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水法知识竞赛

闵行区水法知识竞赛
闵行区水法知识竞赛

闵行区纪念第二十一届"世界水日"暨第二十六届"中国水周"水法知识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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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的十八大首次将文明建设列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提出要"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B

A.精神 B.生态 C.政治 D.物质

2、党的十八大提出,必须树立自然、自然、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A

A.尊重、顺应、保护 B.尊重、顺应、开发

C.敬畏、顺应、保护 D.敬畏、顺应、呵护

3、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是年制订的。C

A. 1988 B.1996 C.2002 D.2005

4、《水法》规定,水资源属于所有。B

A.全民 B.国家 C.水利部 D.国务院

5、我国《水法》规定,国家对用水实行制度。A

A.总量控制,定额管理 B.总量控制,定量管理

6、《水法》规定,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使用制度。A

A.有偿 B.无偿

7、我国《水法》规定,国家保护水资源,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植被,植树种草,涵养水源,目的是防治水体污染和状况发生。B

A.水土破坏 B.水土流失 C.环境破坏

8、我国《水法》规定,在水资源短缺的地区,国家鼓励对进行收集、开发、利用。B

A.污水 B.雨水和微咸水 C.中水

9、《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发展。A

A.节水型农业

B.节水灌溉

C.节水型社会

D.节水型灌区

10、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级。 B

A.二级 B.三级 C.四级

11、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义务,并有权对浪费水资源的行为可以。D

A.监督、检查、批评教育 B.检查、制止、举报

C.罚款、制止、检查 D.监督、制止、举报

12、用水应当采用收费制度。A

A.计量; B.测量; C.估量;

13、下列哪些情况需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C

A.家庭生活少量取水 B.为农业抗旱应急取水

C.企业自备水源取水 D.消除公共利益临时应急取水

14、当今世界面临的人口、资源和环境三大课题中,什么是关键的问题A

A.水 B.人口 C.石油 D.环境

15、1993年第47届联合国大会将每年的哪一天定为世界水日A

A.3月22日 B.3月28日 C. 5月15日 D.6月5日

16、为了提高我国城市居民节水意识,从1992年开始,每年5月哪一天所在的那一周

为"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B

A.5 B.15 C.20 D.25

17、水资源既是生活资料又是生产资料,具有以下特点:可更新性、多功能性、不可替代性、利害两重性,还有一个什么特性A

A.有限性 B.无限性

18、人类可利用的淡水资源主要是指某一地区逐年可以恢复和更新的淡水资源,主要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和什么水B

A.土壤水 B.雨水

19、地球拥有的总水量约为多少亿立方千米。C

A. B. C. D.

20、我国年均水资源总量为万亿立方米,居世界前列。但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约为2200立方米,只有世界人均水平的多少C

A.1/2 B.1/3 C.1/4 D.1/5

21、目前我国城市缺水的三种类型,即资源性缺水、水质性缺水、工程性缺水,上海属于哪种类型的缺水B

A.资源性缺水 B.水质性缺水 C.工程性缺水

22、我国是世界上人均水资源短缺的国家之一,按照国际上常用的缺水标

准,我国有多少的国土面积是属于资源性缺水地区B

A.1/3 B.2/3 C.2/5 D.3/5

23、"节水"就是怎么样用水D

A.限制用水 B.不用水 C.少用水 D.合理用水、高效用水

24、根据《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拥有多少辆以上机动车且集中停放的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循环用水的节水洗车设备C

A.30 B.40 C.50 D.60

25、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显着进展,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3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多少B A.20%; B.30%; C. 40%

26、2011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全国年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多少亿立方米以内B

A.6500 B.6700 C.7500 D.7700

27、水的主要用途包括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和什么用水B

A.灌溉用水 B.生态用水 C.采矿用水 D.航运用水

28、目前,国家大力推广的水龙头是什么水龙头B

A.螺旋升降式铸铁水龙头 B.陶瓷阀芯水龙头

C.螺旋升降式铜水龙头 D.简易塑料水龙头

29、根据《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规定,鼓励单位之间并联使用回用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但不得直接排放间接的什么水B

A.回用水 B.冷却水

30"十二五"期间,上海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目标是:至2015年,人均日居民生活用水量控制在每人每天日多少升水 B

A.140 B.160 C.180 D.200

31、"十二五"期间,闵行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全区万元GDP取水量下降到多少立方米B

A.24 B.25 C.28 D.30

32、"十二五"期间,闵行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全区居民人均日用水量控制在多少升以内B

A.140 B.160 C.180 D.200

33、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之一是:到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多少亿立方米以内 C

A.6500 B.6700 C.7000 D.7200

34、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之一是:到2030年全国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多少立方米以下 C

A.30 B.35 C.40 D.42

35、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之一是:到2030年全国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百分之多少以上C

A.85% B.90% C.95% D.98%

36、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的阶段性目标之一:全国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350亿立方米以内。这是到哪一年的目标 A

A.2015 B.2020 C.2030

37、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的阶段性目标之一:全国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这是到哪一年的目标B

A.2015 B.2020 C.2030

38、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的阶段性目标之一: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0%以上,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这是到哪一年的目标B

A.2015 B.2020 C.2030

39、到2012年底,闵行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多少C

A.80% B.82% C.86% D.87%

40、闵行区是在哪一年成为上海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区B

A.1999年 B.2011年 C.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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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法知识竞赛考试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 1、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是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2、国家对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3、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4、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 5、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6、流域范围内的区域规划应当服从(流域规划),专业规划应当服从(综合规划)。 7、调蓄径流和分配水量,应当依据流域规划和(水中长期供求规划),以(流域为单元)制定水量分配方案。 8、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行(节水灌溉)方式和(节水技术),对农业蓄水、输水工程采取必要的防渗漏措施,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9、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城乡居民

的(饮用水)条件。 10、使用水工程供应的水,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供水价格应当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确定。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C )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适用水法。 A.范围 B.领土 C.领域 D、领空 2.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 A )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A.多种 B.特殊 C.有效 D、综合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并将其纳入本级( C )。 A.水利建设规划 B.工程建设计划 C.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D、五年计划 4.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并保护其合法( A )。 A.权益 B.利益 C.权利 D、效益 5.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

防台防汛专项应急预案(完结版)

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第3标段(施工)(下洋站、梁厝站~下洋站区间) 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第3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 年月日

目录 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1) 1 编制依据 (1) 2 工程概况 (1) 3 工作原则 (2) 3.1 适用范围 (2) 4 气象、环境调查情况 (2) 5 雨季汛期防洪措施及应急预案 (2) 5.1 建立并完善防汛制度 (2) 5.2 成立防汛防台应急领导小组 (2) 5.3 防汛防台管理网络图 (4) 5.4 保障措施 (5) 5.5 防汛保障措施 (7) 5.6 重点部位防汛措施 (8) 5.7 抢险制度 (8)

5.8 抢险程序启动条件 (9) 5.9 抢险启动程序 (9) 5.10 应急结束 (10) 6 暴雨状态的应急预案 (10) 6.1 保障措施 (10) 6.2 应急抢险措施 (11) 7 台风季节的应急预案 (12) 7.1 台风预警分级 (12) 8 雨季、台风季节施工注意事项 (20) 9 应急处置 (20) 图9-1 为运送伤员路线图 (21) 10 应急物资 (21) 表10-1应急机械设备配备表 (22) 表10-2应急材料配备表 (22) 11 应急演练计划及实施 (23) 12 雨季施工事故风险分析 (24)

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1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 《福建省防洪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防台防汛应急响应标准化指南》 福州市的水文及气象、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防汛防台风指挥部等资料。 2 工程概况 本合同段施工范围包含“一站一区间”,“一站”为:下洋站,采用明挖顺做法施工;“一区间”为:梁厝站-下洋站,为双线隧道,采用盾构掘进。 下洋站为1号线与6号线换乘站,采用双岛四线站厅换乘,车站位于规划东部新城,沿南北向敷设;本站1号线下洋站车站长235.072m。本站6号线下洋站车站长549.167m。本车站基坑支护安全等级为一级。基坑开挖深度约为 14.23m~16.92m,1号线2期基坑长235.072m,6号线基坑长549.167m,车站 宽20.7~45.85m。车站为地下两层结构,1号线2期与6号线下洋站同期施工,共计4个出入口、2个物业出入口及3组风亭。 本车站基坑采用明挖法施工,结构形式为复合结构,800mm厚的地下连续 墙+内支撑的围护结构形式,地下连续墙采用工字钢接头。6号线标准段第一道

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2)

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2003年2月28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31号发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规范排污费征收标准的管理,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排污费。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按下列排污收费项目向排污者征收排污费: (一)污水排污费。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污水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对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费。 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其处理后排放污水的有机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悬浮物和大肠菌群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按上述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征收污水排污费,对氨氮、总磷暂不收费。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排放的水,不征收污水排污费。 (二)废气排污费。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废气排污费。对机动车、飞机、船舶等流动污染源暂不征收废气排污费。 (三)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对没有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场所,或者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场所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固体废物排污费。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按照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计征危险废物排污费。 (四)噪声超标排污费。对环境噪声污染超过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且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按照噪声的超标分贝数计征噪声超标排污费。对机动车、飞机、船舶等流动污染源暂不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办法见附件。 第四条除《条例》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方法外,市(地)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的小型排污者,采用抽样测算的办法核算排污量,核算办法应当向社会公开,并按本办法规定征收排污费。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申领、变更《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本办法的规定。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排污费征收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处。

水利知识竞赛题库

水利知识竞赛题库 一、单项选择(共40道) 1、我国将每年的( A )定为中国水周。 A、 3月22,28日 B、 4月22,28日 C、 5月22,28日 D、 7月22,28日 2、水的主要用途包括生活用水、生产用水、( B )。 A、灌溉用水 B、生态用水 C、采矿用水 D、航运用水 3、人类可利用的淡水资源主要是指某地区逐年可恢复和( A )的淡水资源。 A、更新 B、开采 C、储存 D、消耗 4、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水资源丰歉程度的指标是( B )。 A、多年平均降水量 B、多年平均径流总量 C、年降水量和蒸发量之比 D、多年平均蒸发量 5、我国《水法》中所称水资源,包括( A )。 A、地表水和地下水 B、淡水和海水 C、地表水和土壤水 D、江河水和地下水 6、我国水资源分布极不均匀,全国水资源的( A )%分布在长江及其以南地区。 A、81 B、51 C、91 D、71 7、由于改善了水利条件加上农业技术等各种措施,中国以占世界( D )的耕地养活着占 世界22%的人口,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A、5% B、10% C、15% D、7% 8、《水法》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的管理体制是( C )。

A、政府管理和社会管理相结合 B、流域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 C、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 D、国家与集体相结合 9、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有( B )个。 A、六 B、七 C、八 D、九 10、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坚持( A )相结合的原则,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和有关地区之间的利益,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并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 A、兴利与除害 B、开发和利用 C、区域管理和流域管理 D、行政管理和区域管理 11、在水资源短缺的地区,国家鼓励对( A )的收集、开发、利用和对海水的利用、淡化。 A、雨水、微咸水 B、废水 C、污水 D、海水 12、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 A )。 A、节水型社会 B、节水型城市 C、环境友好型社会 D、环境友好型城市 13、跨流域调水,应当进行全面规划和科学论证,统筹兼顾调出和调入流域的用水需要,防止对( A )造成破坏。 A、生态和环境 B、交通 C、通信设施 D、农业 14、我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由( A )负责解释。 A、水利部 B、流域管理机构

湖南省水事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

附件: 湖南省水利厅水事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修订稿)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预防市(州)际水事纠纷(以下简称水事纠纷)的发生,妥善处理水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参照水利部《省际水事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事纠纷的定义】本办法所称水事纠纷是指本省境内市州之间在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过程中因水事权益纠纷而引起的行政争端。 第三条【适用范围】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受本级人民政府委托预防和处理水事纠纷,必须遵守本办法。 省际水事纠纷的预防和处理,遵照水利部《省际水事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执行。 其他跨行政区域水事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基本原则】水事纠纷处理,应当贯彻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理相结合的方针,按照有利于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有利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由纠纷各方本着互谅互让、

团结治水的精神,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公平合理地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五条【处理依据】处理市(州)边际水事纠纷的依据是:(一)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我省出台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二)国务院、水利部和省人民政府、省水利厅有关处理水事纠纷的文件; (三)流域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四)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方案以及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 (五)防御洪水方案和洪水调度方案; (六)市(州)边界河流的水利规划和市(州)边界地区的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 (七)有关各市(州)人民政府、县(市、区)人民政府之间达成的市(州)边际水事协议。 前款第(六)项所称市(州)边界河流是指市(州)界河、界湖(水库)或跨市(州)的河流、河段、湖泊(水库);所称水利规划包括市(州)边界河流的水资源规划、防洪规划、规划治导线以及有关的专业或专项规划。 第六条【机构、经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事纠

福建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福建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简本)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暴雨、洪水、台风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防汛抗灾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发生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根据本预案启动的应急响应主要用于规范省级的防汛抗灾行动,市、县、乡各级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的时间和等级。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设立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指),负责领导全省防汛抗灾工作,其办事机构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防办),设在省水利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灾工作;

有关部门、行业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防汛抗灾工作。 2.2 省防指组成 有防汛防台风任务的有关部门为省防指的成员单位。 2.3 组织机构职责 2.3.1 省防指职责 (1)统一指挥全省防汛抗灾工作,宣布启动或者调整省防指防暴雨、洪水、台风应急响应。 (2)在省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省防指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参加的防汛抗灾工作会议,分析评估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安排部署防灾救灾工作,制定防灾救灾应急措施。 (4)下达抗灾抢险、大型水库泄洪等调度命令,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组织协调应急队伍开展抢险救灾,必要时动员社会参与,指导灾区恢复重建。 (6)组织气象、水利、水文、海洋、国土等相关部门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分析会商暴雨、洪水、台风发展趋势,提出防御部署意见。 2.3.2 省防办职责 (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向省政府、省防指有关领导报告并对外发布汛情、灾情。

排污费征收依据、缴纳程序、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依据、缴纳程序、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缴纳排污费的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八条: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水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登记;其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当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当事先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缴纳排污费。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并提供防治大气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 前款规定的排污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其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必须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按照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征收排污费的制度,根据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的经济、技术条件合理制定排污费的征收标准。 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在工业生产中因使用固定的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以及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所发出的噪声值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情况,并提供防治噪声污染的技术资料。

水资源保护知识竞赛题

水资源保护知识竞赛题 1、水(H2O)是由(A )两种元素组成的无机物,在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无味的透明液体。 A、氢、氧 B、氮、氢 C、氮、氧 2、从太空看地球,它似乎是一个“水球”。因为地球表面71%的面积被水所覆盖,总水量为(B )立方千米(1立方千米=10亿立方米)。 A、12.68亿 B、13.68亿 C、14.68亿 3、中国国家节水标志是由(C)组成。 A、水滴、森林、地球 B、森林、人手、地球 C、水滴、人手、地球 4、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是每年的(C)所在的那一周。 A、3月15日 B、4月15日 C、5月15日 5、联合国确定2013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C )。 A、水与粮食安全 B、保障清洁水源,创造健康世界 C、水合作 6、我国纪念2013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B )。 A、跨界水——共享的水,共享的机遇 B、节约保护水资源,大力建设生态文明 C、保护水源,促进经济发展 7、我国水资源总量居世界第(C ),仅次于巴西、俄罗斯、加拿大、美国和印度尼西亚。 A、5 B、7 C、6 8、从当前和21世纪的发展看,洪涝灾害、干旱缺水、水生态环境恶化三大问题,特别是(A),将越来越成为制约我国农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A、水资源短缺问题 B、环境污染问题 C、森林资源短缺 9、我国工业万元产值用水量为103立方米,是发达国家的10-20倍,我国生产一吨钢耗水(A )立方米,而发达国家只需6立方米左右。 A、20—40 B、50—70 C、80—100 10、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把实行(C)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措施。 A、建设可持续发展型社会 B、建设节水型城市 C、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11、节水型社会的本质特征是建立以(A )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 A、水权、水市场理论 B、综合治理 C、保护和节约用水 12、缓解当前我国水资源紧缺的正确措施是(B )。 A、加强水资源开发 B、节约使用水资源 C、全面节流、适当开源、加强保护、强化管理 13、为有效开发和利用水资源,提高节约水水平,国家有关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积极创建(A)。 A、节水型城市 B、节水型企业

湖南省城镇供水应急指导手册

湖南省城镇供水应急技术指导手册(试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

前言 饮用水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切实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安全问题,省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指示,要求把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 城镇供水是城镇的生命线。近年来,我省城镇供水水源突发性污染事故频发,供水设施在运行中出现泵站水锤、冰灾断电和超低枯水位取不到水等诸多事故,对城镇供水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健全城镇供水安全体系,提高城镇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设施建设、水厂设施改造和科学地指导各地的应急供水工作,我厅组织并委托湖南省建筑设计院编制了《湖南省城镇供水应急技术指导手册(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 《指导手册》针对我省城镇现有供水设施特点,按照取水设施、净水设施、输配水设施、水源突发重大污染和二次供水设施等五个方面建立城镇供水应急技术保障体系的需要提供了若干应急处理技术。包括:取水设施应对枯水位取水的应急技术;净水设施应对可吸附有机污染物的活性炭吸附技术、应对金属和非金属污染物的化学沉淀技术、应对还原性污染物的化学氧化技术、应对微生物污染的强化消毒技术、应对藻类暴发的综合应急处理技术;输配水设施应对爆管的应急处理技术、应对水池上浮的应急处理技术;应对水源突发重大污染的应急措施与技术以及应对二次供水设施引发的水质污染事故的技术处理措施等。 《指导手册》共分七章,分别介绍了遇到事故时需要遵循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叙述了应急处理技术的原理并给出了应对措施和工艺参数。各供水企业在参考本《指导手册》应对突发性事故时,要因地制宜,选择适用的应急处理技术和措施,并进行现场试验,在取得良好试验效果并确保供水安全的前提下予以应用。 《指导手册》由周健主编,徐舜开、江娟和胡小佳参与编写工作。《指导手册》经邱振华、施周、许仕荣、周成湘和贺海生组成的专家组审查通过。

全市主要河流(岸线)规划审核(精)

全市主要河流(岸线)规划审核 法律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七条: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专业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征求同级其他有关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防洪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批准,依照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地方性法规】《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第十三条:闽江、晋江、九龙江、汀江、交溪和其他流域面积在500平方公里以上的以及跨市(地)的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闽江、晋江、九龙江和木兰溪的中下游防洪、治涝专业规划,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市(地)人民政府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在市(地)、县(市、区)境内的其他江河流域或者区域综合规划,分别由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防洪、治涝、灌溉、航运、渔业、城市和工业供水、水力发电、竹木流放、水质保护、水文测验、地下水普查勘探和动态监测等专业规划,由有关主管部门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3)【地方政府规章】《福建省水利产业政策实施方案》(闽政[1999]文111号)第十条:加强河道岸线规划。依法批准的河道岸线规划,是河道整治和河道管理的依据。列入省级管理的河道岸线规划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区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其它河道岸线规划由各市(地)、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区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河道岸线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应予以公布,并树立界桩,由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海南省征收排污费办法

海南省征收排污费办法 海南省征收排污费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管理,综合利用资源,预防和治理污染,根据国务院《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向环境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向水体排放污染物未超过排放标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应当缴纳排污费;超过排放标准的,同时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排污者缴纳排污费或者超标准排污费,并不免除其防治污染的义务和造成污染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排污者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时,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本省已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当执行本省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四条由省环境资源厅制定和修改本省的排放污染物收费标准。

排污者应当按照本省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排污费和超标准排污费。本省未作规定的,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五条排污费和超标准排污费按照所排放污染物的数量和浓度分类计算。 同一排污口含有两种以上超标准污染物的,按照各污染物的收费标准分别计算,但收费种类不得超过三种,在实际收费时取收费标准高的种类。 排污者有两个以上排污口的,分别计算。 第六条对达到排放标准或者排放标准以下的排污者,从达到之日起,按照实际达标天数停止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对降低或者减少污染物排放浓度、数量或者种类的排污者,从降低或者减少之日起,减征排污费或者超标准排污费。 因停产不排放污染物的,按照实际停排天数,停征排污费或者超标准排污费。要求减、停缴纳排污费或者超标准排污费的排污者,可以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请;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查实,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作批准。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对减、停缴费的排污者进行抽查。

泉州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委托书

泉州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委托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福建省水政监察条例》以及水利部《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水行政执法,委托方将本局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部分行政执法权,委托给受托方代为行使。 一、委托执法权限 受托方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方的名义行使下列职权: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水法律法规规章。 (二)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跨县(市、区)和本行政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水事违法案件,以及委托方交办的案件。 (三)负责实施水行政违法案件的立案、调查和处理;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参与水事违法案件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配合打击“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行为,协助开展河道采砂和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 (五)配合依法征收市本级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规费。 (六)配合依法开展水利专项和重点执法巡查工作,开展水利执法专项整治活动。 (七)负责公安水利联动执法体系建设工作,协调配合公安、司法部门查处职权范围内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八)负责对县(市、区)水政监察队伍进行工作指导,承办委托方和上级水行政执法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委托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福建省水政监察条例》和水利部《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委托责任 1.委托方应当监督、指导受托方依法行使委托的行政执法权。 2.委托方应当对受托方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行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9号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已经2002年1月30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 二○○三年一月二日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排污费征收、使用的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 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排污者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并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其原有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经改造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 国家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化。城市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的收费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排污费征收、使用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必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环境保护执法所需经费列入本部门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五条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截留、挤占或者挪用排污费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和投诉。 第二章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核定 第六条排污者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核定权限对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进行核定。 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电力企业排放二氧化硫的数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湖南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编制技术大纲

湖南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 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编制技术大纲 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

目录 1、总论 (1) 1.1目的意义 (1) 1.2 方案编制基本原则 (1) 1.3 方案编制依据 (2) 1.4 方案编制范围 (3) 1.5 建设方案期限 (4) 1.6 目标 (4) 2、饮用水水源地现状调查内容和方法 (1) 2.1调查基准年和区域 (1) 2.2 调查方法 (1) 2.3 城市状况调查 (2) 2.4 水源地调查 (3) 3、水源地安全评价 (9) 3.1 水质安全状况评价 (9) 3.2 水量安全状况评价 (14) 3.3 应急能力评价 (15)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核定与补充划分 (19) 5、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内容 (20) 5.1 总体要求 (20) 5.2 水量达标建设 (22) 5.3 水质达标建设 (23) 5.4 监控达标建设 (25) 5.5 管理达标建设 (26) 6、主要成果 (27) 附表 (28) 附录一湖南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 (43) 附录二报告编写参考目录 (52)

1、总论 1.1目的意义 获得安全的饮水是人类的基本需求和基本生存权。随着工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供水的要求将越来越高,保障饮水安全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口素质、稳定社会秩序的基本条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行动,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也是贯彻落实《水法》、践行治水新思路的具体体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明确要求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提出到2020年“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的目标。为切实保障饮水安全,水利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的通知》(水资源【2011】329号),对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需对我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现状调查评估,编制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为开展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打好基础。 1.2 方案编制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方案充分反映饮用水源保护的本质特征,达到水源保护的实际效果。编制的各个环节均应实事求是,坚持从实际出发,符合客观实际需要。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方案切实体现以预防为主的思想,预防和治理相结合。污染治理控制与产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结合,点源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源头控制与末端治理结合,工业布局调整与基础设施建设协调统一,区域整体优化原则。 (3)适用性原则。在坚持科学性的基础上,方案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易于推广应用,并具有持久效果,前瞻性强,以保证方案的全面落实。 (4)与流域污染控制相协调的原则。方案的编制,应与流域内水污染防治规划和环保规划相协调,统筹流域水污染治理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工作。 (5)统筹管理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分析可能导致饮用水源地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69号) 新华网北京1月16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9号)《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已经2002年1月30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 二00三年一月二日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排污费征收、使用的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 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排污者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并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其原有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经改造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

国家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化。城市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的收费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排污费征收、使用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必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环境保护执法所需经费列入本部门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五条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截留、挤占或者挪用排污费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和投诉。 第二章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核定 第六条排污者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核定权限对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进行核定。

2019年水法规知识竞赛试题学习资料

2019年水法规知识竞 赛试题

2019年水法规知识竞赛试题 2019年水法规知识竞赛试题 一、单选题: 1.2019年我国纪念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 ( )。 A.节约水资,保障水安全 B.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 .坚持节水优先,强化水资管理 D.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 2.根据《水法》规定,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社会。 A.节水型 B.生态型 .可持续发展型D.节能型 3.全面推行河长制,为加强水资保护,需落实最严格()制度。 A.水资管理 B.水开发利用 .水生态保护D.水污染防治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

力,核定该水域的纳污能力,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水域的()意见。 A.治污措施 B.水质达标 .限制排污总量D.排污限制 5.开发、利用地下水资,应当优先安排()用水。 A.城乡居民生活用水 B.农业 .工业D.生态环境 6.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控告破坏和污染水资的行为。受害者()要求致害者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 A.无权 B.可以.有权 D.应当 7.节约用水实行( )分类管理。 A.单位用户和居民生活用户 B.个人用户和集体用户 .分散用户和集中用户 D.少数用户和多数用户 8.《水法》中规定,国家对水资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的除外。 A.农业灌溉用水 B.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取水 .工业生产用水 D.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

湖南省水库和灌区工程管理办法

湖南省水库和灌区工程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水库水坝管理 【发文字号】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83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1997.10.09 【实施日期】1997.10.0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修改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失效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人民政府规章的决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83号) 《湖南省水库和灌区工程管理办法》已经1997年7月11日省人民政府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省长杨正午 一九九七年十月九日 湖南省水库和灌区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水库、灌区工程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国家管理的水库和灌区工程。灌区工程包括蓄水、引水、提水工程。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按照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库和灌区工程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做好水库和灌区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库和灌区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电力、林业、交通、地矿等有关业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各自所辖的水库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水库和灌区工程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水库和灌区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做好水库和灌区工程的运行、维护、管理和防洪保安工作,确保工程安全,发挥工程效益,实现工程良性循环。 第六条水库和灌区工程应当按照《湖南省水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设立标志,并按照有关土地管理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土地使用

中国排污费制度及其完善

排污收费制度历程: 排污收费制度起源于工业发达国家,作为一项完整的制度,大约开始于20 世纪 70 年代初。当时,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为了制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污染者负担”原则,在环境政策领域中逐步引入和实行了向排污者征收排污费的制度。 我国实行排污收费制度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 1978—1981 年。这是排污收费制度的提出和试行阶段。1978年 12 月,中共中央批转原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环境保护工作汇报要点》,首次提出在我国实行“排放污染物收费制度”的设想;1979 年 9 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原则通过的“环境保护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排放污染物,要按照排放污染物的数量和浓度,根据规定收取排污费”,从法律上确立了我国的排污收费制度。自 1979 年开始至 1981 年底,全国有 27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逐步开展了排污收费的试点工作。 第二阶段,从 1982—1987 年。这是排污收费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阶段。1982年 2 月,国务院在总结全国 27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排污收费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发布了《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对实行排污收费的目的、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做出统一规定,标志着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正式建立。 第三阶段,从 1989 年至今。这是排污收费制度改革、发展和不断完善阶段。1988 年 7 月,李鹏总理签署国务院 10号令,颁发了《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在全国实行了排污费的有偿使用,由此拉开了排污收费制度改革的帷幕。 排污收费制度的法律依据: 制定排污收费法规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基本法环境保护法及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一系列单项法。197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的第十八条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过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水污染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的规定执行。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具体使用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明确了:(1)由国务院来制定排污收费的具体办法,1982年国务院颁布的《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是行政法规,在全国普遍适用,是地方政府制定收费具体办法的依据;(2)征收排污费包括超标准排污费、二氧化硫排污费及污水排污费等;(3)缴纳排污费是排污者的责任义务;(4)在征收超标准排污费时执行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5)征收排污费必须用于污染防治,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则是排污收费的专项法规,它对征收排污费的目的、对象、收费的标准依据、主要政策及其管理与使用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我国现行排污收费制度存在的缺陷 1、排污费征收标准偏低 从经济学角度看,对排污者征收的排污费应该等于他给社会其他成员造成的损失,从而使其私人成本等于社会成本。然而我国现行排污费征收标准征收的排污费往往连治理污染的成本都无法完全弥补。这种偏低的环境资源价格,既没有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也没有反映环境治理成本和资源枯竭后的退出成本。根据有关部门测算,我国排污费征收标准仅为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成本的 50%左右,某些项目甚至不到污染治理成本的 10%。例如,目前我国二氧化硫排放量收费标准为 0.63 元/千克,而火电厂烟气脱硫平均治理成本为 4~6 元/千克。这必然会导致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宁肯交纳超标排污费,也不愿积极治理污染,造成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这说明排污收费标准偏低是排污收费政策设计的重大缺陷,它不可避免地会使政策结果与目标发生背离而造成政策“失灵”。

福建水资源的特点与面临的挑战_蔡健民

收稿日期:2003-06-06 福建水资源的特点与面临的挑战 蔡健民 (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福州 350001) 1 我省水资源特点 福建依山面海,属于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降水丰沛,水资源相对丰富。但时空分布不均衡,水旱灾害频繁。独特的自然条件使我省水资源表现出以下六个特点: (1)雨量充沛,时空分布不均。我省水资源总量达1306亿m 3 (2000年),人均占有量3954m 3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相对丰富。但时间与空间分布不均,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不匹配。从时间分布看,全年降水量的70%~80%集中在4月份~9月份,即梅雨季和台风季;年际变化也很大,丰枯年径流量倍比为216。从空间分布看,山区多而沿海少,闽北、闽东及闽中三个多雨区呈品字形分布;南平市水资源量达27317亿m 3,约占全省总量的21%,而沿海地区福、厦、莆、泉、漳五市水资源量合计47414亿m 3,占全省总量的36%;滨海、沿海突出部和岛屿最缺水。按照国际通用概念,厦门属/贫水区0,水资源总量1617亿m 3,占全省总量的113%,莆田、泉州属/水资源紧张区0,福州、漳州接近于/水资源紧张区0(注:年人均水资源量低于1700m 3、高于1000m 3、又经常发生缺水情况的为紧张区,低于1000m 3的为贫水区)。因此,通过建设水利工程优化配置水资源尤为迫切需要。 (2)河流密布,多独流入海。流域面积50km 2以上的河流597条,其中5000km 2以上河流4条。划分为一级河道1条(闽江)、二级河道5条(九龙江、晋江、沙溪、建溪和富屯溪),三级河道20条(木兰溪、汀江等),其它分属四、五级河道。河流密布,发源于本省境内,且多在本省境内独流入海,流短坡陡,在各省中少有。按一般规律以流域为单元实施管理有特殊性与困难。 (3)水旱灾害频繁,防洪减灾任务繁重。洪涝、干旱、台风、山洪、风暴潮等自然灾害几乎年年发生,而且常常是洪、风、潮并发或旱涝交替发生。呈现出四个特点:一是历时长。3月~4月是春雨季节,强对流天气多发季节;5月~6月是梅雨季节,多雨时期;7月~9月是台风季节。全年一半时间处于防洪抗台风的紧张之中。二是频率高。平均每2年发生一次大洪水,每3年发生一次较严重干旱,登陆或影响我省的台风年均4个~5个。三是强度大,雨量多,水位高,洪水暴涨暴落,猝不及防。四是灾情严重,水灾一条线,旱灾一大片,造成经济损失惨重。总的来说,防洪抗台风任务尤其繁重,是沿海较突出的多发、高发、重灾省份。 (4)水能资源丰富,开发利用潜力大。我省水资源中蕴藏可开发的水能资源达1123万kW,折合年电量400多亿千瓦时,居华东之首、全国第12位。已开发水电650万kW ,占可开发的58%,尚有473万kW 待开发,绝大部分是中小水电。由于我省缺油少煤、能源贫乏,水电尤显宝贵。水利水电紧密结合且开发较早,在全国处先进水平,小水电更为著名。综合利用水资源,开发水电潜力较大。 (5)海岸线长,浅海滩涂资源丰富。我省海岸线长达3324km,居全国第二位;海岸曲折率居全国首位。可开发利用浅海滩涂310万亩,现已开发130万亩,是宝贵的后备土地资源。沿海人多地少,自唐宋开始围海造地,与海堤建设、灌溉、养殖密不可分。 (6)地区差异明显,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不平衡。闽西北水资源相对丰富,开发利用程度低;闽东南沿海水资源少,人口密集,经济社会较发达,开发利用程度高,工程性、水质性缺水较严重,且日趋严重。我省河流泥沙少,水质好,污染轻。但湖库水体富营养化和部分河段水环境质量下降的局面尚未得到有效控制。长汀等地水土流失的势头尚未得到根本性遏制。水量、水质、水环境和水土保持实施统一管理还要付出艰辛的努力。2 我省水利工作特色 兴水利,除水害历来是福建兴省安民的大事。水利承担兴利除害与合理开发、综合利用、优化配置、保护节约水资源,使水资源得以永续利用的任务。 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和客观自然条件决定了水利工作在可持续发展中的极端重要性。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水利工作,带领全省人民治水办电,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围绕农业生产,兴修水利,大大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同时,大办水电,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主要能源。九十年代进入第二阶段,即改革开放后,通过防灾减灾五大防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显著提高抗灾防灾能力。全省基本形成蓄引提并举、大中小并重,防洪挡潮、灌排供水、发输配电相结合的水利工程体系,基本建成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洪减灾体系,率先实现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基本解决人畜饮水困难。水利逐 1 水利科技 200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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