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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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婚登记率低,事实存在的非法婚姻多
造成非法婚姻多的原因主要是:首先是办理结婚证难度大,程序复杂,手续繁琐)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和%中国与毗
邻国边民婚姻登记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关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
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
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由于中缅两国的行政管理以及婚姻管理手段不同,缅方很难提供我方需要的完整而规范的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件)其次是通婚人员多来自临沧边远贫困山区,交通不便,经济困难)虽与缅甸相比,临沧人民稍富裕一些,经济社会发展有一定的优势,但与全国其他省份’其他市州相比,由于临沧
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于一体的特殊市情,导致临沧经济社会发展显得相对滞后)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 年 . 月公布的最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
单显示,临沧市所辖 ) 县! 区,有 ( 县 ! 区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所以即使婚姻
当事人有办理结婚证的愿望,因为交通和经济原因,也造成了依法到婚姻登记机关办
理结婚证的人较少)最后是婚姻当事人多数文化水平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对婚姻登记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缺乏主动登记结婚的意识)以上三种原因导致了临沧中缅边境地区边民涉外婚姻中事实存在的#非法婚姻家庭$有增无减)
(二)外籍人员落户困难,黑人黑户增多,权益得
不到有效保障由于办理落户手续过程繁杂,外籍人员要首先取得中国国籍方可进行落
户的申办)涉外婚姻当事人即便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外籍人员还是落不了户,这就造成了嫁入或入赘临沧的缅甸人员绝大多数没有落户,属#黑人黑户$群体)根据国家规定,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结婚的外籍人员,一经发现都要遣送回本国)作为三无人员,嫁入或入赘临沧的缅甸人随时都有被遣返回国的危险)而以事实婚姻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非婚家庭$,其子女属于非婚生育,无生育证,也难以落户)所以在土地’入学’就业’疾病防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他们均无法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权益
得不到有效保障,给边境管理及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不稳定’不和谐因素)
(三)计划生育政策执行难
临沧边民涉外婚姻中,因为#非婚家庭$较多,致使非婚生育情况较为严重)另外,早婚早育现象较为突出)由于中缅婚姻习俗不同,管理不同,缅方难以提供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的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造成其真实年龄无法核实)现实中大多数没有达到我国的法定婚龄,早婚早育现象较为突出)此外,超生’逃生’躲生现象较为突出)有
部分涉外婚姻家庭在缅甸生活多年,生育多个孩子后带回中国居住)而部分涉外婚姻家庭一旦发生超怀孕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现象,为逃避制裁,经常走边境小路逃回缅
甸偷生躲生,涉外婚姻当事人生后又带回中国,给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带来极大困难)
而超生’偷生的后果不利于奖优免补政策)由于子女落不了户,没有身份证明,给计生部门落实相关奖励政策带来了不便,特别是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的资格认定’网站
录入等业务工作难以操作)同时,非法涉外婚姻的增加对中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带来冲击)从 !" 世纪 $%年代末开始实行计划生育至今,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及广大基层工作者努力,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是,随着涉外婚姻逐年增多,这种无序的人口流入将带来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
(四)涉外婚姻家庭暴力突出,贩毒’艾滋病感染几率高
嫁入临沧市境内的缅籍妇女普遍受教育程度低,文化素质不高,部分缅籍妇女通过非
法买卖婚姻嫁入临沧)由于生活习俗差异,语言交流障碍,她们在家庭中地位低下,常被当作生育工具和劳动工具,容易受到长辈的责骂,丈夫的打骂)另外,临沧临近世界主要毒品产地金三角地区,且缅甸因贫穷历来有种毒贩毒的传统,临沧中缅边境地区
的这些涉外婚姻家庭普遍地处偏远,生活困难,多属贫困家庭,导致缅甸的少数女人
或男人嫁入或入赘中国后仍然从事贩毒活动)吸毒’贩毒’贫穷’文化素质低’卫生医疗条件差等诸多因素往往又给艾滋病提供传播的土壤,所以临沧中缅边境地区边民涉
外婚姻家庭艾滋病感染情况不容忽视,应加以重视)
(五)中缅边境地区边民出入境管理难中缅边境线临沧段长达 !&%’$& 公里,国境
线无天然屏障,无语言障碍,大小通道’便道遍布其间,双方边民非法出入境现象屡
禁不止,出入境管理难)再有缅甸部分边民认为在中国可以寻求到更好的生存环境,通婚的动机即为入境寻找更好的生活)但他们的通婚对象多为临沧农村边远贫困山区的居民,交通不便,消息闭塞,为生计他们居无定所,时而在中国,时而在缅甸,给公安
机关监管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身份不合法,移民的人身安全难以得到法律保障。
一旦发生家庭冲突或家庭暴力,
她们非但不能依靠法律,反而会由于非法身份受到处分,更有可能会被遣返回国。
而有限的文化水平也限制了非法婚姻移民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自我保护意识,遭受暴
力和威胁时,她们大多选择忍气吞声、逆来顺受。
第四是相应的社会权利和优惠政策。
近年来,我国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惠农政
策,包括新型农业合作医疗保险、新农保、三农补贴、义务教育免费等等。
当地户口的农民每人交纳一定金额,可以参加新型农业合作医疗保险,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障、医疗报销,而非法婚姻移民由于没有当地户口,一旦患病就医,只能自己承担全部医疗费。
3.健康安全
非法婚姻移民带来的安全问题中,还包括健康安全。
由于缅甸边境医疗卫生条件落后,边民卫生意识缺乏,很多非法婚姻移民患有
传染病或携带传染病病原体。
跨国通婚多属事实婚姻,通婚双方婚前并未经过婚检,这就为健康安全埋下了不安全因素的种子。
如果非法婚姻移民患有传染病或者携带传染病病原体,婚后将很容易传染给其他家庭成员。
这其中,最严重的就是艾滋病的传播,缅甸又是艾滋病病发率较高的周边国家之一。
2011年针对腾冲的緬甸籍女性婚姻移民调查结果显示,腾冲县中緬通婚人群
HIV感染率较高,缅甸籍女性婚姻移民艾滋病知识水平较低,正确知晓率远远低于
云南省2009年农村居民知识知晓率。
该调查共采集缅甸女性婚姻移民血样960人,
问卷调查800人;采集中国籍丈夫血样741人,均未进行问卷调查。
检测结果表明,
缅甸籍女性婚姻移民HIV抗体检测阳性率为1.98 (19/960),中国籍丈夫阳性率为
4、子女安全
非法婚姻移民特殊尴她的身份,使得其子女的生存状况同样不乐观。
除了前文提到的难以落户、没有身份证、受教育水平低之外,婚姻移民子女还
面临着同龄人的歧视和排斥。
没有合法身份,既无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又无法接
受与同龄人相同的教育。
而为节省借读费,有些家庭把子女送往緬甸读书,更拉开
了他们与同龄人之间的距离。
这些原因共同导致非法婚姻移民子女生存技能匮乏、
就业劣势、经济条件较差。
?付丽節等:《腾冲县缅甸籍跨境婚姻妇女HIV感染及其影响因素研究》,《中国艾滋病性病》,2011年第3
期,第316-3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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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人口素质方面,第二部分曾经说明,婚姻移民文化水平不高的居多,这
一情况直接影响其子女教育。
父母文化水平较低,在对于子女的家庭教育上就显得比较弱势,对于学校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也不够充分。
边境地区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水平与其他地区相比,教育规模小、教师整体水平较低、缺乏教育经费。
通婚家庭子女入学率较低,而即使入学,很多孩子的基础教育都是在村小完成,教育质量难以保障。
而对于尚未落户的子女来说,情况更加糟糕。
成为“黑户”,意味着无法享受
国家义务教育,更无法通过高考接受高等教育。
而且选择在国内上学,就要交纳一笔高昂的借读费,去缅甸上学不用交借读费,但緬甸的教育水平又远远不如国内。
经济、家庭等种种原因,导致婚姻子女们缀学早、文化水平低。
很多人在小学
或初中毕业就缀学了,却又因为文化素质不高,只能回家务农,或者做点小生意和从事简单的劳务工作。
2.婚姻移民的个人安全
婚姻移民的个人安全,即“人的安全”,具体指每个个体的安全。
这一安全不
仅包括个体的生存权利能够保障,还包括一些基本政治权利能够实现。
首先是经济安全,经济安全是指个人的经济收入有保障。
非法婚姻移民由于大
多文化素质不高,且没有合法身份证明,有些甚至不会汉语,因而难以在中国找到稳定的正式工作。
尤其是女性移民,大多只能在家务农,或者从事一些简单的劳务工作、打打零工,因而缺乏稳定的经济来源,经济上只能依附于丈夫,缺乏独立经济能力。
其次是政治安全,即个体的政治权利得到实现。
我国宪法赋予了公民丰富的政
治权利,并为保障这些权利的实现建立了坚强的后盾。
但因为没有合法身份证明, 非法婚姻移民不用说享有最基本的政治权利,甚至都不敢抛头露面。
因此,非法婚姻移民基本不参与当地的政治和社会活动,对这些活动也大多漠不关心。
此外,非法婚姻移民属于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结婚的“三非”人员,按
我国有关规定,一旦发现“三非”人员,原则上要予以遣返。
公安机关不定期的遣返措施,使得非法婚姻移民的生活处于不稳定状态中。
第三是人身安全,即免遭人身暴力和威胁。
非法婚姻移民以女性居多,由于文
化水平不高,且无法为家庭分担经济负担,往往会遭受文化水平同样不高的丈夫的家庭暴力。
尽管我国法律为妇女权益保护提供了依据和保障,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
但由于26
1.人口安全
非法婚姻移民带来的人口安全问题主要包括人口数量和人口素质两个方面。
首先是人口数量上,加剧了人口快速增长和人口膨胀。
通婚家庭往往一结婚就
开始生育,大多数移民在婚后一两年内会生育一孩,她们一次生育年龄早,而且再次或三次生育间隔时间短。
笔者走访时接触到的女性婚姻移民,均处于哺乳期或怀孕期,她们在一次生育后数年之内,往往又会选择二次乃至三次生育。
早育现象突出、生育间隔时间短使婚姻移民可以多次生育。
同时,婚姻移民抢生、逃生现象也
比较严重,为躲避国内计划生育检查,她们常常走小路逃回缅甸生育,之后又将孩
子带回中国。
以德宏州为例,近年来,在德宏境内的中缅通婚所生子女14750人,
其中合法生育子女11915人,无证生育子女1543人,早育子女188人,抢生子女737
人,多育子女36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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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这一现象而来的是人口管理出现困难。
我国计划生育有关法规规定,少数
民族家庭可以生育两个孩子,但很多少数民族通婚家庭育有三孩,超生的孩子往往
因为违反规定而无法落户,成为“黑户”。
此我国国籍法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
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即具有中国国籍。
很多通婚夫妇未办理结婚手续,子
女属于非婚生,生育时并没有选择正规医院,也无法提供医院出生证明,这种情况
下其子女一样无法在中国落户。
这一现象导致相关部门始终无法精确统计边境人
口,也增加了人口管理的难度。
?赵淑娟:《中缅跨境婚姻子女的生存状况调查——以云南德宏州盈江县为例》,《今日中国论坛》,2013
年第1期,第89^96页。
/8^硕士学位论文
MASTER'S THESIS
此外,在同龄人的眼里,非法婚姻移民子女的身份常常与“吸毒贩毒人的孩
子、穷人家的孩子”挂钩,遭到取笑与歧视,甚至被称为“小老缅”。
而在緬甸同
龄人的眼里,他们又成为“外国人”,同样遭到孤立与白眼。
因为家庭出身受到歧
视,非法婚姻移民子女极易产生自卑感;得不到同龄人的认可与赞同,也使他们更
容易误入歧途。
依据移民网络理论,每一个外国移民都可能带来更多的移民。
非法婚姻移民定
居在中国后,亲友可能会前来探亲、投靠,边境人口流动将会更加混乱,其住处也
可能成为跨国犯罪的场所或犯罪分子的落脚点。
非法入境现象增多,将会给犯罪分
子提供可趁之机,浑水摸鱼。
投靠移民的緬甸亲友,为了谋生,容易走上犯罪道
路。
以制贩毒品为例,中缅边境地区一直以来都是毒品的集散地,“金三角”地区
相当一部分毒品由此进入中国。
离毒品种植地距离近,又是输入毒品的必经之路,
边境地区吸毒现象司空见惯,而且有扩大的趋势。
由于获得毒品的渠道多,相当数
量的当地居民都有过吸食毒品的经历。
德宏州作为受毒品危害的重灾区,全国缴获的毒品,四分之一都来自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