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对策(终稿)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对策(终稿)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对策(终稿)

西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学生江晓珊

学号 1126780213014

专业法学

层次专升本

通讯地址紫金公安局指挥中心

邮政编码 517400

指导教师胡建

西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定表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摘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跨世纪的接班人。青少年犯罪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困扰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践部门的一个难题。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在整个刑事犯罪案件中所占比例一直较高,并且呈上升趋势。这充分说明青少年犯罪已成为我国当前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因此,认真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和特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是我们当前刻不容缓的任务。而在我国,青少年犯罪趋势一直呈居高不下态势,这关系到我们国家、民族今后的发展。在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的发展形势下,青少年犯罪也日益成为全球性的社会问题,所以我们需要加强研究青少年的各方面特征,深层次挖掘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探究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对策。

关键字:青少年犯罪,低龄化,多样化,智能化,法制教育

目录

摘要 3 一、绪论 5

二、青少年犯罪概念 5

(一)狭义青少年犯罪概念 5

(二)广义青少年犯罪概念 6

三、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6

四、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产生原因7

(一)自身原因 7

(二)家庭原因 8

(三)学校原因 9

(四)社会原因 9

五、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10 (一)完善立法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本途径 10 (二)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保障 11 (三)家庭教育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 11 (四)学校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阵地 11 (五)社会教育跟上,齐抓共管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最佳策略 12 六、结论 12 参考文献 14 致谢 15

一、绪论

青少年的违法犯罪不仅危害社会安定,而且给家庭造成巨大的创伤,更重要的是影响了其自身的健康成长,对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专家、学者以及热心于预防青少年工作的人员提出了很多有见地的办法,但仍不能有效地控制青少年犯罪率的上升。本文中,笔者通过对青少年犯罪概念和特征的分析,浅析犯罪的原因并从这些原因中寻找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跨世纪的接班人。他们的思想道德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思想道德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发展。然而,20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思想的逐渐开放,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也在不断增加,逐步发展成为一个危机全球的社会问题,其与吸毒贩毒、环境污染并称为当今世界三大公害。认真分析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原因,制定预付和控制青少年犯罪的对策已刻不容缓,对于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有重要意义。

二、青少年犯罪概念

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据人的生理年龄所作的犯罪类别划分。在我国有关的法律文件中,对“青少年”的概念未予明确的界定。就其词义而言,“青少年”即指青年与少年的合称,“青年”是指人从十五六岁到三十岁左右的年龄段,“少年”指人从十岁左右到十五六岁的年龄段。理论界对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一)狭义青少年犯罪的概念。

是指从刑事法学观点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概念所下的定义。它一般是指14—25岁年龄段的人所实施的依法应当受刑事处罚的行为。它以我国开始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14岁为起点。

(二)广义青少年犯罪的概念。

是从犯罪学的角度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所下的定义。有学者认为,它是指6—25岁年龄段的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触犯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和违反道德规范的不良行为。这种定义,是从犯罪预防的角度,将矫治的行为扩大到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不道德行为或可能引起犯罪的行为),并将这个年龄段的下限予以降低。对这个下限存有不同意见。有学者提出,应当定在10岁比较合适。其理由在于,从实证的角度,青少年犯罪人口中一般从10—12岁开始有劣迹,13、14岁开始走向社会进行违法犯罪,14—17岁进入犯罪的第一个高峰期。这样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预防犯罪研究。故而指出,青少年犯罪是指10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笔者对此予以赞同。这一概念包括了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罪和已满18周岁不满25周岁的青年犯罪。前者和刑法上规定的“未成年犯罪”的范围应该是一致的,只不过“未成年犯罪”是一个准确的法律概念,而“少年犯罪”则是一个宽泛的社会学、犯罪学概念;后者的“青年犯罪”也指年轻的成年犯。

三、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青少年正处于人生的发育阶段,在心理上、生理上尚未完全成熟,社会经验很少,缺乏对复杂事物的判断能力和鉴别能力,其犯罪有以下特点:

1.偶然性大,预谋性差

青少年犯罪往往在事先没有明显的动机和细致周密的谋划部署,通常只是在偶发事件的影响和刺激下,由于一时的感情冲动而突发犯罪,不少青少年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往往带有恶作剧、开玩笑的因素。有的青少年平时并无不良记录而突发犯罪,他们在特定的场合,突发犯罪意识,实施犯罪行为,使正常人不可思议,感到震惊。他们感情易冲动,最易忘乎所以,干出常人意料之外的行为,所以青少年犯罪的严重性在于事先很难掌握他们的行动规律,难以预测。

2.轻妄性强,危害性大

青少年在生理的发展水平上已接近成人,而智力的发育相对于体力来讲,要落后不少,因而体力自然是他们用为犯罪手段的首选。青少年总希望与成年人不分高低,并驾齐驱,所以他们的举止行为带有骄傲自大,轻妄性极强的特点,

他们不仅作案手段残忍,且不计后果,危害性极大,这些人或行凶杀人、严重伤害,或暴力抢劫,或实施强奸,犯罪手段恶劣,带有一定程度的疯狂性,往往造成被害人重伤、致残、甚至死亡。

3.感染性强,扩张力大

青少年好胜猎奇,对外界事物具有盲目的模仿性,他们往往喜欢模仿影视、报刊和身边发生的一些作案方式进行犯罪活动。同时由于青少年乐于交往,兴趣、爱好容易一致,较易纠合在一起;他们往往会在同乡、同学、同宗族、亲戚邻居、同龄人之间互相影响,交叉感染,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从而更加敢于冒险,频频作案;他们依仗人多点子多、力量大、野性足的特点,往往是一人先动手群起而攻之,达到目的后有迅速逃离现场,感染性强,扩张力大且有发展趋势。

4.反复性强,进取心弱

违法犯罪的青少年,既有可塑性强、易于改造的一面,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反复性强,进取心弱的特点。在看守所、监狱的“交叉感染”,使其学会了更多的犯罪“技术”,由以前的“一面手”变成“多面手”,并且胆子更大,反侦查性更强。现在,已坐过监狱的人中,仍有三分之二的人又成为再犯者,重新回到监狱。

对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探讨,已不是什么新鲜的课题,过去的研究更多地归结于社会的、环境的因素。

四、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产生原因

(一)自身的原因

1.青少年个体心理结构的变化。

进入青春期后,随着青少年身心两方面的显著发育,他们的认知结构也发生了根本变化。青少年认知结构的变化,突出表现在自我意识的增强,产生了强烈的独立性意向,遇事不想依赖成年人,不想按照父母和老师的指导办事,强烈要求按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自由活动,心理上不稳定,表现出冲动和盲目。特别是当他们的行为和想法遭到父母反对而受到压抑时,就可能出现造成消极的反抗情绪,我行我素,当面俯首听命,背后自行其是,养成撒谎习惯。影响独立性的发展,养成依赖性。拥有这些不良心态的青少年如果遇上坏人引诱,投其所好,很

可能一步一步地偏离正轨,走向犯罪。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追求物质金钱的欲望及腐朽思想严重侵蚀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一时间拜金主义、享乐主义重新抬头,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坑蒙拐骗、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社会不良现象时有发生,使得一些青少年在幼小的心灵里埋下了爱慕虚荣的种子,什么都爱讲排场、讲穿戴、讲吃喝,好逸恶劳,梦想着可以不劳而获而一夜暴富。但实际往往不能如他们所愿,所以经济收入上差距加大,造成了青少年心理上的不平衡,诱发青少年向往金钱物质,为获不义之财疯狂作案。

2.青少年的情感结构。

贪图享受、不思进取、不劳而获的不良动机是青少年产生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地走入社会,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没有正确的人生观和奋斗目标,精神空虚,好逸恶劳,特别是受到社会上奉行的极端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的影响,不劳而获的思想严重,羡慕纸醉金迷、声色犬马的生活,但由于这些青少年多数无固定职业,无经济收入,当他们面对物欲横流的世界时,经不住金钱的诱惑,私欲不断膨胀,不惜铤而走险,实施盗窃、抢劫,甚至是绑架、杀人等犯罪。

现今社会许多青少年缺乏正确的理想信念,整天浑浑噩噩,不知道人生的价值以及目标和理想是什么,也不懂得生活的意义,对于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也缺乏普通的法律常识,头脑中没有辨别是非的标准。他们在学生时代就无故逃学,浪迹社会,结伙成群,互相传染不良习性,不懂法、不知法,更谈不上遵纪守法,在进入社会则则胆大妄为,蔑视人之常情和伦理以及最基本的国家法律法规,从而走向犯罪。

3.青少年的意志结构。

在这一年龄阶段,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发展迅速,个人意识增强,自我约束力差,具有较强的好奇心,喜欢模仿却往往较为盲目,加之大多数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极为淡薄和贫乏,被犯罪心理学家称之为“危险年龄”。这一阶段的青少年认识能力有限,而情绪则比较强烈带有很大的冲动性,其行为常受感情或情绪的左右,经常产生“理智与感情之间的矛盾”,在个人情绪激愤时的理解力和自制力都明显降低,往往做出人们意料不到的行为,所以很容易误入歧途,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家庭的原因

家庭影响,即家庭环境对个体人格的发展产生的原发性影响。既包括对健全人格形成所产生的良好影响,也包括对不良人格甚至是犯罪人格所产生的影响。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成长的基础。家庭教育并不都是按照社会要求的行为规范来进行的,每个家庭的情况不同,家庭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千差万别,但从性质和效果来看只有好与不好两类,不好的家庭教育是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一个原因。进行违法犯罪教育的家庭毕竟为数极少,不好的家庭教育主要是不正当教育和放弃教育。不正当教育的典型表现是父母过分溺爱娇纵子女和父母以打骂和变相体罚等简单粗暴方法对待子女。放弃教育是比溺爱和打骂更糟的一种教育,常常出现在“残缺型家庭”,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他们的一言一行对孩子都会产生极大影响,如果父母行为失当,或者品行不端,甚至劣迹斑斑,就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诱发青少年犯罪。

(三)学校的原因。

素质教育已实行多年,但不少学校还热衷于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德育教育,对一些基本的社会常识、做人道理和社会公德规范的教育不够。学校思想教育工作薄弱,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学校是青少年学习成长的主要场所,因此,学校应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主要防线。在校学生是青少年的主流,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但在学校教育中,存在重智育轻德育的教育倾向,对一些学习较好的学生,不惜一切代价重点培养,对一些在校表现不好,成绩较差的学生,则弃之不顾,甚至将他们推向社会,在学生中造成明显反差,造成一些学生的自尊心受到伤害,使学生心理产生偏差,甚至是破罐破摔,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目前,虽然社会各界都认识到素质教育的重要性,但应试教育的影子仍然挥之不去,升学率还是家长、社会以至学校自身对教育成果的评判标准,虽然有些学校领导自己也认为法制教育非常重要,但也感到无奈,因为法制教育没有纳入教学大纲,在课程安排上、重视程度上还不够。

在这样的教育制度下,青少年学生不知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缺乏普通的法律常识,头脑中没有辨别是非的标准,不懂法、不知法,也就谈不上遵纪守法,这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又一重要原因。

(四)社会的原因

近年来社会上的不正之风、腐化现象、不良风气给少年造成极大的腐蚀和影响,严重影响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1.文化糟粕的影响。主要是一些“黄色”书刊和新闻媒体播放的暴力等影视制品的影响,其传播速度快、毒害大、遗毒深,而青少年辩别是非能力弱,好奇心强、模访能力强,一些青少年效仿而犯罪。文化糟粕不仅对青少年产生消极影响,还能毒害人的心灵,使人堕落,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糟粕文化正是满足了未成年人个体内在低级需要,使他们感官及肉体得到高度膨胀,甚至不能自我控制,给青少年身心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由于青少年文化素质低,涉世不深,自身素质不高,分辨是非、抵制诱惑的能力较差,很难抵制各种侵蚀,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的影响。我国目前正处在改革攻坚阶段,开放振兴了国内经济,但改革造成的某些领域的暂时性的无序与失控。由于社会缺乏主题价值观的有效引导,造成社会的道德标准出现混乱,使得这一时期青少年人生观的形成处于“后天失调”的环境中。高消费意识盲目膨胀,追求物质金钱的欲望及腐朽思想严重侵蚀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五、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一)完善立法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本途径

我国虽然在1992年就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又在1999年实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填补了我国少年司法的空白,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是现有法律、法规由于线条过粗,规定过于笼统,操作起来难度较大。比如,我国《刑法》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人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所谓必要的时候,有关解释为例如家中无人管教,或者虽有人管教但确实管教不了,或者群众反映强烈,坚决要求政府收容教养,这种规定显然不利于实际操作。因此,许多未成年人家长和有识之士,呼吁有关部门要在进一步完善立法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

施,以便社会各界,包括青少年自身有一个对青少年各种行为的衡量标准和准则,做到有法必依。当然,还要进一步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注意研究青少年自身缺点,对他们予以多层次、多方面的教育和保护,力争创造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保障

一是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加大打击流动人口犯罪的力度,特别是对教唆、引诱未成年人盗窃,向未成年人出售管制工具、猎枪从而非法牟利的人要严厉打击。二是严厉查处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三是坚持不懈的开展查禁传播淫秽物品、卖淫嫖猖、赌博、吸贩毒品等社会丑恶现象的专项行动,对于引诱未成年人嫖娼的卖淫妇女要从重打击,严厉打击社会黑恶势力。四是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恃强凌弱、以大欺小、强讨强要、现象要彻底根治;要配合学校切实把对青少年的思想教育纳入法制轨道,安排法制课程,搞好专题教育

(三)家庭教育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

1. 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家长对孩子的教育,要根据孩子的年龄特点,个性特征加以区别对待,对孩子要循循善诱,既不能过分溺爱,也不能处处以家长自居,动辄指责、打骂,这样会伤害孩子的自尊心,打击他们的自信心。孩子的心理要经历一个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父母要多与孩子进行心理沟通,创造平等对话的机会,要适时地观察孩子的言行举止,把握教育孩子的机遇,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有自己的理想和抱负,学会站在社会的角度看待问题。

2. 家庭教育要与学校、社会各方面的教育配合协调,保持教育的一致性。家长要支持和督促孩子服从学校教育,积极参加各类有益身心健康的社会活动。对那些具有不良习性的孩子,要特别加以注意,家长和学校要紧密配合,互相沟通,协同教育。

3. 家长要为孩子树立好榜样,教子不力,应承担相应责任。父母在平时生活中要注意培养自己的思想品质、道德修养,保持家庭的和睦,创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从而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我国现行法律已规定父母应当履行对未成年子女所承担的教育义务和预防未成年犯罪的职责,但并未规定父母教育不力所应承担的责任。针对青少年犯罪,完善立法显得犹为重要,应在法律责任中加入对父母的处罚条文,以督促父母教育好自己的子女。

(四)学校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阵地

中、小学要把法制课作为必修课,配备专门的法制课教师授课,对学生进行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使青少年懂得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做到知法、懂法和遵纪守法。对于不能为人“师”和歧视学生,动辄体罚学生的教师,要予以严厉处罚,淘汰出局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学校的教育注重对学生的思想品德、人生观、世界观教育,培养学生有一个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品行,做一个高尚的人,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五)社会教育跟上,齐抓共管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最佳策略

少年犯罪的预防,是一件极其重要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单靠一个部门、几个部门是难以奏效的,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级行政、司法、教育、宣传组织要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利用电台、电视、报刊、杂志等宣传媒体,通过以案释法、法制论坛,选派法制校外辅导员等多种形式不断地向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和宣传,用活生生的事例引导他们学法、讲法、用法;要采取与成年犯罪不同的政策,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完善帮教组织体系,指制定帮教计划,落实帮教措施。政府应给人们创造一个更加宽松的就业机会,避免待业青少年无序流动;安广、文化与出版部门应当大力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杜绝色情淫秽暴力文化的蔓延,坚持不懈地收缴,取缔黄色、暴力书刊和淫秽物品,大力推荐有着良好社会效益的作品,多为青少年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食粮。

六、结语

总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必须长抓不懈。学校、家庭、社会都应积极行动起来,充分利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文化等手段,不断改善社会风气,消除各种消极影响,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目的。学校、家庭、社会必须共同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采取多种有效措施,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创造积极健康的社会环境,

把青少年的思想引导到积极向上的轨道上来,并让他们学有所成,就业时有一技之长,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作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张应立. 家庭缺陷与青少年犯罪[J]. 青少年犯罪问题,2002,1:47-50.

[2] 姚向阳. 青少年犯罪问题与家庭教育[J]. 东方论坛,1999,3:84-88.

[3] 朱力. 对“和谐社会”的社会学解读[J]. 南京社会科学,2005,1: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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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罗大华,何为民. 犯罪心理学[M]. 浙江教育出版社,2002.56-58.

致谢

笔者在写作毕业论文时,得到了导师胡建老师认真、负责的指导,对我的论文提出了很多很宝贵的修改意见,使我能够顺利地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在此,我向胡老师致以真诚的谢意!

浅谈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预防

浅谈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预防 内容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国内外形形色色的文化交流,使一些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同时渗透入青少年思想中,毒害着青少年的思想,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起到很大的阻碍作用,也使千千万万的家庭陷入痛苦之中。因此青少年犯罪问题令人担忧。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据有关职能部门统计,青少年犯罪案件近年来不断上升。某高校在校大学生犯罪率2001年比上年上升百分之三百,2002年同比上升百分之一百二十;某县法院,2001年判处未成年人犯罪同比上升四倍,2002年同比上升一倍。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环境影响教育法则预防 一、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呈现“疯狂性”和“突发性” 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由于某些青少年在社会进化过程中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往往容易走向歧途,由于年轻人逞强好胜,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中,常常带有很大程度的疯狂性。由于青少年的犯罪动机往往比较简单,其目的单一,随意性强。一般来说,较少有预谋,没有经过事前的周密考虑和精心的策划,常常是受到某种因素的诱发和刺激,或一时的感情冲动而突然犯罪,这种突发性行为反映了青少年情感易冲动,不善于控制自己,有的仅仅是为了偷点钱去上网而杀人。(二)组织结构的团伙性和犯罪结合的偶然性 从组织结构看,一般都是临时纠合,时聚时散性的,而且这种组合往往是一拍既合,一哄而起的团伙性犯罪。这与有组织、有策划的团伙性犯罪有所区别。这种偶然性的纠合也往往随着一个犯罪活动的终结而自行解体。

【毕业论文】论当前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标题】论当前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作者】肖冬梅【关键词】青少年犯罪??特点??原因??对策【指导老师】杨兴坤【专业】思想政治教育【正文】当前,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突出,青少年犯罪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有学者将青少年犯罪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并列为世界三大公害。就中国而言,中国的青少年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一以上,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会的研究资料表明,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全国刑事总数的70%以上,因此青少年犯罪已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同时青少年是我们祖国的未来,民族振兴的希望,能否正确引导和帮助这些青少年健康的成长,使他们能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是一个关系到我国教育发展方向的重大问题,也是关系到我国建设和谐社会能否取得成功的大事。所谓青少年犯罪在我国刑法中,仅对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作了专门的规定,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说,青少年犯罪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而是一个基于社会学形成的综合性概念,是按照犯罪者心理、生理是否完全成熟作出的分类。其内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其主体为青少年。关于青少年主体的年龄范围,学术界存在不同的看法,但一般认为是14周岁至25周岁,其中重点是14周岁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二是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是指:(1)违反《刑法》和其他刑事法律条款的行为;(2)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 一、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一)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主体特征 1、单亲家庭的青少年犯罪日益突出?近几年来,随着离婚率的上升以及因出国、分居、监禁和意外事件等原因造成的单亲家庭数量日渐增多,

这就弱化了家庭中的抑制作用。家庭结构的变化使本来受制约的成员间的某些权利义务关系出现了裂痕,导致其子女不能像其他孩子那样享受家庭的温暖以及正常的家庭教育和情感上的引导,这就很容易使这些青少年在性情上养成冷漠、压抑、逆反、忧郁和焦躁等品性,在不良诱因的引发下,极易发生对家庭、社会的偏激行为,由此误入歧途,陷入犯罪的深渊。 2、流动人口的青少年犯罪愈演愈烈?流动在大众城市的外地青少年人口的数量近年来增长较快,除了在城市中打工的青年外,还有些是因厌学、失学或受不法分子欺骗而被迫滞留的。这些人可能具有合法的打工资格,但所得的报酬很低。此类受教育程度极其有限而涉世不深的外地人,在强烈的收入落差刺激下,面对高档的城市生活和自己生活环境的极大反差,使其产生强烈的心理挫折感,极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女性未成年人犯罪剧增女性未成年人犯罪主要以追求“钱财”和“淫乱”为特征。过去犯罪女性的未成年人往往与男性合作,处于从属地位,而现在女性未成年人犯罪,单独作案或团伙作案日益增多,目前我国女性青少年犯罪约占刑事犯罪的15%左右。一般来说,女性未成年人犯罪的腐蚀性往往要大于男性,有的外国学者指出,从某种程度上说,女性犯罪,特别是未成年女性犯罪,是衡量全社会道德水准的一个标志。(二)青少年犯罪的类型特征 1、性犯罪突出?近年来,未成年人强奸、奸淫幼女、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等性犯罪突出,这与他们的生理发育情况有不可忽视的关系。14岁以上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生理发育的最明显特征是性成熟。性的发育和基本成熟使未成年的心理形成和发展发生很大的变

青少年犯罪的含义,特点及主要原因分析

青少年犯罪的含义 在我国,16岁是完全负刑事责任的起点年龄,14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的起点年龄。所谓青少年犯罪,是指14岁到25岁这个年龄段的人犯罪。我国青少年犯罪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青少年犯罪不仅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某些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主体年龄也有所放宽;狭义上的青少年犯罪主要是指14-25岁的人触犯了刑事法律而应受到法律处罚的行为。犯罪学主要采取广义概念。 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书本内容:各国青少年犯罪都具有一些共同的基本特征:盲目性大,纠合性强,诱发快,蔓延广,,可塑性和反复性大,反社会倾向性强。 一·从犯罪的主体特征为视角 从犯罪的主体特征为上看,青少年犯罪的低龄化趋势明显,女性青少年犯罪上升 (一)未成年人犯罪比较明显,在校生、流失生犯罪增多 (二)女性青少年犯罪上升 1·性错罪是女性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类型 2·女性青少年犯罪往往是从受害开始的 3·女性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比较长 4·女性青少年犯罪有极大的腐蚀性 5·犯罪恶习的顽固性 二·从犯罪的行为特征为视角 从犯罪行为特征上看,青少年犯罪类型多样、手段狡猾、结伙性强 (一)青少年犯罪类型多样 1·财产犯罪突出 2·暴力犯罪严重 3·淫乱型犯罪持续增多 4·毒品犯罪急剧传染 (二)犯罪手段狡猾、隐蔽,趋于智能化 (三)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形态是团伙犯罪 三·以犯罪的心理特征为视角 从犯罪的心理特征上看,青少年犯罪易受外界影响,突发性强,反复性大 青少年重新犯罪率上升 网上找的: 1、共同犯罪、结伙作案多,带有“黑帮”性质的团伙犯罪亦有增加趋势。

这是由青少年年龄小、思想不成熟和依附性强等特点所决定的。他们在实施犯罪时往往有胆怯心理,总感觉一个人作案势单力薄,所以就纠集多人,形成“作案氛围”,一轰而上,既能互相壮胆,又能分工合作。 2、严重犯罪多,作案手段比较野蛮和凶残,往往是不计后果。 青少年正处在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发育很快,但心理发展却比较慢,在思想上表现为不成熟性,容易走向歧途;并且易受到外界感染、刺激,产生感情冲动,走向极端。这些人或行凶杀人、严重伤害,或暴力抢劫,或实施强奸,犯罪手段恶劣,带有一定程度的疯狂性。 3、突发性犯罪多,作案动机、目的比较单纯,带有一定的盲目性。由于青少年年龄小,社会经验少,考虑问题比较简单,犯罪动机单纯,很少预谋,突发性犯罪比较多。 4、犯罪的成年化、智能化和低龄化。在青少年犯罪中,不少犯罪手段成人化,且有不少是智能犯罪。 5、从青少年犯罪的教育改造情况来看,反复性强,再犯的犯罪率上升。青少年模仿性强,犯罪学得很快。正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违法犯罪的青少年,既有可塑性强、易于改造的一面,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反复性。在看守所、监狱的“交叉感染”,使其学会了更多的犯罪“技术”,由以前的“一面手”变成“多面手”,并且胆子更大,反侦查性更强。这恐怕是重大、恶性案件在青少年中不断发生,并且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类型 1、从属性犯罪。青少年由于思维尚不成熟及社会经验的不丰富,容易成为成人犯罪时控制的对象,并且青少年由于对好坏的识别能力差,在作案时处于一种死心塌地的从属地位。 2、团伙性犯罪。青少年以一定的特征如地域、性格、年龄、同学等形式一个个的团伙,经常聚在一起,形成一附和,或碍于情面不好推辞共同作案。团伙犯罪的一大特征就是“一个老鼠坏一锅汤”,一个人带坏一群人。 3、报复型犯罪。有些青少年在受到不公正待遇后,或因处理不及时,或因对处理结果不能理解,就采取同样的手段去对付别人,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4、冲动型犯罪。青少年由于心理的不成熟,不易控制自己的情绪,遇事不够冷静,往往做出一些事后自己也感到后悔的事。 5、无知型犯罪。这一类型的青少年罪犯缺乏最基本的常识,甚至入狱后,对自己的罪行仍不能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 书本内容: 一·青少年的生理发展、心理矛盾与违法犯罪 特点:思想单纯、兴趣广泛、好奇心和模仿力强、精力充沛、什么都想尝试、容易接受外界事物 (一)生理发展与青少年犯罪 1·活动能量增大,精力过剩

青少年犯罪案例及对策

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分析及对策 ——法制专题教育月材料 中学生违法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具有它本身的特点。下面结合几起青少年违法行为的案例,简要的分析下青少年犯罪的一些特征 案例1:今年暑假三位初中女生因无聊到某舞厅玩,碰到年龄相仿的一群青少年,为首的是女孩A某,因一言不合,A某指使随她来的几个男少年,劫持三位女生到某宾馆进行轮番殴打折磨,其中一女生在A某的同意下还遭到了强暴,手段令人发指。 这一案例突出了青少年犯罪的突发性、团伙性、动机单一性和手段残忍性。追溯他们犯罪的原因,A某父母离异,她曾混入社会后受骗失身。随后破罐破摔,成为害群之马中的为首分子,称王称霸,惹是生非。三位受害女生也开始出入舞厅,追求高档消费,她们有的缺乏家庭温暖,有的缺少管教,自我保护意识差,到舞厅寻刺激,嘴巴不饶人,终因势单力薄而受害。从中可以看出,青少年控制自我情绪的能力差,在心理尚未成熟的前提下,受到外界不良的因素侵蚀之后,意志颓废,又有虚荣心理作祟,想在同伙面前“扎台型”,往往容易不计后果,做出令常人无法想象的事情。 案例2:某一中学生在上学路上骑自行车撞倒一老太,他开始表现不错,即送老太进医院,并表示愿赔偿医药费。经交通警察处理,裁定赔偿经费后,老太的丈夫逼他再增一倍赔偿费。该生的父母是瞎子,经济拮据,他被逼后想不通,用酒把自已灌醉,产生了“杀死老头”的想法,借着酒胆,他冲到老头家用榔头砸死了老头。 上述案例纯属突发事件。该男生平时并无劣迹,但他的心理承受能力较差,这也是青少年中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在偶发事件中,他们往往意气用事,不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容易想不通而走极端。 案例3:某高一女生与邻居海员谈恋爱,当海员出海后又遇到另一俊男追求,她沉迷这一男子,不听父母劝告,并逃学。该男青年把她带到表哥嫂处过夜,当晚,男青年翻出表哥家的2万多现金,她未作阻止,第二天逃离后挥霍游玩。回家被抓后男青年推说自已有前科,要女生顶罪。审判时,男青年把全部责任推到该女生身上,致使女生重判,二审时,女生才说出实情而改判。 此案可以看出,由于受年龄、文化水平的制约,未成年女性认识客观事物往往凭自已的主观愿望片面地认识问题,有时形成错误的道德观和世界观。女生的心理,尤其是早恋的女生往往执迷不悟,对劝告无动于衷,又表现出对异性的盲目崇拜,依赖性强,缺乏辨别能力,她们涉世未深,容易受骗上当。 案例4:少年犯B某原是重点中学的初中生,几分之差未考取重点高中常受到父亲的讽刺、挖苦。虽然他向父亲表示,一定考取大学,但父亲仍多次训斥。B某在又一次受到父亲奚落之后,忍无可忍进行反驳,被父亲打了一记耳光。B某负气出走,一周后被拉入偷窃团伙犯罪。父亲的“一记耳光”把他打入了监狱。

浅谈青少年犯罪问题的成因及防范对策

浅谈青少年犯罪问题的成因及防范对策 摘要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预防和防止青少年犯罪,是一个非常紧迫和重要的任务。青少年犯罪表现出盲目追求金钱和满足物质欲望,虚荣心极强,以盗窃、抢劫等犯罪居多,多以侵占财产为目的,并不同程度地带有暴力。文化程度偏低,法律意识淡薄。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固然很多,但综合起来,不外乎家庭、学校、社会及自身等因素。青少年自身素质差,是最终导致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家庭环境不良或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青少年思想不成熟,社会阅历浅,辨别是非能力差;学校只是一味的追求升学率,不重视制教育,使青少年不能从小树立法制观念。预防青少年犯罪需要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的力量互相配合,共同营造一个适合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优良环境,遏制青少年犯罪的发生。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原因预防 一、青少年犯罪的界定 青少年犯罪泛指青少年这一特殊主体所实施的犯罪,亦即主体由儿童向成年过渡这个特定年龄段,由于主客观原因而实施的各种犯罪统称。中国的青少年犯罪主要是指已年满十四周岁至未满二十五周岁的人触犯了刑事法律而应受到法律规定处罚的行为。当前在我国青少年犯 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这已被国际社会列为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 的第三大公害。 二、青少年犯罪的现状 (一)犯罪问题突出。据权威资料显示,近几年,我国14—18岁未成年作案成员占全部刑事作案成员的比例一直处于10%以上 (二)呈现低龄趋势。15岁以下的少年违法犯罪增多。违法犯罪的低龄趋势潜伏着巨大的 社会危害。 (三)犯罪突发性强。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关键时期。青少年生理发育快,心理状态不够稳定,自我控制能力弱,容易冲动,做事往往不顾后果 (四)团伙犯罪严重。团伙犯罪是青少年犯罪中常见的、频发的犯罪方式。青少年犯罪案件中70%左右由青少年组成团伙作案。 三、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分析 (一)1、个人因素青少年犯罪最根本的原因在于青少年本身的素质。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 心理发育成长阶段,辨别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差,自控力弱,行为不稳,模仿力强,好冲动,易被诱惑实施犯罪;有的青少年对社会上不良风气、各种诱惑,以及一些低级趣味的色情文化,有一种神秘感,想试试的心理;有的学生成绩差,受到老师、同学的歧视,自尊心受挫,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正是由于大多数青少年犯文化素质不高和其脆弱的心理,使得他们分辨事非能力较差,其处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二)、家庭因素家庭是未成年成长的“第一所学校”。家庭境和教育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影

浅谈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浅谈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鄞州职教中心学校政治组刘芳 摘要: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现代社会犯罪中一个越来越突出的问题,给社会造成了很大负面影响,本文首先对青少年犯罪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在分析青少年犯罪原因基础上,针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做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教育感化法制教育 青少年是社会主义中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能否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但青少年时期也是人生的危险期,当青少年犯罪日益成为全球化的社会问题时,研究分析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控制已刻不容缓。 一、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据人的生理年龄所作的犯罪类别划分。在我国有关的法律文件中,对“青少年”的概念未予明确的界定。狭义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指从刑事法学观点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概念所下的定义,它一般是指14—25岁年龄段的人所实施的依法应当受刑事处罚的行为。广义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从犯罪学的角度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所下的定义,青少年犯罪是指10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这一概念包括了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罪和已满18周岁不满25周岁的青年犯罪。 青少年是最有朝气和富于创造性的社会群体,是我们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应当肯定,这些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要求,重视和加强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广大青少年的综合素质有明显提高,他们热爱祖国、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健康成长。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也出现了一些令人堪忧的新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由于对青少年教育失当、管理失控,一些青少年精神空虚、道德失范、目无法纪,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近年来,我们从新闻报道和下基层调研中,常看到、听到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有的案件是触目惊心。如发生在云南省校园内的“马加爵案件”,是一起性质严重、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的报复杀人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此后,新闻媒体又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披露。 二、青少年犯罪突出的原因 在一些地方青少年违法犯罪突出,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学校教育失误,对学生管理不严。有的学校只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忽视品德和法制教育,有的虽然也开设了法制课,但缺乏师资和教材,多数采取上大课、念材料的办法,内容枯燥乏味,学生普遍不感兴趣。有的学校对“问题学生”是指责、体罚的多,甚至动辄采取停课、罚款、开除的办法,把他们推到社会上去。有的学校与家庭教育脱节,老师很少与家长联系,很少过问学生在家的表现,致使一些顽皮学生逃学、旷课,甚至从家中骗钱到外面看录像、上网吧、搞赌博,家长、老师都不知道。有的学校团组织、少先队活动不正常,团结教育后进学生的工作未做好。

论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论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青少年问题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因为这关系到国家未来的命运。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在整个刑事犯罪案件中所占比例一直较高,而且呈上升趋势。这充分说明青少年犯罪已成为我国当前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因此,认真分析研究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特征和未来发展趋势,已成为我们的当务之急。针对问题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加大打击力度,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又是我们刻不容缓的任务。本文就此作简单分析和论述。 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1、青少年犯罪的概念; 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青少年犯罪是特指从刑法学观点给青少年犯罪所下的定义,一般认为从刑法学观点出发,所谓青少年犯罪是指刑法规定的某个特定年龄阶段的人,实施了依法应受刑法惩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1〕。这其中包括三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依据刑法的规定。第二层含义是指刑法所规定的某个特定年龄阶段,在我国就是指已满14岁不满18岁这一时期。第三层含义是所谓依法应受刑法惩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一)是指依据刑法的规定;(二)是指行为的结果给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如果没有危害或危害轻微均不是犯罪行为。广义的青少年犯罪概念是指从青少年刑事立法观点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所下的定义。从青少年刑事立法观点出发的这一概念,在内涵和外延上都大大超出了刑法规定的内容,具体地说,它的内涵不仅包括犯罪行为,还包括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人为地割

裂他们的各种行为状态,就会失去对青少年犯罪行为的全面理解。所以,我们的青少年犯罪研究,必须把青少年的所有行为作为一个整体,对其中任何行为状态,都给予必要的关注。当然,我们也不能忽视青少年犯罪的概念在不同情况下使用的确切的含义。 2、;青少年犯罪特征及发展趋势 青少年犯罪在各国均是一个日益严峻的社会问题,我国的青少年犯罪主要表现出以下的特征: 第一、犯罪趋势居高不下。青少年犯罪率一直呈上升趋势,并呈现不断低龄化的特征。据有关职能部门统计,青少年犯罪案件近年来却不断上升。某高校在校大学生犯罪率2001年比上年上升300%,2002年同比上升120%;某县法院,2001年判处未成年人犯罪同比上升4.15倍,2002年同比上升1.89倍。青少年犯罪问题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对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探讨,已不是什么新鲜的课题,过去的研究更多地归结于社会的、环境的因素〔2〕。据我们调研了解,家庭因素在青少年犯罪诸多因素中起着第一位的作用。 第二、纠合性、团伙性犯罪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形式。青少年正处在生长发育时期,身体力量单薄,情绪不稳定,心理承受力差,依赖性较强,他们往往会在同乡、同学、同宗族、亲戚邻居、同龄人之间形成小的团伙,他们在遭受挫折或某种利益驱动下,在同伙之间不良情绪的互相感染下,往往不计后果实施犯罪,公安部门的调查统计表明,在查获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大约有50%是团伙作案。有的甚至逐步向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演变。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原因调查报告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原因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我国的青少年(25周岁以下人群)犯罪呈现低龄、团伙、暴力化的趋势,日益加重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从社会环境、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管理等方面分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特点、变化规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有效遏 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青少年犯罪出现了年龄趋低、增长率趋高、犯罪手段成人化、团伙作案增多等诸多新特点。这已成为社会生活中一个不可忽视的严重问题。因此要认真分析新形势下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以达到对症下药进行治理的目的。 二、调查过程(包括(一)调查时间、地点、方法;(二)调查范围、对象;(三)调查内容) 在3月份,通过网络调查问卷形式,向广大网民进行调查,咨询研究青少年问题的相关人员等了解青少年犯罪的原因,调查了社会、学校、家庭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调查结果的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环境影响。 发展市场经济,所有制结构和社会分配方式都在发生重大变化,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贫富分化。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后,他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对社会冲击颇大。他们住的是花园别墅,穿的是高档名牌,吃的是山珍海鲜。尤其那些生活糜烂的“大款”、“大腕”,更是挥金如土,肆意“享受”,乘坐豪华轿车,出入高档舞厅,纳妾嫖娼,狂赌烂饮。这种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冲击,把人们原已失衡的心理推向了失衡的顶点。如果说成年人由于思想比较成熟、稳定,心理波动虽大,但还可以节制的话,那么社会阅历浅显,思想欠成熟、稳定的青少年,则极易被社会浊流所腐蚀。他们不仅十分羡慕和渴望,而且尝试享受大款们的生活。但是,青少年大都不能经济独立,更没有具备过大款们那样的生活条件。这样,势必会产生一些因经济条件满足不了个人物质欲望而去偷、盗、抢、骗的青少年。可见,社会不良环境的影 (二)、家庭教育不力。 家庭是社会的一个细胞,是青少年成长的摇篮,而父母则是青少年最早和任期最长的人生教师。可以称作第一任老师,所以,家庭教育是影响青少年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家庭教育的职能却大大弱化。首先,现代家庭的不稳定削弱了家庭的教育职能。市场经济冲击着

浅谈青少年犯罪的社区预防服务模式

浅谈青少年犯罪的社区预防服务模式 论文关键词:青少年犯罪教育社区服务 论文摘要:青少年犯罪是世界大多数国家面临的严峻问题。社区对预防青少年犯罪有着重要的特殊优势,可以为青少年提供其生存的优良环境。为了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发挥社区功能,应整合社会资源,净化社会环境,形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社会联动机制,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青少年犯罪预防的社区服务模式。 当前,青少年犯罪问题已成为席卷全球的社会问题。有人将青少年犯罪与环境污染、贩毒吸毒并列为世界三大公害。联合国对世界范围的调查统计显示,许多国家的青少年犯罪都呈上升态势,平均每年递增5%左右,超过人口增长率和国民生产增长率。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困扰当今世界的一种“社会瘟疫”,也是困扰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践部门的一个难题,同时又是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维护治安稳定,为经济政治等各方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课题之一。因此,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寻找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当前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逐渐增多。青少年因为心智尚未成熟、抵御能力差,犯罪现象日趋突出,成为当今社会各界甚至世界各国无法回避的问题。有关资料显示,1998年,法国有15.5万青少年犯罪,占法国所有罪案的25%,而在美国则占35%左右。在我国,20世纪50年代初期,青少年犯罪率极低,1956年仅占全部罪案的18%。进入80年代后期,青少年犯罪的比例急剧增长,1988年直线上升至75.7%。进人90年代以后,随着国家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的加大,青少年犯罪在全部刑事案件中所占的比例有下降趋势,但情况仍然不容乐观。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十分突出,青少年犯罪率一直呈上升趋势,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重视。2005年1月,在温州苍南警方破获的一起新中国成立以来温州市涉案人员数量最大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中,未成年人占到一半。2005年2月2日《南方周末》报道的犯罪团伙“五街帮”,为首的竟是一名16岁的“傀儡”老大。该团伙共涉案300多起,包括绑架、强奸、抢劫、故意伤害等。当前我国的青少年犯罪,从形式上看具有团伙化、智能化、低龄化以及暴力性、盲目性、模仿性、冲动性、突发性等特点。青少年犯罪最基本的社会原因是由于社会结构的调整与变化引起的。宏观的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社会变化,是研究青少年犯罪最值得注意的因素。青少年与成年人相处于一个共同的社会,在同样的社会环境中,有些因素无论是对成年人还是青少年都有影响。但是某些因素对成年人影响不大,对青少年却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在影响青少年成长的诸多因素中,最重要的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环境三个方面。 1.家庭教育偏差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对人们影响最深远的社会组织。家庭是儿童社会化的第一场所,童年期是人的一生中社会化的关键时期,在此时期,家庭担负着主要的社会化责任,家庭对儿童品德的塑造起着决定性作用。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是对人一生中影响最大的因素。不良的家庭环境,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会产生直接的、负面的影响。父母离异、家庭破碎使青少年过早失去父母之爱、家庭之乐,感情上受到创伤,经济上缺乏保障,内心痛苦,精神忧郁。这些孩子在不幸生活环境中受到的不良影响积淀在心底,若无法通过家庭进行疏导、宣泄、化解,随着年龄增长和外界恶性刺激的增加,内心积淀的观念杂质就会发酵起对社会的不信任情绪,形成各种偏差的、错误的价值观念,一旦遇到不良习气和坏人的引诱就容易走上邪路。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在对全国18个少管所和监狱的调查中发现,有26.6%的青少年罪犯来自破碎的家庭。另外,即使家庭结构健全,家长本身品行不端正、教育方法不当也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父母的价值观、道德观以及一举一动时刻影响着子女。如果父母一方或双方有严重问题,如赌博、卖淫嫖娼、吸毒贩毒、抢劫盗窃等等,不难想象他们对未成年的孩子会造成怎样的影响。美国学者格鲁克夫妇在1950年的研究中发现,家长对孩子的管教方法不科学是青少年犯罪的一个关键因素。家长对孩子的管教反复无常或放任自流,或过分宠爱,或过分严格近于残暴,引起孩子对家庭的恐惧与对立,都会使青少年的犯罪率提高J。总之,良好的家庭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而不良的家庭环境往往容易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学校教育偏差 学校是青少年从家庭走向社会的中间环节。学校功能完整、全面发挥是青少年社会化顺利实现的根本保证。如果学校对青少年的教育存在问题,青少年正常的社会化进程就会受到人为的干扰,造成青少年社会化的失败。现阶段学校教育最大的不足在于只注重对学生的智力教育,造成教育的畸形发展。长期以来的应试教育,使得大部分学校急功近利,分数挂帅,片面追求升学率,忽略对学生品德、情操、个性的培养,忽略对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致使部分学生自暴自弃,经常逃学,结交社会不良之友,走上犯罪道路。由于法制教育的缺乏或流于形式,造成许多青少年学生缺乏正确的法律观念,法制观念淡薄,头脑中没有辨别是非的标准。长沙市第五中学15岁少年周某因涉嫌抢劫其他同学而被公安机关查获,他却天真地说:“我爸妈有的是钱,我要他们拿几千块钱赔给那个被抢的就是了。”学校对青少年的教育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有力防线,学校教育特别是中小学教育必须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 3.社会学习偏差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青少年成长是社会化的产物,青少年犯罪也离不开特定的社会环境。世界范围内青少年

浅析青少年犯罪心理

浅析青少年犯罪心理 青少年犯罪是指14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的青少年违法国家法律法规,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而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增长趋势,根据老师上课公布的90年代的数据,14至25周岁犯罪人数占总人口的34.67%,占犯罪人口的74%,而这一数字至今仍在不断增长;同时,青少年的犯罪性质不断恶化,手段也越来越多样,给社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由此可见问题的严峻。 一、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原因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青少年犯罪率如此居高不下?我认为,可以从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两个方面分析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形成原因: (一)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主观因素: 1.错误的人生观:犯罪青少年的认识水平较低,对许多人生问题愚昧无知,观念模糊,甚至到了颠倒是非的地步,这也是支配他们实施犯罪的最主要动因; 2.法治观念的欠缺:许多青少年由于认识水平低不懂法或没有守法意识而很容易实施一些触犯法律的行为; 3.不成熟的认知结构:体现在青少年对事物没有很好的认识和控制能力,容易受情绪影响实施犯罪行为; 4.情绪体验的原始性、低级性:很多青少年实施犯罪只是单纯的为了生理需要和感官刺激,缺少更高层次的追求; 5.情绪的易激动性和外露性:青少年无法很好地控制情绪,喜怒哀乐往往显露于外,容易不顾后果; 6.冒险性:青少年在不成熟的主观意志支配下容易出现盲目冒险的不良行为,许多青少年一开始犯罪就是处于冒险心理; 7.易受暗示性:青少年辨别是非能力较差,容易接受他人教唆或暗示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二)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客观因素: 1.青少年时期心理发展相对滞后于生理发展产生的身心矛盾:青少年正处在人生长发育最快的阶段,身体各方面如体态、内分泌、第二性征等逐渐有了明显变化并趋向成熟,但此时他们的心智仍未完全成熟,于是不可避免的产生了矛盾; 2.青少年自身心理冲突产生的矛盾:此时的青少年心理具有两重性,幼稚与成熟并存,理想与现实的碰撞等等导致青少年往往存在一系列的心理问题,一旦这些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就容易成为犯罪动因; 3.家庭、学校的影响:青少年平时接触最多的就是家庭和学校,一旦家庭和学校的环境出现问题,例如家庭破裂、学校教育不平等,都容易影响到青少年的心理健康; 4.社会的影响:青少年此时接触社会开始增多,但其认识和辨别能力无法应对社会上大量复杂的信息,同时也容易收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青少年犯罪预防 既然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了一个无法避免的严峻问题,我们就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预防或减少其发生。预防青少年犯罪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一)、家庭预防:要为青少年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家庭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和睦稳定的家庭有利于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同时应当注意观察他们的心理变化、行为方式,一出现偏差立即纠正,将犯罪心理的产生扼杀在萌芽状态; (二)学校预防: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尤其是所谓“差生”的管理,不应对他们有歧视或偏见;要注意纠正学生中出现的不正当行为,以教育引导的方式帮助他们消除内心的不良因素,培养青少年积极向上的思想,同时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 (三)社会预防:社会应当注意对青少年的保护,避免不正之风的扩散,同时加强对媒体和网络的监管,防止青少年接受毒害思想。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没有健康发展的青少年,国家就没有未来。因此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是犯罪预防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犯罪心理学应当研究的重要课题。

预防青少年犯罪论文

预防青少年犯罪论文 题目: 浅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教师: 职称: 中学二级 学校: 电话: 邮箱: 邮政编码:

目录 引言 (3) 摘要 (4) 一、青少年犯罪概述 (4) (一)青少年犯罪概念 (4) (二)青少年犯罪的基本特征 (5) (三)青少年犯罪的基本类型 (6)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7) (一)研究青少年犯罪的意义 (7)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7)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9) (一)青少年犯罪预防的含义 (10) (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 (11) 总结 (12)

引言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事。完全或者限期取消青少年犯罪记录,不让刑事污点载入档案,是许多国家通行的做法。青少年犯罪法律研究专家近日建议我国应该立法加强对犯罪青少年获释后的保护,取消他们的犯罪记录,以利于他们重归社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及互联网、手机等通讯工具的逐步普及,我们迈进了信息化时代,各种信息快速传递,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的思潮蜂拥而至,作为辨别是非能力不强、容易受到误导的未成年人该如何增强自己的辨别力以及社会该从哪些方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就成为了我们应该深入探讨和研究的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课题。

摘要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青少年犯罪预防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转型的加快,我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还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一是境外敌对势力和民族分裂势力始终把青少年作为争夺对象。这些敌对势力一直寄希望于我国下一代,通过反动媒体对我国进行反动宣传,利用社会热点问题煽动闹事等方式直接拉拢教唆青少年违法犯罪。二是各种不良思想思潮和文化垃圾侵蚀青少年。一些领域道德失范,不正之风蔓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滋长,淫秽色情的文化垃圾屡禁不止,一些青少年思想道德观念受到冲击,法制观念淡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贪图享乐和不劳而获,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三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中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只注重经济指标,忽视青少年的教育和服务,对侵害青少年权益的问题解决不力,没有把优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摆上日程,致使社会上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出现增多的趋势。近几年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呈持续上升趋势,出现了年龄低龄化、手段成人化,形式团伙化之趋势,已经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和成长,关心到21世纪中国光明前景。我们要以战略的远见和对民族高度负责的责任感,采取有效途径和方法,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第一章青少年犯罪概述 第一节青少年犯罪概念 一、青少年犯罪的含义 所谓“青少年犯罪”,在概念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青少年犯罪不仅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某些违法行为,不良行为,狭义上的青少年犯罪是指触犯刑法而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我国《刑法》是我们确定狭义要领的主要依据。 二、我国刑法是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我国刑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四第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14条第3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上面这些规定,说明了我国刑法关于责任年龄的规定是采取了4分法,即: (一)已满16周岁的人犯任何罪,都必须负刑事责任。这在法律上叫做“完

青少年犯罪特征分析

青少年犯罪特征分析 一、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心理特征 一)物欲性 近三年来,为钱犯罪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58%,位居首位。调查显示抢劫是当今青少年犯罪主要类型。山东省少年管教所统计的资料显示,侵犯财产罪占同期犯罪的75.53%;武汉市青少年犯罪当中抢劫犯罪占50%以上;西安市暴力抢劫犯罪比例居首,近3年的青少年犯罪中,抢劫案件占到55%,盗窃案件占28.5%,其他案件占16.5%;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近三年的统计数字表明,在众多的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盗窃、抢劫等侵财性案件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50.7%,位居首位。 二)野蛮性和残酷性 我国青少年犯罪人数逐年增多,呈恶性发展态势。部分青少年为了达到犯罪目的,实现犯罪欲望,不仅作案手段残忍,且不计后果,其中以故意伤害最为多见,往往造成被害人重伤、致残,甚至死亡。 三)集合性 青少年往往在父母面前封闭自我,而更爱与年龄相仿、趣味相投的伙伴在一起,形成一个群体,这样,青少年犯罪的组织形式上具有团伙性特点。虽然青少年罪犯年轻力壮具有体力优势,但由于他们缺乏作案经验,思想还不是太成熟,能力差,结伙作案可以相互鼓励,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恐惧感和孤独感。因此,团伙犯罪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形态,其社会危害性极大。 四)冲动性 青少年犯罪心理上的冲动性往往表现为案件的突发性。青少年违法犯罪与成年人违法犯罪相比,他们的动机往往比较简单,作案没有明确目的,随意性强,有时甚至表现出正常人无法理解的某种奇特的变态心理。因为青少年在这个时期,身体增长速度快,生理能量代谢率大,性的生理冲击力强,活动能量超过认识水平。但是他们在心理上、生理上尚未完全成熟,缺乏对复杂事物的判断能力和鉴别能力,容易干出意料之外的犯罪行为。 五)模仿和易受暗示性 青少年犯罪主体的年龄大多数界于14岁至18岁之间,从生理发展的角度看,处于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且模仿能力与好奇心较强,对于是非的分辨能力较弱,在冲动与好奇心的作用之下,很容易模仿电影、电视、网络游戏中的某种镜头和情节,模仿小说或现实社会新近发生的一些作案伎俩,进行犯罪活动。 六)戏谑性 富有新奇性和刺激性的游戏,对青少年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可以成为他们的行为动机。不少青少年由于道德水平低下,精神生活贫乏,对正当的学习、工作和娱乐活动缺少兴趣或不能持久参加,觉得精神空虚,生活无聊。为了追求刺激,他们往往置道德和法律不顾,不计后果地去实施犯罪行为。这些青少年对自己的戏谑心理缺乏调节和控制,以侵害他人为乐,满足自己低级的精神欲求。 二、青少年犯罪心理产生的主要原因 青少年为什么会产生以上种种犯罪心理呢?导致青少年产生犯罪心理的原因又是什么呢?下面我们来探讨一下我国青少年犯罪心理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家庭影响 1、父母的言行。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言行对青少年有着直观重要的影响。父母善良、正直的品行会给子女形成良好的人格打下基础。反之,父母奸诈、粗狂、残暴的性格会使子女学习、效仿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2、家庭不和睦容易导致子女犯罪。离异家庭的子女的犯罪率是健全家庭的4.2倍。在

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预防青少年犯罪 一般认为,预防犯罪是一个综合多种力量,运用多种手段,采取多种措施,以防止和减少犯罪及重新犯罪的举措体系。这是一种广义的犯罪预防的概念。当代犯罪学的概念更侧重于“预防”,即把先于犯罪的实施而采取的有针对性的措施视为预防活动,即更注重“防患于未然”。这也是基于“预防”的本意,“预防”在汉语中的基本词义就是“事先防备”;在英语中“prevent”也是指“防止”、“妨碍”(24)。这就是从狭义的角度所理解的“预防”的概念:“是指以消除或限制犯罪行为发生的可能性为唯一的或主要目的的各种措施和行为的总称。”其实笔者以为,我国一向贯彻执行的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基本刑事政策是正确的,我们既要重视罪前预防,但也不能忽视罪后治理,以防再犯。 青少年犯罪是一个社会问题,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说是一种社会“综合症”。我们更应依靠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正像《联合国预防少年犯罪准则》(第2条)所提出的:要成功地预防少年违法犯罪就需要整个社会进行努力;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条)也明确指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针对前文对青少年犯罪原因的分析,试总结以下预防对策: 自身预防 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应该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性措施。尽管他们还处于识别能力和自控能力都比较差的阶段,但对于真善美与假恶丑还是有一定的分辨能力的。我们应当培养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的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当然,这需要和后面要谈的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相结合,才能产生好的效果。 家庭预防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应从家庭抓起。1980年联合国第三届预防犯罪及罪犯处理大会的有关材料指出:“家庭在所有国家中都是影响青年人生活的最重要的力量”,“家庭是最有效的社会控制媒介。”家庭教育是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是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养不教,是父母的失职,教子不善,则是父母的罪恶。一个家庭的环境,父母的教育方法、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都直接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对孩子良好品行的形成起着潜移

浅谈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原因

2007年3月第8卷第1期 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Mar.2007 j。oI.8NO.1 浅谈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原因+ 陈友能 (邵阳教育学院.湖南邵阳414000 摘要:家庭是青少年走向生活的起点,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家长是青少年认识生活和学习生活的启蒙者,是人生的第一任教师,青少年产生违法犯罪行为与家庭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本文着眼于家庭,并从家庭环境、家庭结构、家庭教育及家长素质四个方面阐述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原因。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家庭原因 一、家庭环境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成员之闽 基于共同生活,彼此交往最频繁、最密切。而犯罪的原动力和 抑制犯罪的诸因素都是经过长时间形成的,故与家庭环境。成 员之间的相互影响有极其重要的关系。 人生第一个教育单位是家庭。家庭是人的婴儿时代到少 年时代乃至青年时代的“学校”。家庭教育的核心是父母。父 母是人生的启蒙教师。父母对子女的培养、教育和训练,直接 影响子女品德的形成和志向的奠定。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

家庭环境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家风不正。简言之。家风就是一个家庭的道德风 貌。家风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青少年成长。青少年正处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时期.可塑性最强,最容易受到最亲近的人的“感染”。所以,良好的家风能对青少年起到事半功 倍的教育;相反,不良的家风,很可能无声地将青少年引向歧途。如果父母贪图小便宜甚至小偷小摸,那么,其子女很可能由效法父母而成为盗窃犯。如果父母吃喝玩乐.甚至懒惰成性.那么其子女很可能因得不到家庭温暖而精神空虚,成为游手好闲者或流氓无赖。如果父母不爱学习,也疏于督促子女学习,那么,其子女很可能也无心念书,最终因虚度青春而成为 社会的渣滓,如果对于女的恶劣行径包庇袒护,甚至教唆纵容.那就无异于将子女推向犯罪道路。总之,父母应是家庭的主心骨,对家庭具有凝聚力的作用;同时,也是孩子学习的榜样,优良家风的造就者,这样.其子女才能在优良家风的熏陶 下健康成长。 第二。不道德或犯罪分子的家庭。家庭成员作风不正或 有犯罪历史,容易“传染”给其它家庭成员。尤其是父母存在 劣习,更容易影响子女的正常成长。父母一方或双方走上“贼

浅析青少年犯罪问题及预防

浅析青少年犯罪问题及预防 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我国的重要问题,我国青少年犯罪趋势,总的来说呈上升态势。如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成为捆扰各界部门的难点问题。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不仅有社会环境的因素,而且家庭教育方式和学校教育方式的不当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主要根源。预防措施的根本就是坚持以学校为主,家庭、社会紧密结合,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在教育中要讲究方式、方法和策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及思想品德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成长和发展直接关系到我们中华民族的兴衰,然而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当前,国家经济高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然而,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社会物欲横流,犯罪率居高不下。所以,如何在当前形势下让青少年有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使之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形成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就显得尤其重要了。当前我国犯罪案件中,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社会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全国各地区和有关人士的重视。我国历来十分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虽然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惩罚和处置,制定一系列特殊的法律法规。但是,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仍有上升的趋势,形势还很严峻。面对如此残酷的现实,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是客不容缓的一件大事。这不仅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还影响到国家的稳定和长治久安,更影响国家的未来,因此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当前一项主要任务。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就要了解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犯罪原因及治理对策。 青少年群体不同于一般的群体,面对日益多发的青少年犯罪事件,如何才能预防青少年犯罪事件的发生,从根本上抑制青少年犯罪,这已经是一项刻不容缓的议题。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事青少年犯罪。所谓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据人的生理年龄所作的犯罪类别划分。指10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从理论上来说青少年犯罪可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青少年犯罪,是指从刑事法学观点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概念所下的定义。它一般是指14—25岁年龄段的人所实施的依法应当受刑事处罚的行为。广义青少年犯罪则是指6—25岁年龄段的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触犯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和违反道德规范的不良行为。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引起了我国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和社会的共同关注,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效果。 而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却着实令人堪忧。首先,从犯罪形式来看,共同犯罪、合伙作案多。这是由于青少年年龄小、感情脆弱、依附性强,容易形成“小团体”,容易互相影响,其中一人有犯罪意识,就可能形成共同作案,也容易得逞。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辍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酗酒滋事、交流作案经验。其次,从犯罪性质来看,严重犯罪多,手段残忍,后果严重。青少年正处在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发育很快,心理发展却比较慢,在思想上表现为不成熟性,看待事物、处理问题往往存在偏差容易走向歧途;易受到外界感染、刺激,产生感情冲动,走向极端。这些人或严重伤害、行凶杀人,或暴力抢劫、实施强奸,犯罪手段恶劣。再次,从犯罪动机来看,突发性犯罪多,带有盲目性。由于青少年年龄小,社会经验少,做事往往不计后果,容易丧失理智,引发犯罪。考虑比较简单,犯罪动机单纯,很少预谋,突发性犯罪比较多。最后,从犯罪年龄来看,逐渐趋向低龄化。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而因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 犯罪的产生不仅要有引发犯罪的诱因,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主客观条件。青少年犯罪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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