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银行集中授权业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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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集中授权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中授权业务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保证集中授权业务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我行相关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集中授权,是指通过数字影像传输技术,将授权业务的交易信息、凭证影像、环境影像等同步传输至特定终端,实现业务操作与授权分离的一种非现场授权方式。
集中授权包括现场审核、影像采集、影像传送、集中授权、信息反馈等环节。
第三条集中授权由分行运营中心对辖内各网点的授权业务进行集中统一远程授权。
授权人员在办理授权业务时应当认真负责,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做到准确、及时、规范、安全。
第四条集中授权不改变各项业务审批管理的基本要求,业务处理、审核等事项的执行标准仍遵循各项业务相关管理规定。
第五条集中授权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控制风险原则。以流程化的授权管理模式,确保业务经办人员、授权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要求办理各类业务,提高业务处理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切实防范业
务操作风险。
提高效率原则。授权业务通过集中管理,减少柜面人员占用,达到人力资源最优化,进而提高工作效率。
服务客户原则。通过集中授权,满足不同客户、不同业务种类对业务处理时效性的差异化需求,体现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坚持制度原则。授权人员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准确、及时、合规的处理各项授权业务,确保每笔业务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岗位职责
第六条会计运营部是集中授权业务的主管部门。
分行会计运营部下设运营中心,负责集中授权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对所授权业务的合规性和完整性负责。对于网点较少的分行可由总行集中作业中心统一进行授权。
第七条总行会计运营部职责
(一)制定相关制度、规定,负责集中授权业务的管理;
(二)负责全行集中授权业务的监督、检查与指导;
(三)负责汇总、整理授权业务建议与意见,优化授权业务处理系统;
(四)其他需总行负责或协调工作。
第八条总行信息技术部职责
(一)根据业务需求组织系统开发与维护;
(二)制定和实施技术升级方案,确保业务处理连续性。
第九条分行会计运营部职责
(一)贯彻落实总行相关制度、规定,负责集中授权业务的运营管理;
(二)组织本分行集中授权业务培训、指导、监督及检查工作;
(三)负责对本分行集中授权人员进行管理、评价与考核;
(四)根据业务运行情况,向总行提出合理化的意见或建议;
(五)及时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
第十条分行信息技术部门职责
(一)负责集中授权系统的日常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及时解决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分行信息技术部无法解决的系统问题应及时向总行信息技术部反馈。
(二)负责配合总行系统升级与维护的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营业机构经办柜员主要职责
(一)按照制度规定受理客户提交的各项业务,并对客户提交的业务凭证、客户身份证件、现金实物等进行真伪识别和严格审查。
(二)按照“先录后传”的要求,准确录入凭证相关交易要素,及时、完整的采集和传输相关资料影像,并对录入要素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传输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与完整性负责。
(三)需事前审批或复核的业务,应按“先审批,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