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毛球教练员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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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毛球教练员考核
方案
芙蓉区羽毛球后备人才基地教练员绩效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激励广大教练员提高素质,树立良好的形象,充分调动教练员的工作积极性,真正实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提高本区的运动训练效益,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考核对象
本区文体局在职在岗的羽毛球教练员。
三、实施办法
采用记分制,每月从教练员绩效考核奖励中拿出1000元作为奖励基金(10元对应分值为一分),根据教练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加减分(扣分至零分为止)。
每月先由各部门进行考核评分,然后报区文体局长办公室审核经过。
每年年末结算一次。
四、考核内容
(一)教练员道德(20分)
凡出现以下违反教练员道德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没有出现违反教练员道德行为者奖励20分。
1、依法执教。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体育工作方针,自觉遵守体育工作条例。
2、爱岗敬业。
关心爱护全体运动员,尊重运动员人格,平等公正对待运动员,做运动员的良师益友,不讽刺、挖苦、歧视运动员,不体罚或变相体罚运动员。
3、带训育人。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因材施教、诲人不倦,促
进学生全面发展,
无简单粗暴对待学生和单纯以分数评价学生现象。
4、为人师表。
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5、廉洁从教。
无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等不良现象。
无向运动员推销商品、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运动服装及器材。
6、带训时间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或做与本人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出勤(10分)
每月全勤者奖励10分。
凡出现缺勤者按以下标准给与扣分,扣分超过100分的从本月的考核奖励中补足扣分。
1、上班、各种会议、专业培训等迟到一次扣1分,缺席一次扣2分,以此类推。
其它外出参加的各种学习培训等迟到一次扣5分,缺席一次扣10分,以此类推。
2、教练员请假需其有关负责部门同意方可离校,否则视为不在岗;
查岗不在岗而又没有向有关负责部门请假者,每次扣5分。
3、每月事假半天(若不影响工作)不扣分,事假一天扣4分,以此
类推;病假(凭
医院病历)半天(若不影响工作)则不扣分,病假一天扣2分,以此类推;从请假之日起连续计假,每月事假超过10天,病假超过20天,不享受当月绩效考核奖励。
4、有特殊情况的教练员(如接小孩、坐班车、家访等),允许适当提
前离开岗位,但必须安排好后段的训练工作。
5、法定婚假、产假、丧假等按照国家相关的文件办理。
(三)、招生、训练、(40分)
认真履行训练职责,按质按量完成训练和科研任务者奖励40分,出现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者按以下标准扣分。
1、无训练课时教案(含未带、未打印出来等)带训,每节扣2分。
2、未经有关部门同意私自请人代训,每节扣2分。
3、带训期间不认真及不履行职责的,一次扣2分。
4、带训迟到5分钟以内每次扣2分,迟到5分钟以上扣4分,旷训
一节(含一节),
扣5分。
5、着装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扣2分。
6、带训时间不得打电话聊天(无特殊情况),出现一次扣2分。
7、训练组织无序、混乱而且经提醒一直都没有改进者扣6分。
8、教研室对教练员的训练课时教案、训练反思、业务笔记、专业培
训不定
期进行检查,不合格者每项每次扣2分。
9、有关部门将对教练员的训练课堂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在不合格训练课的教练员一次扣2分。
10、每个教练员要有训练计划和记录,每周至少训练6次,每次时间
达2小时。
没有组织训练的每月扣2分。
上级有比赛未组织学生参加的每次扣4分。
11、学期中收到家长、学生反映的不良问题的投诉者扣4分,反映特别强烈,对本区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况扣分。
12、每个教练员要积极发觉羽毛球苗子,而且积极招到本区来进行训
练,每年招收五
名有潜力的羽毛球苗子。
完成任务着加5分。
(四)、科研、学习、论文20分
1、每个教练员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同时也要自己也要利用训余时间进行学习。
没有参加有关部门组织学习的扣2分。
完成任务的加20分。
2、每位教练员必须积极参加科研活动,认真研讨,做好笔记,完成规定任务,无故不参加科研活动者每次扣2分。
获得科研成果的教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
3、每个教练员要积极撰写相关专业的论文,每一年至少一篇。
没有完成着扣4分
(四)、其它(10分)
1、由于教练员工作疏忽或管理不当造成安全事故者酌情给与扣分。
2、请教练员们爱护羽毛球场地、器材及设施,凡出现财产保管不当、遗失、损坏者按照区财产管理考核细则进行扣分。
3、对于区文体局(包括各部门、各教研组等)安排的工作任务(包括
临时性
的工作任务)未完成者,一次扣10分。
5、各种应上交的材料,未按时交的,一次扣5分,缺交者一次扣5分。
6、在上级来本区的检查、评比中出现失误,给本区带来不良影响者一次扣20分。
(五)、教练员工作实绩
教练员工作实绩按照教练员的实际得分进行奖励,上不封顶。
实绩奖励标准如下:
说明:
1、所有参赛项目均指本区事先认可的竞赛。
未经本区认可,不属于教
育行政部门规定范围和不标学校名义竞赛获奖以及发表的,我区不按上表奖励,各项获奖均需向区文体局提供复印件。
2、教育行政刊物发表论文视为本级一等奖,参加各级的同一内容竞赛,只奖最高奖。
3、课题属集体奖的,集体奖发到课题组,由组内分奖到人。
4、辅导奖发放对象指学生参赛获奖的直接辅导老师,非直接辅导者不予奖励,如果只组织学生参赛,算组织奖。
5、等第与名称的规定:一等奖为第一名;二等奖为第二、第三名;三等奖为第四、第五、第六名。
6、对各类先进或称号给予适当奖励:区级先进3分、市级先进5分、省级先进8分、全国级先进12分(凡上级已发奖励的,区不另发)。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一票否决,不享受当月绩效奖励。
1、体罚运动员,家长及社会反响大。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由于工作失误造成重大的安全事故。
4、有重大违法行为。
说明:
1、本区文体局的其它制度或奖惩条例等如与本绩效考核方案不一致
者,则以本方案为准。
2、本方案自 3月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