验工作,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及《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等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检验工作(以下简称许可检验),规定了检验程序、检验报告的编制、检验项目、检验时限和样品数量等要求。

三、许可检验项目包括微生物检验、卫生化学检验、毒理学试验、人体安全性和功效评价检验。

四、卫生部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应按照被认定的资质和检验项目开展许可检验工作,规范检验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五、卫生行政部门应对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检验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者,依法撤消认定资格。

第二章检验程序一、检验申请与受理(一)检验申请单位确定检验项目,填写《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申请表》(见附录1),一式两份,检验机构和检验申请单位各持一份。

(二)检验申请单位应提供足量、包装完整、同一生产批号的样品,同时提交产品说明书等检验所需资料,并对样品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检验申请单位按规定交纳检验费用。

(三)检验机构应对检验申请表、样品及有关资料进行审核。

符合要求的,检验机构出具《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受理通知书》(见附录2),一式两份,检验机构和检验申请单位各持一份。

受理通知书应加盖检验机构公章或检验专用章。

二、样品检验样品检验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有效质量管理体系下进行,检验结果应科学、真实、准确。

样品检验原始记录应真实、规范、完整,并按有关管理要求保存。

留样保存期限为出具检验报告之日起12个月。

三、检验报告出具.(一)检验机构受理样品检验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出具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应当规范,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二)检验报告一式四份,两份交检验申请单位,两份由检验机构保存(一份为副本,另一份存档)。

(三)检验报告仅对送检样品负责,检验报告不得用于产品标签、广告、评优及商品宣传等。

化妆品质量检验规范

化妆品质量检验规范

化妆品质量检验规范一、引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美的追求,化妆品已成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由于化妆品的使用直接涉及到人体健康和安全,因此对于化妆品质量的检验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化妆品生产、产品质量和安全等方面,探讨化妆品质量检验的规范。

二、化妆品生产规范1. 原材料选择在化妆品生产过程中,应严格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化妆品原材料。

原材料应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并保证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2. 生产环境要求化妆品生产环境应符合卫生要求,生产车间应具备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应设置适当的通风系统,保证空气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3. 生产工艺流程生产工艺流程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化妆品制定,并遵循合理的工艺控制规范。

同时,工艺流程中应加入必要的检验环节,确保产品质量。

三、化妆品产品质量规范1. 化妆品标识每一款化妆品产品都应有标识,标识中应包含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主要成分、质量标准等信息。

标识应清晰可见,不易磨损。

2. 化妆品成分含量化妆品成分含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在产品标识中明确标示。

对于可能引起过敏或其他不良反应的成分,应在标识中进行特别提示。

3. 化妆品稳定性化妆品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应保持稳定性。

在不同温度和湿度条件下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稳定性。

四、化妆品安全规范1. 重金属含量检测化妆品中的重金属含量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化妆品生产商应严格控制重金属含量,并定期进行检测。

2. 致敏物质检测某些化妆品成分可能引起皮肤过敏反应。

生产商应进行严格检测,确保产品中致敏物质的含量符合标准要求。

3. 防腐剂使用规范化妆品中常常添加防腐剂以延长保质期。

然而,防腐剂的过量使用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生产商应在使用防腐剂时遵循相应的规范,确保使用量适中。

五、化妆品质量检验流程1. 样品采集化妆品质量检验的第一步是采集代表性样品。

样品应按照规定的方法采集,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

化妆品质量检验标准要求

化妆品质量检验标准要求

化妆品质量检验标准要求化妆品作为广泛应用于人体的一种产品,其质量和安全性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使用者的权益和安全,制定了一系列化妆品质量检验标准,以确保化妆品的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本文将从几个重要方面介绍化妆品质量检验标准的要求。

一、微生物检验标准化妆品的微生物污染会对使用者的健康造成潜在威胁,因此微生物检验是化妆品检验的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相关标准要求,化妆品的菌落总数应符合规定的限制,例如在每毫升不得超过100个菌落形成单位。

同时,也需要对常见的致病菌和有害菌进行检验,以确保不会出现超标情况。

二、重金属检验标准重金属是化妆品中常见的有害物质之一,如铅、汞、铬等。

这些重金属的超标含量对使用者的健康有潜在风险。

因此,质量检验标准对于化妆品中的重金属含量有具体的限制要求,例如铅的含量应小于10ppm。

合格的化妆品必须符合相关重金属检验标准,以保证使用者的身体健康安全。

三、防腐剂检验标准防腐剂在化妆品中起到抑制细菌滋生的作用,但过多使用或者选择不合适的防腐剂可能会对使用者的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质量检验标准要求化妆品的防腐剂使用符合规定,以防止过量使用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防腐剂。

四、感官指标检验标准化妆品的使用感受对于用户体验至关重要,因此感官指标是化妆品质量检验的重要内容之一。

质量检验标准要求化妆品的色泽、香味、质地等指标符合相应规定,确保产品在使用上的良好感受。

五、标签和说明书要求化妆品标签和说明书是消费者了解产品质量和使用方法的重要渠道,因此质量检验标准要求化妆品的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真实准确。

标签上应包含正确的产品成分、净含量、生产日期等信息,并且说明书中应对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进行明确说明,以提高消费者对产品的安全使用。

六、不合格产品处理要求质量检验标准中对于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旦产品不符合要求,应及时退回生产企业进行处理或销毁。

不合格产品的销毁应确保符合相关环保法规的要求,以避免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4.26•【文号】国家药监局公告2024年第52号•【施行日期】2024.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美容业、化妆品管理正文国家药监局公告2024年第52号关于发布《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的公告为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检查工作,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2024年4月26日附件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妆品检查工作,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化妆品生产经营者执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等情况开展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化妆品检查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公正、科学规范、风险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化妆品检查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化妆品检查管理工作。

第五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组织检查时,化妆品生产经营者等被检查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被检查对象)应当接受检查,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逃避、阻碍检查。

第六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依法设置或者指定的检查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开展检查工作。

国家级检查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化妆品生产环节等的检查,并协助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化妆品检查工作进行指导。

检查机构应当建立并执行检查工作管理制度和标准程序,持续改进化妆品检查工作,保证检查质量。

化妆品检验制度规定

化妆品检验制度规定

化妆品检验制度规定化妆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用的产品之一,具有美容、保护和改善肌肤等作用。

然而,不合格的化妆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的危害。

因此,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各国都制定了化妆品检验制度规定,以确保化妆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化妆品检验制度规定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检验方法等方面的内容。

法律法规是化妆品检验的基础,包括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化妆品行业的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文件。

这些法律法规主要针对化妆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进行规范和管理,确保化妆品符合标准和要求。

技术标准是对化妆品质量的要求和评价指标的具体规定。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化妆品技术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但主要涵盖了化学、物理、生物学、微生物学、荧光分析、色度学等多个方面。

技术标准主要用于指导化妆品生产企业的产品研发和生产过程,确保化妆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检验方法是化妆品质量检验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操作指南。

检验方法是基于技术标准和相关仪器设备开发的,通过对化妆品样品的检测和分析,确定化妆品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化妆品检验方法的开发和改进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检验设备的更新换代,检验方法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化妆品检验制度规定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确保化妆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首先,它要求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格控制原材料的选择和使用,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其次,它要求化妆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和异常处理等方面,确保化妆品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最后,它要求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具备一定的资质和能力,能够准确、可靠地对化妆品进行检验和评价。

化妆品检验制度规定的实施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政府应加强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制定和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和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化妆品质量问题和虚假宣传行为。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做好产品质量监控和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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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检验规定(2007年版)第一章总则一、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规范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检验工作,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及《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等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检验工作(以下简称许可检验),规定了检验程序、检验报告的编制、检验项目、检验时限和样品数量等要求。

三、许可检验项目包括微生物检验、卫生化学检验、毒理学试验、人体安全性和功效评价检验。

四、卫生部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应按照被认定的资质和检验项目开展许可检验工作,规范检验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五、卫生行政部门应对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检验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者,依法撤消认定资格。

第二章检验程序一、检验申请与受理(一)检验申请单位确定检验项目,填写《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申请表》(见附录1),一式两份,检验机构和检验申请单位各持一份。

(二)检验申请单位应提供足量、包装完整、同一生产批号的样品,同时提交产品说明书等检验所需资料,并对样品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检验申请单位按规定交纳检验费用。

(三)检验机构应对检验申请表、样品及有关资料进行审核。

符合要求的,检验机构出具《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受理通知书》(见附录2),一式两份,检验机构和检验申请单位各持一份。

受理通知书应加盖检验机构公章或检验专用章。

二、样品检验样品检验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有效质量管理体系下进行,检验结果应科学、真实、准确。

样品检验原始记录应真实、规范、完整,并按有关管理要求保存。

留样保存期限为出具检验报告之日起12个月。

三、检验报告出具.(一)检验机构受理样品检验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出具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应当规范,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二)检验报告一式四份,两份交检验申请单位,两份由检验机构保存(一份为副本,另一份存档)。

(三)检验报告仅对送检样品负责,检验报告不得用于产品标签、广告、评优及商品宣传等。

(四)检验申请单位凭《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受理通知书》领取检验报告。

领取检验报告时,检验申请单位应在检验机构检验报告发放登记表上签字。

(五)检验申请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应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30日内提出异议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 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的;2. 留样在正常储存过程中感官性状发生改变的;3. 已进行过异议申请的;4. 逾期提出异议申请的。

第三章化妆品检验报告的编制一、化妆品检验报告分为微生物检验报告、卫生化学检验报告、毒理学试验报告、人体安全性和功效评价检验报告四部分,每部分均应有检验结果。

化妆品检验报告应加盖骑缝章。

二、化妆品检验报告的样品受理编号为该样品的唯一编号,化妆品检验报告应包括封面、声明、检验结果三部分。

三、样品名称应与《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申请表》上填写的一致,原则上应包括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等。

检验依据应写明标准、规范(含出版年号)等的名称与编号。

四、化妆品检验报告中每部分检验项目的结果页应有签字、日期并加盖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签字人为经认证/认可部门确认的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即批准人)。

五、封面日期应填写检验机构批准人的最终审核日期。

六、化妆品检验机构存档的检验报告在每部分检验项目的结果下应有检验人、校核人、检验科(室)技术负责人和检验机构批准人的签字、日期并加盖检验专用章。

化妆品检验报告空白处应有“以下空白”标记。

七、.八、化妆品检验报告顺序:微生物检验报告;卫生化学检验报告(其中包括pH值测定报告、抗UVA能力仪器测定报告);毒理学试验报告;人体安全性和功效评价检验报告。

九、检验报告体例(附录3):检验机构可根据检验样品的实际情况及检验项目选择相应的报告体例。

本报告体例应用于新类型产品时,检验报告所包含的项目和内容可能会有所变化。

十、检验报告不得涂改增删,检验机构不得对已经出具的检验报告进行变更。

第四章化妆品检验项目一、微生物检验项目表1 微生物检验项目特殊用途化妆品非特殊用途化育染烫脱美健除祛防检验项目①②妆品发发发毛乳美臭斑晒②③③③③类类类类类类类类类菌落总粪大肠菌金黄色葡萄铜绿假单胞霉菌和酵母菌○○○○○○注:①指甲油卸除液不需要测微生物指标。

②乙醇含量≥75%(w/w)者不需要测微生物指标。

③配方中没有微生物抑制作用成分的产品(如物理脱毛类产品、纯植物染发类产品等)需测微生物指标。

二、卫生化学检验项目表2 卫生化学检验项目特殊用途化妆品非特殊防除祛烫脱美健育染用途检验项目晒斑发发发毛乳美臭化妆品类类类类类类类类类○○○○○○○○○○汞甲甲巯基乙氢醌、苯性激防晒氧化型染发剂中染氮芥、斑蝥pa羟基抗生素、甲硝⑤去屑剂注:①乙醇、异丙醇含量之和≥10%(w/w)的化妆品需要测甲醇指标。

②除防晒类化妆品外,防晒剂(二氧化钛和氧化锌除外)含量≥0.5%(w/w)的其它产品也应加测防晒剂指标。

③宣称含α-羟基酸或虽不宣称含α-羟基酸,但其总量≥3%(w/w)值。

pH羟基酸指标,同时测-α的产品需要测④宣称祛痘、除螨、抗粉刺等功能的产品需要测抗生素和甲硝唑指标。

⑤宣称去屑功能的产品需要测去屑剂指标。

三、毒理学试验项目(一)非特殊用途化妆品①②③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毒理学试验项目表3发护肤彩妆易易芳护唇一般一般眼部试验项目类类及唇眼睛眼睛彩妆彩妆护肤部彩的的产品品品妆品护肤发用产品产品急性皮肤○○○刺激性试④验○○○急性眼刺注:①修护类指(趾)甲产品和涂彩类指(趾)甲产品不需要进行毒理学试验。

)的产②对于防晒剂(二氧化钛和氧化锌除外)含量≥0.5%(w/w还应进行皮肤光毒性试验和皮肤变态反应试除表中所列项目外,品,验。

③对于表中未涉及的产品,在选择试验项目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按具体产品用途和类别增加或减少检验项目。

④沐浴类、面膜(驻留类面膜除外)类和洗面类护肤产品只需要进行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不需要进行多次皮肤刺激性试验。

⑤免洗护发类产品和描眉类眼部彩妆品不需要进行急性眼刺激性试验。

(二)特殊用途化妆品.①②特殊用途化妆品毒理学试验项目表4注:①除育发类、防晒类和祛斑类产品外,防晒剂(二氧化钛和 w/w 氧化锌除外)含量≥0.5%()的产品还应进行皮肤光毒性试验。

②对于表中未涉及的产品,在选择试验项目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按具体产品用途和类别增加或减少检验项目。

③即洗类产品不需要进行多次皮肤刺激性试验,只进行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

.④进行鼠伤寒沙门氏菌/回复突变试验或选用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

⑤涂染型暂时性染发剂不进行鼠伤寒沙门氏菌/回复突变试验和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四、人体安全性检验项目(一)凡pH≤3.5的化妆品均应参照《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规定的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评价方法进行试用试验(用后冲洗类产品除外)。

(二)特殊用途化妆品人体安全性检验项目表5 特殊用途化妆品人体安全性检验项目五、防晒化妆品功效评价检验项目:(一)防晒类化妆品必须测定SPF值。

(二)宣称对UVA防护效果的,应测定PFA值或按照化妆品抗UVA 能力仪器测定法测抗UVA能力;(三)宣称“防水”、“防汗”或“适合游泳等户外活动”等内容的,根据其所宣称抗水程度或时间测定防水性能。

(四)宣称广谱防晒的:应测定SPF值和按照化妆品抗UVA能力仪器测定法测抗UVA能力,或测定SPF值和PFA值。

第五章检验时限化妆品检验时限是从正式受理样品之日至出具检验报告之日的时限。

检验机构受理样品时应将出具报告日期及相关事宜通知检验申请单位。

特殊情况(例如检验期内含长假)下,由检验机构与检验申请单位协商确定检验时限,并事先通知检验申请单位。

检验机构应向检验申请单位公布检验时限。

一、单项指标检验时限。

6单项指标检验时限见表.表6 单项指标检验时限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检验时限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检验时限见表7。

①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检验时限7 表化妆品类别检验时限(天)35一般发用产品发用类35 易触及眼睛的发用产品60一般护肤产品护肤类60 易触及眼睛的护肤产品60 一般彩妆品60 眼部彩妆品彩妆类60 护唇及唇部彩妆品25 指(趾)甲类25 芳香类注:①因pH≤3.5而需要进行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评价的检验时限未计在内。

三、特殊用途化妆品检验时限.特殊用途化妆品检验时限见表8。

①特殊用途化妆品检验时限表8注:①防晒效果人体试验防水性能测定和长波紫外线防护指数测定时限未计在内。

样品数量第六章.一、化妆品检验样品数量(一)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检验样品数量①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检验样品数量9 表注:①样品独立包装净含量应满足检验项目要求,否则应增加样品数量,直到总量满足要求。

②需测定甲醇、α-羟基酸指标时应分别增加2个样品;测定pH值时应增加1个样品。

(二)特殊用途化妆品检验样品数量①特殊用途化妆品检验样品数量10 表③ )法 >10g 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 1 > 5g 急性眼刺激性试验 1 1 1>25g 2 2 2 2 2 多次皮肤刺激性试验 2>25g 2 2 2 2 2 2 2 2 2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注:①样品独立包装净含量应满足检验项目要求,否则应增加样品数量,直到总量满足要求。

如果只承担特殊用途化妆品检验项目中的一部分,应根据实际检验项目减少检验样品数量。

②需测定甲醇、α-羟基酸指标时应分别增加2个样品;测定pH值时应增加1个样品。

③宣称广谱防晒的化妆品应加测抗UVA能力(仪器测定法),并增加2个样品。

个月用量。

1人④30.⑤表中所列样品数量为防晒类化妆品测定防晒指数(SPF值)所需样品数量;标签上标识“防水防汗”、“适合游泳等户外活动”等内容时,需要测定防水性能,并增加4个样品;标签上标识或宣传UVA防护效果或广谱防晒效果,并标注PFA值或PA+~PA+++时,需要测定长波紫外线防护指数(PFA值),并增加4个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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