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文档)工程施工违法分包的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 违法分包人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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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违法分包人的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对违法分包人的连带责任的观点是非常明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包人在分包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时,将承担合同当事人的连带责任。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分包人即指主要承包人与其与其签订的分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分包人被视为主承包人的服务对象,二者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合同关系。
对于分包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多起案例的判决形成了一套具体的法律理论。
例如,在一起城市道路建设工程违法分包纠纷案中,法院判决分包人对主承包人与业主的赔偿负有连带责任。
法院最终认定分包人违反了合同约定,给业主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因此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在另一起农村水利工程违法分包纠纷案中,法院同样认定分包人的连带责任。
根据判决,分包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承诺将履行包括质量责任在内的所有义务。
因此,当事人对分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给主承包人和业主造成的损失有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非常明确,分包人在进行违法分包行为时将承担连带责任。
这一观点的形成旨在维护合同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为建设工程领域的合同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分包人的连带责任在一定程度上提醒了主承包人应更加谨慎选择合作伙伴,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分包人自身也应当具备一定的合同法律意识,严格遵守合同约定,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在实际操作中,各方应更加注重合同的签订和执行,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对于违法分包行为,应当积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法的权威性。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违法分包人的连带责任的明确观点,无疑给建设工程领域的合同约定和执行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工程分包合同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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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合同是否违法
要明确工程分包合同本身并非违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法的分包需满足特定条件。
例如,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且分包工作内容必须在总承包商的资质范围内。
分包必须得到业主或项目法人的书面同意,且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建设工程分包管理的强制
性规定。
在实践中,若分包活动未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便可能触犯法律红线。
以下为几个常见的违
法情形:
1. 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分包:如果总承包商未征得业主的书面同意就进行分包,该行为将被
视为违法。
2. 分包给无资质或资质不符的单位:法律规定,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否则分包
合同无效。
3. 非法转让工程主体结构:主体结构是工程的核心部分,其施工不能进行分包。
任何企图
将主体结构施工分包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4. 分包层次过多:根据相关规定,分包通常不得超过两层,过多的分包层次会导致管理混乱,增加安全风险。
5. 规避责任的分包:若总承包商为了逃避质量、安全等责任而进行分包,该行为同样违法。
为了避免违法行为,编写工程分包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 明确合同双方的资质和责任,确保分包方具备合法资质。
- 注明分包工作的具体范围,避免涉及不允许分包的工程核心部分。
- 确保获得业主或项目法人的书面同意,并在合同中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 制定详细的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以及违约责任条款,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 遵守国家关于分包管理的法律法规,不设置逃避责任的不公平条款。
最高院违法分包人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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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违法分包人连带责任
中国的法律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但每年仍然有大量的违法行为存在。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最高院就分包人的违法行为责任进行了相关研究,并发表了有关结论。
根据最高院的研究,本国司法机关针对违法分包人的连带责任有几种适用的处罚惩罚方式。
起初,最高院认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分包人应受到法律所规定的相应惩罚。
这些惩罚包括处罚金、暂拘、禁止公职、拘留、决定关闭等。
但是,如果分包人是一个实体,如公司,那么在案件的处罚机制上,可以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例如处罚金、永久贸易禁令、土地没收等。
另外,违法分包人的责任也可以通过赔偿的方式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违法分包人应该承担有效的赔偿责任,赔偿的金额应反映其经济实力。
如果分包人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司法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手段催告其进行赔偿。
最后,违法分包人的责任也可以通过行政处罚来实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司法机关可以对违法分包人采取责令改正、拘留、罚款等处罚。
总之,最高院的研究表明,违法分包人应承担法律规定的相应责任,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罚方式,以维护公共利益和保障受害者的权利。
在未来,司法机关将继续加强违法分包人的责任制度建设,以促进我国法治建设和有效地防止和惩罚违法行为。
司法部门需要制定有
关违法分包人的责任规定,以解决违法行为的问题。
此外,司法部门还需要加强宣传,让更多普通民众了解分包人的责任,以确保司法机构能充分发挥法治责任,为维护公共利益和保障受害者的权利而努力。
违法分包的处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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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分包的处罚有哪些
违法分包是社会上经常在出现的事情,它有很多种分类,我们需要了解到相应的法律知识,不要不知不觉触犯了法律,下⾯就是店铺⼩编为⼤家在⽹页上找⼤的关于违法分包的知识,⾮法分包的处罚,希望能够帮助到⼤家!
违法分包的处罚有哪些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违法分包是指下列⾏为: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总承包单位将建设⼯程主体结构的施⼯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程再分包的。
《建筑法》第六⼗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为的,对因转包⼯程或者违法分包的⼯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条在⼯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分别处以罚款,没收贿赂的财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给予处分。
对在⼯程承包中⾏贿的承包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违法分包的种类,⾏政责任,民事后果都是我们应该知道到的,所以希望⼤家⼀定要认证阅读店铺⼩编为⼤家准备的以上知识哦,这样可以保护好⾃⼰的利益,不⾛⼊歪道!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店铺进⾏律师咨询。
安全生产法规定违法分包(3篇)
![安全生产法规定违法分包(3篇)](https://img.taocdn.com/s3/m/c17a20bccf2f0066f5335a8102d276a20029608d.png)
第1篇一、引言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石,也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
在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日益完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律。
违法分包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一种违法行为,严重威胁着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深入剖析安全生产法对违法分包的规定,以增强相关企业和个人对违法分包行为的认识,促进安全生产。
二、违法分包的定义违法分包,是指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将应当由自己完成的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或者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以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三、安全生产法对违法分包的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严格执行。
施工单位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施工单位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施工单位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施工单位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施工单位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及时、准确地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并依法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非法转包法律后果(3篇)
![非法转包法律后果(3篇)](https://img.taocdn.com/s3/m/48bd5790f80f76c66137ee06eff9aef8941e489d.png)
第1篇一、引言转包是指承包人将承包的工程转给他人完成的行为。
在我国,转包行为在建筑行业中较为普遍,但非法转包却给社会造成了诸多不良影响。
非法转包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业主权益,还可能引发一系列法律纠纷。
本文将从非法转包的定义、表现形式、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二、非法转包的定义及表现形式1. 非法转包的定义非法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未取得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承包的工程全部或部分转给他人完成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2. 非法转包的表现形式(1)明转暗包:承包人将工程转包给他人,但未与发包人签订书面合同,也未告知发包人。
(2)违法分包: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3)肢解分包:承包人将工程肢解后,分别分包给他人。
(4)转包给实际施工人:承包人将工程转包给实际施工人,但实际施工人未与发包人签订合同。
三、非法转包的法律后果1. 发包人权益受损非法转包使得发包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获得工程质量、进度等方面的保障。
承包人将工程转包给他人,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工期延误、安全事故频发等问题,给发包人带来经济损失。
2. 承包人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条规定,承包人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1)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未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存在非法转包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违法分包单位:违法分包单位未取得相应资质,存在非法转包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行业信誉受损非法转包行为可能导致建筑行业整体信誉受损,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相关部门会对存在非法转包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示,降低其信誉度。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 行为认定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 行为认定](https://img.taocdn.com/s3/m/854e8351f4335a8102d276a20029bd64783e62c9.png)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是指承揽方在获得工程项目合同后,将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内容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施工的行为。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的认定主要依据以下几点:
1. 合同约定:如果原始合同中明确禁止承揽方将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而承揽方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转包,则被认定为违法。
2. 质量问题:如果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并且由于转包导致施工环节失控,难以追溯责任,同时未能提供相应的施工资质、人员和设备证明等,则有可能被认定为违法。
3. 安全问题:如果违反国家建筑安全标准,在转包过程中未能保证工人的安全条件,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人身伤亡,也会被认定为违法。
分包行为违法是指承包方将工程项目中的一部分工作交由其他单位或个人执行,这些单位或个人没有取得相应的施工资质或未经合法程序审批的情况下进行工程施工。
分包行为违法的认定主要依据以下几点:
1. 资质要求:如果分包单位或个人没有取得相应的施工资质证书,没有合法的从事相关工程施工的资格,则被认定为违法。
2. 合同约定:如果原始合同中明确禁止承包方将工程部分内容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而承包方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分包,则被认定为违法。
3. 执照审批:如果分包单位或个人未经合法程序审批,进行工程施工,则被认定为违法。
在中国,建筑工程施工转包和分包行为违法将会受到法律制裁和相应的处罚。
具体的法律法规可根据当地的建筑业管理要求和政策进行查询。
建议相关参与方在开展工程施工时,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的施工进行。
合法发包的法律规定(3篇)
![合法发包的法律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e3d65e98710abb68a98271fe910ef12d2bf9a968.png)
第1篇一、引言发包,是指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将工程建设项目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工程任务,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委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完成的行为。
合法发包是保障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对合法发包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合法发包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是我国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根本法律,其中对发包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招标投标的范围和方式: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依法进行招标投标,招标投标的范围和方式由招标投标法规定。
(2)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招标投标活动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
(3)招标投标的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法》是我国规范建筑活动的根本法律,其中对发包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建筑市场的准入: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
(2)建筑工程的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投标是建筑工程发包的主要方式。
(3)建筑工程的承包:建筑工程的承包应当依法进行,承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规范合同关系的根本法律,其中对发包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2)合同的履行: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3)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三、合法发包的具体规定1.招标投标(1)招标投标的范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招标投标的方式:招标投标的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
工程施工违法转包案例
![工程施工违法转包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f9d03345f08583d049649b6648d7c1c709a10b6d.png)
工程施工违法转包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将其承揽的工程全部或部分转包给其他施工企业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这种行为在我国是明令禁止的,因为它违反了我国的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破坏了建筑市场的秩序,容易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下面通过一个案例来具体分析工程施工违法转包的问题。
案例概述:某地在建一座大型商场,商场的主体结构工程由甲施工企业承揽。
在施工过程中,甲施工企业将其承揽的工程转包给了乙施工企业。
乙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又将部分工程转包给了丙施工企业。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丙施工企业施工不当,导致商场主体结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案例分析:1. 甲施工企业违法转包行为:甲施工企业作为承揽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负总责。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甲施工企业将其承揽的工程转包给乙施工企业,违反了我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2. 乙施工企业违法转包行为:乙施工企业在承揽工程后,又将部分工程转包给丙施工企业。
这种层层转包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我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而且导致施工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在本案中,丙施工企业的施工不当就是导致商场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的直接原因。
3. 违法转包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在本案中,由于甲、乙、丙三家施工企业之间的违法转包行为,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这不仅给建设单位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4. 法律责任:根据我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施工企业违法转包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
本案中,甲、乙、丙三家施工企业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资质等。
同时,由于商场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还可以要求施工企业承担工程质量修复费用和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工程施工违法转包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破坏了建筑市场秩序,对工程质量、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严重影响。
因此,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工程施工违法转包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严惩违法行为,确保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违法分包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违法分包](https://img.taocdn.com/s3/m/96d38a7b4a73f242336c1eb91a37f111f0850d53.png)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违法分包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所承揽的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或个人,或者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或者违反合同约定将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等行为。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违法分包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造成的。
一是部分施工企业为了获取更多的工程利润,采取违法分包的方式,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降低成本,获取更高的利润。
二是部分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的监管不力,导致施工企业有机可乘,进行违法分包。
三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不到位,使得违法分包行为难以被发现和查处。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违法分包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影响工程质量。
违法分包的单位或个人往往缺乏相应的施工能力和技术水平,无法保证工程的质量。
二是影响施工安全。
违法分包的单位或个人可能忽视施工安全,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损害建设单位和国家利益。
违法分包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非法所得等行为,损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
四是破坏建筑市场秩序。
违法分包行为使得建筑市场秩序混乱,影响了合法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为了遏制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违法分包行为,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明确了违法分包的界定和处罚标准。
二是加强监管力度,对施工企业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加大对违法分包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是强化建设单位的责任,要求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的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监管,防止违法分包行为的发生。
总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违法分包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政府、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等多方共同努力,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加强监管力度,提高建设单位的责任意识,才能有效遏制违法分包行为,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主要表现形式及处理处罚规定
![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主要表现形式及处理处罚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c295f906ec630b1c59eef8c75fbfc77da26997fb.png)
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主要表现形式及处理处罚规定转包和违法分包是工程建设领域的常见问题。
对转包和违法分包的表现形式、处理处罚依据进行分析梳理,有利于审计对此类问题的正确评判。
本文从转包和违法分包定义入手,以案释法,阐述工程建设项目转包和违法分包的表现形式、发生的主要环节及危害。
一、名称及其定义(一)转包的定义。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二)合法分包的法律规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合法分包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可分包或经发包人同意或者认可;2.总承包人发包给分包人的工程是总承包工程中工程主体结构以外的部分工程;3.分包人须具有相应资质条件;4.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三)违法分包的法律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违法分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二、主要表现形式(一)转包的主要表现形式《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转包,但有证据证明属于挂靠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除外:1.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包括母公司承接建筑工程后将所承接工程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施工的情形)或个人施工的;2.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及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且没有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4.合同约定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5.专业作业承包人承包的范围是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专业作业承包人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6.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7.专业工程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8.专业作业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承包单位的;9.施工合同主体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承包单位收到款项后又将款项转拨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工程分包安全处罚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安全处罚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a127abce50e79b89680203d8ce2f0066f53364f9.png)
一、总则为加强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处罚原则1. 依法处罚: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2. 严肃处理: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 公正公开:处罚决定应当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 教育为主:在处罚的同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提高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处罚范围1. 分包单位未取得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的。
2. 分包单位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或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
3. 分包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培训的。
4. 分包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
5. 分包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的。
6. 分包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品的。
7. 分包单位违反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定,影响施工安全的。
四、处罚措施1. 警告: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
2. 罚款: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可以处以罚款,罚款金额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确定。
3. 暂停施工: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威胁施工安全的分包单位,可以暂停其施工。
4. 取消资质: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情节严重的分包单位,可以取消其资质。
5. 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处罚程序1. 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分包单位的违法行为。
2. 调查:接到举报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进行调查,核实违法事实。
3. 处罚决定:经调查核实,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4. 执行:处罚决定作出后,应当立即执行。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建设工程违法转包、分包行为部门职责
![建设工程违法转包、分包行为部门职责](https://img.taocdn.com/s3/m/34d714b705a1b0717fd5360cba1aa81144318fd4.png)
建设工程违法转包、分包行为部门职责在建设工程的过程中,违法转包、分包行为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规,也给工程质量和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的进行,各级部门对于违法转包、分包行为都有着明确的责任和监管措施。
1. 监管部门责任建设工程的监管责任主要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地产主管部门承担。
他们需要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管,对违法转包、分包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
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以震慑违法分包转包行为。
2. 立法部门责任立法部门在这个问题上也有着重要的责任。
他们要修改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对于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的处罚和惩罚机制。
只有在法律上对违法行为做出清晰的规定和限制,才能有效地遏制这种行为的发生。
3. 监理部门责任在建设工程中,监理部门是起着核心作用的。
他们要对工程的整个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且制止违法转包、分包行为的发生。
他们还要对于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和报告,确保问题的及时得到解决。
4. 企业责任作为建设工程的主体,企业在这个问题上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他们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绝不得以转包、分包的方式进行建设工程。
只有遵守规定,才能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在我看来,建设工程违法转包、分包行为的问题是一个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
各级部门要加强对于这个问题的监管和处理力度,为了构建一个完善的监管体系,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企业也要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贡献自己的力量。
建设工程违法转包、分包行为的问题牵涉到各个方面的责任。
各级部门要齐心协力,加强协作,共同解决这个问题,为建设工程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设出更加安全、更加美丽的城市环境。
建设工程违法转包、分包行为是一个严重影响建筑行业的问题,它不仅损害了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也对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
违法分包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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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分包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我国《建筑法》对于转包、分包有⾮常明确和具体的规定。
根据《建筑法》第⼆⼗⼋条规定,禁⽌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程转包给他⼈,禁⽌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
法律咨询:违法分包要背负哪些法律责任律师回答:1、承包⼈转包项⽬或将中标项⽬的部分主体、关键性⼯作分包给他⼈的,或者分包⼈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效,处转让、分包项⽬⾦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以下的罚款;对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监理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商⾏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2、勘察、设计、施⼯、⼯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程的,责令停⽌违法⾏为,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单位处⼯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程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上述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3、违反规定,转包、违法分包或者允许他⼈以本企业名义承揽⼯程的,按照上述规定予以处罚;对于接受转包、违法分包和⽤他⼈名义承揽⼯程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法律知识:《中华⼈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五⼗⼆条建筑⼯程勘察、设计、施⼯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
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违法分包如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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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hout saliva and sweat, there would be no tears of success.(页眉可删)违法分包如何进行处罚导读: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一、违法分包如何进行处罚(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4)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转包、违法分包或者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以及接受转包和用他人名义承揽工程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另行制定。
”二、建筑地基处理工程可以分包吗地基基础工程可以分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1、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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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建筑活动实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违法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或者肢解发包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五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发包:(一)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二)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施工单位的;(三)未履行法定发包程序,包括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未招标,应当申请直接发包未申请或申请未核准的;(四)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五)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六)建设单位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的;(七)建设单位违反施工合同约定,通过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选择其指定分包单位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发包行为。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转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第七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转包:(一)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三)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四)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五)劳务分包单位承包的范围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劳务分包单位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六)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转包行为。
劳务违法分包连带责任
![劳务违法分包连带责任](https://img.taocdn.com/s3/m/87c5efd5dc88d0d233d4b14e852458fb770b383e.png)
劳务违法分包连带责任
劳务违法分包连带责任主要涉及到工程的违法发包和违法分包。
当工程被违法分包,如分包给没有用工主体资格的个人或单位施工,若提供劳务者在劳务作业中受伤,违法分包人应与雇主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北大法宝平台的检索数据,针对《民法典》施行后发生的提供劳务者受害事件,多数法院的判例认定违法发包人、分包人应承担选任过错的按份责任,但亦有少数判例认定违法发包人、分包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例如,有案例因为项目被违法分包,最终交由无用工主体资格的个人建设,并由此产生劳务纠纷。
法院判决该劳务公司对拖欠的民工工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此外,如果某服务公司将案涉装饰装修工程违法发包给未取得装饰装修工程相关资质证书的某装饰公司,某装饰公司将墙体工程以35元/平方米违法分包给不具有安全生产条件的谢某某,谢某某将砌墙部分工程交给伍某某施工。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受伤,责任应由违法发包人和违法分包人承担。
总的来说,劳务违法分包连带责任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提供劳务者的合法权益,对于违法发包和违法分包的行为进行了严格的法律制裁。
施工工程分包的法律风险(3篇)
![施工工程分包的法律风险(3篇)](https://img.taocdn.com/s3/m/c2b665021fd9ad51f01dc281e53a580216fc50b5.png)
第1篇一、分包人主体资格不合法的风险1. 合同无效:若分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分包,则分包合同可能因主体资格不合法而无效。
2. 民事责任:因分包合同无效,若发生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工期延误等问题,总包单位需承担全部违约及赔偿责任。
3. 行政处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承包单位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将面临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分包合同内容、形式不合法的风险1. 违反法律法规:分包合同内容可能违反《建筑法》、《合同法》、《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导致合同无效。
2. 违反主体结构规定: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未经业主同意的分包,或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均构成重大违约。
三、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风险1. 违法分包: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均属于违法分包。
2. 转包: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部分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第三人成为该工程新的承包人。
3. 挂靠: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四、分包单位再分包风险1. 违法再分包: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给其他单位,属于违法再分包。
2. 劳务分包限制:劳务分包不能再分包,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五、其他法律风险1. 工程质量风险:分包单位施工质量不达标,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影响工程验收。
2. 工期延误风险:分包单位施工进度不达标,可能导致工程延期交付。
3. 工程款结算与支付风险:分包合同中关于工程款结算与支付条款不明确,可能导致工程款纠纷。
4. 安全生产风险: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为防范上述法律风险,建议总包单位在施工工程分包过程中注意以下几点:1. 严格审查分包人主体资格,确保其具备相应资质。
2. 依法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合同内容、形式,确保合同合法有效。
3. 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确保其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工程施工处罚制度
![工程施工处罚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0c22c04b974bcf84b9d528ea81c758f5f61f2993.png)
工程施工处罚制度是为了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行为进行处罚的一系列规定。
在我国,工程施工处罚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违反施工许可证规定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向相关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还应责令停止施工。
二、违反工程质量、安全规定的处罚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若违反工程质量、安全规定,造成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三、违法分包、转包的处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借用他人资质或以他人名义承揽工程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四、提供虚假资料、违反招投标规定的处罚施工单位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提供伪造或者变造的资料,或者未以投标方式承接必须投标承包的工程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建筑活动,处以罚款。
五、未按规定进行工程报建、招标、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等行为的处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未按规定进行工程报建、招标、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等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工,并可处以工程总造价0.5%至2%的罚款。
综上所述,工程施工处罚制度旨在保障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以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非法转包的相关法律规定(3篇)
![非法转包的相关法律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2aa16434ac02de80d4d8d15abe23482fb5da021e.png)
第1篇一、引言转包,是指承包人将承包的工程全部或部分转给他人完成的行为。
非法转包,则是指承包人未取得发包人同意,擅自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完成的行为。
非法转包不仅损害了发包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建筑市场的秩序。
为了规范建筑市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对非法转包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非法转包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租赁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未经发包人同意的,承包人应当对转包的行为承担责任。
”3.《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三、非法转包的法律责任1.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发包人同意,擅自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2.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发包人同意,擅自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发包人同意,擅自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四、非法转包的认定标准1.转包的主体认定转包的主体是指承包人将工程转包给他人完成的行为。
在认定转包主体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承包人是否将工程转包给他人完成;(2)转包人与承包人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3)转包人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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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违法分包的法律责任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马宏瑞律师)
关于工程施工分的定义,根据建设部(第124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所给出的“官方定义”可知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其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首先应当明确的是施工分包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合法的分包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
根据我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
符合法定程序的施工分包是社会化生产的内在需求和必然产物,如此将有利于各尽其责、物尽所用,更有利于优化整合社会资源配置,确保工程项目保质保量如约履行。
同时,我们更应当认识到,工程分包行为实际上也起到了分摊降低总承包合同的履行风险,缓解总承包方的施工压力。
追根溯源,合法的施工分包行为最终的受益者不仅仅是国家和总承包方,普通的老百姓和消费者也会从中获益。
近年来,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深入,随之加入WTO之后,尤其是2008奥运会的成功申办,国家对各行各业的发展需求已经上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其中,国家对建筑行业的发展需求尤为突出。
一些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法分包,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偷工减料,监理不力,直接给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首先,我们应但确定哪些行为属于违法分包呢?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七十八条规定可知:“本条例所称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本条例所称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
那么,违法分包行为在法律层面上需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呢?
(一)刑事责任
我国目前的刑法典虽未对违反法定程序分包做出明确规定,但对违法分包若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作了明确的界定,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我国现行《刑法》新增加的罪名。
该法第137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均将本罪的罪名确定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本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跟据相关统计显示,我国大中城市住宅工程合格率以及房屋结构工程质量的合格率仅为约81%;也就是说约1/5的房屋存有隐患。
刑法修订时增加关于建筑工程事故犯罪的规定,对于依法惩处这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治理建筑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2.客观方面的特征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以致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行为人必须有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行为。
这里所指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
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但根据现行刑法的规定,本罪处罚的对象并非上述单位本身,而是直接责任人员。
4.主观方面的特征
本罪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对于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行为,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所持的心理态度。
此处应当说明的是,本罪的主观方面在理论界是存在一定争议的,有的学真认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可以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有的学者认为本罪表现为间接故意。
所谓间接故意是指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在认识特征上,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心理态度。
在意志特征上,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二)行政责任
我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
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
(三)民事责任
我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
第五十五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
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
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二十四条规定: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
最后,做一个极具个人化的总结,在我国建筑市场的日益蓬勃发展,建设规模与日俱增,整个建筑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的同时,建筑市场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此时,就更应当强调违反法定程序进行工程分包行为的法律责任,以加大威慑力和震撼力。
公平、公正是经过千年沉淀下来的基本法则,承望建筑行业的各方主体能够严格遵循法律的规定,法律享受权利的同时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以保障建筑行业的安定团结,保持社会的长治久安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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