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别是一家——论以诗为词以文为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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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别是一家”
论苏轼的“以诗为词”、辛弃疾的“以文为词”
较之唐宋词主体风格的得与失
一、什么是词的主体风格
中国是诗的国度。诗歌从先秦到唐代,已走向鼎盛时期。到了晚唐五代,诗歌开始走下坡路。于是,一种新的诗体——词,便产生了。
词是什么?词是为言情而产生的倚声文学。产生于唐末民间,以言情为主,和乐而歌。当时,饮宴必奏“燕乐”,曲调之多,变化之快,穷尽乐府和声之法。“唐人乃以词填入曲中,不复用和声。”(沈括《梦溪笔谈》)文人倚声填词,供歌妓舞女吟唱于红楼夜月。内容大多为伤春悲秋,离愁别绪、风花雪月,男欢女怨。在形式上按谱填词,严守格律、平仄。到五代宋初,词之主体
风格具陈。纵观唐宋词坛,可以看出:词是主情致、协声律、声情并茂的言情文学。
....................这种风格,一直为后代正宗词派继承,形成“一代之文学”。
北宋中叶以前,词坛的主体风格大抵如斯。之后,东坡、稼轩出,词风为之一变。“以诗为词”、“以文为词”应运而生,豪放派崛起词坛。宋词主体风格之外又呈现出多样化的风貌。
诚然,苏、辛的豪放词给词坛注入了新鲜的活力,他们不愧为一代文豪。但是,苏、辛的“以诗为词”、“以文为词”除了突破词的艳科圈子,拓宽了词的题材、意境等之外,也带来一些不
好的影响,对宋词的主体风格产生了一些负作用
................。但对苏、辛的评论,尤其是在当代,有失偏颇。有些评论家缺乏实事求是的态度,对作家作品缺乏一分为二的分析。某某好,他一切都好,某某坏,他一切都坏。王国维先生早就批评过这种“贵耳贱目”的不正之风。从创作规律看,作家的精力总是有限度的,他的作品有好有差,这是客观事实。我们不能因某个作家有名气,就把他的次品与上品相等同,把谬误当成真理,把破坏当成革新,大力吹捧。这无疑对作家只是一种讽刺。既是对作家的不负责任,也是对读者的不负责任。在这一点上,对苏、辛的创作评论尤为突出。笔者认为,苏、辛不愧为一代文豪,在词的创作上取得了杰出成就。但必须承认,他们的创作中也有明显的失误。本文试图从内容、风格、形式、美感等方面谈谈苏、辛创作中的得与失,以求教于文学评论界的前辈老师。
二、苏、辛对词的题材、风格之开拓并非革新而是复兴
所谓“以诗为词”、“以文为词”,评论家们认为:其一,在内容上突破词的“艳科”的圈子,拓宽词的题材、意境,表现广阔的社会生活内容。使词的风格突破婉转柔媚而呈现多样化的
风貌。其二,在形式上突破词的格律的束缚,以诗为词,以文为词。即诗可以突破格律的束缚,词也可以仿效之。笔者认为:苏、辛的“以诗为词”、“以文为词”尽管在风格、题材上有所开拓,但并不是革新,只是一种复兴。集前人词作内容、风格之大成。所谓“革新说”,带有评论家偏爱的主观色彩,缺乏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革新”一词,本义是革除旧的,创造新的。其核心是首创精神。吸取历史上的精毕为今天
所用,不能算作革新。只是一种复兴
......。下面我们从苏轼以前词坛的创作情况,历史条件和文艺心理学的角度三个方面论证苏、辛的创作不是革新,只是复兴。是一种全盘继承。
词的真正本色是唐代的民间词。题材是比较广阔的。其间有“边客游子之呻吟,忠臣义士之壮语,隐君子之怡情悦志,少年学子之热望与失望,以及佛子之赞颂。医生之歌决,莫不入调。其言闺情与花柳者,尚不及半。”(王重民《敦煌曲子词集序》)到了文人词中,题材进一步扩宽。或表现人生政治的某些情感,如张松龄的《渔父词·洞庭湖上晚风生》,自居易的《浪淘沙·随波逐浪到天涯》;或表现出污泥而不染的情怀,如张志和的《渔歌子·西塞山前白鹭飞》;或抒发游子思乡的袅袅余情,如白居易的《竹枝词·竹枝苦怨怨何人》,刘禹锡的《竹枝词·城西门外滟滪堆》。有的抒写历史上的兴衰之感,有的写现实生活的亡国之痛,有的抒发作者的黍离之悲。这类作品更多,如欧阳炯的《江城子·晚日金陵岸草平》,鹿虔扆《临江仙·金锁重门荒苑静》,李珣的《巫山一段云》等。到北宋前别二晏、永叔、范文正、王荆公等人的词作中,风格更显得多样。如范文正的《渔家傲·塞下秋来风景异》,刚劲苍凉,慷慨激昂,开豪放词之先河;王荆公的《桂枝香·金陵怀古》、《浪淘沙·伊吕两衰翁》也都是怀古叹今的苍劲词篇,意境宏大,气象不凡;再如潘阆的《酒泉子·长忆观潮》,运用夸张、比喻等手法,把排山倒海的钱塘江潮描绘、渲染得淋漓尽致,使读者如见其景,如听其声,成为古代观潮词的绝唱。总之,在苏轼以前,词的题材、风格涉及范围已较广,苏、辛之词所涉及的风格、题材范围,前人已大多具备。苏轼不过是步前人的后尘。因为苏轼喜欢写词,在数量上占了优势,加上涉及面广泛,相应地在质量上也就占了优势。乃是集前人词作的内容、风格之大成,起到了一种复兴的作用,使词的本来面目再度恢复。所以,“革新说”是不能成立的。
有些评论家认为,苏轼的《江城子·密州出猎》和他写给鲜于子骏的信,是他树立“豪放”派旗帜的宣言,是一种自觉革新的尝试。笔者认为,从当时的历史条件和作者的处境两方面看都是不切合实际的。
先看历史条件。在中国封建社会里,没有专业作家,作家们大多数是大大小小的官吏,他们的文学活动首先必须服从统治阶级的需要。在北宋时代,统治阶级重视的正统文学仍然是骈、散文,五七言诗,词只是作家们茶前饭后打发无聊时光的小品。而苏轼生长在号称“百年无事”的
北宋中叶,其时欧阳修、梅尧臣等所倡导的诗文革新运动已取得胜利。在政治上,苏轼反对王安石的变法,其本上属于保守派。写《江城子·密州出猎》一词时,苏轼正出任密州。政治上不得意。在这样情况下,苏轼不可能自觉地提出对词进行革新。
再从作家的主观因素看。由于苏轼外任密州,政治上失意,用世之志受到挫折,心情压抑,只有在诗词中寻求快乐。《密州出猎》正是词人在苦闷中寻求的一种慰藉和解脱。虽然词人在给鲜于子骏的信中写道:“虽无柳七郎风味,也自成一家。”但评论家们往往忽略了这封信的后面几句话:“数日前。猎于效外,所获颇多……”这几句话十分重要,是《密州出猎》产生的环境。这种环境正好说明《密州出猎》的豪放气势是作家的一种自我安慰,一种短时意念。试想,苏轼一个文官,政治上有远大的抱负,不可能象纨绔子弟或胸无点墨的昏官那样经常游山打猎、斗鸡走马。偶而“猎于郊外”正是为了排遣胸中的郁闷。用精神分析学的观点来看,《密州出猎》是苏轼潜意识中的无意识表现。他用世之志的欲望达不到,“权力受到了限制,一些想法会突然冒出来,而意识却不知这些想法从哪里来,也不知如何驱走它们。”(《弗洛伊德论创造力与无意识》第6、7页,中国展望出版社出版)这种潜意识正是他的欲望所在,不知不觉地流露笔端,以寻求“愿望的达成。”(弗洛伊德语。见《梦的解析》)但是,苏轼的愿望又受到现实的支配和外在的理性约束,所以他的“革新”充满了矛盾,走出了另一条道路。诗词中大量充塞着写梦景、醉酒的句子,豪放旷达之气逐渐被谈玄说理、道家的出世思想所取代。他在同一年(1082年)写的《西江月·照野弥弥浅浪》、《临江仙·夜饮东坡醒复醉》、《卜算子·缺月桂疏桐》等,道家的出世思想更加明显,颓废情绪更加浓厚,越来越深地陷入了虚幻的梦境。他的创作走进了一条死胡同,以至于他后期的作品不得不回归到婉约上来。如果他是自觉的革新的话,就应着力写豪放词。苏轼一生写了三百五十多首词,豪放词只有十几首,而真正没有颓废色彩的豪放词不过五六首。所以说,他的革新是失败的。他的成就在于复兴了词的本来面目。至于辛弃疾,他在苏轼的基础上继承并有所发展。相对而言,他的豪放词数量上要多一些。但在形式上的革新也是失败的。下文将谈到。
三、“以诗为词”、“以文为词”对词的主体风格的影响
在苏、辛以前的词中,也存在着“以诗为词”、“以文为词”的倾向,不过没有占主流。到了苏、辛的词中,数量增多,鱼龙混杂。因而他们的“以诗为词”、“以文为词”现象不仅割裂了自身的主体风格,对北宋后期的词坛也发生了不良影响。在继承的基础上又产生了破坏作用。理由如次:
第一,词是言情文学,是为言情产生的。对此,前人有精辟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