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济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送审稿)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八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节指导思想 (1)

第二节规划依据 (1)

第三节规划期限与范围 (3)

第一章规划背景 (4)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4)

第二节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 (5)

第三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7)

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10)

第一节规划原则 (10)

第二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目标 (11)

第三节土地利用目标 (13)

第四节规划基本策略 (16)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19)

第一节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原则 (19)

第二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0)

第三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23)

第四章土地利用区域调控 (28)

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28)

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及管制 (31)

第三节县(市、区)规划指标调控 (35)

第五章农用地保护 (36)

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减少 (36)

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 (37)

第三节科学利用园地与林地 (38)

第四节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力度 (39)

第六章建设用地调控 (40)

第一节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40)

第二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4)

第三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规则 (45)

第七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48)

第一节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及发展定位 (48)

第二节中心城区人口及用地规模 (48)

第三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9)

第八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 (51)

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工程 (51)

第二节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52)

第三节土地综合整治 (54)

第四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56)

第九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60)

第一节规划实施的行政措施 (60)

第二节规划实施的法律措施 (61)

第三节规划实施的经济措施 (62)

第四节规划实施的技术手段 (64)

第五节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机制 (65)

第十章附则 (66)

文本附表 (67)

前言

第一节指导思想

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并重,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推进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统筹协调市域内各类、各业土地利用关系,提高用地效益和水平,强化用地调控和管理,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加快全市现代化建设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二节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0、《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12、《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13、《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1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1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16、《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17、《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

18、《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9、《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20、《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第三节规划期限与范围

一、规划期限

以2006—2020年为规划期。2005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远期目标年。

二、规划范围

济南市行政辖区内所有土地,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总面积799851公顷。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全市土地总面积799851公顷。

农用地56051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0.08%,其中耕地366994公顷,主要分布在济阳县、商河县、平阴县、章丘市及历城区、长清区的平原地区及沿河滩地区;园地29104公顷,主要分布在历城区及章丘市、长清区、平阴县低山丘陵区;林地76182公顷,主要分布在长清区、章丘市和历城区的山区和丘陵地区,平原地区分布较少;其他农用地88235公顷,主要分布在章丘市、长清区、济阳县、商河县等地。

建设用地13821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7.28%,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16012公顷,交通水利用地18750公顷,其他建设用地3448公顷。

其他土地10112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2.64%,其中水域18521公顷,自然保留地82605公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