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市道路指路标志及车道行驶方向标志设置细则》V1.42 (2012-5)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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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城市道路指路标志及车道行驶方向标志设置细则 V1.42

(试行)

宁波市公安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

前言

本细则基于《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2009),为实际设计、制作、安装过程中的操作细则和指南。

本细则自实施之日起,凡宁波市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道路的指路标志和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应按本细则规定实施,本细则颁布之前已设置的城市道路指路标志和车道行驶方向标志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应在其使用期限内逐步更换。

本细则起草单位:宁波市老三区指路系统优化研究课题组,由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和宁波工程学院交通运输研究所组成。

本细则为首次发布。

1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宁波市六区内的城市道路,其他道路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在本细则的编制过程中,主要参考和引用了如下文件。

GB 5768.1-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

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DB 33/T818-2010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GB 17733 地名标志

GB/T 23827-2009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

长江三角洲地区主要旅游景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技术细则(2005)

3基本要求

3.1字体

标志采用GB 5768.2-2009中所规定的交通标志专用字体。除机场、火车站、旅游景点等专用名词辅以英文翻译,其他内容一般不辅以英文或拼音。英文字体(含拼音)第一个字母大写,其余小写,根据需要也可全部大写。

图1 指路标志字体示例

3.2颜色

3.2.1一般道路指路标志采用蓝底白字,白色边框。

(240cm×440cm =10.6m2,字高30cm)

示例取自解放南路-中山东路南进口

图2 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示例

3.2.2快速路和出入高速公路匝道指路标志采用绿底白字,白色边框,一般采用图3-a示例一,也可采用图3-b示例二。

(300cm×560cm =16.8m2,字高40cm)

示例取自东环北路-通途路北进口

图3-a 快速路指路标志示例一

(300cm×560cm =16.8m2,字高40cm)

示例取自东环北路-通途路北进口

图3-b 快速路指路标志示例二

3.2.3一般形式的车道行驶方向标志采用白色边框,其中图案部分为蓝底白图案,文字部分为白底蓝字。

(160cm×365cm =5.8m2,字高20cm)

示例取自蓝天路-柳汀街北进口

图4 一般形式的车道行驶方向标志示例

3.2.4一般道路指路标志中,需要表示高速公路、快速路、国道、省道、县道、交通枢纽、禁令等信息时,可进行套用设置。相同底色标志套用时,应使用边框;不同底色标志套用时,不使用边框。

3.2.5在套用标志中,国家高速标志由“国家高速”、编号和入口名称三部分组成;省高速标志由“浙高速”、编号和入口名称三部分组成;国道、省道、县道由道路编号和道路名称两部分组成;旅游标志为景点的名称,棕底白字;快速路标志为快速路的名称,绿底白字;交通枢纽标志由枢纽点图标和枢纽点名称两部分组成,其中图标放于名称之前。

图5 标志套用分类

(270cm×500cm =13.5m2,字高35cm)

示例取自中山东路-世纪大道东进口

图6 标志套用示例

3.2.6远程信息指路标志采用白色边框,其中高速公路的信息采用套用标志的形式,交通枢纽的信息为蓝底白字,方向标志和距离信息分别为蓝底白图案和蓝底白字。

(190cm×140cm =2.7m2,字高25cm)

示例取自通途路-大闸南路东进口

图7 远程信息指路标志示例

3.2.7在一般道路通向快速路的匝道分岔处,指向一般道路的指路标志为蓝底白字,指向快速路的指路标志为绿底白字,如图8所示。

(170cm×300cm =5.1m2,字高40cm)

示例取自通途路-东外环路东进口匝道分岔处

图8 一般道路与快速路连接匝道分岔处指路标志示例

示例取自通途路-东外北路东进口匝道分岔处

图9 一般道路与快速路连接匝道分岔处指路标志设置示例

3.3种类

3.3.1城市道路指路标志分为预告标志、告知标志、确认标志三种,三类标志沿车辆行进方

向布置,如图10所示。

图10 指路标志设置示例示例

3.3.2交叉口预告标志

用以预告前方交叉路口形式或交叉道路的名称、通往方向信息、地理方向信息以及距前方交叉路口的距离。交叉口间距大于500米的快速路应设置交叉口预告标志,其余情况可不用。版面形式如图11所示。

(300cm×560cm =16.8m2,字高40cm)

示例取自东环北路-通途路北进口

图11 交叉口预告标志示例

3.3.3交叉口告知标志

用以告知前方交叉路口形式或交叉道路的名称、通往方向信息、地理方向信息。宁波市城市道路信号灯控制交叉口(两支路相交路口可除外)、城市出入口、高速公路出口(可为非信号灯控制)、立交、环岛路口均需设置告示标志,版面形式如图2和图3所示。

3.3.4确认标志

用以确认当前所行驶的道路信息及前方通往方向信息。交叉口两侧同一条道路的路名发生变化时设置确认标志;快速路与主干路相交、两主干道相交、主干道与公路相交均需设置确认标志。

a) 150cm×50cm =0.75m2

字高25cm b) 190cm×50cm=0.95m2

字高25cm

c) 260cm×70cm=1.82m2

字高35cm

示例取自环城西路-联丰路东出口示例取自环城西路-联丰路北出口示例取自东外环路-通途路南出口

图12 确认标志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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