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侦查学专业毕业论文范文(202102101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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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学专业毕业论文范文侦查学与刑法学,刑事诉讼学构成我国刑事法学的三大支柱,具有现代意义的侦查学的创制是在19 世纪末期1893年的欧洲,我国最早引进和建立侦查学是在20世纪30年代。下面是整理的一篇治安学专业毕业论文范文,欢迎阅读!

题目:浅论侦查启发法摘要:启发法是教学过程中常用的方法,启发法是指教师提出问题,引导学生思考,师生间相互问答,利用学生已有的知识基础,通过学生半独立思考获得新知识的一种方法。启发法在日常生活中叶经常用到,对学习新的知识,发现新的问题有重要的意义,将启发法运用到侦查学中,用此方法去侦查案件,发现案件的真相,从而侦破案件。在侦查学中,启发法对于公安机关顺利侦破案件也有重要的作用,是侦查方法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的方法。

关键词:侦查启发法调整器

(一)侦查启发的含义启发法是指研究发现和发明的方法、规律的方法。启发,就是要从其他事物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所谓侦查启发法,就是指侦查人员在解决具体问题时,借助自身所拥有的各种方式、方法、手段、措施和经验等,在选择侦查方法时产生新的判断、观念、思想、行动方法等方式或途径。它所反映出的是一种特殊智能活动,是个人所具有的方法论的反映。换言之,侦查启发法可以看成是侦查人员意识中创造性思维存在的方式或方法。①

在侦查中,侦查人员感知的案件信息经常处在与其相联系的其他信息组的相互作用中,这一状况刺激着侦查人员的意识,使其转向提出的问题,如谁实施了犯罪,如何实施犯罪,它的原因又是什么,等等。要对这些

信息进行有明确方向的研究,就必须用专门的逻辑方法积极合理地从不同的

方面加以探索,使信息的转化借助于启发式方法进行,实现智能活动个别化与集体思维二者的结合。当然,带有问题的信息的加工形式是潜意识的,加工的过程通常处于研究者的视线之外,对这一过程的描述可能只带有假定的性质。1

(二)侦查启发法的意义

在众多的侦查方法中,侦查启发法又有什么样的作用呢?它在侦查学中的地位跟作用又是什么呢?在当今社会,面对日益复杂多样化的犯罪,侦查启发法又是如何应用,侦查启发法在侦查学中地位是由它对侦查的意义所体现的。

在当今社会,侦查机关的技术装备比较薄弱而需要办理的案件众多的情况下,如何有效地进行侦查; 如何克服犯罪侦查中的心理障碍; 如何消除冲突的数量及强度而进入与战术伙伴建立心理接触的平台; 当研究原始信息的时间非常有限时,如何合理地计划和预测侦查活动等相关问题摆在了侦查者的面前。

虽然侦查方法、侦查手段有很多,但是,对于如此多的问题和新出现的侦查情势,不可能单纯的依靠一种方法一种手段,而是必须要依靠多种

方式、方法、手段的结合,要顺利的解决这些侦查问题依

赖于对方式、方法、手段、措施的正确选择。解决这些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

第一,多层次运用典型纲要,即那些已详加审视形成于程式化体系中的保障获取某种良好结果的纲要的强化运用及完善。

第二,研究、运用启发法。这一方法,使得我们能够改写从前建立的典型纲要、程式、战术方法; 在不同的结合中组合典型的方式、方法,从其运用中获得良好效果; 转换已有方法的各种因素,使其产生带有新的功能的新的方式、方法,新的作用客体; 研究带有启发性质的新的有效的方法。

由此可见,侦查启发方法在侦查案件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案件的这破具有不可替代的功劳。

(三)侦查启发法的实质启发法一方面是探索揭示真相的方法,另一方面是侦破犯罪过程简化和最佳的方法。当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摆在侦查人员的面前时,他们总是希望在众多的方式、方法、手段中选择最佳化的解决方案。在选择最佳解决方案时,侦查人员具有运用传统定型化了的方案的可能性,最佳方法似乎从起始状态就是固定的,然后再控制活动条件下获得新“面孔”、新的功能,从而提高侦查活动效果,使侦查人员成为侦查情势的“主人”。侦查情势中,情势的每一客观需求都可能适时的反映于侦查人员合理的活动方案及在方案中包含着新颖的方法的形式中。就此看来,可以认为启发法就是侦查人员智能活动调整器。

(四)启发法在侦查中的具体应用

与问题的存在相伴随的不仅有对问题自身的多因素分析,还包括解决问题手段的多因素分析。在获取与方法相联系的方式的整个链锁的同时,被发现的方法进入侦查人员的意识及模式中,方法对现行侦查情势的适用性则演变为侦查人员创造性自我发展的过程。逻辑方法是智力活动过程的复现模型,这些被连续的行为以及行为阶段所均衡的模型可能无限地复现,但这一活动并不能创制新的方法。逻辑方法以模仿和复现为基础,拥有许多优

点,能复现和简化智能活动,但不能促使智能的创新性发展。复杂的侦查任务的基本单位就是那些传统手段不可能解决的问题,所以逻辑方法应按下列阶段改写成适用于所解决的问题。

1. 定位阶段解决出现的问题所必需的知识的系统化和情势分析。

2. 定义阶段定义问题:发生了什么,什么已经明确,什么需要解决,这一阶段应承载、负荷各种方案的问题意味着什么。情势可能引起很多不同的应搞清楚的问题,与此同时,这些问题是相互依赖的,如发生了什么,在现场留有什么样痕迹,哪些痕迹应存在但还未发现,已经发现的痕迹应进行哪些鉴定及鉴定应遵循何种序列,鉴定研究的结果是什么等。

3. 搜索阶段

(1) 筛选保障在解决问题时取得最佳效果的方法;

(2) 探求已知方法的最佳结合;

(3) 研究新的保障解决提出问题的非传统手段的方法;

(4) 查验改写过的或者创制的解决侦查问题任务、子任务的方法查验工作不仅要重视方法的改写,而且要以方法的完善为前提。需要注意的是,方式、方法最佳化的动态转化过程,经常与侦查活动进程或者侦查活动的准备过程同时进行,而且,就启发式方案而言,侦查活动在考虑目的和达到目的的手段的多样性时必须以多方案为前提,因此发挥功用的方法经常改写成被侦查人员实现的那个活动方案。可以说方式、方法的最佳化过程在实践中是无止境的,因此在实现过程中不应拒绝方式、方法的改善。

启发法可能被侦查人员转用于自身的心理活动,借助于启发法,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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