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制度

浅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出制度摘要:有限责任公司固有的人合性和封闭性的特点,使股东缺乏有效退出公司的途径,我国修订后的《公司法》新增了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这无疑是我国公司法的一大立法进步。本文浅析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出问题,并就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制度立法提出完善建议。

关键词: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制度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是指在有限责任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的事由,收回其所持有股权的价值,从而绝对丧失其公司成员地位的一种制度。长期以来,我国公司法一直坚持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度,退股被认为是一种抽逃出资的行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所明令禁止,有限责任公司固有的人合性和封闭性的特点,使股东缺乏有效退出公司的机制。①一.建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机制的必要性构建完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机制对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依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管理都极为必要。(一)”人合性”特征决定了建立股东退出机制极为必要随着公司的稳步发展,股东对投资回报的考虑以及在经营管理权方面的摩擦逐渐显现,而又缺乏维持”人合性”的外部制度,因此,当”人合性”彻底丧失时的股东退出机制十分必要,可以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创造新的投资机会、实现股

东之间的公平正义。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封闭性特征使股东退出机制成为必要有限责任公司的封闭性体现为:公司股份不可在公开市场自由转让,缺乏交易市场和平台,信息严重不对称,股份价格难以确定;

公司股份向外转让首先要履行内部程序,内部股东拥有优先购买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难度较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投资易于被长期锁定在公司,股东的退出意志无法实现,因此我国应积极完善救济措施,保护投资者权益。②(三)资本多数决原则的缺陷需要股东退出机制股东的表决权是由股权占比多少决定的,初始投资占比越大,在公司的话语权、享有的利益也越大。大股东进行”多数资本暴政”的合法依据,使大股东的意志以公司意志的面目对中小股东形成约束,中小股东很难对公司经营管理形成压力。中小股东的意志和投资权益有可能受到损害。因此,在资本多数决原则之下,为了充分保护小股东利益,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国股东退出机制。

(四)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管理需要股东退出机制实践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较少,身份上实现了股东、管理层、劳动者的高度统一,这无助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治理的长足进步,易于形成大股东欺压小股东的局面。当大股东和中

小股东发生矛盾时,大股东利用资本多数决原则排挤中小股东退出管理层,若分配方式仍如上所述,中小股东的股东权益无法获得保障。

(五)特殊情况下股东退出机制的必要性股东个人的特殊情况也使得建立股东退出机制成为必要。例如股东死亡或长期染疾、因工作地或居住地改变无法参与管理、夫妻双方离婚(当然双方要均为公司股东)等情况也需要允许股东退出公司。③二.股东退出机制的法理依据从世界范围考察,各国对于股东退出公司都经历了从禁止到有限许可的过程。虽然在模式上有所差异,但赋予股东退出股权的主要价值就在于异议股东权益的特别保护,其理论依据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期待权落空理论期待权来自”公司合同理论”,用公司合同理论来解释公司和公司法是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流行的。这种理论认为,参与公司的有关股东,在塑造他们之间的合约安排时应当是完全自由或原则上是自由的,因此,在选择是否”退出”公司方面,股东也享有完全的自由,公司法应当保障当事人实现此种自由的权利。公司就是与公司事务有利益关系的各种参与者之间的合同关系:也许分红是股东们的目标之一,也许是获得一份稳定的工作,获得参予公司管理的机会等。④这些都是公司股东当初成立公司时的合理期待,股东们在成立公司之初就把这些期待写入协议之

中。鉴于股东是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断者,一般而言,法律会尊重和保护股东之间的任何合约安排和合理期待,但是,由于参与者没有经验或者谈判的成本太高,或者不愿意破坏股东们之间的信任气氛,协议中并没有这些明确期待的约定,那么这时法院的任务就是寻找这些期待以填补合同缝隙。公司法的基本功能就是为这些当事人提供基本的合同格式,当事人通过采用这些基本的标准合同,可以节约交易成本,而一旦这些明示或默示的期待被公司经营者打破,那么,股东们之间就失去了合作的基础,则股东有权退出公司。

(二)公司法上的忠实义务最近公司法的发展,使得控股股东对小股东拥有诚信义务,特别是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多数股东常常是直接参与公司管理,而小股东又对公司拥有多方面的”合理期待”,那么,遵守并满足小股东的这些合理期待,就成为控股股东的主要义务。

以”股东的合理期待”理论为基础,英美法院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发展出了有限责任公司中大股东的严格信托责任(heightened fiduciary duty)理论。然而,即使法院倾向于认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大股东拥有严格的信托责任,小股东们拥有”平等的机会”,但要小股东举证证明大股东的行为是压迫的或是不公平的却又要受到”商业目的”原则的阻碍和限制。小股东必须证明大股东的压迫行为是在欺诈、自私等”恶意”的支配下进行的,但如果大股东行为是基于

合理的商业目的而实施的,是为了公司的最大利益而行事,那么大股东即可免责。法院在严格信托义务和商业目的之间的摇摆,正反映了有限责任公司的互相矛盾的特殊性质,即”披着公司外衣的合伙”。⑤三.完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制度的建议(一)明确股东允许退出的事由除了公司法以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所规定的股东退出公司的几种情形及条件外,股东可以退出的情形还应包括:公司出现存续危机或盈利无望但又尚未达到公司法或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程度,股东感到继续留在公司违背投资初衷;

股东或董事冲突严重导致公司运营困难;

股东自身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产生退出需求等。当以上情形发生时,公司应当允许股东退出,收回投资。

(二)设置股东退出的前置条件(1)退出时间应锁定在明确的期限内。在允许股东退出的同时锁定一个合理的退出期限,也可以结合股东要求退出的理由进行综合考虑。

(2)股东应首先通过公司内部处理方式解决退出问题。由于退出权行使的后果是减少了公司的资产,所以应在事先严格确定的程序之下进行,不能脱离公司的管理体制。

(三)规定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1)协商退出。可在公司章程中事先规定好允许股东退股的各种条件,或股东提出退股时各股东间合意退出。退股股份原则上应由公司回购。(2)退出的最终实施应通过特别程序进行。在允许股东退

出的时候,应该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实施。

(四)所退股份的价值必须以法定方式进行资产评估为了保护退出股东、公司和公司债权人利益,目标股份应进行资产评估。中小股东话语权有限,只有通过公正的资产评估,才能使目标股份在退出时获得与之相匹配的价值。⑥同时从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角度考虑,资产评估也应作为股东退出的必经程序,特别是,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股东退出显然也不应使公司资本低于法定资本。当股东退出后只剩一位股东时,公司自此应严格公司法对于一人公司的要求管理和运营公司,完善一人公司的治理结构,以符合公司法律的要求。注释:

①宋建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机制刍议”,载南昌大学学报,2007年第38期。

②肖孝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制度”,载《现代企业》,2010年第12期。

③霍颖颖:”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机制研究”,对外经贸大学,2010年3月。

④高璐:”论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华东政法大学,2008年5月。

⑤宋建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机制刍议”,载南昌大学学报,2007年第38期。

⑥马晶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机制”,载《决策与信息》,

2009年第5期。

作者简介:畅筱婧(1987-),女,甘肃定西人,宁波大学法学院学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

股东大会会议管理制度范本

股东大会会议管理制度范本 股东大会会议管理制度范本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股东大会会议管理制度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股东会工作,确保股东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烽火商贸有限公司、烽火建筑有限公司组成。 第三条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⑴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融资计划; ⑵选举和更换公司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⑶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⑷审议和批准公司董事会的报告; ⑸审议和批准公司监事会的报告; ⑹审议和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⑺审议和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⑻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⑼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⑽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作出决议; ⑾对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对外融资事项作出决议; ⑿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决议; ⒀修改公司章程; 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由股东会作出决议的事项。 第四条股东会主要以会议议决的方式行使职权,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6个月内召开。代表不少于10%表决权的股东,或者不少于2名的董事,或者监事会提议可以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临时股东会会议与股东会定期会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因特殊原因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不召集或不能召集的,代表不少于10%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六条股东会会议就某一事项进行表决时,股东应对拟议事项提出明确的赞成或反对意见。股东对拟表决事项

公司内部职工(股东)制度

公司内部职工(股东)制度 1、任何职工不得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应规章制度的事。 2、任何职工在做任何事都在经过公司认可后方可进行,否则与公司无任何关系。 3、公司法人、财会、出纳由相应的股东负责,不得身兼二职(注:总经理除外)。 4、公司股东及主管人员不得违反公司制度,一有违反,则要作出相应处罚,造成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则由相应的当事主管负全部责任,且赔偿公司所受到的损害及经济损失。 5、公司如有重大事件,公司股东都必须到场行使自己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否则以“公司内部职工(股东)制度”第4条予以执行(注:公司所受到的利益及经济损失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6、公司的成立由当事人蒋太平、晋董、梁元友三人共同组建,如后期因公司业务有变动或增减股东,必须由当初组建公司的三人全部认可签字,方可进行,否则无效。 7、公司股份分配,首先提出10%列为蒋太平、晋董、梁元友在公司的共同股份,另外90%股份三人平均分配各占30%(注:10%公司共同股份终身列为公司股份,任何一方不得撤走或转让此股份,如有违反视为自动放弃此股份,此股份自动转为另外两位股东)。 8、公司法人由股东蒋太平承担,同时公司总经理由法人担任,财会由股东梁元友负责,同时管保公司财务章,出纳由股东晋董担任,同时保管公司公章及合同章。 9、接洽业务经公司股东讨论认可后,需由公司法人及总经理执行,否则无效。 10、采购及付款流程,公司采购任何材料需公司股东二人及以上,方可采购,此项由股东晋董负责,如有付款事项,由财务部负责人梁元友验收签字,整理完单据后交由法人及总经理签字,然后财务盖章转交出纳签字方可付款,否则,视为违反“公司内部职工(股东)制度第4条”,且作出处罚。 11、以上规章制度由当事股东三人签字捺印方可生效。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限制性股权)

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一、目的 1.加强员工与公司凝聚力; 2.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 3.约束和规范短期行为; 4.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5.让员工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收益; 6.奖励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二、职责 1.公司成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订《股权激励计划》报公司股东会决定,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处理相关事宜。 3.《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核,报公司股东会审议。 4.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5.公司监事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核实激励对象的适合性,并对本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进行监督。 三、股权激励模式 1.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限制性股权的模式进行激励。 2.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激励协议书”,激励对象依据“股权激励计划”与“股权激励协议书”的规定获得限制性股权,并可按规定申请解锁及申请回购。 四、股权激励范围 1.股权激励对象范围详见《股权激励计划》,具体激励对象名单以每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布的名单为准。

2.股权激励仅适用于公司未上市前的股权激励。公司上市后将被新的股权激励制度取代。 五、股权激励计划 1.股权激励计划的编制 (1)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股权激励需求进行评估;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是否需要采取股权激励进行评估;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适用的股权激励方式进行评估;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哪些人要纳入本次股权激励及激励额度进行评估; 2.《股权激励计划》的审核和批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编制《股权激励计划》,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发布执行。 六、股权的授予与解锁 1.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计划协议书》后,授予相应的限制性股权(即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向激励对象转让股权); 2.依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权的价格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与激励对象协商确定。 3.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制性股权在解除限售前不享有进行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处置权。 4.激励对象获得的限制性股权的回购由《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并按《股权激励计划》实施。 七、其它条款 1.《股权激励计划》不影响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做出注册资本调整、合并、分立等行为。 2.本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未涉及内容,以《股权激励计划》规定为准。 3.本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报公司股东会审议后发布执行。 4.股权激励不影响公司因发展需要做出注册资本调整、合并、分立、资产出售或购买、吸收以及其它合法行为。

工程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标准版】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

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规章制度]小公司管理制度

小公司管理制度 小公司管理制度(一)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营销、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六、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小公司管理制度(二)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XX一人出资设立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XXXX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XX市XX区XX路XX号XX室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前言 随着公司的发展,实行管理制度化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进一步深化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发挥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推动公司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进程,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并提出倡议: 一、公司全体员工要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对任何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现象和行为,人人有责监督和制止。 二、公司倡导树立全局观念,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业务技能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聪明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员工行为规范 员工行为规范,是企业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员工行为,培养员工的职业道德和文明习惯,更好地展现企业良好的形象,制定本规范。 一、岗位规范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睡岗。上班时精神饱满,工作积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迅速踏实地进行工作。 2、在工作岗位上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不聚众聊天,不嬉笑打闹不吃零食,不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 3、不打非业务性的电话,打电话时简洁,尽量缩短通话时间。不允许上网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4、办公用品和文件必须妥善保管,使用后归还到指定场所,根据公司指定的文件号随时归档,不能自己随意处理或者遗忘在桌子上。办公用品和文件不得带回家,需要带走时必须得到许可。 5、树立主人翁的思想,合理使用办公用品,从节约一张纸,一度电,一滴水做起,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 6、下班时文件,文具、用纸等要整理好,要收拾桌子,关好门窗,照明灯、电脑、饮水机等,检查处理火和电等安全事宜。与同事打完招呼再回家。 7、工作中,接受上级指示时,做好记录,领会意图,疑点必须提问,遇到新问题时要请示,批准后实施,虚心接受意见和批评,不失信心,不逃避责任,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及时汇报工作中的经过和结果。 二、形象规范 1、着装整洁,得体,完好、协调、无污渍。上班要求穿工作服的岗位,必须穿工作服佩戴标志。着西装时,打好领带,鞋袜保持干净、卫生,鞋面洁净,不穿拖鞋、不穿短裤。 2、仪容自然,大方。男职工修饰得当,胡须不宜过长。女职工可淡妆上岗,修饰文雅,与年龄、身份相符,工作时间不能当众化妆。 3、举止文雅,礼貌、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无疲劳状,忧郁状和不满状。保持微笑,目光平和。

股东会管理制度

烽火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股东会工作,确保股东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烽火商贸有限公司、烽火 建筑有限公司组成。 第三条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⑴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融资计划; ⑵选举和更换公司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⑶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⑷审议和批准公司董事会的报告; ⑸审议和批准公司监事会的报告; ⑹审议和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⑺审议和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⑻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⑼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 出决议; ⑽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作出决议; ⑾对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对外融资事项作出决议;

⑿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决议; ⒀修改公司章程; 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由股东会作出决议的事项。 第四条股东会主要以会议议决的方式行使职权,股东会会议分 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6个月内召开。代表不少于10%表决权的股东,或者不少于2名的董事,或者监事会提议可以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临时股东会会议与股东会定期会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因特殊 原因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不召集或不能召集的,代表不少于10%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六条股东会会议就某一事项进行表决时,股东应对拟议事项 提出明确的赞成或反对意见。股东对拟表决事项不明确提出赞成或反对意见的,视为弃权。 第七条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比例为: 烽火商贸有限公司%; 烽火建筑有限公司%; 第八条股东会表决的一般事项,须有超过50%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能有效。其中下列重大事项须有不少于67%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能有效: ⑴公司章程的修改; ⑵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⑶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工程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工程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管理大纲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

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考勤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股东管理制度两篇

股东管理制度 一、投资经营决定权。是指股东会有权对公司的投资计划和经营方针作出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和经营方针是公司经营的目标方向和资金运用的长期计划,这样的计划和方针是否可行,是否给公司带来盈利并给股东带来盈利,影响股东的收益预期,决定公司的命运与未来,是公司的重大问题,应由公司股东会来作出决定。 二、人事权。股东会有权选任和决定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对于不合格的董事、监事可以予以更换。在现代社会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股东会拥有用人权是必须的。董事、监事受公司股东会委托或委任,为公司服务,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当然应当给予其相应的报酬。报酬事项包括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等都由股东会决定。 三、审批权。本条规定的审批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审批工作报告权。即股东会有权对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向股东会提出的工作报告进行审议、批准。体现了工作责任制和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二是审批相关的经营管理方面的方案权。即公司的股东会有权对公司的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向股东会提出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进行审议,股东会认为符合要求的予以批准,反之则不予批准,而责成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重新拟定有关方案。这里当然有一个隐含的前提,就是董事会和监事会必须提交相关的方案,否则就是违法,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实践中确有隐瞒不报的情况。

四、决议权。即股东会有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进行决议。这里列举的几项事项都有关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应由公司股东会议决。其中有的事项的决议还有本法规定的程序上的限制。如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应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作出决议。 五、修改公司章程权。公司章程是由公司股东会在设立公司时制定的,所以应由公司股东会来修改。并需要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赞成通过方为有效。

公司股权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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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管理制度 拟制: 证券管理部 审核: 邱永和日期: 7月24日批准: 李国魂日期: 7月25日

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股东依据<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理行使股东权利,保证公司的高效运转,为切实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对象:公司的所有股东、公司及其相关 职能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制定的依据:<公司章程>、<公司法>、<证券法>、国家有关国有股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国家其它有关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股权管理的内容:公司与其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及 其行使。 第五条公司的股权管理遵循如下原则: 一、保证公司依法行为和高效运转原则; 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第二章公司股东的权利 第六条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在册的股东为公司股东。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它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 董事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的在册股东为 公司股东。

第七条公司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它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 1、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 2、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1)本人持股资料; (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股东认为有必要时,能够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能够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出股东大会的新提案。

公司股东出资规章制度

第七章股东出资制度 【导语】 不管从公司法的规范内 容,依旧从公司的实务和司法 来看,股东出资制度的重要性 是十分突出的,不仅公司法的 条文中对此有较多条文、较大 篇幅的详尽规定,而且实践 中,在属于公司法问题的诉讼 和非讼纠纷中,因股东出资而 发生的或与股东出资相关联 的可能会占其中的多数。 本章学习和掌握的重点是股东出资的法

律意义和股 东出资的法定要求,其中尤为重要的则是对股 东出资义 务与责任、出资的比例结构和出资的履行方式 的深刻理 解和熟练掌握。同时关于股东出资的法定形式 有全面、 准确的认识,对其他的出资形式应有一定的了 解和考虑。 第一节股东出资的法律意义 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依照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 一、股东出资与公司资本 股东出资制度与公司资本制度紧密联系,公司资本来源于股

东的出资,全体股东的出资总和确实是公司的资本总额,公司法既有严格的资本制度,必有与之配套的股东出资制度。在法定资本制之下,资本确定、维持和不变的原则正是通过股东出资行为的规则加以实现的。股东必须一次出资到位的规则保证了公司资本的确定,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的规则体现了资本维持的要求。没有严格的股东出资制度,就无法建立真正的公司资本制度。就此而言,公司资本制度的价值和功能同时也确实是股东出资制度的价值和功能。 二、股东出资与有限责任 公司法上的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责任是以股东的出资额为界限的,有限责任确实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无限责任确实是股东不以其出资额、而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实际上,股东只要履行了出资义务,就不再对公司承担财产责任,所谓的责任只是是差不多缴纳的出资不能收回而已。由此,股东出资成为其承担有限责任的前提条件,而全体股东的出资总额达到法定公司最低资本额,又是公司取得独立法人人格并承担独立责任的必要条件。

xxx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湖北省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股权管理,保护股东权益,促进湖北省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由于本公司的实际股东人数已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法定股东人数上限,部分分流人员以及出资较少的其他自然人,通过工会投资代理人名义持有股份的形式而实际享有股份。 本办法所指股东包括真实履行了出资义务的所有自然人和法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股权是本公司所有实际股东所依法享有的股东权利。实际股东以其实际出资额相应地享有股东的受益、处置、重大决策等权利。 第四条本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 第二章股权设置 公司注册资本4700万元,其中:国有股1342万元,占总股本的28.55%;员工个人股本3358万元,占总股本的71.45%。个人股由原岗位股权转入个人股份,员工通过增资扩股方式的股份和公司内部回购方式的股份设

置,原则上是由高中层管理者和业务技术骨干持有。个人股权设置标准如下: 一档正职领导 100万元; (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一档副职领导 80万元; (含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总会计师、总工程师) 享受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级待遇领导40万元; 二档单位正职领导 48万元; 二档单位副职领导 28万元; 三档单位正职领导 40万元; 三档单位副职领导 24万元; 集团公司机关各部正部长 24万元; 集团公司机关各部副部长 20万元; 第三章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凡本公司股东,在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对自己实际持有的股份享有受益权、处置权、表决权等权利。 第六条受益权:股东享有按持有的股份在公司年度经营的税后利润

建设工程公司规章制度

建设工程公司规章制度重庆市锦新建筑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编制人:审批人: 企业规章制度2008年 5月23日 目录 一、公司职工守则 二、行政管理部分 (一)公司总经理职权 (二)副总经理职权 (三)企业技术负责人职权 (四)各职能科室职责及岗位职责 1、办公室 (1)部门职责 (2)办公室责任人岗位职责 (3)文员岗位职责 (4)驾驶员岗位职责 2、财务部 (1)部门职责 (2)财务部负责人岗位职责 (3)会计岗位职责 1 (4)出纳岗位职责 3、经营部

(1)部门职责 (2)经营部负责人岗位职责 (3)科员岗位职责 4、预结算部 (1)预结算部职责 (2)预结算部负责人岗位职责 (3)预结算部科员岗位职责 5、质安部 (1)部门职责 (2)质安部负责人岗位职责 6、项目部 (1)项目负责人部门职责 (2)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3)项目部其他岗位职责由项目部制定 (五)办公室管理条例 (六)办公设备管理条例 (七)公章、私章管理制度 (八)财务制度 (九)员工考勤和休假的规定 (十) 材料采购制度 2 (十一)开具介绍信的操作流程 (十二)公司提供清单预算收费标准 (十三)关于参加投标工程收取及补贴费用的文件

(十四)公司项目经理工程开标费用补贴标准 一、公司职工守则 (一)基本守则: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 2、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严守纪律,服从领导,不越权行事。 3、大力弘扬“勇于跨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爱岗敬业,勤奋学习,钻研业务,精益求精。 4、发扬优良传统,树立团队意识,各部门、员工之间应相互尊重,团结合作,努力创造和谐的人际关系。 5、顾大局,识大体,自觉维护公司的声誉和权益。 (二)职业道德守则: 1、崇尚敬业精神,工作尽职尽责,积极进取、努力不懈。 2、不断学习,以求进步,做一个称职的员工。对所从事的业务,应以专业标准为尺度,从严要求,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 3、坚持重合同、守信用,对企业负有责任感、荣誉感,以实际行动塑造企业形象。 4、文明施工生产,尊重当地民风习俗。 3 5、诚信、正直。对公司各方面的工作,应主动通过正常途径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对有损企业形象等消极行为,应予以制止。 6、在工作交往中,不索取或收受对方的酬金、礼品。 7、工作中出现失误,应勇于承认错误,承担责任,不诿过于人。 8、尊重外来人员、尊重同行;在与外人交往中,做到有利有节,不亢不卑、不骄不诌。

公司股东规章制度

公司股东规章制度 篇一:股东管理制度 制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 淄博北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淄博北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份,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本管理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必须通过董事会经行交易,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行为规范 第五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不当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拟进行买卖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六条因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形,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做出附加转让价格、附加业绩考核条件、设定限售期等限制性条件的,公司应当在办理股份变更登记或行权等手续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将相关人员所持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第七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其个人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一)公司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

某公司股东及董事会内部规章制度

X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转让出资与变更注册资本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 第二节股东大会 第三节股东大会决议 第五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节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总经理 第七章公司内部管理机构与基本管理制度第一节公司内部管理机构 第二节基本管理制度 第八章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二节监事会 第三节监事会决议 第九章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内部审核 第三节商务审核 第十章通知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第一节合并或分立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六条公司营业期限为年或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股东以其持出资比例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营销总监、财务总监、生产总监、技术总监。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制度

浅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出制度 摘要:有限责任公司固有的人合性和封闭性的特点,使股东缺乏有效退出公司的途径,我国修订后的《公司法》新增了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这无疑是我国公司法的一大立法进步。本文浅析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出问题,并就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制度立法提出完善建议。 关键词: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是指在有限责任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的事由,收回其所持有股权的价值,从而绝对丧失其公司成员地位的一种制度。长期以来,我国公司法一直坚持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度,退股被认为是一种抽逃出资的行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所明令禁止,有限责任公司固有的人合性和封闭性的特点,使股东缺乏有效退出公司的机制。① 一.建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机制的必要性 构建完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机制对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依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管理都极为必要。 (一)”人合性”特征决定了建立股东退出机制极为必要 随着公司的稳步发展,股东对投资回报的考虑以及在经营管理权方面的摩擦逐渐显现,而又缺乏维持”人合性”的外部制度,因此,当”人合性”彻底丧失时的股东退出机制十分必要,可以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创造新的投资机会、实现股东之间的公平正义。(二)有限责任公司的封闭性特征使股东退出机制成为必要

有限责任公司的封闭性体现为:公司股份不可在公开市场自由转让,缺乏交易市场和平台,信息严重不对称,股份价格难以确定;公司股份向外转让首先要履行内部程序,内部股东拥有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难度较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投资易于被长期锁定在公司,股东的退出意志无法实现,因此我国应积极完善救济措施,保护投资者权益。② (三)资本多数决原则的缺陷需要股东退出机制 股东的表决权是由股权占比多少决定的,初始投资占比越大,在公司的话语权、享有的利益也越大。大股东进行”多数资本暴政”的合法依据,使大股东的意志以公司意志的面目对中小股东形成约束,中小股东很难对公司经营管理形成压力。中小股东的意志和投资权益有可能受到损害。因此,在资本多数决原则之下,为了充分保护小股东利益,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国股东退出机制。 (四)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管理需要股东退出机制 实践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较少,身份上实现了股东、管理层、劳动者的高度统一,这无助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治理的长足进步,易于形成大股东欺压小股东的局面。当大股东和中小股东发生矛盾时,大股东利用资本多数决原则排挤中小股东退出管理层,若分配方式仍如上所述,中小股东的股东权益无法获得保障。(五)特殊情况下股东退出机制的必要性 股东个人的特殊情况也使得建立股东退出机制成为必要。例如股东死亡或长期染疾、因工作地或居住地改变无法参与管理、夫妻双

建设工程公司规章制度文件

建设工程公司管理制度文件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公司股权管理制度汇编

股权管理制度

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股东依据《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理行使股东权利,保证公司的高效运转,为切实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对象:公司的所有股东、公司及其相关职能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制定的依据:《公司章程》、《公司法》、《证券法》、国家有关国有股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国家其他有关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股权管理的内容:公司与其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及其行使。 第五条公司的股权管理遵循如下原则: 一、保证公司依法行为和高效运转原则; 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第二章公司股东的权利 第六条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在册的股东为公司股东。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董事

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的在册股东为公司股东。 第七条公司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 1、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 2、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1)本人持股资料; (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股东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出股东大会的新提案。

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公司实际,为进一步明确董事会,董事,股东的权力,义务和利益关系,使公司朝着持续,稳定,健康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总经理按照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管理.股东,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公司管理机构的设置 第三条公司常设管理机构是董事会和经营管理部门.公司董事会每年定期按时召开,上,下半年各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制定由公司管理机构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监督和审查工作进度,解决公司重大发展问题.董事因故不能参加董事会 ,应说明情况,履行请假手续. 第四条公司董事应带头遵守公司章程,执行董事会决议,如有失职和违法违纪行为,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由董事会确定的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应严格履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赋予的神圣职责,如工作失职或违法违纪,由董事会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公司经营管理机构

第六条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通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公司根据情况设立办公室,财务部,技术部,市场部,增值业务部,公共关系部等.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通过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6,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公司工作人员工作守则 第七条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为股东服务的观念,全心全意为股东服务,不给股东增麻烦,添负担. 第八条公司工作人员到股东处不准搞吃,拿,卡,要,如有违犯,股东有权拒绝并可举报到公司,对违纪工作人员,公司将给予纪律处分. 第九条公司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和工作

股东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股东管理制度 为规范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各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有效保障企业面向国内外市场,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特制定本制度,作为股东及企业日常经营的行为准则共同信守。 一、股东的权利: (一)按所占股份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 (二)参加股东会并按股东协议约定行使表决权; (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监事; (四)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企业经营; (五)依法律和股东协议约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企业新增资本; (六)依法分得公司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 (七)参与修改本制度。 二、股东的义务: (一)企业终止经营前,不得擅自抽回出资或撤资; (二)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三)遵守本制度,不按股东协议和本制度执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会的职权:

本企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企业的权力机构。其职权是:(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四、股东会的议事规则如下: (一)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所占股份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股东协议及本制度约定行使职权; (二)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按时召开(股东会每年召开至少两次),一般定于六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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