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校园安全值班管理暂行办法-推荐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校园安全值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院校园安全值班工作,落实值班责任制,保障信息畅通和财产安全,及时发现、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学院教学秩序和校园生活秩序正常,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值班安排
第二条值班人员的组成。
学院的校园安全值班工作实行总值班和带班制度。
分别由院领导、部门负责人、教职工和保卫部人员组成。
具体是:
总值班领导:院领导1名。
带班领导:部门负责人1名。
值班员:院教职工4名(校本部校区2名,院本部校区2名)。
保卫部人员1名。
第三条值班时间。
每天值班时间为当日08:30至次日08:30,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寒暑假期间值班时间另行安排,按下发的值
班表规定的时间执行。
第四条值班表的编制。
学院校园值班表以月份安排的形式编制,执行周期为一学期(含寒假或暑假);值班表由院保卫部负责编制,经分管副院长审核、主持工作的院长签发后印发执行,并在校园网页上公布。
第三章值班职责和值班要求
第五条值班职责
(一)总值班领导的职责:
1.安排布置值班总体工作,及时收集各类信息。
2.领导全体值班人员认真完成值班任务。
3.抽查、监督各值班岗位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4.必要时,负责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二)带班领导,值班期间,23:00前应在校园内巡查。
其职责是:
1.负责组织各值班人员在值班室签到(校本部在昆院楼一楼值班室,院本部在保卫部值班室),带领全体值班人员完成值班任务;
2.抽查、监督各值班员履行职责情况;
3.协助总值班领导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4.检查学生早操、早读情况(早07:30—08:30);
5.做好值班记录,并及时向总值班领导汇报值班情况。
(三)值班员,值班期间,23:00前应在学生公寓或在校园内巡查。
其职责是:
1.负责检查教学区(自习室、图书馆、机房、多媒体教室等)教
学秩序;
2.负责检查生活区(公寓、餐厅、开水房、浴室等)秩序;
3.负责督促学生及时就寝,抽查学生就寝情况;
4. 协助总值班领导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5.检查学生早操、早读情况(早07:30—08:30);
6.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向带班领导或直接向总值班领导汇报值
班情况。
(四)保卫部值班员,值班期间应在传达室或在校园内巡查。
其职责是:
1.负责按有关规定检查进出校园的人员和车辆。
2.负责巡查校园各处,并组织保安实施治安巡逻。
3.严格落实视频监控制度,认真实施校园电子监控。
4.协助总值班领导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5.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向带班领导或直接向总值班领导汇报值班情况。
第六条值班要求
1.正常上班期间,各岗位值班人员应于值班当天18:00至18:30至值班室签到;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各岗位值班人员应于值班当天08:00至08:30至值班室签到。
逾时未签到者按值班脱岗处理。
2.值班期间,各岗位值班人员的移动电话应保持24小时开通,如带班领导无法及时联系到值班人员,则按脱岗处理。
带班领导于值班当日22:30—23:30拨打校本部值班电话(5315011)检查值班情况,校本部值班员于次日07:30—08:30用值班电话(5315011)向带班领导汇报值班情况。
3.各岗位值班人员如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期到岗值班,本人应预先安排与同性质的人员调班,并在值班日期之前经带班领导同意后报总值班领导。
带班领导需调班时,应经总值班领导同意。
4.值班期间,各岗位值班人员对发现的可疑人员、可疑情况应
进行盘查询问,对发现的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向带班领导或总值班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
5.值班期间,各岗位值班人员对师生反映的问题、情况,不得推诿怠处,应认真记录在案,并及时予以办理;对无法及时办理的事项应认真填写《信息传递及处理单》,按照有关工作程序,批转有关部门或人员办理落实,并督促其及时反馈。
6. 各岗位值班人员应认真学习学院各类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熟悉其有关要求和程序。
7. 各岗位值班人员应服从总值班领导的指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尽职尽责,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完成值班任务。
8. 各岗位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着装整齐、礼貌待人、文明值班,不得擅自离岗和提前休息。
9.各岗位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严格交接班制度。
10.各岗位值班人员应保持值班室的环境卫生与整洁。
11.各岗位值班人员应保管好值班用具,不得擅自将值班用具挪作他用。
12.值班期间,各岗位值班人员不得喝酒、打牌,不得参加各种娱乐活动,不得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
第四章奖惩制度
第七条对值班人员尽职尽责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措施,为学院减轻损失或避免了学院财产或师生安全的意外事故发生等做出重要贡献的,应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八条值班期间,各岗位值班人员如脱岗、空岗,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停发当日值班补助并进行相应经济处罚。
如违反值班纪律则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如因值班人员脱岗或违反值班纪律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突发事件未及时发现,对责任者扣除当月全部奖励工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九条值班补助由院保卫部按规定标准制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院领导复审和主持工作院长审批后,交财务部统一发放。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由院保卫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