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先创优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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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先创优考评办法
为使岑兴高速公路建设在安全、质量、进度、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等方面都得到有效控制,全面提高承包人的“争先创优”意识、调动参建单位及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实现岑兴公司“育优秀团队、创岑兴速度,重和谐环保、建示范高速”的奋斗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的约定及广西岑兴高速公路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建设办”)相关管理办法制订《广西岑兴高速公路争先创优考评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评内容
(一)争先:即争当先进集体和个人。
先进集体:由建设办定期组织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考核评比,考评内容为安全、质量、环保、进度、文明施工、协调配合等6个方面。考评实行100分制,其中安全10分,质量15分,环保5分,进度60分,文明施工5分,协调配合5分。具体考评内容和要求见附表一“岑兴高速公路争先创优考核评分表”。
先进个人:由建设办组织对施工、监理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其中优秀管理者(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副总工,书记、副书记,驻地高监、副高监)10名,优秀员工(技术干部、计统调、物资、安质环保、监理等)20名。
(二)创优:即创优质工程。
分为样板引路工程和单项优质工程评比,具体考评内容和办法见建设办《工程质量奖惩实施试行办法》。
二、考评时间和程序
争先:
先进集体每季度末(第四季度考评同时为年度考评)由建设办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评。
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的得分为建设办当季度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得分。
施工进度分形象进度和建安价值两部分,以当季(或当年)下达的施工计划为准,由工程管理部进行统计、分析及考评。
协调配合的考评由考评领导小组统一考评计分。
当一个监理单位负责两个施工标段时,其安全、质量、环保、进度的考评分值取两个施工标段获得考评分的平均分。
先进个人分3次评比,即2007年3月、2007年12月、2008年6月,当月25日前由各单位上报优秀管理者(施工单位每标段上报2人,监理单位每标段上报1人)和优秀员工(施工单位每标段上报3人,监理单位每标段上报2人)名单和事迹材料,建设办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评比。见附表二: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申报表。
创优:
分为定期和不定期组织进行,考评办法见建设办《工程质量
奖惩实施试行办法》,具体考评时间由建设办行文通知。
三、考评的奖罚
先进集体:
如总体进度良好,将对每季度考评施工单位按得分高低顺序不超过5名、监理单位按得分高低顺序不超过4名进行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产值计划的后二名单位进行处罚。
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奖励资格:
1、未完成产值计划;
2、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出现严重质量责任事故。
对完成了产值计划的单位不予以处罚。
同时公司和建设办将对连续2个季度在考评中受到处罚的单位黄牌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先进集体奖罚标准见附表三“岑兴高速公路争先创优考评奖罚表”。
先进个人:对考核评比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其中优秀管理者每人每次奖励2万元,优秀员工每人每次奖励1万元。
四、考评奖罚兑现
争先:
先进集体和个人每次考评完后,次月5号前公布考评结果。先进集体的奖励金额50%原则上可由各单位领导班子分配。
创优:
考评奖罚的兑现见建设办《工程质量奖惩实施试行办法》。
争先创优活动奖励资金由岑兴高速公路项目“争先创优”基金中支付,建设办财务部门根据考评文件拨付到各单位财务。罚款由建设办财务根据考评文件从各单位计量支付款中扣除,拨入“争先创优”基金。
五、考评组织机构
建设办成立岑兴高速公路项目争先创优考评领导小组,负责考评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由岑兴公司、建设办领导和办公室、工程部、合同部、监理部、安质部、协调部、试验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六、本办法由建设办负责解释,自2006年11月1日起实行。
附表一
岑兴高速公路争先创优考评表
考评单位:考评时间:200 年月日
附表二
优秀管理者申报表
优秀员工申报表
附表三
岑兴高速公路争先创优考评奖罚金额表
说明:表中负数为处罚金额,正数为奖励基数。实际奖励金额为:奖励基数×标段调整系数。
土建标段调整系数为:一标:1.22,二标:1.02,三标:1.38,四标:0.87,五标:1.02,六标:1.18,七标:0.32;
监理标段调整系数为:一监:1.22,二监:1.02,三监:1.38,四监:0.87,五监:1.34,六监: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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