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源配置的动态效率与中小企业融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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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源配置的动态效率与中小企业融资(一)
论文关键词]金融资源配置动态效率公平效率政府和市场的互补关系
论文摘要]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性是静态效率和动态效率、经济效率和公平效率的有机统一。从深层次原因来看,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实质是金融资源的动态配置效率不高。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应建立以区域金融资源动态配置为基础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的均衡点,在政府和市场互补机制的作用下,实现金融资源动态配置效率和区域经济的共生发展。
一、政府和市场互补关系下的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已经明确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即由于“市场失灵”的存在,通过政府介入,可能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另一方面,在公共部门和准公共部门方面也存在“政府失灵”问题。在解决“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讨论中,政府与民间部门作为伙伴关系,或者“如何互补地共同作业”的问题凸现出来了(Stiglitz,1992)1]。
金融资源是一种特殊的资源,具有引导和配置其他资源的“第一推动力”作用,其均衡、合理的配置可以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反之,扭曲、非均衡的配置,则会制约经济的健康发展。这是因为,一国金融资源量的积累和功能发挥决定于其社会财富的积累过程和积累规模,对金融资源的索取和分配只能以社会财富的积累规模为限;如果不顾金融资源的稀缺性,随意地分配有限的金融资源,必然降低金融运行的效率,甚至产生金融混乱和危机,制约经济发展。
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性包括两个层次的含义,即经济标准的效益和规范标准的公平。首先,从经济标准来衡量,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性有“静态效率和动态效率”两种理解。
金融资源静态配置效率是指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提供量由内侧移动到边界之上,可以解释为在既定的制度要素和技术要素下金融产品或金融增长量的最大化。静态金融资源配置效率虽然也能够增加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提供量,但金融增长的持续性受到限制,配置效率并没有达到最优。如果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边界随着时间的推移向外侧扩大。那么,在同样的资金约束下,社会可获得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规模增加了,这就获得了金融资源的动态配置效率2]。其次,从规范标准来衡量,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性表现为金融资源索取权的公平性和金融资源分配的均衡性。
金融资源索取权的公平性,就是每个自然人和法人均享有平等的金融资源分享权,他们可以平等地获取社会的金融资源;作为市场主体,他们能够运用其平等的金融资源分享权,影响着其他经济资源和经济优势的分配状况,以自身的努力减少不平等的差别,最终实现金融的公平正义和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如果金融资源配置只考虑某些特定的经济实力,经济实力强,金融资源的索取权大,经济实力弱,金融资源的索取权小,就违背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公正性;随着这种结果的积累,金融资源配置将制约经济的发展,并必然降低金融运行的效率。
根据现代金融发展理论,要获得金融资源的动态配置效率,必须增加新的制度要素或者改变现有制度要素的组合、引入新的金融组织形式、开发新的金融产品乃至改变经济主体民间协调的方法等。具体的措施包括四个层次:一是金融产权保护;二是利用金融交易主体之间的各种调整和协调;三是政府直接补充市场的作用分配金融资源,并对金融机构进行规制(Stiglitz,1992)1];四是在政府对金融资源配置的“市场失灵”的干预政策中引入市场机制,建立以金融资源配置的社会效率为导向的融资契约关系。
二、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金融资源配置解释
关于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学术界和实践中一个比较普遍的认识是:中小企业本身存在诸多不符合金融机构的融资条件;经济转型时期国有银行受政策因素形成的放贷偏好;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工具创新不足,等等。应该说,这些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小企业融资的某些困难,但没有揭示其深层次的金融资源配置问题。
从整个企业改革的历程来看,中小企业金融资源的配置政策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20世纪
90年代中期以前,对非国有中小企业,政府主要采取放宽政策限制,给予政治承认、金融扶持、社会动员等支持政策。在这个阶段,尽管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非国有经济快速增长已逐渐充当经济增长的引擎,在增加就业和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显示出了巨大的潜力,但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足够关注,只有中国人民银行一个部门在促进中小企业信贷发放以及发展票据融资等问题上出台了一些辅助性的促进政策,收效甚微。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发展中小企业开始成为中国的大战略。1997年的东亚金融危机,使中国政府及学术界,意识到单纯依靠“大企业”战略的不足,对中小企业的发展予以高度的重视。主要的政策包括:政府产业部门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大力推进现有商业银行内部机构和业务的变革,通过提高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上浮的幅度来增强银行贷款的风险管理能力(2004年1月1日起可在基准贷款利率上再上浮70%),鼓励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工作;建立中小企业信贷扩张的外部政策性支撑体系;成立创业投资或基金;规范和引导非正规金融为中小企业服务。这在一定程度上改进了金融资源的静态效率。
但是,从全社会金融资源的动态配置来看,仍然缺乏一个长期的、有效的中小企业金融制度安排:一是以行政措施要求大国有银行为主体的中小企业融资安排存在巨大的信息与交易成本,费用高昂,因而这种带有一定政策性支持的银行信贷的发放对象主要仍是一些达到一定资产规模并有较高信用等级的中小企业,无法真正覆盖整个中小企业群体;二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实力过小,且在结构、经营和功能上存在缺陷;三是县域经济及其以下地区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严重滞后,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也就是说,中小企业作为小型经济的性质决定了其融资条件与较大规模的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客观上是有矛盾的。因此,只有通过金融创新,充分调动各种金融资源要素,使中小企业金融产品服务的供给边界不断扩大,获得金融资源的动态配置效率,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三、构建区域金融资源动态配置的中小企业融资框架
中小企业金融内生于区域内的中小型实体经济。从世界范围看,区域经济越发达,区域内的中小企业金融资源配置的动态效率越高。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必须建立区域金融资源动态配置的中小企业融资框架,实现金融资源动态配置效率和区域经济的共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