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税的会计处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减免税的会计处理(2008-12-24 15:08:00)

标签:文化

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按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减免规定,减免增值税分为先征收后返回、即征即退、直接减免三种形式。因此,其会计处理也有所不同。

一、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增值税各项优惠政策的含义1、直接免征:直接免征增值税,纳税人不必缴纳。如销售残疾人专用品;

2、直接减征:按应征税款的一定比例征收,目前除了对简易征税的旧货规定了减半征收外,多是采用降低税率或按简易办法征收的方式给予优惠,还没有按比例减征的规定;

3、即征即退:指税务机关将应征的增值税征收入库后,即时退还,比如对软件企业的超3%税负的部分即征即退,退税机关为税务机关;

4、先征后退:与即征即退差不多,只是退税的时间略有差异;

5、先征后返:指税务机关正常将增值税征收入库,然后由财政机关按税收政策规定审核并返还企业所缴入库的增值税,返税机关为财政机关。如对数控机床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

(一)先征收后返回、即征即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按指定用途返回的会计处理。

(1)用于新建项目。

实际收到返回的增值税税款时,直接转作国家资本金。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国家投入资本

(2)用于改建扩建、技术改造。

收到返还的增值税税款时,视同国家专项拨款。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专项拨款

实际用于工程支出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

工程完工,报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对按规定予以核销的部分(不构成固定资产价值),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专项应付款-××专项拨款

贷:在建工程

对构成固定价值的部分,作会计分录如下:

(3)用于归还长期借款。

经批准归还长期借款,即“贷改投”时,可转为国家资本金。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国家投入资本

借: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2.返还进口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会计处理。

国家根据需要,可以规定对进口的某些商品应计征的增值税采取即征即退的办法,退税额冲减采购成本,退税的直接受益者必须是以购进商品从事再加工的生产企业。

[例1] 某外贸企业进口原棉一批,进口棉花所征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办法。该批棉花价值折合人民币500000元,应交增值税850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外贸企业入账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00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等 585000

收到进口商品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85000

贷:应付账款-待转销进口退税 85000

外贸企业将进口商品销售给生产企业时(假设销售价款为6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02000元):

借:应收补贴款-增值税款

贷:补贴收入

实际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增值税款

(二)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小规模纳税人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月份终了时,将应免税的销售收入折算为不含税销售额,按6%或4%的征收率计

算免征增值税税额。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补贴收入

2.一般纳税人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企业部分产品(商品)免税。

月份终了,按免税主营业务收入和适用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减去按税法规定方法计算的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其差额即为当月销售免税货物应免征的税额。

结转免税产品(商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应分摊的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结转免税产品(商品)销项税额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免缴增值税税额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

(2)企业全部产品(商品)免税。

如果按税法的规定,企业的全部产品(商品)都免税,工业企业应在月终将免税主营业务收入参照上年度实现的增值率计算出增值额(产销较均衡的企业也可以按月用“购进扣税法”计算),并将其折算为不含税增值额,然后依适用税率,计算应免缴增值税税额;零售商业企业(批发企业可比照工业企业)应在月终将销售直接免税商品已实现的进销差价折算为不含税增值额,然后按适用税率计算应免缴增值税税额。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作会计分录如下:

计算免缴税额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免缴税额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

对生产经营粮油、饲料、氮肥等免税产品的企业,虽然其主产品免税,但也可能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如粮食企业。按国家规定价格销售免税粮食时,可免交增值税;但若加价销售,就不能免税。饲料企业如果将购入的原粮又卖出或在生产饲料的同时还生产供居民食用的制品,则要交纳增值税,会计上应分别设账和分别核算。

二、会计处理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规定:

①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

②对于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借:银行存款贷:补贴收入个人认为会计制度规定的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有值得商榷之处,首先《企业会计制度》的这个会计处理的前提一定是企业销售了免税货物之后,计提了销项税额,否则账是不平的。增值税条例规定,为生产免税货物而耗用的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也就是要将这部分进项税转出计入成本。如何转出,条例有公式。

如果进项转出了,再计提销项税额,那么这个销项税额,就是免税产品的全部增值税税负,包含了生产免税货物以前各环节缴纳的增值税,而这些增值税是别的企业缴纳的。本企业为购进这些原材料已经支付了增值税,国家只是免征了本企业应交的增值税,而并不是象出口退税那样,不仅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还要退回以前各环节缴纳的增值税。所以将全部销项税记入补贴收入的做法显然不妥。

1、我认为对直接免征增值税的可以有两种处理方式第一种:

按会计制度规定的分录来进行会计处理,但是这种处理的前提是,销售免税货物应正常计提销项税额;为生产免税货物而耗用的购进材料的进项税是不能做转出处理的,并且要将全部进项税额在应税货物与免税货物销售收入按规定划分;这样才能计算出企业应交的增值税额和免征的增值税额。

①、销售免税货物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将进项税额在免税销售额与应税销售额之是分配,计算出免征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年末将补贴收入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种:

对于直接免征增值税的,销售免税货物时,不必计提销项税额,为生产免税货物而购进的原材料的进项税做转出处理,计入成本。

①销售免税货物时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

②按规定计算转出进项税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应分摊的进项税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