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世界大厦委托管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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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世界大厦物业管理合同
二零零二年七月
香港新世界大厦
物业管理合同
本物业管理合同于二零零二年月日订立。
甲方:上海新世界淮海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卢湾区淮海中路300号
乙方:上海新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卢湾区淮海中路300号地库一层
兹证如下:
1.定义
於本文件中
1.1[物业]指香港新世界大厦,位於上海市卢湾区淮海中路300号的建筑物;
1.2[物业管理]指对物业整体、物业内外公共地方/公共设备设施的管理与控制,
以及对物业所有业户提供的管理服务;
1.3[业户]指物业的所有业主或租户;
1.4[管理合同]指《香港新世界大厦物业管理合同》,即本合同。
1.5[管理帐户]指由甲方为本物业开立的独立的财务帐户,作为本物业收取物业管
理费等物业管理方面的收入并支付各项管理开支款项之用。
2.管理范围
2.1管理服务一般包括:
*前期筹备
*实务管理
*财务管理
*管理报告
*设备维护
*人事管理
乙方应按照与甲方达成的共识处理及进行上列的一切事宜。
2.2工作范围及乙方上列每项功能的特定责任均已列于本合同的第3至第8项条文
内。
3.前期筹备
3.1前期筹备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筹建物业管理队伍
*物业接管验收服务
*安排业户收楼/入伙
*业户装修期间的管理服务
*提交公共区域的绿化、设备设施运行/维修/管理、保洁等的管理方案
*制作物业管理方面各项规章制度与及有关文件和表格
*制定计划并开展员工培训
*为物业重要设备的保养外判事项提供意见和建议,及提供最新资讯
4.实务管理
4.1乙方负责执行对整个物业所属的设备设施的运行/维修/管理、保安、保洁、绿
化、业户服务等物业管理方面的实务运作。
4.2实务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4.2.1为物业重要设备或清洁事项选择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承办商,并负责
对其行政管理及监督,惟须在委托/签署委托合同前先与甲方商洽;
4.2.2对乙方代表甲方聘用的所有物业管理方面员工的行政管理及监督;
4.2.3负责安排一切保养项目,注意一般保养规定,并按规定督促有关单位/
员工执行所有保养工作;
4.2.4处理由甲方或物业的业户向乙方提出有关物业管理的投诉,乙方须于
收到任何书面通知后五日内回覆;
4.2.5就管理合同内容有关的事务与有关政府机构及供应公司联络,唯甲方
须提供协助及配合;
4.2.6为物业公共设施设备购置火险、第三者责任保险或其他有关物业的保
险;
4.2.7执行本管理合同内所订定的管理条款及责任;
4.2.8乙方应经常检讨工作情况并按情况需要与甲方举行会议以作跟进,乙
方主持该例会,并向甲方提交有关会议记录。
4.2.9当大楼发生突发事件或严重事故,乙方应于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
情况报告,七个工作日内提供专题报告。
5.财务管理
5.1香港新世界大厦物业管理处的启动费用(如:购置管理处家具、电脑、工程工
具、制作员工制服等),先由甲方垫付,乙方按照下列第5.5条的规定执行。
5.2由甲方为本物业开立独立的管理帐户(作为本物业收取物业管理费等物业管理
方面的收入并支付各项管理开支款项之用),此帐户应与甲方的其他帐户分开
处理。
5.3在本合同管理期内,甲方所有租户或小业主(如售卖)自收楼之日起均按照办
公楼单元 3.8 美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商场单元 9 美元每平方米建筑面
积每月、停车场200元人民币每个车位每月的管理费标准缴交物业管理费于该
帐户。
5.4如按照实际开支情况并针对市场整体物业管理费水平的变化,需调整本物业的
物业管理费标准,则须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商议确定新的物业管理费标准并签署
补充协议后执行。本合同其他条款仍为有效。
5.5对于甲方暂未租出或售出(如售卖)的单元,甲方不需缴交空置管理费,唯甲
方承诺每月检讨管理帐户的收支情况,当管理帐户的收入不能应付物业各项管
理开支时,甲方必须当即足额补贴,确保物业的管理运作正常。该等甲方贴补
的款项逐项记录,并经由乙方确认。随物业出租率的提高,如管理帐户中管理
方面的收入减去支出后仍有盈余,则经乙方书面确认,该盈余优先用于偿还甲
方垫付的启动费用,而后偿还甲方前述每月贴补的各项费用。如偿还甲方贴补
费用后仍有节余,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可用于本物业的设施设备大修、翻新
或其他有关本物业的重要事项。
5.6乙方向甲方提供专业财务管理知识及援助。
5.6.1 乙方负责协同甲方管理该管理帐户,督导整个物业管理方面的诸如
物业管理收取、开销、预算等会计工作;
5.6.2 乙方协助甲方编定每年收支预算,并按该等预算管理物业;涉及政
策调整事宜或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的预算以外的支出,须由乙方提交
与甲方作事前批准;
5.6.3 有关该物业之管理方面的收支预算、人事架构编制及人员薪酬预
算、一些重大的财务政策及费用安排,乙方必须呈送审阅及批准。
5.7会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5.7.1在预算及甲方事先认同的范围内收取物业管理费等收入并支付所有管
理开支款项;
5.7.2使用按本管理合同所需由甲方为本物业开立之独立管理帐户;
5.7.3每月检讨管理帐户结余,不足则及时通报甲方,甲方应立刻安排自其
他帐户划拨补贴,以确保维持足够款项应付支出项目;当日后管理帐
户出现盈余时,尽快将盈余款项按前述第5.5条规定偿还甲方,之后如
仍有之结余则存於帐户,以收取利息,确保财务资源获得适当运用,
达致经济效益;
5.7.4提交每月会计报告,详列有关期间的一切收支项目,并附上详细注
释。
6.管理报告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每月度及每年度工作报告
6.1月度报告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6.1.1自上次报告后管理费收支一览表及建议;
6.1.2对日常物业管理工作的检讨建议;
6.1.3财务预算的检讨及建议。
6.2年度报告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6.2.1每年度的管理综合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