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小学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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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高等学校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评估指标体系评分表

首都高等学校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评估指标体系评分表
1.0
列入扫描的

在北京市商校体育会议上作经跄介绍、主题报告
1.0
图像资料
承办北京市高校体育竞赛活动(列入计划的活动),1~3项加1.0分;4~5项加1.5分;6项以上加2.0
2.0
列入具体的人和事
其它
承办北京市高校体育教学、群体、科研等活动,
1~2项加1.0分;2~3项加1.5分;4项以上加2.0
1.()
学生体肓社团(协会、俱乐部)
组织开展活动
1.0
每年组织230次
1.0
每年组织220次
0.8
每年组织五15次
0.5
课余体
育训练
6
学生体育代表队训练与管理
1.0
有组织、有制度、有计划的校级体育代表队8支以上
1.0
有组织、但相关制度不全,有校级体育代表队5支以上
0.5
无体育代表队速制
0
•加市大体协举办各项体育竞赛活动

11级指标与权重
In级指标
指标细目
分值
自评
复评
及评检交内容方法
指标
权重
领导组织机
构和
管理
10%
工作力度与措
施5
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1.0
学校认真贯彻执行,制定了相关文件及措施
1.0
主管校长及各关部门介绍情况;查验各项有关校体育工作决议、文件和材料。
自评报告列入扫描的体育社团活动计划、总结的资料
1.0
著作和论文(11~13年)
4.0
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全国体育科学大会、全国大运会一等奖论文
4.0
省部级课题:首都高校科报会最佳组织奖、一等奖论文;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建设健康校园,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所有学校的体育工作组织和管理。

第三条基本原则学校体育工作应坚持全面发展、科学管理、个性特长、健康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学校体育工作组织学校应设立体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体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应加强体育教师的培训和专业发展,提高其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第六条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学校应配备齐全的体育设施,满足学生体育锻炼和课程需求。

第七条体育工作经费保障学校应保障体育工作所需的经费,合理分配和使用。

第八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学校应定期进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体质不良问题。

第三章体育活动开展第九条体育课程设置学校应合理设置体育课程,满足学生全面发展的需求。

第十条体育比赛与表演学校应组织各类体育比赛和表演活动,激发学生参与体育运动的积极性。

第十一条社团与俱乐部活动学校应鼓励学生参加体育社团和俱乐部活动,培养体育兴趣和特长。

第十二条日常体育锻炼学校应组织学生进行日常体育锻炼,培养良好的锻炼习惯。

学校应组织假期体育活动,满足学生假期锻炼和娱乐需求。

第四章学校体育保障第十四条学生体育保险学校应为学生购买体育保险,保障学生在体育活动中的安全。

第十五条体育伤病防护学校应加强体育伤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保障学生身体健康。

第十六条体育设施维护学校应做好体育设施的维护工作,保障设施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五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七条监督与检查学校应建立体育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制度,定期对体育工作进行评估。

第十八条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学校应定期对体育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学校应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体育工作报告,反映工作进展和问题。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条例的解释本条例由学校体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条例的执行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应按照本条例的要求进行体育工作。

2024年北京体育中考标准

2024年北京体育中考标准

2024年北京体育中考标准
2024年北京体育中考的标准已经有所更新,以下是基于2023年11月24日公布的信息:
从2024年开始,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现场考试将按照新的评分标准执行。

其中提到,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以及实心球等项目进行了科学调整,并遵循“达到良好即满分”的原则进行计分。

具体的评分标准和项目要求应当参照当年教育部门官方发布的最新《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现场考试项目评分标准》来进行了解。

例如,各项目成绩可能根据时间、次数或距离等因素设定不同等级的分数线以确定分数。

由于细节会随政策变化而更新,建议查询最新的官方文件或向学校获取最准确的2024年北京体育中考标准。

北京市劳动局、体育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技工学校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局、体育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技工学校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局、体育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技工学校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体育运动委员会•【公布日期】1992.01.18•【字号】京劳培发字[1992]10号•【施行日期】1992.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北京市劳动局、体育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技工学校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京劳培发字(1992)10号1992年1月18日)各区、县劳动局、市属局、总公司教育处、中央在京技校:根据国家教委、国家体委教体(1990)0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技工学校的实际情况,我们制订了《北京市技工学校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并于即日起开始实施。

各区、县劳动局、各局、总公司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统筹规划所属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的体育工作。

各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条例》,注意总结经验。

今后几年,我们将对贯彻实施《条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各中央在京技工学校可参照执行。

附件一:北京市技工学校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实施意见(试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教委、国家体委发布施行。

为积极贯彻《条例》,结合我市技工学校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一、认真学习,提高执行《条例》的自觉性《条例》是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法规。

《条例》的制定和施行,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条例》中规定的各项内容、任务及要求,是指导和检查评定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有力措施。

各级领导都应认真学习,深刻理解领会《条例》的性质、要求和意义,全面提高对学校体育工作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中加强领导并予以支持。

二、要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条例》,动员广大师生积极自觉贯彻实施《条例》,学校各部门要明确分工,积极配合,结合本部门工作任务积极做好体育工作。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1990年2月20日国务院批准 1990年3月12日国家体委令第8号、国家体委令第11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展开,促动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体育工作是指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竟赛。

第三条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基本知识,培养学生体育运动水平和习惯;提升学生运动技术水平,为国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对学生实行品德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培养学生的勇敢、顽强、进取精神。

第四条学校体育工作理应坚持普及与提升相结合、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展开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重视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体育,注意汲取国外学校体育的有益经验,积极展开体育科学研究工作。

第五条学校体育工作理应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第六条学校体育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并接受体育行政部门的指导。

第二章体育课教学第七条学校理应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活动。

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各年级和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

普通高等学校对三年级以上学生开设体育选修课。

第八条体育课教学理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理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所在地区地理、气候条件。

体育课的教学形式理应灵活多样,持续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条件,提升教学质量。

第九条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

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教研室(组)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教务部门备案,记人学生健康档案。

第三章课外体育活动第十条展开课外体育活动理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生动活泼。

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每天理应安排课间操,每周安排三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含体育课)。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2.06.23
•【字号】京教体艺〔2022〕9号
•【施行日期】2022.06.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
正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过程
性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教体艺〔2022〕9号各区教委,燕山教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北京教育学院、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市数字教育中心:
《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考核管理办法》已经市教委2022年第20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考核管理办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6月23日。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30•【字号】•【施行日期】2020.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教育其他规定正文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国家机关,各国有企业,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30日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增强综合素质为目标,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将深化学校体育改革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以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为基础,进一步丰富学校体育供给、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化协同机制、完善评价机制、强化资源保障,扎实提升体育教育的育人水平,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面向未来。

立足时代需求,更新教育理念,深化教学改革,使学校体育同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要求相适应,同广大学生对优质丰富体育资源的期盼相契合,同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相匹配。

北京市中小学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北京市中小学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评估工作的评估内容一、领导和组织机构(一)领导重视程度1、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体育(1—6年级)、体育与健康(7—12年级)》课程标准、《普通高级中学体育与健康教学大纲》、《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法规、政策,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体育课开课率达到100%;2、体育列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和工作计划,学校领导定期研究、检查体育工作,定期研究体育教学。

二、组织机构和管理(一)学校设置体育教学机构,有一名校领导分管体育工作;(二)制定体育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措施;(三)学校各部门在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密切配合、协调工作。

三、基础建设(一)师资队伍建设1、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配备体育教师,教师队伍在年龄、性别、学历、专业职称方面结构合;2、保证教师开展教学、课外活动、课余训练、科研以及培训所需的时间和经费,合理计算工作量,工资待遇与其他教师同等对待。

(二)教学条件1、按教育部《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小学生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北京市中小学体育教学设备配置标准》要求配备体育器材。

体育场馆、设施基本满足学生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运动训练的需要,保证体育设施的维修和补充易耗物品的经费;2、有满足体育教学基本需要的体育图书、期刊、报纸音像资料等;3、电化教学设备基本满足教学、课外活动、教科研及课余运动训练工作的需要;4、积极开发体育课程资源,自制教学用具、器材。

四、课程教学(一)课程设置义务教育阶段1—2年级体育课每周4课时,3—6年级体育课和7——9年级体育与健康课每周3课时,高中体育与健康课每周2课时。

(二)教材与教学文件1、初、高中学生使用经教育部审定通过的教材,体育教师使用根据上述教材编写的教师用书;2、学校根据《体育(1—6年级)、体育与健康(7—12年级)课程》《普通高级中学体育与健康教学大纲》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体育教学计划、单元教学计划,并有学期、学年教学工作总结。

对北京市属本科院校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评估结果的分析研究

对北京市属本科院校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评估结果的分析研究

山 东体 育 学院 学报
J u n l fS a d n n tueo h sc lE u ain a d S o o r a h n o g I s tt fP y ia d c t n p ts o i o
Vo . 5 No. 2 12 1
的学校体育工 作 , 能搭 建 彰显 北 京 高校 体 育 优势 的 高层 平 方
台。
2 研 究对 象 与研 究方 法
2 1 研究对象 .
经 国务院批准下发 的《 学校体 育工作 条例 》 以下简称 《 ( 条 例》 , ) 是学校体育工作 的基本 法规。《 条例》 指导学校体育工 是
Ab t a t I a ay e h v u t n r s l fi lme t f c o l r g l t n i e mu ii a n e g a u t s r c :t n l z d t e e a a i e u t o l o s mp e n h o o S PE Wo k Re u a i n t n cp u d r r d ae o h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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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ig IJn
( ei nvr t o n ut n o e eB rn 0 0 8 C ia B in U i sy fIds ya C mm r , eig 10 4 , hn ) jg e i r d c
l 前言
北京是 中国政 治文化 中心 , 中 国高等 教育 最发 达地 区 。 是
校 中的 8所市属 院校 的评估 结果 进行 分 析研究 。 旨在 找 出它 们能够在 9 o余所 高校 中脱颖 而 出取 得较好 成绩 的优 势和 特色 的同时 , 分析 提出北京 市属院校学校 体育工作 中存在 的共 性问 题, 并提 出改进措施 , 以便 于 为其他 地方 高校 乃 至全 国普通 高 等院校更好更快地促进学校 体育工作 的开展和 《 学校体育 工作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全文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全文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文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8号 1990年3月12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体育工作是指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

第三条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基本知识,培养学生体育运动能力和习惯;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为国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培养学生的勇敢、顽强、进取精神。

第四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重视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体育,注意吸取国外学校体育的有益经验,积极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工作。

第五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第六条学校体育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并接受体育行政部门的指导。

第二章体育课教学第七条学校应当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活动。

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各年级和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

普通高等学校对三年级以上学生开设体育选修课。

第八条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所在地区地理、气候条件。

体育课的教学形式应当灵活多样,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第九条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

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教研室(组)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教务部门备案,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第三章课外体育活动第十条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生动活泼。

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每天应当安排课间操,每周安排三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含体育课)。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落实〈学校体育工.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落实〈学校体育工.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检查评估细则》与《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检查评估细则》的通知1998年03月20日颁布并施行【有效性】有效【法规名称】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检查评估细则》与《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检查评估细则》的通知【颁布部门】国家教委【颁布日期】1998年03月20日【实施日期】1998年03月20日【正文】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检查评估细则》与《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检查评估细则》的通知通知国务院批准颁布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是规范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重要行政法规。

为了加强执法检查,促进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贯彻落实两个《条例》,推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开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我委根据两个《条例》,制定了《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检查评估细则》与《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检查评估细则》(以下简称:两个《检查评估细则》),现将两个《检查评估细则》印发给你们,并将检查评估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1、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贯彻落实两个《条例》的检查评估以乡中心小学以上的完全小学、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为主要对象,其他学校是否列为检查评估对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

2、检查评估应与日常体育卫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行,以学校自查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查为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实施《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指导纲要(修订稿)》时,要把对体育卫生工作的检查评估作为重要内容,将两个《检查评估细则》的要点列入中小学督导评估方案,结合起来统筹安排,以减轻学校接待工作的负担。

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先进个人事迹

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先进个人事迹

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先进个人事迹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先进个人事迹在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中,涌现了许多优秀的先进个人,他们以身作则,不仅在工作中取得了卓越的成绩,还对学生体育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以下是其中一个先进个人的事迹。

李老师是某中学的体育教师,他一直以来一心致力于学生体育的全面发展。

李老师关心并热爱每一个学生,不论他们的体育天赋如何,他都会耐心地指导和帮助他们。

他深知体育不仅仅是培养学生的身体素质,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合作意识和自信心。

作为中学体育教师,李老师始终以学校体育工作的推进为己任。

他将《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作为工作的指南,不仅自己严格按照该条例要求开展体育工作,还积极引导和影响其他教师和学校管理层关注学生体育发展,并在学校内部推进了一系列体育项目的推广和开展。

他组织学校的学生参加各种比赛和锻炼活动,为学生提供了多样化的体育锻炼机会,培养了学生们的体育兴趣和爱好。

除了在学校内部的努力,李老师也积极参与社区体育推广工作。

他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组织社区居民一起进行体育锻炼和健身活动,为广大居民提供了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积极的社交平台。

他还积极参与社区体育活动的规划和组织工作,为社区居民营造了良好的体育氛围。

李老师的事迹在学校和社区内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他激励了更多的教师关注学生体育的全面发展,推动了学校体育工作的提升。

他传递了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积极引导学生们关注自己的身体健康和全面发展。

他带领学生们在各种体育比赛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树立了学校体育的标杆。

因为他的先进事迹和贡献,李老师被学校和社区多次表彰和奖励,被评为“全国体育先进个人”,并荣获多项体育教育奖项。

他的事迹也被报道在各大媒体上,成为其他体育教师学习的榜样。

他的事迹让我们看到了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重要性,也进一步激励着我们每一个人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将条例贯彻落实,并为学生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北京市第十中学落实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工作方案

北京市第十中学落实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工作方案

育竞赛等
三、为“一小时”体育活动提供保障。
1、师资保障
目前我校专职体育教师9人,兼职教师2人,体育活动中年级组长、
班主任老师积极参与活动组织,可以完全保证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的需
要。
2、体育设施保障
认真执行《中小学体育场馆的设施、器材配备目录》配齐相关器
材,科学配制体育器材,充分发挥现有资源的使用效益,最大限度地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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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活动内 容
地点

踢毽、跳绳、
初一、

民族体育项
初中
初二年 45分钟

目、体育竞赛




踢毽、跳绳、

初三年
民族体育项
初中
45分钟


目、体育竞赛



广播操、踢
高一、

毽、跳绳、拔 高中
高二年
45分钟

河、球类、体



育竞赛等
广播操、踢

高三年
高中
45分钟 毽、跳绳、拔



河、球类、体
2、体育课时及体育课外活动安排
1)体育课时(每节课45分钟)
初中每周三课时,高中每周两课时,高二每周上一节体育校本课 程。 2)体育课外活动
课间操:每天上午安排一次大课间体育活动(30分钟),上下午各 安排一套眼保健操(合计10分钟)。 课外活动:各年级安排两次课外体育活动(初三、高三每周一 次)。每天没有体育课及课外活动的班级可以利用早自习及其他时 间由各班班主任组织进行20分钟的体育活动,以保证学生每天一小 时体育活动的需要。 3)组织体育竞赛活动 利用课余及课外活动时间安排体育各项目的体育竞技比赛。 如:篮球、足球、拔河、民族体育、广播操比赛等。 4)体育课外活动时间安排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法规类别】院校体育【发文字号】京教体艺[2014]20号【发布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4.09.28【实施日期】2014.09.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京教体艺〔2014〕20号)各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现将教育部制定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教育部印发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具体举措,是完善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工作管理,提高工作实效的重要依据。

各区县教委、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为契机,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切实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

二、制定方案各区县教委、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区县和本学校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

中小学校的实施方案要上报区县教委备案。

各区县教委、各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将实施方案于2014年11月3日(星期一)前报市教委体卫艺处备案。

三、抓好落实(一)各区县教委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落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进一步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逐步形成科学规范、导向明确、诚信可靠、保障有力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制度。

(二)各区县教委要根据《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做好辖区内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的体育评估工作,每年组织辖区内学校开展自评、自查,并汇总评估情况,编制《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报告》。

2024年小学体育教学工作计划(15篇)

2024年小学体育教学工作计划(15篇)

2024年小学体育教学工作计划(15篇)小学体育教学工作计划1全面贯彻实施《体育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体育教学大纲》进一步提高体育管理,体育教学水平。

一、指导思想以《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为体育工作的基本法规,以“健康第一”为宗旨,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突破口,以科学的管理促进学校体育工作全面健康发展,深化教学改革,切实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和合作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贯彻《小学生体育健康标准》。

二、主要工作目标1、认真制订学校体育工作计划。

2、按照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认真备好课,上好每堂体育课,保证学生在校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3、抓好体育达标的训练和测验工作。

4、认真贯彻和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逐步加以完善。

5、督促各年级认真上好两操两课,做到保质保量,<莲>确保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6、积极开展体育竞赛活动,继续抓好学校各运动队的业余运动训练。

7、在体育教学中,以学生为主体,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注重学生的行为习惯和思想品德的养成教育。

全面贯彻实施《体育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体育教学大纲》进一步提高体育管理,体育教学水平。

三、具体工作安排:二月:(1)制定体育教学计划,学校各项体育管理制度。

(2)组建运动队,制定各队活动计划及管理措施(3)纠正课间操及眼保健操(4)日常体育工作三月:(1)参加中心学校体育教研活动(2)日常体育工作四月:(1)做好体育组听课评课工作(2)日常体育工作五月:(1)日常体育工作六月:(1)做好总结工作,梳理档案(2)日常体育工作小学体育教学工作计划2一、指导思想及基本思路以《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央7号意见),以区教委体、卫、美科体育工作要点及镇中心小学工作计划为依据,以全面提高体育课堂教学水平、群体活动质量和竞技水平为重点,继续坚持“经常化、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的管理,积极开展体育工作。

认真贯彻中央七号文件

认真贯彻中央七号文件

认真贯彻中央七号文件加强改进学校体育卫生工作----- 2008年体卫科工作总结2008年,在区教工委、区教委的正确领导和市教委的管理指导下,体卫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中央7号文件和北京市6号文件为准绳,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以促进全体学生健康成长为目标,构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和谐环境,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长效机制,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一年中,体卫科圆满完成了“学校体育、学校卫生、军训以及计划生育、无偿献血、创建国家卫生区”等6类12项的工作,共取得国家级奖励2项,市级奖励59项次的好成绩。

其中,2项国家级奖励是突破性成绩:一是汇文中学林德森老师荣获“全国百名优秀体育教师”称号。

(此项评选由教育部主办,全国评选100名,北京市4名体育教师当选)二是114中学史宇老师在第三届全国体育教学观摩展示活动中获一等奖,并在现场做课第一、学习文件、明确目标,学校体育工作成绩显著2008年是全面贯彻中央7号文件和北京市6号文件的重要一年,体卫科引领各中小学认真学习文件,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入手,以体育课教学、阳光体育运动、培育学校体育特色、完善评价机制为突破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7号文件和北京市6号文件上来。

明确了今年体育工作的四项目标1、抓住体育课堂教学主渠道,夯实学校体育的基础,切实把教师的主要精力引导到课程教学上来。

2、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体育考试”为重点,不断完善学生健康评价机制。

3、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体育运动会,积极开展竞技性和群众性体育活动,发展学校体育特色。

4、积极参加市级体育竞赛,推动学校体育工作,提高竞技水平。

一年中,围绕4项工作目标,完成了主要工作任务:一、抓住体育课教学主渠道(一)监控体育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体育教学是学校体育的基本形式和主渠道,是学校体育的基础。

2007年体美科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有关学校体育,美育,科技,卫生,

2007年体美科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有关学校体育,美育,科技,卫生,

年体美科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有关学校体育、美育、科技、卫生、国防教育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各项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现状,以上级文件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一个《规程》、两个《条例》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主线,以课堂教学管理规范化为主渠道,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以群体活动为核心,以竞技体育工作为突破口,本着“抓好常规工作,突出重点工作,展示亮点工作”的管理思路。

努力做到“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注重过程、讲求实效、稳步推进,形成特色”,我们围绕这一思路按计划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为此就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整体工作的落实情况:一、加强科室建设,强化了“三个服务”。

今年我们注重科室的团队建设,以工作的大目标来凝聚人心;以科学、规范的管理来约束行为;以认真、务实的作风推进工作;突出强化了对基层学校的“三个服务”,即:旗帜鲜明的推进强制服务,具体明确的加强指导性服务,豁达灵活的做好协调性服务,产生了良好的效果。

二、切实加强对下属职能部门的管理与指导,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业务支撑和技术指导作用。

我们分别多次到所主管三个职能部门研究工作,采取与他们多沟通、多支持、多服务的原则,为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搭建平台,提供政策支持,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与此同时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教科研中心成立了体艺部,为更好的开展体育和艺术教育提供了机构保证。

特别在引领教师的专业发展上,在课堂教学、校本教研、师资培训上将发挥积极作用。

三、由于我们科所主管工作项目多,在推进整体工作中不可能面面具到,因此,我们强化整体把握,点面结合,围绕政策,突出重点,展示亮点,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重点工作总结:一、体育工作:、对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生在校一小时体育活动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是学校体育工作法规性文件,自从年以来,教育部和市教委对中小学生在校一小时体育活动工作极为重视,在中央下发号文的基础上分别对中小学体育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同时将中小学生在校一小时体育活动工作纳入市县两级政府专项督导项目。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体育工作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体育工作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体育工作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3.30•【字号】京教体美[2006]9号•【施行日期】2006.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体育工作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通知(京教体美〔2006〕9号)各区县教委:针对近年来部分中小学校存在的重智育轻体育、学生课业和作业负担过重、学生课余体育锻炼活动时间被挤占、学生体质逐年下降等现象,为切实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学生体质,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坚持依法治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规定“对学生在校期间每天用于体育活动的时间给予保证。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明确指出“中小学校要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要求“学校应当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有不少于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指出“健康体魄是青少年为祖国、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前提,是中华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体育工作。

”各区县教委和各学校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未能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执教的应当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按照贯彻国家课程标准设置改革方案的要求,学校必须保证开齐开足体育课课时,小学1-2年级每周为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年级每周为3课时,高中年级每周为2课时。

三、要严格执行北京市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周课时的安排,即小学1-2年级每周26课时;小学3-6年级每周30课时;初中及高中年级每周34课时。

各学校不得自行增减课时。

四、学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以上的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包括体育课、早操或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第一条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身体素质,加强学生体质监测,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贯彻育人理念,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学生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

第三条学校体育活动应当注重学生的身体素质培养,提高学生的运动技能水平,培养学生的兴趣和爱好。

第四条学校体育活动应当合理安排,保证学生有足够时间参与体育锻炼,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体育比赛和活动。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体质监测制度,对学生进行定期体质测试,及时掌握学生身体素质状况。

第六条学校应当加强体育设施和器材的建设管理,保证学生进行体育锻炼的场地和条件。

第七条学校体育活动应当注重学生的安全教育,保障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安全。

第八条学校体育活动应当尊重学生的兴趣和特长,不搞功利化的体育训练,鼓励学生发挥自身优势。

第九条学校应当注重体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体育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确保体育活动的有效开展。

第十条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体育教学计划和活动方案,确保学校体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定期评估学校体育工作的效果,对体育活动进行总结和反思,不断优化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

第十二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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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北京市中小学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评估工作的评估内容
一、领导和组织机构
(一)领导重视程度
1、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体育(1—6年级)、体育与健康(7—12年级)》课程标准、《普通高级中学体育与健康教学大纲》、《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法规、政策,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体育课开课率达到100%;
2、体育列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和工作计划,学校领导定期研究、检查体育工作,定期研究体育教学。

二、组织机构和管理
(一)学校设置体育教学机构,有一名校领导分管体育工作;
(二)制定体育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措施;
(三)学校各部门在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密切配合、协调工作。

三、基础建设
(一)师资队伍建设
1、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配备体育教师,教师队伍在年龄、性别、学历、专业职称方面结构合;
2、保证教师开展教学、课外活动、课余训练、科研以及培训所需的时间和经费,合理计算工作量,工资待遇与其他教师同等对待。

(二)教学条件
1、按教育部《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小学生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北京市中小学体育教学设备配置标准》要求配备体育器材。

体育场馆、设施基本满足学生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运动训练的需要,保证体育设施的维修和补充易耗物品的经费;
2、有满足体育教学基本需要的体育图书、期刊、报纸音像资料等;
3、电化教学设备基本满足教学、课外活动、教科研及课余运动训练工作的需要;
4、积极开发体育课程资源,自制教学用具、器材。

四、课程教学
(一)课程设置
义务教育阶段1—2年级体育课每周4课时,3—6年级体育课和7——9年级体育与健康课每周3课时,高中体育与健康课每周2课时。

(二)教材与教学文件
1、初、高中学生使用经教育部审定通过的教材,体育教师使用根据上述教材编写的教师用书;
2、学校根据《体育(1—6年级)、体育与健康(7—12年级)课程》《普通高级中学体育与健康教学大纲》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体育教学计划、单元教学计划,并有学期、学年教学工作总结。

(三)体育教学
1、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的选择符合《体育(1—6年级)、体育与健康(7—12年级)课程》《普通高级中学体育与健康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生兴趣,积极实现教学目标;
2、体育课教学符合教育、教学规律,有适宜的运动负荷,注重学习方式和教学方式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四)教学管理
1、体育教师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开拓创新和良好的组织能力,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2、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教师工作职责分明,相互配合,积极开展校本教研活动,特色明显;
3、有完善的场馆、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场馆、器材、设施安全整洁。

五、课外体育活动与课余训练
(一)课外体育活动
1、根据学校条件,集中或分散安排每天20~25分钟课间操(包括早操)或课间体育活动,实效性强;
2、课外活动做到辅导与训练,时间、地点、内容、人员四落实,学生参与面广,形式多样,特色显著,富有成效;
3、定期举办全校运动会、传统体育竞赛活动或趣味性竞赛活动。

(二)课余体育训练
1、建立较为完善的课余体育训练管理、评价和奖励制度;
2、参加体育竞赛的情况和成绩。

六、教学与科研成果
(一)学生对体育知识、技能和情感、态度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学生体育课评价及格率95%以上,初中毕业体育考试及格率95%以上;
(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在原基础上得到提高,98%以上学生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标准,有测试档案、统计分析和干预措施,按时向教育部上传测试数据;
(三)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
(四)积极开展教学研究,获得教学、科研成果奖,承担区县以上科研课题或获得区县级以上优质课奖。

注释: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直接评为不合格
1、未按国家要求开设体育课;
2、未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给予一次性加分(权重5%,不得重复加分)。

(一)学校体育工作近两年内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表彰;
(二)学校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中取得优良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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