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对农户商业医疗保险需求影响的研究_许荣

新农合对农户商业医疗保险需求影响的研究_许荣
新农合对农户商业医疗保险需求影响的研究_许荣

保险研究2013年第3期INSURANCE STUDIES No.32013新农合对农户商业医疗保险需求影响的研究

许荣1,2张迪1吉学1

(1.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北京100872;2.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北京100872)

[摘要]已有研究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农户商业医疗保险的影响是挤出效应还是促进效应存在争论。基于中国健康和营养调查(China Health and Nutrition Survey,CHNS)2004年 2009年的数据,运用双重差分(DID)方法和probit模型实证考察了农户商业医疗保险购买的影响因素以及新农合的快速推广对商业医疗保险需求的影响。实证结果发现,新农合与商业医疗保险之间先是替代关系,而后转为互补关系;并且年龄、是否患有慢性病、家庭规模和家庭收入对于商业医疗保险的需求均有着显著的负向影响,实证证据支持农户在商业医疗保险的购买中存在一定程度的逆向选择。

[关键词]新农合;商业医疗保险;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逆向选择

[中图分类号]F840.6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306(2013)03-0120-08

一、引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农合的资金来源是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新农合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原计划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据中国健康和营养调查(China Health and Nutrition Survey,CHNS)数据显示,我国农业居民的医疗保险覆盖率2000年为12.9%,2009年增至91.4%,其中79.7%左右的覆盖率来自新农合。2013年1月10日卫生部新闻发布会数据显示,2012年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8%。

与新农合的迅猛发展相比,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却十分缓慢。2002年 2012年的相关保费收入情况如表1所示。从表1可以看出,商业医疗保险的保费收入在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中所占比例一直不到10%,而英美等发达国家这一比例一般都在20%以上。从保险深度来看,2012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为519322亿元,商业医疗保险收入为862.76亿元,商业医疗保费收入仅占GDP的0.166%。从保险密度来看,以人口13.7亿来计,2012年我国商业医疗保险的人均保费仅为63元。无论是从保险深度还是密度来讲,我国均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由图1可看出,2002年 2012年的总保费收入始终保持着强劲的增长势头,其中人身险的保费收入增长与总保费收入的增长趋势基本保持一致,相较之下,医疗保险保费收入的增长就颇显缓慢,医疗保险业务的发展严重滞后于保险行业的发展。

新农合的迅猛发展和商业医疗保险的相对滞后形成鲜明对比。针对新农合是否对商业医疗保险产生影响及其影响的方向主要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农业居民无论是保险需求还是支付能力均有限,政策扶持性的新农合必将挤压商业保险的市场。另一种的观点则认为,一方面新农合的大力推广是对中国数亿农民良好的健康保险教育,将大大启迪农业居民的保险意识,整个保险市场都将快速发展;另一方面,新农合与商业保险之间并不是简单的竞争关系而是可以形成满足农业居民不同保险需求的良好的互补关系。

[基金项目]本文受中国保险学会2012年度研究课题、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12YJC790217)及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资助。

[作者简介]许荣,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及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副教授,经济学博士;张迪,吉学,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

2002 2012年的保费收入情况

表1(单位:亿元)年份原保费收入医疗保险保费收入人身险保费收入医疗保险占人身险业务比重(%)

20023053.1122.452274.84 5.38

20033880.4241.9230118.03

20044318.1259.883228.258.05

20054927.3312.33697.48.45

20065641.4376.941329.12

20077035.8384.1750387.63

20089784.1585.467447.397.86

200911137.3573.988261.47 6.95

201014528677.4710632.33 6.37

201114339.3691.729721.437.12

201215487.9862.76101578.49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公告数据整理。

(单位:亿元)原保费收入医疗保险保费收入人身险保费收入18000

16000

14000

12000

10000

8000

6000

4000

2000

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

图12002年 2012年的保费入增长趋势图资料来源:同表1。

关于新农合对商业医疗保险影响方向的研究意义在于:第一,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刻不容缓,而提高农户对于商业医疗保险需求是促进商业医疗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当前推广迅速的新农合对农户商业医疗保险是替代还是促进?正确回答这一问题对于促进商业医疗保险市场发展、明确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基本医疗保险产品的方向就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第二,任何单一的医疗保障制度都无法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医疗保障需求,只有多种医疗保障制度相互配合、共同发挥作用的医疗保障体系才能够满足全体人民的医疗需求,因此我们需要一个高效运作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2012年国务院印发的《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到2015年,要初步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

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可见,对新农合与商业医疗保险关系的研究还对满足农村居民差异化医疗保障需求、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农村基础医疗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福利效应评价以及未来的改进方向有着重要的政策参考意义。

本文利用中国健康和营养调查(CHNS)最新公布的2009年的调查数据,加上之前2004年和2006年的数据,运用双重差分方法和probit模型对其进行了研究。将数据分成两个样本组,分别对两个样本组的实验组和对照组进行的研究发现,新农合和商业医疗保险的需求之间先是替代关系,而后转为了互补关系,而且年龄、是否患有慢性病、家庭规模、家庭收入对于商业医疗保险的需求均有着显著的负向影响。同时还发现,在农户商业医疗保险的购买中有逆向选择现象的存在。

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构成对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障研究的新贡献。首先,为保险经济学和公共经济学领域关于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障之间存在何种关系的长期争论提供来自中国农户医疗保险市场的实证证据。其次,通过深入探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对农户商业医疗保险购买的影响机制和渠道,为农户医疗保险市场

是否存在逆向选择提供实证证据。第三,研究发现,新农合先是挤出了对商业医疗保险的需求,之后又促进了对商业医疗保险的需求。这一研究结论对于商业医疗保险拓展农村市场的有利前景提供了实证上的支持。

本文接下来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为文献综述;第三部分为数据和变量描述;第四部分为模型假定;第五部分为实证结果与分析;第六部分为结论。

二、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设

社会医疗保障与商业医疗保险的关系存在三类观点,即挤出效应、互补效应和无影响。部分研究认为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对于商业保险存在“挤出效应”。Brown&Finkelstein(2008)通过美国长期护理保险市场数据实证,发现美国长期护理保险中的社会保险项目Medicaid对于商业保险存在较大程度的挤出效应,这导致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市场相对发展滞后。Shore-Sheppard et al.(2000)通过保险企业层面的实证分析也得到类似结论。也有部分研究认为商业医疗保险对于社会医疗保险存在“互补效应”。Savedoff&Sekhri (2005)以及Drechsler&Jütting(2007)发现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之间的互动关系伴随着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而发生变化,尤其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商业医疗保险能够对社会医疗保险起到重要的补充作用。第三类观点认为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相互影响很小。例如Liu&Chen(2002)对我国台湾地区的实证研究表明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之间既不存在替代关系,也不存在互补关系。Finkelstein (2004)则发现,美国市场的社会医疗保险项目Medicare对于商业医疗保险市场既没有挤出,也没有促进。

关于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对农村居民商业保险的影响,多数研究从定性层面分析了影响的方向,只有少量研究开始使用微观层面的数据开展实证研究。董竹敏、杨引根(2006)以及李潍(2008)从商业保险公司的视角分析了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模式、利弊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瞿栋和王劲松(2010)基于中国健康和营养调查(CHNS)2006年的截面数据,运用似不相关二维probit模型与工具变量,分析认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乡村农业居民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有较显著的刺激作用。Liu et al.(2011)利用CHNS2000年 2006年的数据和双重差分(DID)模型检验了新农合对农村居民商业医疗保险购买决定的影响,其结论认为新农合对于成年人(大于18岁)的商业医疗保险的购买存在着轻微的促进作用,而对于未成年人(小于18岁)的商业医疗保险的购买则存在挤出效应,该研究不仅考虑了新农合对商业保险的影响,同时也考虑了旧的农合的影响。本文与上述两个研究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一是数据上不仅利用了CHNS2004年 2006年的数据,同时补充了CHNS2009年的数据;二是方法上划分了两个时间段(2004年 2006年和2006年 2009年)来分别考察新农合对商业医疗保险的影响,由于2006年和2009年新增加的农合必定是新农合,所以利用双重差分方法有效地避免了旧的农合对本研究结论的影响。

基于上述已有研究,我们提出新农合对农村居民商业医疗保险的影响方向及机制如下:第一,新农合有可能促进农村居民商业医疗保险的购买,原因在于,新农合的开展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宣传了保险保障的理念和运行机制,普及了医疗保险的一般原理。由于新农合与商业医疗保险在某些方面的显著区别,例如在大病医疗保障方面,农村居民可能在保险意识提高的前提下购买商业保险来作为对新农合的补充。同时,部分地区新农合运行也经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经办,虽然相关规定要求“商保公司的新农合专管员不得营销、推销商业补充医疗保险”①,但是商业保险公司可以借助参与经办新农合建立声誉并获得相关保险需求信息来提供更多、更适合农村居民需求的保险产品。

第二,新农合有可能对农民商业医疗保险的购买产生挤出效应,原因在于新农合已经部分满足了农民的医疗保障需求,农民由于收入相对偏低,并且缺乏商业保险消费习惯等原因,由于新农合覆盖而更加减少对商业医疗保险的需求。此处,一些地方政府只关注参合率指标以及某些地方卫生部门对保险业参与新农合

①卫生部、保监会、财政部、国务院医改办2012年4月联合下发《关于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具体做法是,政府从财政中拿出管理费来付给商保公司,由商保公司在各地设点替政府经办新农合业务,业务范围包括参合信息录入、参合人员就诊信息和医药费用审核、报销、结算、支付等工作。

持排斥态度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将保险机构挤出农村市场,使得保险供给下降,农户的保险需求得不到满足。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提出两个对立的假设A和B。

假设A: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农村居民商业保险之间是互补关系;

假设B: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农村居民商业保险之间是替代关系。

三、数据和变量描述

(一)数据来源

本研究的数据来自中国健康和营养调查(CHNS)。该调查是由中国疾病与预防控制中心、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人口研究中心和美国国家营养与食物安全研究所合作开展的调查项目,旨在检验健康﹑营养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以及研究中国社会经济的转变如何作用于整个人口健康和营养状况。到目前为止,该调查一共进行了8次,分别是1989﹑1991﹑1993﹑1997﹑2000﹑2004、2006以及2009年。调查的省份涉及辽宁﹑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和贵州9个省或自治区,调查内容涉及住户、营养、健康、成人、儿童、社区等。该调查采用多阶段整群抽样的方法,每个省中抽出两个城市样本点和由四个县构成的农村样本点,再从每个城市点中抽取两个城市居委会和郊区村委会,从每个农村点中抽取一个县城居委会和三个村庄。调查的样本在地理、人口、社会、经济等主要因素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具有广泛地代表性。

CHNS中只有2000,2004,2006,2009年的调查中涉及被调查者的商业医疗保险购买情况,本研究选取2004年 2009年的数据,并且将样本对象限制在成人(18岁以上)农业居民。对数据进行整理并将具有较多缺失值的对象删除之后,得到2004年样本4653个,2006年样本4625个,2009年样本4848个。

(二)变量描述

在本研究中,我们把个人是否拥有商业医疗保险(PI)作为二元被解释变量Y,如果被调查者拥有商业医疗保险,则Y=1,反之Y=0。

首先将样本分成两个样本组:样本组Ⅰ和样本组Ⅱ。样本组Ⅰ为CHNS2004 2006年的样本,样本组Ⅱ为CHNS2006 2009年的样本。定义两个关键的二元解释变量,post和treatment。post为时间变量,在样本组Ⅰ中,将2004年的样本定义post=0,2006年的样本定义post=1,在样本组Ⅱ中,将2006年的样本定义post=0,2009年的样本定义post=1。treatment表示的是样本属于对照组或者实验组,在样本组Ⅰ中,将2006年之前没有新农合,之后有新增新农合的县定义为实验组,反之,定义为对照组,实验组中的样本定义treatment=1,对照组中的样本定义treatment=0;在样本组Ⅱ中,将2009年之前没有新农合,之后有新增新农合的县定义为实验组,反之,定义为对照组,同样地,实验组中的样本定义treatment=1,对照组中的样本定义treatment=0。

本研究所用到的其他解释变量主要包括家庭收入(income)、年龄(age)、女性(female)、受教育水平(ed-ucation)、婚姻状况(married)、职业(employed)、家庭规模(hhsize)、是否患有慢性病(chronic)、是否坚持锻炼(exercises)、是否做过预防性保健护理(preventive care)、是否吸烟(smoking)以及家庭消费水平(expense)。

四、模型假定

我们的研究方法是:针对样本组Ⅰ,首先比较实验组在2004年和2006年购买商业保险的差异,然后比较对照组在2004年和2006年购买商业保险的差异;对于样本组Ⅱ,采用同样的方法,首先比较实验组在2006年和2009年购买商业保险的差异,然后比较对照组在2006年和2009年购买商业保险的差异。

用DID模型可以表示为:

θPI=(Y treatment

after -Y treatment

before

)-(Y control

after

-Y control

before

)(1)

式(1)中θPI表示的是新农合的引入对于商业医疗保险购买情况的影响,Y treatment和Y control表示的分别是实验组和对照组的样本在新农合引入之前和之后Y的均值。

由于本研究的变量均为二元变量,所以考虑采用单方程probit回归模型。模型设定如下:

Y*

jt =β

1

post

it

2

treatment

it

3

post

it

*treatment

it

4

μjt+εjt

如果Y*jt>0,则Y it=1;否则Y jt=0(2)式(2)中j表示的是单个样本,i表示的是县,t表示的是时间,表示商业医疗保险的拥有情况,post是二元时间变量,treatment是个二元解释变量,用来区分对照组和实验组,μ表示的是样本个人因素,ε是随机误差项。

五、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农业居民医疗保险的描述性统计

由表2可以看出,从2004年到2009年,农业居民中新农合的覆盖率增长得非常快。在我们的样本中,2004年新农合的覆盖率仅为9.3%,到2009年,覆盖率就达到了72.8%,增幅约达4.5倍。相比之下,商业医疗保险的覆盖率在2006年虽略有增长,但增幅比较小,仅仅从0.967%增长到了1.47%,而到了2009年,其覆盖率却略微有些下降。

农业居民新农合与商业医疗保险的覆盖率

表2

年度观测值数目新农合占比(%)商业医疗保险占比(%)

200446539.2980.967

2006462537.377 1.47

2009484872.846 1.403

表3所示为样本的总体描述性统计以及样本组Ⅰ和样本组Ⅱ分别的描述性统计。从表3中可以看出,就样本组Ⅰ而言,与对照组相比,实验组拥有更少的商业医疗保险、收入更低、就业率更低、更经常锻炼、家庭支出更多、家庭规模更大、吸烟的比率更高;在样本组Ⅱ中,与对照组相比,实验组拥有更少的商业医疗保险、收入更低、就业率更低、更不经常锻炼、家庭规模更大、吸烟的比率更高。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

表3

全样本

平均值标准差

2004 20062006 2009

控制组实验组控制组实验组平均值平均值平均值平均值

被解释变量

PI0.0130.1120.0120.0110.0180.01解释变量

Income:10000-(default)0.4620.4990.4710.4700.4430.527 10000-200000.3380.4730.3350.3430.3470.322 20000-300000.1080.3110.1070.1050.1150.102 30000and above0.0920.2890.0950.0790.1060.082 Age:18-24(default)0.0580.2340.0450.0380.0440.055 25-340.1330.340.1480.1440.1170.128 35-540.4220.4940.4090.4410.420.422 55-640.1620.3680.1640.1370.1790.164 65and above0.130.3360.1230.1150.1370.141 Chronic0.7040.4570.980.990.510.623 Education:

illiterate(default)0.2650.4410.2700.2820.2780.205 Primary school0.2580.4370.2340.3020.2350.238 Middle school0.3610.480.350.3570.3580.37

(续表)

全样本

平均值标准差

2004 20062006 2009

控制组实验组控制组实验组平均值平均值平均值平均值

High school0.0830.2770.1020.0760.0890.071 College0.0330.1770.0320.0280.0380.036 Employed0.7050.4560.7410.6790.7010.693 Exercises0.0310.1740.0290.0360.0330.03 Expense:1000-(default)0.4140.4920.4310.3550.4020.436 1000-50000.4760.4990.4370.5160.4690.484

5000-100000.0820.2750.0720.0920.0830.082

10000and above0.0410.1980.0330.0510.0410.041 Female0.5390.4980.5490.5330.5410.536 HHsize 4.031 1.441 4.024 4.063 3.928 4.122 Married0.7790.4150.7690.7910.7780.779 Preventive Care0.0240.1530.0220.0230.0270.021 Smoking0.3080.4620.2830.3290.3050.311

样本数目141264615466354714002

(二)新农合对成人农业居民商业医疗保险需求的影响

表4所示为新农合对成人农业居民的商业医疗保险需求影响的计量模型结果。表中的“基准模型”为用简单DID模型做出的新农合对商业医疗保险需求影响的计量模型结果是运用式(1)在不控制样本个人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计量模型结果。表中数字为各变量的系数,括号内为各变量的标准差。简单DID模型的计量结果显示,对于样本组Ⅰ和样本组Ⅱ,新农合的引入对于商业医疗保险需求的影响都是显著的。

表4中的“全模型”为用式(2)做出的计量模型结果。结果显示,对于样本组Ⅰ,新农合与商业医疗保险的需求是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说明新农合的引入挤出了对商业医疗保险的需求,而对于样本组Ⅱ,新农合与商业医疗保险的需求是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也即新农合的引入促进了对商业医疗保险的需求,但是显著性没有样本组Ⅰ的强,它只是在10%的水平上显著。总体来说,从计量模型结果来看,新农合的引入对于商业医疗保险的需求是先挤出后促进,这说明新农合与商业医疗保险先是替代关系,而后转变为互补关系。

对样本组Ⅰ而言,post的影响是显著的,并且系数为正,这说明,与2004年相比,在2006年,人们更愿意购买商业医疗保险,这与表5.1的所示的2004年 2006年的商业医疗保险的增长趋势是吻合的。treatment 的影响也是显著的,且系数也为正,说明在2006年引入新农合的县上居住的农户们更愿意购买商业医疗保险。Post*treatment对于商业医疗保险的需求存在着负向的显著影响,这表明在2006年引入新农合的县上,post和treatment所揭示的的商业医疗保险的增长趋势被减弱了。

对样本组Ⅱ而言,post的影响也是显著的,但是系数为负值,这说明,与2006年相比,在2009年,人们更不愿意购买商业医疗保险,这与表5.1的所示的2006年 2009年的商业医疗保险的下降趋势也是一致的。treatment的影响是显著的,系数为负值,表明在2009年引入新农合的县上居住的农户们更不愿意购买商业医疗保险。Post*treatment的系数为正,同样显著,这表明在2009年引入新农合的县中,post和treatment的正系数所说明的商业医疗保险的下降趋势也被减弱了。

模型结果还显示,两个样本组中,年龄对是否选择商业医疗保险有着显著的负向影响,并且年龄越大,负向影响越大,这说明年龄越大的农业居民越不愿意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是否有慢性病、家庭规模对是否选择商业医疗保险同样有着显著的负向影响,这说明患有慢性病的农业居民、家庭规模大的农业居民也不愿意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家庭收入对是否选择商业医疗保险是显著的正向影响关系,并且收入越高,正向影响越大,这表明收入越高的家庭越愿意购买商业医疗保险。

新农合对成人农业居民的商业医疗保险需求影响的计量模型结果

表4

2004 20062006 2009基准模型

post*treatment 1.698(0.067)*** 1.961(0.081)***

post-1.841(0.039)***-1.829(0.034)***

treatment-1.785(0.036)***-2.083(0.056)***

样本数目92789473

全模型

post*treatment-0.456(0.162)***0.309(0.186)*

post0.456(0.121)***-0.767(0.144)***

treatment0.268(0.125)**-0.607(0.141)**

Age:25-34-0.528(0.148)***-0.651(0.136)***35-54-0.426(0.133)***-0.531(0.112)***

55-64-0.643(0.171)***-0.790(0.135)***

65+-1.017(0.358)***-1.295(0.213)***Chronic-2.694(0.275)***-0.676(0.140)***

Education:primary school0.547(0.171)***0.024(0.112)

middle school0.519(0.171)***0.016(0.107)

high school0.449(0.202)**-0.117(0.151)

college0.623(0.235)***0.031(0.176)Employed0.230(0.107)**-0.018(0.086)

Exercises-0.124(0.204)-0.062(0.169)

Expense:1000-5000-0.019(0.088)-0.153(0.077)5000-10000-0.336(0.169)**-0.430(0.149)***

10000+-0.139(0.189)-0.503(0.193)***Female-0.009(0.098)-0.201(0.085)**

HHsize-0.066(0.031)**-0.171(0.028)***

Income:10000-200000.326(0.097)***0.260(0.089)***20000-300000.477(0.130)***0.647(0.110)***

30000+0.676(0.150)***0.621(0.132)***Married0.047(0.121)-0.054(0.099)

Preventive Care0.234(0.206)0.348(0.174)**

Smoking-0.131(0.111)-0.220(0.095)**

样本数目92789473

注:1***,**,*分别表示在1%,5%,10%水平上显著。

2表中数字为各变量的回归系数,括号内为各变量的标准差。

在样本组Ⅰ中,学历对于是否选择商业医疗保险的影响是显著的,从各种学历变量的具体系数来看,大学毕业这一变量的系数最大,原因可能在于大学毕业生的保险意识更强。在样本组Ⅱ中,学历的影响变得不显著了,但是性别、是否使用预防性保健措施以及是否吸烟这三个变量变得显著,并且分别是显著的负向影响、正向影响和负向影响,这说明女性农业居民、不使用预防性保健措施的农业居民以及吸烟的农业居民更不愿意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同时表明对商业医疗保险的购买中存在着逆向选择现象。

六、结论

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农村的实施以及覆盖率的迅速提高,农民对于商业医疗保险的需求发生了变化。在本研究中,我们采用双重差分(DID)方法和probit模型来实证检验了新农合对于商业医疗保险需求的影响。总体来看,新农合的引入对于商业医疗保险的需求存在着显著的影响,但是影响方向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了变化,从显著的负向影响变为了显著的正向影响,这表明新农合的引入先是挤出了商业医疗保险,而后又促进了对商业医疗保险的需求。年龄、是否患有慢性病、家庭规模、家庭收入对于商业医疗保险的需求均有着显著的影响,并且在年龄大、患有慢性病、家庭规模大、家庭收入低的农户中,对商业医疗保险的需求更低。在研究结果中,我们还发现了逆向选择现象的存在。

从现有的数据来看,新农合的实施不仅极大地减轻了农户的基本医疗保障负担,而且对于农户正确认识保险的功能和意义、提高保险意识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商业保险公司应该对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充满信心,并利用新农合的迅速推广寻求商业医疗保险市场发展的契机,大力开拓农村商业医疗保险市场,为我国农村多元主体、多种层次的健康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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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esearch on the Effects of NCMS on the Rural Demand for Commercial Medical Insurance

Xu Rong1,2,Zhang Di1,Ji Xue1

(1.School of Finance of Renmin Univ.of China,Beijing100872;

2.China Financial Policy Research Center of Renmin Univ.of China,Beijing100872)

Abstract:There are debates on whether the New-type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Care System(NCMS)crowds out or improves the rural demand for commercial medical insurance among existing research literature.Based on the da-ta sets from2004to2009initiated by China Health and Nutrition Survey(CHNS),we used Difference in Difference method(DID)and probit model to investigate the factors affecting rural demands for commercial medical insurance and the effects of NCMS.The empirical results revealed that the NCMS and the commercial medical insurance changed from substitutes to complements.Furthermore,age,having chronic disease or not,family size and household income all had significant negative effects on the demand for commercial medical insurance,which supported the ex-istence of adverse selection in commercial medical insurance.

Key words:NCMS;commercial medical insurance;multi-level medical security system;adverse selection

[编辑:李慧]

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融合的路径分析

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融合的路径分析 摘要现如今我国是以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保三大医疗保障制度并存构成了基本的医疗保险的框架,但在管理机构碎片化和管理机制多元化的矛盾中,这种单一的保险制度已无法满足广大群众的医疗消费需求。并且在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过程中,逐渐显现出制度分设、单独运行和分块管理等板块中存在的问题,使得医疗制度的融合和改革遇到了阻碍。本文基于两种医疗保险的现状,对融合原因以及针对融合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融合路径 在我国逐渐改革医疗保险制度以便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情况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职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居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已在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中占领了主要地位。然而,体系多元分割和制度碎片化以及户籍限制等问题的存在,使现有的三大制度虽说基本完成全面覆盖,可对于全民医保的目标来说还相差甚远[1]。基于种种问题的暴露,全国各统筹地区对医疗制度展开了更加深入地探索和研究。其中,城居医保和新农合并轨是大多统筹地区的首选,本文将重点分析新农合与城居医保相融合的紧迫性,以及如何使两者更好地融合。 1 新农合和城居医保融合的紧迫性 从参保人群看,相对城职医保覆盖的人群,新农合和城居医保的参保人多为流动性较明显、缴费能力不强的非正规就业人员。参保人群的相同特性使得两种制度融合的更加完美,也能更快地融入医保体系之中。 从筹资机制看,两者均无个人账户、终生缴费的筹资机制,反而是以国家补贴和个人(家庭)筹资做资金后盾。 从保障水平看,两种医保制度充分考虑到城乡经济发展和承受能力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城镇和农村缴费额度以及财政补助力度,使两者保障水平差距减少,融合阻碍减少。 从统筹层次看,新农合多以县(市)为单位,特殊情况下,也以乡(镇)为基础,随后过渡到县(市);城居医保明确表明“提高统筹层次,积极推进地级统筹”(人社部[2009] 35号)。 经以上分析可看出,两种制度的并轨,加大了城乡人民的收益程度,使得城乡医疗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 2 新农合与城居医保融合过程中存在的矛盾

员工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公司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逐步建立涵盖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个人自选商业医疗保险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规划,为提高公司员工、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公司不断完善员工福利计划的工作安排,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原则 (一)适度保障的原则。补充医疗保险体现了对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待遇的有益的补充和适度保障。 (二)量力而行的原则。补充医疗保险应与公司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并根据公司经济效益状况适时调整。 (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实体企业,必须符合下列

条件: (一)已按规定参加属地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并履行缴费义务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按本试行办法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 第四条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范围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的公司在册职工以及退休(职)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不包括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的离休人员和二等乙级及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等人员。 第三章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筹集与管理 第五条基金筹集 (一)公司按照不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统一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基金。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由实体企业缴纳,在成本中列支。参保人员个人不缴费。 (二)公司根据经济效益情况确定缴纳标准,于每年年初下达。各实体企业应于缴纳标准下达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本企业年度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汇入公司指定账户。未及时上缴的,每日按欠缴额的X%收取滞纳金。 第六条基金管理 (一)公司委托管理规范、专业化的保险公司对补充医

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指南

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指南 一、参合对象和筹资标准: 凡是启东市居民,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居民外,其余居民均可参加户口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凡是在每年规定筹资时间结束后出生的婴儿,在该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年度内,如其父母双方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享受住院医药费补偿,否则不可。凡是在每年规定筹资时间结束后从部队回乡的复员退伍军人和转业士官及其他外出人员,如要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在规定筹资时间内代为交纳。 XX年度的筹资标准为人均600元,其中参合者自缴120元,政府补助480元。 二、筹资时间: 参合者在XX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上午11点30分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主动缴纳参合资金,每人交纳120元,逾期作自动放弃,不再办理。参合年度为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途不得参加或退出。 三、门诊医药费补偿标准及结报程序: 普通门诊医药费补偿:符合补偿范围的门诊医药费用,按55%予以补偿,每人每日封顶40元。每人每年累计补偿限额为100元,年度补偿金额不足 100元的,结余部分结转下年累计使用。参合者在全市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必须主动出示

身份证与合医卡,进行网络刷卡实时结报。 大额门诊医药费用:参合者在使用完普通门诊年度补偿金额100元后,全年发生的未结报门诊医药费,起付线为XX元,超过起付线的门诊医药费按25%予以补偿,全年累计补偿限额为1500元。由各镇乡年终统一办理结报。 四、住院医药费结报程序及时限: 在本市定点医院就诊入院时,参合者必须带上本人身份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由所在医院按补偿有关规定给予实时结报。在市外一级以上医院发生的住院医药费用,参合者出院后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身份证、转院转诊单、务工或探亲证明和所住医院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医药费发票原件等材料交镇乡财政所初审,由市合管办审核结报。补偿时限:下年度1月30日之前。逾期作自动放弃,不予报销。跨年度的医药费转下年度结报。 五、住院医药费补偿标准: 起付线。每次符合补偿范围的医药费用,启东市外医院600元,启东市区二甲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400元,启东市内其它定点医院100元。每次住院符合补偿范围的医药费用不超过起付线的不予补偿。 补偿比例。符合补偿范围在起付线以上的医药费用,启东市区二甲医院按75%补偿,启东市内其它定点医院按90%补偿。经转院到启东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按启东市区二甲医院补偿

为什么要买单位补充医疗保险

为什么要买单位补充医疗保险 为了减轻退休人员和患大病人员的医疗负担、提高职工的医疗险待遇,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应运而生。但还有不少人对这种“福利”比较陌生,不明白为什么要买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下面本文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关于单位补充医疗保险 根据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在缴纳了基本医疗险费后,可提取不超过单位职工工资总额2%的费用,作为补充医疗保险基金。而补充医疗险基金应由单位行政、工会以及职工代表共同管理,由单位内部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制定公开、公平、公正的使用制度,为参保者设立专人账户,保证人们专款专用。 为什么要买单位补充医疗保险 有人疑问:单位不是给我们买了医保吗?为什么还要买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呢? 其实,一般企业给员工上的医保,都是国家规定的,参保者能享受的待遇也有限。但补充医疗保险就不一样,它作为医保的补充,是单位给职工发放的一种额外福利。它是单位在为员工买了医保后,另外为职工交纳的保险。

买了单位补充医疗保险能享受哪些待遇?专业人士介绍: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是对职工和退休人员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产生的费用提供一种经济补偿,具体费用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个人账户不足支付时的医疗费用;2、基本医疗险统筹基金支付之后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医疗费;3、地方附加医疗险资金支付后由个人承担的本分医疗费。 如今,医保报销一般都设有起付线,而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没有起付线,单位补充医疗保险能报销医保不能报销的那部分,这又进一步缓解了职工的看病压力。 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的期限及责任 单位补充医保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险责任为三部分: 第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线以下完全由个人支付的部分; 第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个人按比例支付的部分; 第三,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限额以上,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个人按比例支付的部分。 以上三部分保险责任均由单位补充医保按根据企业筹资能力按不同比例赔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统筹补偿方案(最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统筹补偿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完善我县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着力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有效减轻大病患者经济负担,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根据省卫计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xx新农合大病保险指导方案(xx版)的通知》(卫基层秘〔xx〕64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本着“以人为本、保障大病、政府主导、专业承办、政策联动”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筹集 xx年,我县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按当年筹资基金总额的5%予以安排,从xx年的新农合基金中切块列支,不再额外向参合个人收取。 二、基金管理 新农合大病保险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资金由县财政部门按照承办合同规定约定拨付给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设立收入账户和赔付支出账户。大病保险基金实行专账管理、单独核算,封闭运行。 xx年新农合大病保险盈利率确定为2.5%。按大病保险筹集资金总额提取盈利部分后的专项基金数额作为盈亏结算的基数。 原则上,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应在参合年度的次年3月底之前完成合同年度大病保险赔付,4月底之前与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完成大病保险基金盈亏结算。

商业保险公司赔付合同年度大病保险补偿后的结余部分,全部返还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如出现亏损,非政策性亏损部分全部由商业保险机构承担;因政策性调整、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导致的大病保险基金亏损,由新农合基金与商业保险公司按亏损总额的70%、30%分担。 三、基金用途 支付新农合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支付大病保险合同约定的商业保险机构合理盈利。 新农合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范围。参合年度已享受新农合住院补偿或者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新农合补偿后的住院医药费用个人自付部分及特殊慢性病门诊新农合补偿后自付费用列入合规费用范围。 下列费用不列入新农合大病保险合规费用范围: 1.在非医疗机构、非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Ⅴ类医疗机构、预警医院、发生的医药费用。 2.门、急诊(不含特殊慢性病门诊)发生的医药费用。 3.《xx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规定的单味或复方均不支付的中药饮片及药材费用;单味使用不予支付的中药饮片及药材费用。 4.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和组织源。 5.单价超过0.5万元的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以及支付部分费用的检查、治疗类项目,超过0.5万元以上部分的费用(系统设置最高限价)。即:该类项目按照(0.5万元*数量)计入合规费用。

推动新农合与居民医保二险合一 构建城乡居民一体化医疗保险体系

推动新农合与居民医保二险合一构建城乡居民一体化医疗保险体系 吴伟平福建省宁化县医疗保险中心 摘要随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试点的全面推开,全民医疗保险体系框架初步建立,探讨新农合与居民医保的整合问题,已成为推进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关键。本文结合宁化县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建设情况,对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险合一进行了探讨,旨在抛砖引玉,以供商榷。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二险合一 随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相继实施,全民医疗保险体系框架初步建立,医疗保险体系发展进入制度完善阶段。在继续巩固和完善各项医疗保障制度的同时,探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二险合一,建立打破城乡界限、实行城乡统筹的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现由城乡二元医疗保障制度向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制度转变已势在必行。本文结合宁化县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建设情况,对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险合一进行了探讨,旨在抛砖引玉,以供商榷。

一、全民医保体系框架的初步建立 宁化县是地处福建闽西北的山区农业县,全县总人口数34.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9.7万人,非农人口4.9万人。宁化县于2001年7月1日启动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参保人员已达15808人,其中:在职12181人,退休3627人。2007年7月1日作为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第二批试点县,启动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参合农民达261008人,参合率达87.9%;2008年7月1日根据省政府部署启动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已参保人员达12508人,其中成年人6902人,未成人5606人。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标志着全民医疗保险体系框架初步建立,总覆盖人数达289324人,占总人口数的83.6%。职工医疗保险启动历年来已为参保住院患者7486人次核报统筹住院医疗费用2226.5万元,人均核报2675元,为门诊患者681339人次核报门诊医疗费用2116.6万元,人均核报31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启动一年来已为住院参合农民17071人核报住院医疗费用1183.1万元,人均核报693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启动一个月也已为12人次核报住院医疗费用2.7万元,人均核报2250元;可以说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建设为构建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无优势可言 2008年7月在全省全面展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试点工作,这是推进全面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全局性、战略性举措,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示例

首先我们说,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企业在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国家给予政策鼓励,由企业自主举办或参加的一种补充性医疗保险形式。它包括商业医疗保险机构举办和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经办还有大企业自办三种形式。 通俗的讲,补充医疗保险大概可以归结为以下六点: 1.补充医疗保险报销的原则就是社保没有报销的那部分再从补充医疗中报销。比如,门诊1800以内部分及1800以上社保报销比例以外的部分、住院1300以内的部分及1300以上社保报销比例以外的部分。 2.补充医疗能报销多少是根据单位自己选择而定的,比如,门诊单位可以选择在社保报销以外在报销60%、或80%甚至可以选择90%等等,住院也一样,可以选择在申报报销以后 再报销90%、95%等等,这而比例在投保时进行选择; 3.补充保险的费用:要根据单位选择的补充保险的报销比例而定,门诊部分的费用是比较高的,选择90%比选择60%的费用要高,住院部分的费用是比较低的,所以很多单位选择补充医疗时,门诊的比例不选择那么高,这样费用就可以低一点,另外费用还和参保的人员多少、人员的平均年龄、退休人员的数量多少有关,所以补充医疗的保险费要和单位具体商量才能定下来; 4.补充医疗的保险费一年一交,可以在工资的4%中列支,但是不是说把4%都交上来,如果人员有变动,现在社保做增加或减少的变更,拿着社保的变更单就可以在保险公司做补充医疗的人员变更,退费或加费。 5.补充医疗当人对职工有很大的好处,公司可以从费用中支出,一旦员工有一个大病或意外事故,对公司来讲那就可以减轻不小的赔付压力。 6.补充医疗也是社保要求的一个内容,不在保险公司做也要自己单位做。对于小的单位来说就更有必要,因为小的单位一旦有职工发生重大问题,资金就会收到很大的影响。 一般的企业都是为员工上五险一金,补充医疗保险是企业在按时为员工上社会保险的前提下自愿为职工缴纳的保险,都是用于企业中个人负担较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补助,

大病医疗保险与商业大病保险的区别

大病医疗保险与商业大病保险的区别在我国,重大疾病呈现“三高一低”的趋势:发病率越来越高、治疗费用越来越高、治愈率越来越高、发病年龄越来越低。国家为了让高额的医疗费用不再成为阻挡居民治疗的障碍,制定了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相应的费用。但是单单是大病医疗保险还是很难满足人们在重大疾病方面的医疗费用的,所以在完善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障外,增加一份商业大病保险是无可厚非的。 大病医疗保险与商业大病保险的区别 大病医疗保险与商业大病保险主要有以下区别: 1、属性不同 (1)大病医疗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

目的是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具有保障性,带有一定的福利性质,所以通常保费较为实惠,所提供的保障往往也是最为基础性的 (2)商业大病保险需要被保险人自愿投保,费用完全由投保人自己承担,并且商业大病保险的费用往往与其所提供的重疾保障范围成正比。 2、保障范围不同 (1)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基础上,大病医疗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2)商业大病保险是按照商业保险公司条款约定,被保险人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病种后即可申请赔付,所以相对于大病医保而言,商业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更加的灵活,选择空间较大。 3、缴费方式不同 (1)大病医疗保险所需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拨,原则上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所以通常情况下,只要参加社会医保的民众就可以不用另外缴纳大病医保的费用。 (2)需要被保险人自愿投保,费用完全由投保人自己承担,并且商业大病保险的费用往往与其所提供的重疾保障范围成正比。

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公司 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为规范管理公司补充医疗保险,保障职工的医疗待遇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2〕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条件 1.已参加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建立补充医疗保险。 2.具备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和人工成本承受能力。公司补充医疗保险应量力而行,与XXX的经济效益水平和负担能力相适应,不得因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而造成人工成本大幅度增加,加重XXX负担。 3.基础管理规范,民主制度健全。XXX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应履行民主程序和报批手续。 二、实施对象 XXX为以下人员建立补充医疗保险: 1.签定劳动合同且试用期合格已转正的在册员工; 2.退休人员; 三、建立方式

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建立。XXX以商业保险机构的相关产品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设计补充医疗保险方案。XXX用补充医疗保险资金向商业保险机构缴纳保险费,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四、支付原则 1.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用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的补助,不得另行建立个人账户或变相用于职工其他方面的开支。 2.合理设置报销比例和报销起付标准,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3.适度提高特殊人群的补充医疗待遇水平。特殊人群包括:关键人才和做出突出贡献人员,个人负担过重的患大病和特殊病人员,其他经XXX职工(代表)大会决定列入支付范围的人员等。 4.在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有结余的情况下,XXX可以开展健康体检、健康咨询等活动,以预防疾病,降低医疗费用。 五、基金筹集 XXX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资金来源和列支渠道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六、管理与监督 XXX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实行财务单独列账,专款专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2020年,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40元,并适当提高人人缴费标准,具体缴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2、实行大病统筹的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主要保障参保人员由于患病而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费用,切实解决了农民面临患病风险。 3、实行县(市)级统筹。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一般采取以县(市)为单位的统筹级别。 4、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再分配功能增强。新型合作医疗制层(县)级统筹的基础上,允许一些不具备县级统筹条件的地区先进行乡一级统筹,逐步向县级统筹过渡。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与新农合报销比例与政策 关于新农合的报销制度,全国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有不同的规定。 以北京市海淀区为例看一下相关规定。 (一)普通参合人员医疗费用报销政策。年度内多次住院,首次住院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者,再次住院发生费用累计计算,按规定进行补偿。因病住院经批准转院连续住院治疗的,其住院的医药费用累计计算,按规定进行报销,每月结报一次。恶性肿瘤进行放、化疗、肾透析,肝、肾移植(或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服用抗排异药及儿童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血友病所发生的特殊病种门诊费用,每月结报

一次。年度内多次门诊,门诊累积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者,按规定进行报销,具体报销时限由各乡镇自行制定。 镇(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每月的1日至20日内向海淀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申请复审结算。对于当年12月份发生的医疗费用单据应最迟在次年1月20日前向海淀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进行申请复审结算。跨年度连续住院的费用,当年12月31日以前含(31日)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自下一年起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分别进行结算。根据各年度实际缴费情况予以补偿。对于跨年度结算的一次住院费用只计算一次起起付线。 (二)两类特殊人群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政策和流程。(1)参合农民参加其他商业医疗保险,如先由商业医疗保险按照其标准支付补偿款的,参合患者须向镇(乡)合管办提供商业保险分割单和住院医疗费用全部票据复印件进行报销。若先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由新农合出具费用分割单,再到商业医疗保险公司报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款和商业医疗保险补偿款总额不应超过所发生住院医疗总费用。(2)参加新农合的优抚对象,首先由民政局按照有关政策进行报销,参合患者须向镇(乡)合管办提供民政局出具的优抚对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介绍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优抚对象经民政局报销后的剩余金额部门按照新农合标准进行报销。

【精品文档类】2019年某公司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规定完整版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适当减轻员工和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后的医疗费用负担,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同化员工、市场化员工、退休人员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本规定所称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一项由企业自行运作和管理的医疗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 3.2 门诊慢性病等特殊病种 本规定所称门诊慢性病等特殊病种是指经当地基本医疗保险部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鉴定、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的,需长期门诊治疗的一些慢性疾病。 4 职责 4.1 人事处(党委组织部)(以下简称人事处) 4.1.1 是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归口管理部门; 4.1.2 指导所属各单位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业务;

4.1.3 检查监督所属各单位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执行情况。 4.2 财务处 负责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的管理及业务指导。 4.3 所属各单位 4.3.1 人事部门 4.3.1.1 负责本单位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管理,包括员工补充医疗保险台账的建立、费用审核、费用报销单编制。 4.3.1.2 与本单位财务部门定期核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的计提额度及支付额度。 4.3.2 财务部门 负责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的核算、资金管理及费用报销。 5 管理内容 5.1 资金的提取及管理 5.1.1 所属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按照本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及规定的提取比例计算应提取企业补充医疗保险额,并按月提交本单位财务部门。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提取比例暂定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4%,今后视资金使用情况适当调整。参保人员个人不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用。 5.1.2 所属各单位财务部门依据人事部门提交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额,按月计提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并列入本单位资金预算管理。 5.1.3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要专款专用,单独核算。资金余额结转使用,任

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2012年08月31日03:16新京报张轶骁我要评论(1582) 字号:T|T 新京报讯(记者蒋彦鑫)针对一些特别贵的大病,我国将建立补充医保报销制度,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昨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6部门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不额外增加个人缴费负担 据了解,当前,我国有50多种疾病可能造成一些家庭因病致贫和返贫。国家发改委昨日表示,开展大病保险,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所需要的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经测算,各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可作为当地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标准。当参保患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这个标准时,很可能使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大病保险对这小部分人群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已经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这里的合规医疗费用不局限于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但为避免浪费和过度负担,不是基本治疗所必须的项目不列入报销范围。 商业机构承办大病保险 按照文件规定,大病保险的基金来源于原有的医保基金的结余,而且交给商业保险机构来管理,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 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 年以上;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服务人员;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等等。 同时,要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并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 北京情况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读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读(二) 1.问:城乡居民医保零星缴费怎么缴? (一)原新农合单个零星缴费时间:2018年1月2日-2018年3月30日,到各乡镇(或街道)人社中心参保缴费,逾期不再受理参保续保手续。 (二)原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需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银行(农商行或建行)网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 (三)年中参保的特殊人群到市人社局社保中心缴费。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出生证、退伍证或毕业证) 2.问:在校学生怎么缴费? 在校学生到居住地村、居委会缴费,但必须先取得社保卡,如果还没办社保卡的,要尽快去镇(街道)人社中心(劳动所)登记信息,否则影响正常缴费。 3.问:原城镇居民医保并轨城乡居民医保后怎么缴费? 是否全部不用缴? 原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年限保持原口径不变。参保人到退休年龄,连续缴费年限满20年后不再缴费,个人缴费与补充保险金都不用缴,免费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5.问:医保卡今后还有吗? 社会保障卡既有医保卡功能,又有银行卡功能。医保卡将被社会保障卡替换。今年缴费请直接使用社保卡。从2018年1月1日起,市民在就诊时请尽量使用社保卡,一经使用,原医保卡自动停用。到医保中心报销时要求带社保卡结算,以便结算资金直接打入社保卡。 6.问:原城镇居民医保并轨城乡居民医保后,待遇是否变化?报销比例怎样? 原城镇居民医保在并轨城乡医保后基本待遇不变。 并新增待遇:⑴特殊重大疾病门诊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补充保险报销后,纳入大病保险计算范围。 ⑵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管癌、胃癌、急性心肌梗塞、Ⅰ型糖尿病、甲亢、结肠癌、直肠癌、脑梗死、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等22类重大疾病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基金支付达到病种付费标准的70%。 7.原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是不是和新农合一样?区别在哪里?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合并为城乡居民医保后,一并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原城镇居民另参加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时比原新农合参保人多缴一个补充保险金,在参保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除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外,同时享受城乡居民补充保险待遇,刷卡结算时按规定待遇一并直接结算。 8.原城镇居民医保门诊费用未设定限额,整合后为什么要设定门诊限额?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相关政策指导意见》省人社发【2017】341号文件要求“合理设置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我市整合后原城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状况调查与解析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状况调查及分析 改进和完善农村医疗保险,既是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又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为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署,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初步确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 今年清明期间,本人对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县小务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现状进行调研,采取访谈调查方式,对农

民、政府工作人员等进行深入调查,努力探寻现行农村医疗保险模式存在的不足及可行的解决对策,希望对完善农村医疗保险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调查时间: 2012年4月1日——2012年4月7日 调查地点: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县小务村 调查对象: 农村居民、政府工作人员、医疗工作者 调查方法: 访谈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发展宏观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而不解决好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的目标,也谈不上现代化社会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也已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把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合作医疗在将近50年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20世纪40年代的萌芽阶段、50年代的初创阶段、60~70年代的发展

《北京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 法》的通知 京劳社医发〔2001〕16号 2001年2月28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委、办、局、总公司,各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单位,军队驻京企业: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2001年2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68号令),不降低职工现有的医疗待遇水平,保证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过渡,我们制定了《北京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重要意义。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中明确提出,补充医疗保险费的提取额在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成本中列支。这体现了政府对广大职工的关心,是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切实关心职工的切身利益。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要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要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来确定。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职工的民主参与作用,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另一方面企业要量力而行,不要盲目攀比。 二、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广,医疗待遇水平要兼顾不同企业的实际缴费能力,才能真正做到“广覆盖”。因而,为保证效益好的企业职工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证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过渡,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补充医疗保险。 三、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在使用上要突出解决重点问题。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要向退休人员和患病住院职工倾斜,首先解决退休人员住院费用中需个人自付部分、门诊大额互助资金报销后需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以及职工住院费用中需个人自付的医疗费。 附件:北京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农村医疗保险20种大病包括哪些

农村医疗保险20种大病包括哪些 昨天,卫生部介绍,2013年,我国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将向大病转移。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到90%。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将达到340元左右,新农合资金总额增加到2700亿,一些农村地区的大病患者已经成为受益者。 20种疾病入农村大病保障,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2013年,新农合的重点工作,是扩大重大疾病保障的覆盖面,提高补偿比例,避免农民因(大)病返贫。 61岁的河南周口农民马继彪得了胰头癌、肺癌等好几种病,刚在郑州市人民医院做完手术,一共花了7万多元,这笔费用相当于他们一家两年的纯收入。 按照之前的政策,合作医疗8000元以上可以报销65%。而从今年开始,报销比例有了很大提升,8000元到5万可以报销65%,5到8万报销80%,8万以上可以报销90%。 数字上的变化,到了农民手里是实实在在的钱。这一场大病,马继彪的医药费报了5万多元,自己只花了不到两万元。 卫生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将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肺癌等20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在已开展大病保险试点的地区,要优先将20种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险范围,先由新农合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补偿;补偿后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的部分,再由大病保险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偿。二次补偿后,困难农民还将额外得到15%的民政医疗救助基金,这样加起来,总报销比例可达到90%。 此外,卫生部对20种重大疾病制定了临床路径,遴选基本药物,并以省为单位,实施集中采购,确保农民重大疾病用药安全。同时,卫生部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选择诊疗条件良好,费用控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参合农民重大疾病的定点救治机构。一般大病原则上尽可能在县级医疗机构诊治;复杂疑难病例,由接诊医院负责转诊到三级医疗机构。 卫生部已下发要求,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须简化并规范重大疾病的结算报销流程,积极推行定点医疗机构的及时结报和异地结报,结合实际推进新农合与医疗救助“一站式”服

职工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情况调研报告

职工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情况调研报告 XX年5月,人保健康承保了浙江省XX市本级补充医疗保险。经过一年的运行,XX市人均住院费用由XX年的13314元降低到XX年的11994元,减少了1320元,市本级和三区的479人次得到1043多万元补偿,XX市政府建立起708万元的重大疾病风险基金,人保健康也实现盈利485万元,收到了政府和市场双赢的初步成效。XX年,XX市政府决定将全市80%的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业务交由该公司,原保费收入达4450万元。 一、XX市补充医疗保险的基本情况 (一)有关背景 XX—XX年,太平洋寿险在经营XX市补充医疗业务期间,受诸多因素影响,累计亏损600余万元。XX年,XX医保中心自行运作,经营效果也不理想。XX年5月,在总结新农合商业化运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XX市政府决定将该业务交由专业的商业健康险公司——人保健康浙江省分公司以“契约型”模式运作。根据协议,医保部门每月向职工征收基本医疗和补充医疗保费后,将补充医疗的保费划转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负责提供相关保险服务。保险公司可将赔付与保费收入的差额部分留作公司利润,但不得超过当年保费收入的15%,即若赔付率低于85%,差额部分提留为重大疾病风

险基金。XX年,该公司承保18.63万人,原保费收入2236万元。 (二)主要做法 在与医保部门的合作中,人保健康改变了以往被动进行风险控制的管理模式,更加注重事中管理,充分利用两者资源,建立起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 一是建立合署办公制度。针对医保中心经费不足、人手短缺的情况,在人保健康的建议下,保险公司和医保中心实行合署办公的新模式。人保健康在医保中心配备专业人员审核医疗费用,配合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并聘请医学资深人士提供医疗费用审核咨询。 二是建立信息平台和动态预警制度。通过参与医保中心信息系统建设,人保健康进一步完善了自身信息系统,实现对治疗情况的全程监控。同时,设立动态预警名单制度,及时提醒重特大病情、超标准医疗费用等,加强了重点环节的风险控制。 三是建立授权巡查住院制度。经医保中心授权,人保健康获得了对病患住院情况的巡查权利,取得第一手医疗资料,及时发现问题并干预不合理诊疗,从源头上控制了造假行为。 四是建立医疗费用先审核后支付制度。将风险控制关口前置,对不合理费用及时与医疗机构沟通,确认审核结果。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销售方案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销售方案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销售方案一、保险套餐 方案一:特惠保费:800元每人每年 方案二:特惠保费:1050元每人每年 方案三:特惠保费: 1100元每人每年

方案四:特惠保费:1450元每人每年 二、投保规则 1、以上方案投保人数最低10人; 2、企业投保员工平均年龄须小于等于30岁可执行以上成本; 30岁(不含)至35岁(含)成本上浮60元/人/年; 35岁(不含)至40岁(含)成本上浮120元/人/年; 40岁(不含)至45岁(含)成本上浮280元/人/年; 最高不超过45岁; 3、员工人数20人(含)以上方可附加子女险; 4、可单独增加子女险:费用450元/人/年; 员工子女中国大陆境内人身意外伤害身故保额2万元;因疾病在规定的医院进行门急诊或住院治疗产生的除社保自费部分以外的合理医疗费用50%赔付,保额各1万; 5、可单独附加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套餐:费用50元/人/年;

员工因乘坐指定公共交通工具导致意外残疾、死亡或烧伤按约定额度赔付,保额飞机50万、轮船30万、火车30万、汽车10万;(仅限多加一份) 6、非北京企业客户或无北京社保人员成本价上浮标准: 企业投保员工平均年龄须小于等于30岁可执行以上成本; 30岁(不含)至35岁(含)成本上浮300元/人/年; 35岁(不含)至40岁(含)成本上浮350元/人/年; 40岁(不含)至45岁(含)成本上浮400元/人/年; 7、以上方案投保期限1年,缴费方式为年缴费,不支持月缴费或 季缴费,当月签约投保并缴费,次月一日开始生效; 8、本次促销活动限定以上四款固定方案,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方案 变动,价格不得低于特惠保费,但能够加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范本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范本 第一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近些年,随着人口老龄化不断加速,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缓慢以及农村疾病人口数量激增,在农民收入依旧比较低条件下,疾病成为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辛苦奋斗年,一病又回到从前”成为许多农 30 民真实的生活写照。许多农村地区,由于贫困,缺医少药,有了 病,却看不起的现象很普遍,许多农民只得无奈的忍受疾病的折磨。 “因病致贫 “因病返贫”的问题己开始困扰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20世纪50、60年代起,党和国家着手努力改善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以传统农村合作医疗为主要形式的医疗保健制度在保障农民的健康、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方面曾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传统农村合作医疗甚至得到了国际上的认可。八十年代初,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都曾派专家来我国考察农村卫生工作,考察组在报告中特别强调指出,中国农村实行的“合作医疗制度,是发展中国家群众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范例”。世界卫生组织还在另一份考察报告中指 出:“初级卫生工作人员的提出主要来自中国的启发,中国在占80% 人口的农村地区发展了一个成功的基层卫保健系 统,向人民提供低费用和适宜的医疗保健技术服务,满足大多数人的基本卫生需求,这种模型很适合发展中国家的需要”。但随着我国改革开

放的深入,随着社会大环境的变迁,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在六十年代兴起,七十年代达到高峰,八十年代衰落,走过了一个倒“ v”型的不平凡路程。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削弱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群众对管理粗放“大锅饭”式的合作医疗信任度降低,卫生需求的提高和医药费用的大幅上涨,传统农村合作医疗迅速在大多数农村地区崩溃。伴随着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衰落,自1990年起部分贫困地区的婴儿死亡率开始上升,全国各项主要健康指标的改善速度也远低于80年代。20世纪90年代,国家提出要恢复和重建合作医疗制度,由于种种原因,虽然农村合作医疗有了一定程度的恢复,但覆盖率较低。90%的农民失去了基本医疗保障,成为自费医疗群体,而医疗费用的上涨远远高于农民收入的增长,因病致贫、返贫现象严重,对农村人力资本造成了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是富裕小康生活的重要指标,没有农民的健康,就没有农村的小康,也就没有中国全面的小康。农村的医疗卫生状况和农民的健康水平,在一定意义上决定着我国的医疗卫生状况和全民的健康水平。鉴于农民医疗保健的现状,XXXX年10月 29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要求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XXXX年起,这一工作在全国开始试点。从全国试点情况来看,新农合制度在保障农民有病能治,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从易县东西水村来看,自国家推广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后,该村村民在疾病医疗费用压力上减轻,村民看病吃药的心态相对放

企业购买补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中税网)

企业购买补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企业购买补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必须是医保局和社保局购买吗?在商业保险机构购买的能否在税前扣除? 回复如下: 专家回复:现阶段税法认可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仅指社保局和医保局收缴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财税[2009]27号文件把标准限定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专家分析: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也叫企业年金。是符合强制实施的国家养老金之外的,由企业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建立的,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保险制度。具体说:(1)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不具有强制性和盈利性。而是一项企业福利制度,是企业人力资源战略重要组城部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养老保障“多支柱”战略的重大制度安排,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与国家养老金、个人储蓄性养老金一起构成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2)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责任主体是企业,是企业依据自身经济状况建立的企业保障制度,企业或职工承担因实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产生的所有风险;国家或政府作为政策制定者和监管者不直接干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管理和基金运营,其主要职责是制定规则,依规监管。(3)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必须依法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必须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必须已建立完善的集体协商机制。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有关规定:第五十条纳税人为其投资者或雇员个人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以及在基本保障以外为雇员投保的补充保险,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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