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投标投标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是指对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招标和投标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项制度。

这项制度对于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下面,我们将从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的定义、管理和实施三个方面来详细说明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一、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的定义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是指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委托建筑工程咨询人编制相关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文件,并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并经过评审采购最终方案的过程。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的目的是为了在竞争中选出最优的方案,从而优化建筑工程的设计方案,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二、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的管理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的管理包括招标文件的制定、公示、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保证金管理、评标评审、中标人公示和合同签订等环节。

招标文件的制定招标文件是对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的详细规定,是投标人制定投标方案的依据。

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招标通知、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要求、工程规模、工程概算、投标保证金、评标标准等内容。

公示公示是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的重要环节。

公示需通过公告和报刊等媒体进行,通知广大招投标人了解招标项目的建设情况、招标文件、投标时间、地点和各项要求等信息,使投标人具体了解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相关的资质、信誉、经验等条件。

投标人需提交相关的资格证书、信用证明、业绩单等资料,并须经过招标人的认真审核。

通过审核的投标人将被允许参加投标。

投标保证金管理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交纳一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这个保证金的主要作用是保证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行为负责,并确保开标后落选的投标人能够及时获得退还。

评标评审评标评审是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的核心环节。

这个环节的主要内容是对投标方案进行认真评审,然后从中选取最优的方案。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 引言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是工程项目实施的重要环节,其质量和合理性对项目的成功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招标投标环节作为选取合适设计方案的手段之一,在保证公平竞争的同时,也需要合理规范和管理。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的管理办法。

2. 招标投标流程2.1 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应清晰明确地描述设计项目的背景、要求和技术指标。

其中,项目背景包括工程范围、规模、目标等信息;设计要求包括设计理念、风格、功能等要求;技术指标包括设计参数、质量标准等。

此外,招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评标标准等信息。

2.2 投标人资格审查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资格要求范围内,招标人应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投标人的注册资格、业绩评估、经济实力、技术能力等方面。

只有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才能参与投标。

2.3 技术方案评审接收投标后,招标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投标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审。

评审包括对方案的创新性、可行性、适应性等方面的评估。

评审结果将作为评标标准之一进行综合评分。

2.4 投标报价评审除了技术方案评审外,招标人还需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以综合考虑技术和经济因素。

评审内容包括合理性、合规性以及与项目需求的匹配程度等。

2.5 中标结果确定综合考虑技术评审和经济评审结果,招标人确定中标结果并与中标人进行商谈,最终签订合同。

未中标的投标人也应及时获得招标人的反馈意见。

3. 管理措施3.1 加强信息公开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应加强与投标人的沟通,及时提供项目信息和解答疑问,确保公开、透明的信息流通。

同时,在评标结束后公开中标结果,并告知未中标的投标人评标情况和不足之处。

3.2 建立规范的管理体系为了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规范进行,招标人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

该体系应包括招标文件编制、资格审查、评审流程、信息记录等方面。

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应有明确的责任部门和操作流程。

3.3 加强监督和检查招标人应加强对招标投标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定的管理办法得到有效实施。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 前言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招标投标活动,确保工程质量和投标程序的公平、公正,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招标投标活动,包括市政、房建、桥梁等各类建筑工程。

3. 招标方案的编制招标方案是招标人根据工程需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招标活动的操作指南。

招标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项目背景和工程需求的说明•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确定•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评标标准的设定•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和证明文件•招标文件的购买和截止时间•开标和评标的时间和地点安排4. 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工程招标活动的详细信息和要求。

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和标的物描述•技术要求和设计规范•合同条件和付款方式•投标人应提供的报价和相关资料•投标文件的提交要求和截止时间•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 招标公告和投标公告招标公告是招标人向社会公开宣布竞标事项的通知。

招标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信息和标的物描述•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招标人的联系信息投标公告是包括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和证明文件的通知。

投标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资格和证明文件的要求•提交资格和证明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6.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提交给招标人。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投标函,包括投标人的基本信息、报价和承诺•资格和证明文件,包括投标人的注册资格和相关经验•技术方案,包括设计思路、施工方法和材料选择等•商务文件,包括合同条件和付款方式等投标文件的提交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并按要求提交给招标人。

7. 开标和评标招标人应按照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和评标。

开标和评标应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设定的评标标准和权重,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公布评标结果,并为评标结果制定评审报告。

深圳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深圳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深圳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送审稿)一、总则我们要明确这个办法的目的和意义。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旨在规范建筑设计市场秩序,提高设计质量,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这个办法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招标投标活动。

1.1招标投标的原则招标投标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禁止任何形式的虚假招标、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

1.2招标投标的范围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的范围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方案设计,以及相关的设计咨询、技术服务等。

二、招标招标是整个招标投标活动的起点,我们要确保招标过程的规范、透明。

2.1招标条件2.2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公告内容应包括:招标项目的名称、规模、设计要求、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等。

2.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活动的重要依据,应包括:招标项目的详细说明、设计要求、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等。

三、投标投标是招标投标活动的核心环节,我们要保证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3.1投标人资格3.2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投标报价、业绩证明、资质证书等。

3.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四、开标、评标和中标开标、评标和中标是招标投标活动的高潮,我们要确保这个过程公正、透明。

4.1开标开标应在投标截止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开标过程应公开、透明。

4.2评标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4.3中标中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产生,中标结果应在评标结束后及时公示。

五、合同签订与履行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签订设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合同签订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设计费、设计周期、质量要求等。

5.2合同履行中标人应按照设计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要求完成设计工作,招标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招标招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带附件)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招标招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带附件)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建筑工程方案设计质量,体现公平有序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及其管理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学术性的项目方案设计竞赛或不对某工程项目下一步设计工作的承接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创意征集”等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是指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阶段,按照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进行的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建筑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二)涉及抢险救灾的;(三)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四)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设计机构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五)项目的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设计机构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进行设计招标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流程图详见附件一。

第六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应按照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积极鼓励采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技术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

第七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八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本办法规定的相应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市场公平竞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具体包括工程范围的确定、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公告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接收和评标、中标结果的公示等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市场秩序和国家利益。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并对招标投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程序第五条建设单位确定建筑工程方案设计项目后,应制定招标方案,明确招标范围和程序,并按照规定组织实施。

第六条招标范围包括工程范围、投标人资格和技术要求等内容,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并依法对外公开。

第七条招标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招标公告、投标文件接收和评标、中标结果公示等。

第八条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家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告内容包括工程范围、投标人资格、技术要求、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止时间等,确保信息的公开和透明。

第九条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准备,并于规定的时间内递交。

第十条评标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结果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确保中标结果的公开和公正。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市场秩序。

第十二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违法违规。

第十三条监督部门应当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并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进行处罚。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对违法违规的招标投标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对相关人员及单位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招标投标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造成的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订,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一、背景和目的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

涉及国内外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的单位和个人,都要遵守本办法。

三、基本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招标投标活动应当公开公示,公平竞争,保障各方利益公正合理。

2.真实有效:投标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格和技术能力证明材料,确保设计方案的可实施性。

3.透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个环节都要公开透明,确保信息对所有参与者公开。

4.经济合理:设计方案的投标费用应经济合理,不能过高或过低。

四、招标投标程序1.招标公告:招标单位应当依法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投标文件的要求,包括技术要求、资格要求和经济要求等。

2.投标文件准备:投标者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和递交完整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设计图纸、工期计划、施工方案文本等。

3.投标文件评审:招标单位应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包括满足技术要求的程度、设计方案的创意性、施工方案的可行性等。

4.投标文件报价:投标者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经济报价,报价要合理且透明。

5.中标确定: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招标单位确定中标方案。

6.中标公示及合同签订:公示中标方案和中标价,并与中标方签订合同。

五、违约责任1.投标者有虚假材料、行贿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2.中标者中途退出或不按合同履行,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纳入严重失信名单。

3.招标单位有违规操作、违背公平竞争原则等行为,投标者有权利提出申诉,并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

六、附则1.招标单位应建立健全招标投标公示平台,及时公示招标信息和中标结果。

2.招标单位应建立健全招标投标信息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的保密和流转。

3.招标单位应及时发布有关的技术要求和评标标准等相关规定,明确各方权益和责任。

以上是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内容,希望能够对相关方案设计招标投标工作的规范和提高效率有所帮助。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可行性,保护建设单位、设计机构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平性而制定的管理办法。

一、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1.公开、平等、竞争原则:所有参与方都有平等的竞争机会,招标投标活动应公开透明。

2.诚信原则:所有参与方应按照承诺履行义务,维护诚信原则。

3.择优原则:按照技术能力、经验水平和综合评价等方面综合考虑,选择技术最优、成本最低的投标人。

4.合理性原则:招标文件的编制应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情况,保障工程质量。

二、招标投标管理的主要内容1.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发布: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项目需求,编制完整、准确、具体的招标文件,并按规定的程序公开发布。

2.投标申请与资格预审:设计机构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申请和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建设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筛选出符合要求的投标人。

3.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与设计任务书相符合的投标文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给建设单位。

4.评标与中标结果公示:建设单位设立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产生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确保公开、透明。

5.中标合同的签署与履约:建设单位与中标人签订中标合同,并约定具体的工程交付和履约要求。

中标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按时、按质量要求完成。

6.监理与验收:建设单位设立专门的监理机构,对工程的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设计方案的实施符合规定。

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进行验收,确认工程质量和完工时间。

三、其他有关事项1.关于报酬和支付:投标人的报酬应合理,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

2.关于违约和处罚:违约的一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处罚。

3.关于争议解决:任何与招标投标有关的争议,当事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是建筑行业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它涉及到各方的利益和要求,需要有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办法来指导和保障招标投标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针对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的管理办法进行论述,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二、招标流程(一)确定招标方式根据项目特点和要求,招标人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适当的招标方式,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

(二)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过程中的重要文件,它应包括项目背景、技术要求、设计范围、招标程序和投标要求等内容。

(三)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需要在指定的媒体或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的项目信息、要求和时间安排,以吸引合适的投标人参与。

(四)接受投标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应接受投标人的申请,同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

(五)评审投标文件招标人将组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包括技术方案、设计思路、预算估算等内容,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

(六)确定中标单位通过评审,招标人将确定中标单位,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工程的具体要求和费用安排。

三、投标要求(一)资质要求投标人需要具备相应的建筑设计资质,并具备一定的工程设计能力和经验。

(二)技术要求投标人应提交详细的技术方案,包括设计思路、施工方案、材料选型等内容,以展示其设计能力和创新性。

(三)预算要求投标人需要提交准确的工程预算,包括机械设备、人工费用等项目,以确保建筑工程的合理投资。

四、评审标准(一)技术评审评审专家将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审,考察其设计思路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创新性。

(二)经济评审评审专家将对投标人的经济报价进行评审,比较其费用估算的合理性和合理程度。

(三)综合评审根据技术评审和经济评审的结果,综合考虑各个要素,确定最终的中标单位。

五、风险防控(一)合同约束招标人与中标单位需签订合同,明确工程的要求、验收标准和费用等内容,以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近年来,我国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规范的现象,为了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招标投标行为,保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印发《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指导思想本办法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推动建筑工程质量提升和市场环境的健康发展为指导思想。

遵循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公平竞争、优质高效的原则,依法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招标投标行为,引导建筑设计单位提高设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发布三、投标的资格要求和评审招标人应对投标的设计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确保设计单位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经验。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符合要求的设计单位进行综合评定,选出最佳设计方案。

四、中标的确定与公示评标委员会应在评审结束后及时确定中标设计方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布。

公示内容应包括中标单位、设计方案及其主要内容,为社会公众提供了解和参与的机会。

五、投标保证金管理招标人应规范投标人缴纳保证金的方式和金额,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证金管理。

保证金的缴纳是保证投标人投标的真实性和承诺的履行能力的重要手段,确保投标的诚信性。

六、违法行为的处理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严肃处理违法行为人,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相关方可以依法维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为了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招标投标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督促各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

希望各相关方能积极配合工作,共同推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以上就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的主要内容。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的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的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的管理办法在当今快速发展的建筑行业中,各类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招标投标已经成为了常见的商业活动。

然而,如何规范化、科学化地进行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招标投标则是所有相关方面必须认真考虑的关键问题。

因此,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显得尤为重要。

为确保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我提出了一些可行的管理办法:一、制定明确的招标文件和标准在开展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招标投标活动之前,有些必要的权威文件和标准需要明确。

例如,招标文书、技术指标、标准和规格、资质要求、技术要求等。

这些文件和标准的制定需要基于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确保能够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二、制定完善的评审程序和规则招标评标对投标人和招标人均有重要意义,因此,制定科学完善的评审程序和规则变得尤为重要。

建议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审程序和规则,确保所有的投标人都能够遵循相关规则和要求。

同时,建议在评审程序中设立本领域内的权威专家,以确保评审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客观性。

三、建立投标人信息资料库和信用评价制度为避免不合格或低信用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建立投标人信息资料库和信用评价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建立投标人信息资料库,可以为招标人和监管部门提供方便,实现更快的信息查询、筛选、评价。

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则可以更好地评估投标人的信用情况,以做出更加科学精准的挑选。

四、加强招标投标的监督与管理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和投标人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将会遭受不同程度的处罚。

因此,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需要进行公正客观的监督和管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是推动行业快速发展的主要力量之一,同时也需要监管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以规范化行业的发展。

五、制定合理的纠纷处理机制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招标投标活动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难免会出现潜在的纠纷。

因此,建议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合理的纠纷处理机制,以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纠纷解决机制,避免因不合理或非公开纠纷而给建筑行业带来负面影响。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8]63号(完整版)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8]63号(完整版)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一日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08]63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确保建筑工程方案设计质量,体现公平有序竞争,节约社会资源。

我部制定了《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附件:《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部代章)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附件: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建筑工程方案设计质量,体现公平有序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及其管理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学术性的项目方案设计竞赛或不对某工程项目下一步设计工作的承接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创意征集”等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是指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阶段,按照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进行的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建筑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二)涉及抢险救灾的;(三)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四)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设计机构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五)项目的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设计机构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进行设计招标的其他情形。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8]63号(完整版)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8]63号(完整版)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00八年三月二^一日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08]63 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确保建筑工程方案设计质量,体现公平有序竞争,节约社会资源。

我部制定了《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附件:《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部代章)二OO八年三月二十一日附件: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建筑工程方案设计质量,体现公平有序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及其管理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学术性的项目方案设计竞赛或不对某工程项目下一步设计工作的承接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创意征集”等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是指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阶段,按照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进行的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建筑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二)涉及抢险救灾的;(三)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四)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设计机构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五)项目的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设计机构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进行设计招标的其他情形。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24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24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24《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24《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的特点制定的管理办法。

根据我国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特点,必须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选择设计方案,以确保公平竞争、提高设计质量和效益。

《办法》规定了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的流程和各方的权益保护。

以下为《办法》的主要内容:一、设计方案编制(一)设计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定符合工程需求的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应包括建筑方案、结构方案、给排水方案、电气方案等相关内容,并提供必要的设计图纸和报告。

(二)设计单位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设计方案和相关资料,并对设计方案进行解说和说明。

二、招标文件编制与发行(一)招标人应根据工程需求和招标法规定,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包括工程概况、技术要求、投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评标办法、中标公告等内容。

(二)招标人应通过公开渠道发行招标文件,确保招标人员的公正参与。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工期安排等内容。

(二)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并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四、评标与中标(一)招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审应公开、公正、透明,并由专业人士组成评标委员会。

(二)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综合考虑设计质量、经济性和施工可行性等因素,确定最终中标单位。

五、中标合同签订与履行(一)招标人应与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并明确合同条款、设计要求和双方的权益义务。

(二)中标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按时完成设计任务,并保证设计质量符合要求。

六、其他(一)投标人和设计单位均应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确保投标文件和设计方案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行为,提高工程设计质量,保证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的秩序而制定的管理办法。

本办法共分为六章,包括总则、招标方案设计、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评审、评标办法和其他规定。

首先,总则部分规定了适用范围、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的职责和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

明确了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要求招标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组织招标投标活动。

此外,还对设计单位的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设计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实力。

其次,招标方案设计部分明确了招标方案的编制要求和程序。

招标方案应当包括项目背景、工程概况、设计任务书、招标方式、相关资料等内容。

招标方案的编制应当符合规范要求,反映工程实际情况,确保设计单位的选择公正合理。

投标文件编制部分规定了设计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的要求和程序。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项目概况、设计方案、费用预算、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及设计单位的业绩和相关资质证明。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详细,确保设计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提供的信息准确完整。

投标文件评审部分明确了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文件后进行评审的程序和要求。

招标人应当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估,确定中标单位。

评审委员会应当公正、公平地进行评审,对每个投标文件进行严格评分,评选出最适合的设计单位。

评标办法部分规定了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投标文件的评分办法。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有关专家组成,评分依据为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设计质量、经济性和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约定的评分办法进行评分,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

最后,其他规定部分主要对监督检查、争议解决和违法行为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监督部门应当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对于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以通过仲裁等方式解决。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行为,保障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提高投标竞争公平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招标投标管理,包括方案设计方案编制、评审和招标等环节。

第三条招标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招标程序,保证公平竞争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方案设计文件,确保方案设计质量。

第五条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工程概算等因素,确定招标方式和范围,并公开招标信息。

第六条参与招标的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人员技术能力,保证招标文件的完成和提交。

第七条招标人应当及时公布招标结果,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设计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确保设计质量,提高工程施工效率。

第九条招标人应当根据设计单位的设计成果,合理评价设计单位的绩效,并及时支付设计费用。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当履行监督责任,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招标文件编制与公告第十一条招标人应当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格书、技术要求等内容,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招标范围和方式。

第十二条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公布招标公告,并明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等信息。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应当具体明确工程性质、工程概算、设计要求、投标要求、评标标准等内容,保证招标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第十四条招标文件中应当注明设计单位应提交的资质证明、技术规范、设计方案等必要材料,以确保符合招标要求。

第十五条招标文件应当按照工程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合理确定设计单位的设计范围和工作量,并明确设计报酬等相关事项。

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公布招标文件并接受设计单位的咨询,确保设计单位了解招标要求和工程设计的要求。

第十七条招标人应当依法审核设计单位的资质并确定是否符合招标要求,并及时公告审核结果。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市场调研
了解同行业其他公司的报价水平和市场行情,以 制定具有竞争力的报价策略。
利润空间
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目标利润,合理确定报价 中的利润空间。
投标技巧与策略
突出优势
01
在投标文件中突出公司的技术优势、管理优势、服务优势等,
以增加中标的可能性。
合理定价
02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公司的成本分析,制定合理的报价策略,
对于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吊销其资 质证书。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应当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06
附则
解释权归属
解释权归属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解释本办法,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
解释内容
对于本办法中的任何条款,如有疑问或需要解释,应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条款进行解释和说明,以确保其准确性和权威性。
03
投标管理
投标文件编制
1 2 3
投标文件组成
包括封面、目录、公司简介、项目经验、技术方 案、施工组织设计、售后服务承诺等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
应详细阐述公司的技术实力、项目经验、施工组 织设计、售后服务承诺等方面,以展示公司的优 势和实力。
投标文件格式
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规定的格式和排版 ,确保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和易读性。
投标人
负责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竞标活动。
监管措施与手段
制定规范性文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 ,明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
资格审查
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保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 质和能力。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一、前言。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招标投标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中至关重要的一环,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效益。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招标投标管理,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管理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招标投标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空调设计等。

三、管理原则。

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公开透明,保障各方利益平等,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进行。

2. 专业化原则。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3. 诚实信用原则。

各参与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破坏招标投标秩序。

四、管理程序。

1. 招标文件的编制。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设计要求,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设计单位编制招标文件,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完整和规范。

2. 招标公告的发布。

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信息,吸引符合条件的设计单位参与投标。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时递交给建设单位。

4. 投标文件的评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定投标单位的资格和技术方案。

5. 中标结果的公布。

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中标结果,并通知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五、管理要求。

1.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招标投标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流程和责任人,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进行。

2. 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不得违规擅自修改或篡改投标文件。

3. 投标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完整的投标文件,不得违规擅自修改或篡改投标文件。

4.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评审结果,公正公平地确定中标单位,并签订合同,不得违规干扰评审结果。

六、管理监督。

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提高投标者的竞争能力和设计方案的质量,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组织、管理及监督。

3.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透明原则。

二、招标程序1.招标公告(1)招标人应在统一的政府招标网、专业媒体等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范围、时间、地点、资格要求等信息,便于投标者了解和参与。

(2)招标公告应至少提前30天发布,并保留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不少于20天。

(3)招标公告应明确投标者要求提供的设计方案内容和提交材料的形式和日期。

2.招标文件(1)招标人应编制完整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说明书、技术要求、评审标准、设计范围等内容。

(2)招标文件应详细说明投标者要求提供的设计方案内容,包括设计理念、平面布局、建筑风格等要求。

(3)招标文件中应明确设计方案评审委员会的组成和评审程序。

3.技术交流会(1)招标人应组织技术交流会,解答投标者疑问,统一理解标书要求。

(2)技术交流会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招标文件购买开始之前进行。

4.投标文件(1)投标者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应包括设计方案、设计图纸、设计报告、设计预算、设计进度计划等。

5.评标和中标(1)评审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评审结果应公示,同时通知中标者,并签订合同。

三、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是投标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的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文件递交前一定时间内缴纳,逾期未缴纳的投标文件无效。

3.招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根据评标结果及时退还或冻结投标保证金。

四、争议解决1.投标活动中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向相关行政部门或法律机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2.招标人应配合相关部门或机构的仲裁或诉讼程序进行处理。

五、监督管理1.相关行政部门应对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透明。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工程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省、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为进一步规建筑工程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确保建筑工程案设计质量,体现公平有序竞争,节约社会资源。

我部制定了《建筑工程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附件:《建筑工程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建筑工程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建筑工程案设计质量,体现公平有序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国境从事建筑工程案设计招标投标及其管理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学术性的项目案设计竞赛或不对某工程项目下一步设计工作的承接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创意征集”等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案设计招标投标,是指在建筑工程案设计阶段,按照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进行的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条按照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建筑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安全、秘密的;(二)涉及抢险救灾的;(三)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四)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设计机构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五)项目的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设计机构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进行设计招标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工程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建筑工程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建筑工程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流程图详见附件一。

第六条建筑工程案设计应按照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

建筑工程设计案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积极鼓励采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技术的建筑工程设计案。

第七条建筑工程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八条建筑工程案设计应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规程)和本办法规定的相应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第二章招标第九条建筑工程案设计招标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筑工程项目,以及国务院发展和改革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重点项目,除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及第十条规定条件并依法获得批准外,应当公开招标。

第十条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在下列情形下可以进行邀请招标:(一)项目的技术性、专业性强,或者环境资源条件特殊,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有限的;(二)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建筑工程项目总投资额比例过大的;(三)受自然因素限制,如采用公开招标,影响建筑工程项目实施时机的;(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的式,应保证有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设计能力,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参加投标。

第十一条根据设计条件及设计深度,建筑工程案设计招标类型分为建筑工程概念性案设计招标和建筑工程实施性案设计招标两种类型。

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函中明示采用种招标类型。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案设计招标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二)设计所需要资金已经落实;(三)设计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筑工程概念性案设计招标和建筑工程实施性案设计招标的招标条件详见本办法附件二。

第十三条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全国性媒介发布。

第十四条招标人填写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应当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的主要容应当包括:工程概况、招标式、招标类型、招标容及围、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围、对投标人资质、经验及业绩的要求、投标人报名要求、招标文件工本费收费标准、投标报名时间、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等。

建筑工程案设计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函样本详见本办法附件三。

第十五条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出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

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发出之日起至停止发出之日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六条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项目或投标人报名数量较多的建筑工程项目招标可以实行资格预审。

采用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中明示,并发出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人不得通过资格预审排斥潜在投标人。

对于投标人数量过多,招标人实行资格预审的情形,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进行资格预审所需达到的投标人报名数量。

招标人未在招标公告中明确或实际投标人报名数量未达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数量时,招标人不得进行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必须由专业人员评审。

资格预审不采用打分的式评审,只有“通过”和“未通过”之分。

如果通过资格预审投标人的数量不足三家,招标人应修订并公布新的资格预审条件,重新进行资格预审,直至三家或三家以上投标人通过资格预审为止。

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不能重新制定新的资格预审条件的,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建筑工程案设计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样本详见本办法附件四。

第十七条招标人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面容:(一)投标须知(二)投标技术文件要求(三)投标商务文件要求(四)评标、定标标准及法说明(五)设计合同授予及投标补偿费用说明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执行规定的设计收费标准或提供投标人设计收费的统一计算基价。

对政府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参与投标的设计案必须包括有关使用功能、建筑节能、工程造价、运营成本等面的专题报告。

设计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样本、招标技术文件编写容及深度要求、投标商务文件容等分别详见本办法附件五、附件六和附件七。

第十八条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及招标文件,报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第十九条概念性案设计招标或者实施性案设计招标的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承担案及后续阶段的设计和服务工作。

但中标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外企业的,若承担后续阶段的设计和服务工作应按照《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国境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建市[2004]78号)执行。

如果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案阶段设计,而不再委托中标人承接或参加后续阶段工程设计业务的,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中明示,并说明支付中标人的设计费用。

采用建筑工程实施性案设计招标的,招标人应按照规定案阶段设计付费标准支付中标人。

采用建筑工程概念性案设计招标的,招标人应按照规定案阶段设计付费标准的80%支付中标人。

第三章投标第二十条参加建筑工程项目案设计的投标人应具备下列主体资格:(一)在中华人民国境注册的企业,应当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建筑专业事务所资质证书,并按规定的等级和围参加建筑工程项目案设计投标活动。

(二)注册在中华人民国境外的企业,应当是其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建筑设计行业协会或组织推荐的会员。

其行业协会或组织的推荐应由建设单位确认。

(三)各种形式的投标联合体各应符合上述要求。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中明确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第二十一条采用国际招标的,不应人为设置条件排斥境投标人。

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容和深度提交投标文件。

第二十三条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备选案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相应的评审和比选办法。

凡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规定允提交备选案的,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案。

如投标人擅自提交备选案的,招标人应当拒绝该投标人提交的所有案。

第二十四条建筑工程概念性案设计投标文件编制一般不少于二十日,其型公共建筑工程概念性案设计投标文件编制一般不少于四十日;建筑工程实施性案设计投标文件编制一般不少于四十五日。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编制时间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建设主管部门对招标文件不予备案。

第四章开标、评标、定标第二十五条开标应在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除不可抗力外,招标人不得以任理由拖延开标,或者拒绝开标。

建筑工程案设计招标开标程序详见本办法附件八。

第二十六条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标处理,招标人不予受理:(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密封的;(三)违反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建筑工程项目特点和需要组建评标委员会,其组成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应包括招标人以及与建筑工程项目案设计有关的建筑、规划、结构、经济、设备等专业专家。

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项目应增加环境保护、节能、消防专家。

评委应以建筑专业专家为主,其术、经济专家人数应占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二)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型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评标委员会人数不应少于9人;(三)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建筑工程,以及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的建筑工程,采取随机抽取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经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可以从设计类资深专家库中直接确定,必要时可以邀请外地或境外资深专家参加评标。

第二十八条评标委员会必须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进行评审。

评委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独立、实事的评标原则。

评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面:(一)对案设计符合有关技术规及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分析、评价;(二)对案设计水平、设计质量高低、对招标目标的响应度进行综合评审;(三)对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环境效益的高低进行分析、评价;(四)对案结构设计的安全性、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五)对案投资估算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六)对案规划及经济技术指标的准确度进行比较、分析;(七)对保证设计质量、配合工程实施,提供优质服务的措施进行分析、评价;(八)对招标文件规定废标或被否决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判。

评标法主要包括记名投票法、排序法和百分制综合评估法等,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评标法。

评标法及实施步骤详见本办法附件九。

第二十九条设计招标投标评审活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招标人应确保评标专家有足够时间审阅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安排应与工程的复杂程度、设计深度、提交有效标的投标人数量和投标人提交设计案的数量相适应。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