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典型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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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车前不确认,检修人遭伤害

事故经过:

2005年8月1日,XX厂设备管理室接乙班调度主任反映,13#吊车的接手出现问题,请进行整改,设备管理室主任随即安排点检人员前去检查,莫XX与唐XX俩人同时上14#吊车,并向14#车的司机交代14#车不能动车,他们要到13#车进行检查,莫XX这时突然发现13#车停车位置滑线打火,故经过14#吊车爬上吊车轨道梁对滑线进行检查,8时30分左右,14#车司机熊XX进行作业,在响铃的同时用14#车去挤13#车,造成13#车运动,将正在进行检查的莫XX左脚挤伤,经医院诊断左脚后跟软组织撕裂伤,踝骨骨折。

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

岳塘再就业局劳务工吊车司机熊XX在得到通知不能动车的情况下,启动吊车去挤13#车,虽然动车前响了铃,但在未确认是否安全的情况下,既没有通知在13#车上的检修人员也没有确认是否安全的情况下,启动14#吊车去挤碰13#车,是造成此莫某左脚挤伤的直接原因。

无视道口报警,抢道车毁人伤

事故经过:

2005年12月27日上午8:30,GK105机车推送14辆车从炼铁站去宽厚板厂,经过宽厚板厂办公楼前道口时,胡某驾驶一台货车,从对面公路过来,拐弯上道口时,被第一节车箱撞上,造成该车报废。

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

胡某违反铁路安全法规,关于“凡遇到道口栏杆关闭、音响器发生警报、道口信号显示红色灯光或道口看守人员示意火车即将通过诸情况之一时,车辆、行人禁止抢行,必须依次停在距最外股钢轨五米以外”的规定。明知警报正在报警,火车已经开来,仍然与火车抢行,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违章作业痛失左脚

事故经过:

2009年元月30日5时40分,物流中心协力工连接员李XX,在机车推进渣罐过渣线道口时上渣罐车,李失足踩空,车轮将李的左脚踝关节位置压碎。

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

李XX在机车推进渣罐时跳向渣罐车梯子,违反连接员岗位作业指导书中关于“严禁在火车运行过程中飞上飞下”的规定,在机车运行时上车踩空被车轮压伤左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

1)作业区及班组对协力工的安全教育不到位,对违规行为督察、打击不力。

2)同作业的调车员没有履行安全互保职责,未及时制止李XX的违章行为。

隔热平台当过道脱焊坠落人摔伤

事故经过:

2009年元月23日,耿XX在对炼钢厂3#铸机移坯车电机检修的过程中,因移坯车走道板脱焊,人随走道板一起摔到冷床齿条上面,致使耿的左侧2-4肋腋及第5后肋骨骨折,远折端均稍向内侧移位,左侧肺组织受压缩约40%,液气胸。

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

移坯车平台板设计为保护设备隔热用,强度不能满足当作过道使用的要求,但长期以来员工都习惯当作过道、平台使用。当耿某在上面检修时平台脱焊,人随坠落至伤,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

1)检修人员没有根据作业对象、作业环境的变化进行动态危害辨识,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2)单位设备主管部门,点巡检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脱焊隐患,没有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制定相关措施确保员工使用平台的安全。

隐患整改不到位,行走坠落险丧命

2009年元月17日21时10分,XX厂喻XX与谢XX一起执行测温作业中,经过煤塔与6#焦炉连接部位(有一约350mm缝隙)时,由于盖板移位,喻XX不慎从炉顶跌落至炉台(约4米左右高),导致右脚踝骨骨折。

直接原因:

煤塔与6#焦炉连接处的盖板被移动位置后未及时复位,喻XX行走时没有发现,不慎坠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

1)XX厂未按照区域项目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对技改新投产(试生产)系统进行仔细安全检查,组织进行危害辨识和作业风险控制策划,确保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2)XX厂发现盖板容易移位的隐患后,未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工程施工中,未督促施工单位将现场存在的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措施不落实管理不到位车辆压断腿

事故经过:

2009年2月1日21:40左右,XX厂安排武钢建工抢修混铁炉下的1#铁水车,23:00左右,武钢建工检修作业人员办理完操作牌和停电手续后,对1#铁水车进行检修,焊工余XX爬上铁水车开始切割作业。次日1:10左右,XX厂原料作业区混铁炉班戴XX操作2#铁水车欲往北挂铁上炼钢平台,大约20秒后,听到下面有人叫,戴立即停车。发现应该往北行走的2#铁水车却反向往南行走并碰上正在检修的1#铁水车,导致余XX被1#车压断右腿。

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

2#铁水车反方向运行,直接撞击1#车,导致焊工余XX从1#车摔下被压断右腿,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

1)操作人员没有确认2#车运行方向是否正确;

2)检修人员在检修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监护不到位;

3)设备点检人员没有监督检修方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

违章指挥违规操作,钢绳拉断伤手臂

事故经过:

2009年4月8日11时,XX厂设备室安排检修公司“更换炼钢厂3#铸机S6拉矫机1#辊减速机”该厂连铸机械点检作业区点检员陈XX 负责协调配合。检修人员12点办理完S6拉矫机操作牌手续,关闭

S6设备水阀门。12:50拆卸并吊出原1#压辊减速机,13:20安装新减速机,由于无法安装全部地脚螺栓,检修人员建议将1#辊摇臂压下放平,陈XX13:35电话通知连铸作业区3#铸机主控室主控工宁XX 操作设备(压下压辊),吊挂压辊减速机的钢绳被拉断,减速机侧倾,长轴将陈XX的左手前臂桡骨压成开放性骨折。

直接原因:

陈XX在协作检修过程中,明知操作牌在检修人员手上,违章指挥主控室操作拉矫机油缸下压;3#铸机主控室主控工宁XX在操作牌没有归还的情况下违章操作设备,导致吊运压辊减速机的钢绳被拉断,减速机侧倾压伤陈XX手臂。

间接原因:

陈XX在指挥操作拉矫机前,吊运减速机的钢绳没有松弛,拉矫机油缸下压后,钢绳没有伸长余地而被拉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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