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与资料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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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与资料管理程序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1.目的
爲有效地管理各项文件与资料,以便指导各项活动,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凡指导各项活动之内外部文件与资料,均属本程序管理范围。
3.权责
内部文件管理权责:
3.1.1 系统文件由管理代表拟定,副总经理核准发行;
3.1.2 程序文件由各部门制定,经各部门讨论会签,由管理代表审查,副
总经理核准发行;
3.1.3 工程技术类作业指导书由工程部制定,主管审核发行;
3.1.4 表单各部门制定,主管审核发行。
外部文件管理权责:
3.2.1 接收:香港营业部、工程部、发货部;
3.2.2 转换:工程部。
4.定义
内部文件:依据公司内部活动行爲特徵或依据外来文件需要而産生的文
件。
外部文件:凡来自国际国家标准机构、国家法律、行政机构、客户等标
准、法规、要求性文件等均爲外来文件,此类文件将规范
指导或影响公司行爲活动。
系统文件:阐述系统活动总体政策,公司经营宗旨,并爲此描述总体架构
之纲领性文件。
程序文件:规定某一要素活动实现的流程、活动时机与目的、担负管
理与实施之责的部门等指导性文件。
指导书:爲实现某项活动而详细描述其步骤、方法的文件。
表单:规定用於记录活动内容、状况或结果之文件。
5.作业内容
文件与资料管理流程图 (见附件一);
各部门因工作而需制定活动文件,或接收外来文件且须进行相应文件转换时,由相应权责部门産生相关文件。
文件应依规定之权责人员进行审查核准,如爲程序文件 , 需各部门主管进行讨论、会签,审查、会签、核准之记录应体现在<文件制定、修改、废止申请单>中。
制定部门应将核准文件连同<文件制定、修改、废止申请单>一并交文控中心,由其依据以下规则统一编号:
□□ - □□ - □ - □□□ - □□
文件版本 01 ~ 99
文件流水序号 001 ~999
文件类别
公司简称: YH 部门代号
5.4.1 部门代号:
总经理室- GM 工程部- PE 品管部- QC
生産部- PR 采购部- PU 仓管部- MC
发货部- DC 人力资源部- MR
5.4.2 文件类别:
系统文件- S 程序文件- P 指导文件- W
表单文件- R 外部文件- E
5.4.3 版本说明:文件之版本由01~99依次改版,初版爲01,改版依此爲
02、 03、04...;表单版本直接於编号中予以体
现,爲最後两位码,其他文件则单独显示其版号码。
所有文件均由文控中心登录於<文件总览表>以利管控。
文件发行
5.6.1 初次发行:文件初次发行,由文控中心依规定的分发范畴,复印相应
份数後、加盖“文件发行”章後,分发各部门,分发时由文控中心
於<文件分发回收记录表>上予以登记,并由文件接收部门签收;
5.6.2 文件补发:需求部门应填写<文件补发申请单>并依下述情形予以审
批,交文控中心加盖“文件发行”章补发文件,补发同样应由文控
中心於<文件分发回收记录表>上予以登记,并由文件接收部门签
收:
5.6.2.1 数量不足时:使用部门文件数量不足时,由需求部门主管向副总
经理申请核准;
5.6.2.2 文件遗失时:使用部门文件遗失时,由需求部门主管向副总经理
申请核准,分发时由文控中心于原<文件分发回收记录表>上予以
标记;
5.6.2.3 文件损坏时:使用部门损坏时,由需求部门主管向副总经理申请
核准,分发时由文控中心于原<文件分发回收记录表>上记录并收
回损坏文件。
5.6.3 对外发行:如有需要将公司文件对外发行时,应由相关对口部门填写
<文件补发申请单>,经副总经理审核同意後,由文控中心於<文
件分发回收记录表>上予以记录,由该对口部门代为签收,并於
备注中注明发行对象,对外发行文件如属向外包加工商、供应商
发行标准类文件,需盖“文件发行”章,更改时须回收再次发行;
其他则应加盖“参考文件”章,变更版本时无需回收。
文件修改:
5.7.1文件如因现状发生变化或因系统改善而需进行修改时,针对修
改之内容应提出<文件制定、修改、废止申请单>,注明修改内容,
并经文件原文件审查核准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意後,交文控中心变动版
本,并依原文件的<文件分发回收记录表>收回原文件後,再按规定
发行新版文件;
5.7.2 发行新版本时,ISO文控中心应於<文件修改履历表>中说明修
改情况,以标识前後修改之重点。
5.8文件废止:文件如因现实发生变化而失去其功效应予废止时,建议单位
应提出<文件制定、修改、废止申请单>,注明废止原由,并经文件原审查核准负责人审查核准同意後,交文控中心依原文件之<文件分发回收记录表> 收回原文件。
5.9文件修改、废止收回原发行文件时,文控中心应注意文件的完整性,如
因知识积累或法规缘故而需保留时,应加盖“废止文件,仅供参考”章,
回收情况应由文控中心於<文件分发回收记录表>予以记录。
文件总览表的发行:文控中心依公司文件类别制作<文件总览表>并发放各部门以供对照,文件如有增减、版本变动均应重新制作<文件总览表>并
发放各部门。
外部文件
5.11.1 外部文件如需进行相应转换方可使用时,依内部文件之规定予以处
理,同时原外部文件交文控中心保存,并登记於<文件总览表>;
5.11.2 外部文件如可直接使用时,由接收部门填写<文件制定、修改、废止
申请单>规定文件分发范围後,由该部门主管签署审查意见,交文控中
心予以管理发行。
作废或收回文件之处理:各部门收回之文件,其背面可回收利用,但仅可用於印刷使用之表单,且应於该作废文字页面加盖“作废文件”章以示识
别。
原稿保存:所有文件原件均由文控中心予以保存,如有修改、废止,该文件原稿文控中心均应分开保存,并加盖“旧版文件” 章以示识别。
暂时发行:如因工作需要而需暂时发行文件时,文件可直接交文控中心加“暂时发行”章发行,发行时需注明有效期限,到期自行失效,无需回
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