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的现状和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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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指一个国家根据政治统治与行政管理的 需要,遵循有关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地 理条件、经济联系、民族分布、人口密 度、历史传统、文化背景等因素,将国 土划分为若干层级、不等幅员的行政区 域,并在各个行政区域设置相应的政府 机构,实施分级分区管理,从而形成国 家治理的基本空间格局
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原则:有
利于现代化建设,有利于行政 管理,有利于巩固国防,照顾 到自然条件和历史状况。
行政区划的划分原则有什么?
当代中国行政区的划分具体是
依据随山川形便和犬牙交错这 两个原则
发展简史
1949年,全国分为30省、1自治区、12直
辖市、5行署区、1地方、1地区 到1967年调整为22省、5自治区、3直辖市 共计30省级行政区 1988年新增海南省,1997年新增重庆直辖 市,1997年和1999年香港和澳门回归中国, 相继新设2个特别行政区 至此共计23省、5自治区、4直辖市和2特别 行政区共计34省级行政区
在一个宪政国家,国家法律应考 虑如何在宪法之下对行政区划体 制进行调整,这是中国在进行新 一轮行政区划改革之前必须首先 面对的问题。而当我们用中国的 行政区划宪法条款审视中国行政 区划体制时,却得出了怪异的解 释:
(一)实施了近50年的“市
管县”体制是不合宪的
(二)“地级市”不能管“县级
市”,只能“代管”
(三)行政区划体制频繁变动造成基
层政权不稳定,然而其行为却是 合宪的
地方的行政区划
1、由于历史原因,如今一些城市的行政区划 已经滞后,确实需要调整。科学合理的行政区 划,有利城市整体健康发展,可以促进区域间 均衡推进。但是,城市行政区划调整,不是越 大越好,并非只能调大,不能调小,而应根据 实际需要 2、行政区划调整是为松绑,扩权升职并非主 要目的。时下客观现实是,凡是被调整的行政 区划,面积无一例外地大幅扩大,都由调整后 的一个新区管理原来的两个或多个老区,官员 职权明显大了
行政区划体制合宪性的质疑与困惑
1
对“市管县”体制合宪性质疑:
我国《宪法》第30条规定,中华 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一般划分 为三个层级:省、县、乡,市管 县体制是在省与县之间设立一级 正式地方政府单位地级市,这是 否违背了宪法的规定? 。
wenku.baidu.com
2
而在如何推进“省管县”体制时,
也产生了不少宪法上的困惑:省区 重划是否合宪?是否应通过法律来进 行行政区划体制改革等等。这涉及 到行政区划宪法条款应如何理解。
中国宪法和法律严格规定了行政区划 变更的法律程序:
•
第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报 全国人大审议决定。 • 第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限的变更, 报国务院审批;自治区、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 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改变,报国务院审批;自治区、 自治县的行政区域接线的变更,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 重大变更报国务院审批。 • 第三,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 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 第四,乡、民族乡、镇的建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 界限的变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改革的变化趋势
⑴派出机构由虚变实 ⑵减少行政管理层次 ⑶减少行政级别的数量和层次,取
消副省级、副地级、副县级等行政 级别
谢谢观赏
省级行政区划
县级行政区划 乡级行政区划
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省以下 行政区划单位统计不包括港澳台)
332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其中:284个地级市、 15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 2853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其中:857个市辖区、 369个县级市、1456个县、117自治县、49个旗、 3个自治旗、1个特区、1个林区) 40466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其中:2个区公所、 7194个街道、19683个镇、12395个乡、1085个 民族乡、106个苏木、1个民族苏木)
指一个国家根据政治统治与行政管理的 需要,遵循有关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地 理条件、经济联系、民族分布、人口密 度、历史传统、文化背景等因素,将国 土划分为若干层级、不等幅员的行政区 域,并在各个行政区域设置相应的政府 机构,实施分级分区管理,从而形成国 家治理的基本空间格局
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原则:有
利于现代化建设,有利于行政 管理,有利于巩固国防,照顾 到自然条件和历史状况。
行政区划的划分原则有什么?
当代中国行政区的划分具体是
依据随山川形便和犬牙交错这 两个原则
发展简史
1949年,全国分为30省、1自治区、12直
辖市、5行署区、1地方、1地区 到1967年调整为22省、5自治区、3直辖市 共计30省级行政区 1988年新增海南省,1997年新增重庆直辖 市,1997年和1999年香港和澳门回归中国, 相继新设2个特别行政区 至此共计23省、5自治区、4直辖市和2特别 行政区共计34省级行政区
在一个宪政国家,国家法律应考 虑如何在宪法之下对行政区划体 制进行调整,这是中国在进行新 一轮行政区划改革之前必须首先 面对的问题。而当我们用中国的 行政区划宪法条款审视中国行政 区划体制时,却得出了怪异的解 释:
(一)实施了近50年的“市
管县”体制是不合宪的
(二)“地级市”不能管“县级
市”,只能“代管”
(三)行政区划体制频繁变动造成基
层政权不稳定,然而其行为却是 合宪的
地方的行政区划
1、由于历史原因,如今一些城市的行政区划 已经滞后,确实需要调整。科学合理的行政区 划,有利城市整体健康发展,可以促进区域间 均衡推进。但是,城市行政区划调整,不是越 大越好,并非只能调大,不能调小,而应根据 实际需要 2、行政区划调整是为松绑,扩权升职并非主 要目的。时下客观现实是,凡是被调整的行政 区划,面积无一例外地大幅扩大,都由调整后 的一个新区管理原来的两个或多个老区,官员 职权明显大了
行政区划体制合宪性的质疑与困惑
1
对“市管县”体制合宪性质疑:
我国《宪法》第30条规定,中华 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一般划分 为三个层级:省、县、乡,市管 县体制是在省与县之间设立一级 正式地方政府单位地级市,这是 否违背了宪法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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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如何推进“省管县”体制时,
也产生了不少宪法上的困惑:省区 重划是否合宪?是否应通过法律来进 行行政区划体制改革等等。这涉及 到行政区划宪法条款应如何理解。
中国宪法和法律严格规定了行政区划 变更的法律程序:
•
第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报 全国人大审议决定。 • 第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限的变更, 报国务院审批;自治区、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 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改变,报国务院审批;自治区、 自治县的行政区域接线的变更,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 重大变更报国务院审批。 • 第三,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 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 第四,乡、民族乡、镇的建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 界限的变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改革的变化趋势
⑴派出机构由虚变实 ⑵减少行政管理层次 ⑶减少行政级别的数量和层次,取
消副省级、副地级、副县级等行政 级别
谢谢观赏
省级行政区划
县级行政区划 乡级行政区划
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省以下 行政区划单位统计不包括港澳台)
332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其中:284个地级市、 15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 2853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其中:857个市辖区、 369个县级市、1456个县、117自治县、49个旗、 3个自治旗、1个特区、1个林区) 40466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其中:2个区公所、 7194个街道、19683个镇、12395个乡、1085个 民族乡、106个苏木、1个民族苏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