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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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
【法规类别】社团管理
【发文字号】民发[2010]16号
【发布部门】民政部
【发布日期】2010.02.04
【实施日期】2010.02.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民政部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
(民发〔2010〕16号)
近年来,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取得了很大成绩,社会组织发展迅速,布局得到调整,结构不断优化,质量逐步提高,已经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对激发社会活力、反映公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应对自然灾害、推进慈善事业等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在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服务北京奥运会、应对金融危机期间,各类社会组织各尽所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充分肯定社会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作出的显著成绩,进一步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民政部决定,授予中国企业联合会等595个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这次表彰的全国先进社会组织遵纪守法,组织机
构健全,内部制度完善,运作程序规范,党团组织发挥作用,社会责任感强,社会公信度高,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希望受到表彰的社会组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创造新经验,取得新成绩,作出新贡献。希望全国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向受到表彰的先进社会组织学习,自觉承担起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升能力、诚信自律,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二〇一〇年二月四日附件:
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一、全国性社会组织
中国企业联合会
中国质量协会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
中国女企业家协会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
中国皮革协会
中国服装协会
中国农学会
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中国力学学会
中国化学会
中国标准化协会
中国流行色协会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
中国计算机学会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中国老教授协会
中国教育技术协会
中国林业教育学会
中国绿色食品协会
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
中国畜牧业协会
中国渔业协会
中国种子协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
中国民族研究团体联合会
中国外国文学学会
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
中国民俗摄影协会
中国合唱协会
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卫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中国保健协会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
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中国电子商会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中国跆拳道协会
中国体育用品联合会
中华慈善总会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
南都公益基金会
中国建筑业协会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
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
中国港口协会
中国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协会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
中国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中国楹联学会
全国公安文学艺术联合会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
中国科学技术院所联谊会
中国美国人民友好协会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
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中华诗词学会
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
中国航天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中国水利工程协会
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
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
中国棉花协会
中国茶叶流通协会
中国晚报工作者协会
中国中药协会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
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
詹天佑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
中国统计学会
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
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中国检察官协会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
中国税务学会
中国国际商会
中国药学会
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国女法官协会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
中国扶贫基金会
中国报关协会
中国海关学会
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
爱之桥服务社
中和亚健康服务中心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二、地方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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