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讲座
新劳动合同法讲座
2023新劳动合同法讲座pptx•新劳动合同法概述•新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效果•新劳动合同法的争议与解决目•新劳动合同法的未来发展录01新劳动合同法概述新劳动合同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
新劳动合同法在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什么是新劳动合同法?新劳动合同法的发展历程01新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是在原劳动法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的。
02在新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经历了多次讨论、修改和完善,吸收了国际劳工标准和中国实际情况,增强了可操作性和实施效果。
03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于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新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性和意义新劳动合同法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新劳动合同法对于完善中国的劳动法律制度、推动法治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新劳动合同法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新劳动合同法对于提高企业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律遵守意识具有重要作用。
02新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
劳动合同的订立订立原则提出劳动合同草案、协商、签订劳动合同。
订立程序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劳动者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
劳动合同的内容变更内容涉及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
变更条件双方协商一致且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程序提出变更协议草案、协商、签订变更协议。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条件解除程序经济补偿提出解除申请、协商、签订解除协议。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及标准。
03劳动合同的解除02 01双方协商一致或出现法定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或出现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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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劳动报酬与工作时间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
福利
福利是用人单位为改善和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而给予的物质帮助。社会保险与福利 Nhomakorabea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合同期限内,双方协商一致或出现法定事由而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终止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法定事由出现时,劳动合同不再继续履行的行为。
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效果
03
经营成本上升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劳动保障和福利待遇水平较高,实施后企业的用工成本普遍上升。
管理难度加大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用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还需制定符合法律要求的规章制度,管理难度相对加大。
竞争压力加大
由于成本上升和管理难度加大,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也相应增加。
劳动合同法的实践建议
06
企业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劳动法律法规,确保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遵守法律法规
企业应当通过合规管理有效防范劳动用工风险,减少劳动争议和纠纷。
风险防范
合规管理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的满意度和归属感。
维护劳动者权益
企业合规管理的重要性
与劳动者协商沟通的必要性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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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ALOGUE
目录
劳动合同法概述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效果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劳动合同法的热点问题劳动合同法的实践建议
劳动合同法概述
01
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讲座
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讲座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深入了解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一、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其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一)订立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但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三)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四)试用期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五)服务期与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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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01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的各项权利,比如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提高劳动者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02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让劳动者感受到了自己的权益得到了保护,这有助于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劳动关系双方协商一致
劳动法强调劳动关系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和特点
劳动法适用于所有劳动关系,而劳动合同法主要针对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合同关系。
适用范围不同
劳动法更注重劳动者的权益保护,而劳动合同法则更注重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等方面的规定。
侧重点不同
法律法规的滞后性
虽然现有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做出了规定,但在实践中往往存在执行不力、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
实施效果的局限性
现有法律法规的不足之处
更加注重劳动者权益保护
未来劳动合同法将更加注重劳动者的权益保护,特别是在新业态、新就业形态方面,将会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
更加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
04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效果
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用工行为进行了规范,明确了企业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企业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减少劳动纠纷。
对企业的影响和作用
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劳动合同法要求企业在用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这有助于推动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降低企业成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讲座
《劳动合同法》讲座一、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一)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1、劳动合同法属于社会法,属于社会主义法律系统的组成部分。
因此,应从系统的角度、社会法的角度理解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拥有特有的调整对象劳动合同法拥有特有的调整方法:拥有强烈的国家干预色彩,逼迫性规范为主 / 立法价值取向重视社会公正公正,重视保护弱者(劳动者)/合同双方能够自由约定的空间很小2、依照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理解劳动合同法。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假设、办理、法律结果。
比方:劳动者在供应了正常劳动的状况下(假设),用人单位应该足额及时向劳动者支付薪水(办理),否则,劳动者有权清除合同(法律结果)。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关于劳动合同法的理解与运用:我们应该关注这种严实的逻辑结构;在运用其办理问题时,应该坚持这种逻辑结构(比方: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应该支付300%的薪水,不管可否补休,都应支付,不能够以安排了补休为由不支付 300%的加班薪水,由于在假设中没有“补休”的内容,这一点与休息日不同样);从法律结果出发,来关注和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要问题(比方:劳动合同法第 88 条);借鉴这种逻辑结构来规范我们自己的规章制度。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1、引起劳动关系产生的基本法律事实是用工,而不是订立劳动合同。
2、成立劳动关系,应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要成立有效的劳动关系,不得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无效状况。
4、劳动合同应该具备以下必备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也许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地点和居民身份证也许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限时,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酬金,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范,法律、法规规定应该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取消了劳动纪律、劳动合同停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三个方面的必备条款。
5、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更长远限的固按限时劳动合同以及无固按限时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知识讲座
劳动合同法知识讲座1. 引言劳动合同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关键法律。
了解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对于雇主和雇员都非常重要。
本文将为大家详细讲解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包括合同订立、合同内容、合同解除等方面。
2. 合同订立根据劳动合同法,合同订立是劳动关系形成的基础。
合同订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同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雇主应明确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重要条款。
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署合同。
3. 合同内容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3.1 基本条款基本条款是劳动合同中的核心内容。
基本条款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假等方面的规定。
雇主和雇员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2 保密条款保密条款是保护雇主商业机密的重要内容。
在合同中可以对雇员保密的范围、义务、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规定,以保护雇主的利益。
3.3 终止条款终止条款是劳动合同解除的依据。
终止条款应明确规定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例如,可以规定合同期满、解除协议、变更工作性质等情况下的解除程序和赔偿责任。
4. 合同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合同解除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4.1 合同期满合同期满是合同解除的一种常见情况。
在合同期满之前,雇主和雇员可以协商续签合同或另行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
4.2 解除协议雇主和雇员可以随时协商解除合同,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可。
解除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明确解除合同的时间和解除后的权益义务。
4.3 合同变更合同变更是指合同中的某些条款发生变化,例如工作地点、工作性质等。
在变更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及时修改合同。
4.4 解雇和辞退解雇和辞退是合同解除的一种特殊情况。
解雇是雇主根据法律规定或约定事先通知雇员终止合同;辞退是雇主因雇员违反合同约定或严重失职而解除合同。
2024全新劳动合同法培训ppt课件
03
CATALOGUE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与程序
;劳动者提 前通知;用人单位过错等 。
解除程序
提前通知;办理离职手续 ;支付经济补偿等。
注意事项
避免违法解除;保留相关 证据;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等。
劳动合同的终止情形与处理
终止情形
合同期满;劳动者退休; 用人单位解散等。
04
CATALOGUE
劳务派遣与非全日制用工
劳务派遣的定义与特点
• 定义: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向用 工单位派出该劳动者,使其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场所内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指 挥、监督,以完成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结合的一种特殊用工方式。
• 劳动力雇佣和使用相分离: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 劳动关系,但却在用工单位提供的劳动条件和环境下进行劳动。
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用人单位在法定期限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内容与条款
必备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 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 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的内容与条款
01
劳动合同期限
02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03
劳动合同的内容与条款
加强了对特殊劳动者的保护, 如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人
士等。
02
CATALOGUE
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与程序
订立条件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双方达成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
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与程序
劳动合同的内容合法且明确 订立程序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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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企业在变更劳动合同时要具备合理性、必要性, 并掌握好合理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据(因为企业 要对其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举证),但是企业不得 滥用的用工自主权,否则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规章制度的规范化
规章制度种类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共八类: A 劳动报酬、B 工作时间、C 休息休假、D 劳动安全卫生、E 保险
变更中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调岗、调薪
法律要求:企业的调岗、调薪要诚实信用,具 有充分的合理性。
注意:企业要对充分的合理性进行举证。
下面重点探讨一下调岗的问题: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调岗协商不一致,怎么办? • 这就涉及企业的用工自主权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之间的
矛盾,那么企业怎样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 • 根据《江西省裁审衔接会议纪要》第七条规定:用人
裁员(提前30天,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情形: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经变 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 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注意:1、裁员人数:需裁员20人以上,或裁减不足20人但占 企业职工人数10%以上;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
件号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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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劳务派遣进行了限制和规范 3、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了规范。
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规定的基本精神: 劳动者被雇佣后,如果不享受《公务员法》 和国家人事政策规定的权利,就应享受劳 动法赋予的权利,履行劳动法规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在调整范围上,突破了 《劳动法》的规定。正是因为它在很多地 方都突破了《劳动法》,不便将《劳动法》 作为立法依据。
期限:不得超过2年。从解除或终止合同 之日起计算。
4)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法23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 约定的,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90条: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或 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承担 赔偿责任。
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责任与承担赔偿金责 任的关系:
劳动者承担了赔偿责任,不再承担违约 金责任;承担了违约金责任,不再承担赔 偿责任。如果违约造成的损害大于违约金 的,再承担大于部分的赔偿责任。赔偿是 对损害后果的补偿。注意:约定的赔偿数 额很大,承担的实际赔偿以损害为准。
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只要存在用工行为,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建立,劳动者即享有劳 动法律规定的权利。
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保护事实劳动关系中劳 动者的权益,并不是肯定用人单位不与劳 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 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了既方 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又督 促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三项措施:
主体合法:用人单位一方必须是法人; 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 行为能力,不能是越狱逃犯、童工
内容合法:合同的各项条款必须符合国 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民法:约定 优先于规定;劳动法:规定优先于约定。
《劳动合同法》讲座课件
让我们一起来探索《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性,了解劳动合同法的起源、目的 和适用范围。本讲座将深入研究劳动合同法中的各个方面,为您提供全面的 了解。
劳动合同法概述
1
法律背景
探讨《劳动合同法》的立定。
3
适用范围
详细阐述劳动合同法适用的对象和情况。
赔偿与损失补偿
赔偿责任
• 介绍违约责任的种类和赔偿标准。 • 解释赔偿的计算方式和支付途径。
损失补偿
1. 详细阐述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补偿规定。 2. 介绍补偿的申请和审查程序。
劳动合同的类型
固定期限合同
解释固定期限合同的定义和特点。
劳务派遣合同
介绍劳务派遣合同的定义和规定。
无固定期限合同
讨论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特性和用途。
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和程序
签订条件
解释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条件与 要求。
签订程序
详细阐述签订劳动合同的步骤和 注意事项。
合同副本
说明劳动合同副本的重要性和使 用方法。
雇主和员工的权利义务
1 雇主的权益
探讨雇主在劳动合同中享有的权益和责任。
2 员工的权利
详细介绍员工在劳动合同中拥有的权利和义务。
3 合同解释
解释劳动合同中权益和义务的解释原则和机制。
工资、福利及工时
工资制度 福利待遇 工时规定
详细解释工资制度的运作方式和计算方法。 介绍员工应享有的福利待遇及相关规定。 详细阐述工时的法定规定和加班规则。
职场安全与健康
1 工作环境
解释雇主对工作环境提供安全和健康保障的义务。
2 员工权益
详细介绍员工在工作环境中享有的权益和保护。
3 职业病防护
《劳动合同法》讲座课件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要点一
总结词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各类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以 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此外,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师事务 所、律师事务所等其他组织也适用劳动合同法。
要点二
详细描述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 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的法律责任
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 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行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 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 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 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6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与展望
02
未来《劳动合同法》将 更加注重促进就业,提 高劳动者的收入和生活 水平。
03
《劳动合同法》将更加 注重多元化和灵活性, 以适应不同行业和企业 的用工需求。
04
《劳动合同法》将更加 注重预防和解决劳动纠 纷,保障劳动者的合法 权益。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情况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实施以来,对于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权益起到 了积极的作用。
该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合同内容必须合法、公平、 合理。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提高了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同时也促使企业更加 注重劳动者的权益保护。
劳动合同法讲座(劳动合同培训班)
时还应包含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法定必备条款。
03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提出或者
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变更
变更条件
在合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合 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形,双 方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讲座
contents
目录
• 劳动合同法概述 • 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变更 • 劳动合同的条款与内容 • 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 劳动合同法的实践与案例分析
01 劳动合同法概述
劳动合同法的定义和目的
定义
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者和用人 单位之间订立、履行、变更、解 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无固定期限
02
双方未约定工作期限或约定工作期限不明确,劳动者在同一用
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03
双方约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合同期限,任务完成即终止合
同。
工作内容和地点
工作内容
明确劳动者的工作职责和岗位描述。
工作地点
明确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包括具体城市和区域。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益。未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劳动关系的不断变化,中国的劳动合同法仍将继续发展和完善。
02 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变更
劳动合同的签订
01
签订时机
在劳动者开始工作之前,或者在开始工作后的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当
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02
合同内容
合同应当明确工作内容、地点、薪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条款,同
2024全新劳动法律讲座课件
01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有孕期保健、产前检查等特殊保护,用
人单位不得安排孕期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
产假及哺乳假
02
女职工享有产假及哺乳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应保
障其合法权益。
禁止性别歧视
03
用人单位在招聘、晋升、薪酬等方面不得对女职工进行性别歧
视。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政策
禁止招用童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 和特种工艺单位除外。
未成年工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应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
未成年工工种限制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禁忌劳动,如矿山井下、有毒有 害等。
残疾人员就业保障政策
残疾人就业政策
国家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国家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职业培训
政府和社会组织应提供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其 就业能力。
休假制度
劳动者享有带薪年休假、病假、婚假 、产假等休假权利,企业应依法保障 劳动者的休假权益。
社会保险种类及缴纳方式
社会保险种类
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缴纳方式
企业和劳动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 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确保社
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
社会保险待遇
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患 病、失业、工伤等情况下,依法
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04 劳动争议处理机 制与法律责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程序
调解程序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 会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 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仲裁程序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pptx
xx年xx月xx日
目录
• 劳动合同法概述 • 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 劳动合同中的权益保障 • 劳动合同法的争议解决 • 劳动合同法的实践应用 • 劳动合同法的未来发展
01
劳动合同法概述
劳动合同法的定义
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订立、履行、变 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
促进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将更加注重促进和谐劳动关系,鼓励企业和劳动者通过协商和合作来解决争议 和问题,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
劳动合同法与其他法律的衔接与协调
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衔接
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合同法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需要 进行有效的衔接。未来,两部法律之间的协调将更加紧密, 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解决争议的效率。
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保障,包括劳动保 护用品、安全设施、职业健康检查等。
用人单位的权益保障
01
自主管理权
用人单位有权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安排工作流程,对员工进行管理和
考核。
02
解雇权
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雇不符合要求的员工,但需按照法律规定提前告
知并支付经济补偿。
03
监督权
用人单位有权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对违纪员工进行
劳动合同法以劳动合同作为调整劳动关系的主要法律形式, 并以此为基础,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 止以及违约责任等进行了规定。
劳动合同法的发展历程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劳动合同制度首 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标志着我国劳动合同制度进入法制 化、规范化发展阶段。
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进一步 规范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行为, 并加强了益保障
劳动合同知识讲座课件
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 订立劳动合同。
订立原则:—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1.劳动主体合法;
2.劳动合同内容 合法;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采用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 力。
?厂方行为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
2、苏某是某自行车厂职工,1989年12月5日因与班长 发生争执,装病在家休息至1991年3月9日。在此期间, 厂方先后三次书面通知其上班,否则除名,但无结果, 自行车厂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苏某不服于同年4月9 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员会于5月 20日作出维护自行车厂决定的裁定并送达苏某。苏某 对该裁决不服,于6月20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 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 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 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 不能胜任工作的;
• 企业严重亏损或因发生自然灾害,确实无法按照 原约定的条件履行劳动合同的
• 劳动者因健康状况而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协商解除——NO.24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1、即使解除——NO.25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 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
06
劳动争议处理
Chapter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概述
1 2 3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立法宗旨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 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发生 的争议。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原则
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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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
Chapter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的定义和性质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向用工单位派出该劳动 者,使其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场所内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以完成劳动力和生 产资料结合的一种特殊用工方式。
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
劳务派遣通常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如项目制工作、季节性用工 等。
劳动者
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权利能力 和劳动行为能力,与用人单位建 立劳动关系的自然人。
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由用 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口头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 头协议,但应当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 务。
劳动合同订立的时间
用工之日起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 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遇等。
履行方式
劳动合同的履行方式应当符合合 同约定,如按时支付工资、提供 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等。
履行期限
劳动合同的履行期限根据合同类 型和约定而定,可以是固定期限 、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
任务为期限。
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法讲座
2、劳动者依法单方面解除
(1)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和试用期提前三天告知解除(用人单 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
(2)劳动者随时解除(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依法单方面解除
(1)劳动者有过失时(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经济性裁员(用定:
1、双方协商一致订立; 2、劳动者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 续延劳动合同, 劳动者才 可以主张。
❖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1、双方协商一致订立; 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3、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 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4、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39条和40条一、二两项规 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讲座
立法背景
• 我国的就业形势是就业市场严峻,劳动力市场供
大于求的状况始终存在,“强资本,弱劳工”现 象普遍存在;
• 我国现行的劳动法严重滞后于社会需要,制定劳
动合同法是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的需要,是建立和谐社会的需要;
• 高票通过劳动合同法。
总则
立法宗旨 适用范围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 规章制度
注意事项:
1、具备本法42条的六种情形规定之一时,用人单位不得适用“提前三 十天通知解除”和“经济性裁员”,可以适用“过失性解除”。
2、履行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的程序。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法讲座课件070824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 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讲 总 则
一、《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 一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 二是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三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第一讲 总 则
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一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
位与劳动者; 二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
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
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四是已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最后 期限是2008年1月31日。
第二讲 劳动合同的订立
(三)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1、第八十二条规定:超过一个月不满一
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 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
2、第十四条三款规定:满一年不与劳动 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 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时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讲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1、协商一致变更,协商不成继续履行原劳动合 同; 2、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协商变更,协商不 成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不胜任工作和患病或非因 工负伤医疗期满后,可以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 劳动合同变更的形式——书面变更
劳动合同法知识讲座
劳动合同法知识讲座在当今的职场环境中,劳动合同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
本次讲座将深入探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一法律工具。
首先,我们要明确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劳动合同法旨在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它涵盖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的规定,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接下来,我们来探讨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
这些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核心内容,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至关重要。
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劳动者应当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则应当按时支付劳动报酬,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也是本次讲座的重点内容。
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和劳动者单方解除三种情形。
每种情形都有其适用的条件和程序,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我们来讨论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包括合同期满终止、劳动者退休、死亡或者用人单位解散、破产等情形。
在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本次讲座,希望大家能够对劳动合同法有一个全面而深入的了解,能够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合同法不仅是劳动者的保护伞,也是用人单位规范管理的重要依据。
让我们共同遵守劳动合同法,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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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讲座一、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一)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1、劳动合同法属于社会法,属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因此,应从体系的角度、社会法的角度理解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具有特有的调整对象劳动合同法具有特有的调整方法:具有强烈的国家干预色彩,强制性规范为主/立法价值取向着重社会公平公正,侧重保护弱者(劳动者)/合同双方可以自由约定的空间很小2、按照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理解劳动合同法。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假设、处理、法律后果。
例如: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假设),用人单位应当足额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处理),否则,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法律后果)。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对于劳动合同法的理解与运用:我们应当关注这种严密的逻辑结构;在运用其处理问题时,应当坚持这种逻辑结构(例如: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支付300%的工资,不管是否补休,都应支付,不能以安排了补休为由不支付300%的加班工资,因为在假设中没有“补休”的内容,这一点与休息日不同);从法律后果出发,来关注和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例如:劳动合同法第88条);借鉴这种逻辑结构来规范我们自己的规章制度。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1、引起劳动关系产生的基本法律事实是用工,而不是订立劳动合同。
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要建立有效的劳动关系,不得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无效情形。
4、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必备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取消了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三个方面的必备条款。
5、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更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是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是规定在法定情形下,如果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定情形包括:(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三是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6、规范了劳动合同试用期的约定。
7、规范了劳动合同违约金的约定。
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8、规范了劳动合同的变更。
一是规定了劳动合同变更的形式----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是规定了变更的情形----协商一致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第四十条第三款)(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坚持全面履行和合法履行原则,一是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是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加班(我国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八小时工作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职工探亲假等休假制度;限制加班,如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须与工会协商经工会同意,须与劳动者协商,加班的时间长度须符合劳动法的限制性规定,不得随意安排加班和突破加班时间,加班人员的限制)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主要是制定不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结合第四条规章制度的规定解决)。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区分标准工作日、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费的发放条件和标准)。
三是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仍不支付的,应按应付金额的50%-100%加付赔偿金。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法定解除和法定终止的原则2、解除和终止的许可情形与限制情形(第四十二条)3、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
除劳动者提前30天单方面解除合同或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存在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情形解除合同外,解除劳动合同应进行经济补偿。
增加规定劳动合同因下列情形而终止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1)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2)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4、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
用人单位按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
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根据工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职工和工会工作人员因参加工会活动或者履行工会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裁判用人单位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或者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裁判用人单位给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并参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八条规定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6条:连带赔偿份额不低于损失总额的70%)。
5、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义务。
出具证明(在解除或终止同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15日内);文本备查(2年以上)。
劳动者办理交接,用人单位在办理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出具“证明”的危害:劳动者可能找不到工作(第91条的连带责任);使下岗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再就业或自主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失业保险条例》第16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高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五)用人单位的违法用工成本 ?劳动合同法通过立法的功能强化了法律责任,加大了用人单位违法用工的成本。
如规定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不依法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不按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加班工资或经济补偿金,要按50%以上100%以下加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加大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将有利于规范单位的用工行为。
当然,良好的法律环境的建立,还需要加强劳动关系当事人的守法意识,加大劳动行政部门的执法力度,从而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和稳定。
二、《劳动合同法》新形势下的劳动合同管理(一)加强劳动合同订立前的风险防范主要是对如下事实进行审查或询问,并要求应聘者就相关事实作出书面承诺,如应聘者声明无竞业限制的承诺、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的承诺等。
①身份、住所、学历、资格、工作经历等信息是否真实,要验看原证留复印件。
经甲方指定医院的体检证明原件。
②是否有潜在疾病、残疾、职业病等。
③应聘人员是否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④是否与其它企业签订有未到期的劳动合同。
⑤是否与其它单位存在竞业限制协议。
⑥如果招用外国人,是否办理外国人就业手续。
(二)建立并完善规章制度1、重视规章制度在劳动合同管理当中的作用?(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对规章制度的依赖性增加首先,《劳动合同法》废除了用人单位的约定解除权,用人单位如要拥有更灵活的解除权必须借助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把非《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但又确需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约定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
这样,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就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否则就不能解除或者要承担非法解除劳动的法律责任。
其次,《劳动合同法》法定解除情形需要规章制度予以细化。
《劳动合同法》规定,对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此规定,对于“一般性违反规章制度”、“构成一般性失职”、“非重大损失”的员工,用人单位是不能行使解除权的。
但,如何认定“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构成严重失职”、“重大损失”,目前法律没有做进一步的规定。
因此,用人单位有必要通过规章制度对于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构成严重失职”、“重大损失”的情形以及标准予以明确规定。
(2)依法建立并完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否则将面临承担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如用人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非经合法程序,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就不能以此作为解除劳动合同与管理的依据,同时劳动者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并要求用人单位经济补偿与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八十条)。
2、严格依据法律程序制定与完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第四条主要规定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
制定规章制度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与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第二步是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
用人单位有必要对已存在的企业规章制度严格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款进行修订或删除。
企业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应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并保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协商的书面证据和公示证据,比如可采取员工手册发放(保留签收记录)。
3、妥善处理规章制度的效力协调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效力关系,防止两者发生冲突。
2006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三)做好签订书面合同工作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劳动合同法》只规定了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的义务以及相应的后果,在实践当中可能会出现劳动者故意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带来风险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