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金陵外国语学校申办报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镇平县金陵外国语学校
申办报告
镇平县教育体育局:
根据镇平县教育局颁发的镇平教体发【2010】10号文件规定,为实施科教兴国伟大战略,提高我县学生综合素质,结合我国《教育法》关于民办学校有关规定,本着能够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贡献一份力量,我们经过深入调查、反复论证,也进行了充分的准备,为缓解城区教育压力,解决超大班现象,现特申请开办镇平县金陵外国语学校,具体情况如下:
举办人:姚云
培养目标:义务教育阶段合格学生
办学规模:一至九年级约100个班级
办学层次:九年制义务教育
办学条件:1、本校场地面积有176亩,全部为自购,均用于办学。
2、教学设施:教学用具齐全,教室明亮,环境优美。
办学形式:九年制义务教育,执行国家中小学统一规定。
经费筹措:实行独立财务会计制度,开设银行帐户并实行独立核算。
建校举办者姚云,投入金额1.2亿(自筹),建校后,办学收
入除支付老师工资外,大部分用于扩大办学规模、硬件设施、优化办学条件。
申办人:李德
个人简历:李德,性别男,生于1968年2月。
本人文化程度:本科,物理教育专业,毕业于苏州大学。
1991年8月参加工作。
在江苏省淮北中学教书。
工作期间曾先后担任教务主任、
业务校长、党委书记、校长。
多次被评为国家级名师、先
进教育工作者。
学校资产的数额:1.2亿。
性质:私有财产。
产权:个人私有。
教育机构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有
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定名为:镇平县金陵外国语学校。
第三条:本校由姚云举办,是经镇平县人民政府批准开办的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九年义务教育机构。
第四条:本校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
会道德风尚。
第五条:本校地址:镇平县政府新区
第二章办学活动
第六条:办学范围:
1、主招区域:镇平县。
2、教学内容:九年义务教育规定课程。
第七条招生对象
1、6-16岁。
2、小学各年级学生。
3、初中各年级学生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八条:我校设立董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校长负责制。
第九条:董事会由姚云等陈家海人组成。
第十条:董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学校的招生,教学业务等事务。
第十一条:学校的董事会机构讨论下列重大事项。
1、修改学校章程。
2、制定发展规划。
3、审核预算、决算。
4、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5、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民办学校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2、实施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财务预算和学校规
章制度。
3、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4、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5、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法定代表人:姚云
第十四条:学校办学资金由姚云提供,启动资金8000万元,固定资产7500万。
第十五条:本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不跨年度收费。
第十六条:本校经费只能用于本章程规定的办学活动和事业的发展,本校积累只能用于增加办学投入和改善办学条件,不得用
于分配,不得用于校外投资。
第十七条:本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
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八条:本校存续期间依法管理和使用本校财产,但是不得转让或者用于担保。
第十九条:出资人不要求得合理回报。
第二十条:本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并做相应处理:
1. 本校完成宗旨要求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
因需要注销,由举办者提出终止申请,并报请审批机关审
查同意,由本校组织财产等的清算。
2. 被审批机关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由审批机关组织进
行清算。
3. 办学质量、低劣、学生不满学校自行终止。
第二十一条: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
第二十二条:学校终止后,本校的办学许可证和印章由审批机关收回销毁,注销登记。
第二十三条:本校可根据实际需要修改本校章程。
修改后的本校章程不与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本校的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单位的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