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案例1 国美控制权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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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如果贝恩转债,黄将摊薄为30.67%(摊薄前为33.98%)
策略一实施结果:
2009 年 6 月国美电器全票(包括黄光裕在 内)通过,全球私人股权投资公司贝恩资 本注资 15.9 亿元购买其发行并于 2016 年 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国美电器带来 了急需的现金,在短期内稳定混乱局面, 也为陈晓赢得声誉。
否 否 否 否
投票结果,黄光裕提出的罢免陈晓董事会
主席职务动议以约3个百分点的劣势未获通
过。除了一般授权黄光裕胜出,其他七项
黄光裕全部输了。
2010年9月28日,陈晓留任胜出,黄光裕
收回董事局增发权,保留大股东地位
概括授权
2006年黄光裕通过股东周年大会赋予了国美
董事会如下权利:国美董事会可以随时任命
董事,而不必受制于股东大会设置的董事人数
的限制,国美董事会可以各种方式增发、回购
股份,包括供股、发行可转债、实施对管理层
的股权激励,以及回购已发行股份。
六、2010年第二次特别股东大会
2010年11月10日,国美电器发布公告,宣布与 黄光裕大股东的控股公司Shinning Crown 签订 谅解备忘录,约定将许可的董事会最高人数从11 人增至13人,新增人选为邹晓春和黄燕虹。双方 明确,暂无意分拆非上市门店。 2010年12月17日,国美电器举行本年度第二次 特别股东大会,三项决议均获高票通过。分别为: 许可的董事最高人数从11人增至13人、委任邹晓 春为公司执行董事、委任黄燕虹为公司非执行董 事。
八、张大中续集
张大中上任后,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黄光裕家族 的运作: 2011年6月10日,国美电器股东周年大会,董事 会成员由13人重回11人,主要由黄光裕方面的人 组成,达到7人。 股东大会还通过了两条重要规定:一是董事会增 发新股授权比例从过去占已发行股本20%降至 5%;二是董事会获得回购股票授权,回购比例 不超过已发行股本的10%。这都是有利于大股东 的制度安排。
二、矛盾演化
2006年7月 国美收购永乐, 老大和老三的结 合,让陈晓和黄 光裕走到一起, 陈晓担任“新国 美”总裁。黄光 裕曾公开说,再 也找不到更合适 的总裁人选。
• 2008年底-2009 年初黄光裕因经 济犯罪被调查, 陈晓被推至前台, 才开始有了实权。 但由于黄光裕案 的不明朗,陈晓 本人及国美管理 团队,依然保持 着对黄光裕的敬 畏。
修改陈晓十七制定的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有效期
缩短了四年,同时增加了业绩目标,共涉及100 多位高管。
陈晓在离开国美后,以“朋友私下聊天”的方式
与某位记者谈及国美的问题,表示国美有财务黑
洞,于是国美电器起诉陈晓并索赔1000万当初付
的分手费。
公司业绩状况
2011年销售收入598亿,增长 17.5%。利润22.67亿,下
四、大股东的反击
1.大股东在2010年5月11日的年度股东大 会上突然发难,向贝恩投资提出的三位非 执行董事投出了反对票
但当晚,陈晓主导的国美电器董事会便重 新任命了这三名贝恩董事。
四、大股东的反击
2.董事局主席陈晓2010年8月4日晚间7时 30分收到黄光裕代表公司的要求信函,要
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撤销陈晓董事局主席
陈晓争权策略(三)
增发20%股权 根据国美电器2010年5月29日发布的公告资料显示,公司有 意授权董事配发、发行以及处置不超过国美电器在2008年5 月20日已发行股本面值总额20%的新股,但该项决议需要 周年股东大会的表决通过。 如果增发20%股权,贝恩也进行转债,陈晓、KKR(或其他 机构)和贝恩资本的合计控股比例将达到24.76%,而黄光裕 方面的股份将降低为25.9%,二者相差无几。
降2.1%。综合毛利润由93.6亿增至108.59亿。
2012年,面对宏观环境和消费持续低迷的挑战,国美上 市公司部分实现销售收入约478.67亿元,同比下降20.0%; 受销售下滑、运营成本上升以及电子商务投入影响,整 体亏损5.97亿元。
2013年上半年,上市公司部分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271.14亿元,同比上升10.2%。综合毛利率自去年同期的 16.9%增长至18.3%。
三、陈晓夺权详情
起因:2008年底,黄光裕入狱,黄光裕夫妇退出 国美董事会 。
入狱罪名:2006 年黄光裕兄弟曾因 13 亿元的违 法贷款,及涉嫌对其兄控股的 *ST 金泰 (600385)股价操纵,被公安部正式立案调查; 又因北京鹏润地产借壳中关村科技(000931)上 市,以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和单位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 14 年。
职务、撤销国美现任副总裁孙一丁执行董
事职务。
四、大股东的反击
3.筹资夺取控制权 黄光裕通过潮汕老乡筹集了充足资金。
4. 瓦解联盟 9月6日,黄光裕的妻子杜鹃将于本周约见多家大选规则:特别股东大会上的8项决议,有超过 50%的股东同意或反对即能生效。
陈晓争权策略(二)
推出股票期权,激励管理层
2009 年 7 月陈晓宣布将占现已发行股本约 3%的 股权授予国美电器的管理层105人,总金额近 7.3 亿港元的股票期权,成为目前为止我国家电行业 金额最大的股权激励方案。 这是经理人为拉拢上 市公司内部管理层,分化了国美旧臣。 实施的该 项股权激励恰恰又是管理层曾多次提及但屡遭黄 光裕否决的激励方案。
议项 重选竺稼为公司非执行董事 赞成 94.26% 反对 5.74% 通过 是
重选Ian Andrew Reynolds为公司非执行董 事
重选王励弘为公司非执行董事
54.65%
54.66%
45.35% 是
45.34% 是
即时撤销本公司于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一日召 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的配发、发行及买 卖本公司股份之一般授权
持股现状:黄光裕方面持股32.47%,陈晓方面 持股共计16%(陈晓1.47%+贝恩9.98%+5%隐形 军团),最大两家持股机构大摩和小摩分别持股 6%左右。
关键问题:目前机构投资者成了双方都在争取的 目标,谁能够赢得机构投资者支持,谁赢的几率 就会大幅提高。
五、2010年9月28日大选结果
陈晓争权策略(一)
外联贝恩资本 ,变化股权结构
(a)贝恩资本的附加条款:附加保护条款全部与确保陈晓个 人在国美的地位有关。这些条款包括:陈晓在国美的任期至 少3年以上;确保贝恩资本的三位董事人选;与现有核心团队 绑定,如果陈晓、王俊洲、魏秋立三个执行董事中两个被免 职,就属国美违约,国美将以1.5倍的代价回购24亿元赎回可 转债;陈晓以个人名义为国美电器做贷款担保,如果离职将 会解除担保。根据国美电器与贝恩签订的可转债条款,只要 在银行出现1亿元的不良贷款就属于违约事件,贝恩即可获得 24亿元。
九、进一步思考
从本质上看,发生在国美的职业经理人与 大股东之间的战争,其实质是公众公司的 控制权之争,是现代企业的公司治理问题, 是家族经营方式与现代公司制度之间的碰 撞。
意味着民营经济成为公众公司后必须调整 原有的产权观念,适应现代金融体系的资 本运作方式。
小组讨论
分析家族企业走向公众企业过程中的公司
•
2008年以来黄 光裕被羁押之后, 多次给国美管理 层发出指令,通 过强调其个人在 国美的地位,要 求国美采取有利 其个人和减轻其 罪责判罚的措施。 不过,方案没有 被接纳。
•
2009年7月包括 陈晓在内,105 位国美管理层获 得总计3.83亿股 的股票期权。黄 光裕得知后对董 事会很不满,并 要求取消激励机 制,但没有被采 纳。
• 2009年6月陈晓 成功引入贝恩资 本,救了国美却 伤了黄光裕。一 位知情人士说, 即便当时二人有 矛盾,也没公开 化,引入贝恩, 是黄、陈二人决 裂的直接诱因。
• 2010年5月在国 美股东大会上, 黄光裕连续五项 否决票,否决贝 恩投资提名三人 为非执行董事的 议案。但遭到董 事会否决。矛盾 至此公开化。
陈晓:1996年创建上海 永乐家电;2005年10月 14日,率永乐在香港成 功上市;2006年7月国 美电器并购永乐家电,陈 晓出任国美电器总裁。 2008年11月任国美总裁 兼任董事会代理主席, 2009年1月16日起,出 任国美董事局主席兼总 裁。
贝恩资本 :
Bain Capital是 国际性私人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 资金超过650亿 美元。在国美电 器陷入危机的时 候,斥资入股国 美。
治理困局及其突围,讨论家族企业的治理
效率,以及职业经理人的驾驭之道。
课堂案例1: 国美控制权之争
国美大选:职业经理人PK大股东!
一、当事人档案
黄光裕: 1987年创办国 美电器;2006年,登上福 布斯中国富豪榜首位。于 2008年11月19日被北京市 公安局带走调查;2010年 5月18日,因犯非法经营 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 贿罪,三罪并罚,判有期 徒刑14年。现仍是国美最 大股东。
即时撤销陈晓先生作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董 事会主席之职务 即时撤销孙一丁先生作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之 职务 即时委任邹晓春先生作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 即时委任黄燕虹女士作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
54.62%
45.38% 是
48.11% 48.12% 48.13% 48.17%
51.89% 51.88% 51.87% 51.83%
七、2011年:张大中接任主席
国美电器2011年3月9日宣布,任命张大中为公 司非执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李港卫为公司独 立非执行董事,于2011年3月10日生效。陈晓以
私人理由辞去董事局主席及执行董事职务,于
同日起生效。
张大中
现年62岁的张大中, 为北京大中电器创 办人,他于07年底 以36亿元人民币的 代价将大中电器股 权悉售给国美,然 后创办私募基金公 司北京大中投资公 司,并担任董事长 至今。
策略二实施结果:
在 2010 年 8 月12日,曾为黄光裕老部下的孙一 丁、李俊涛、牟贵先、何阳青等四位副总裁和首 席财务官方巍集体向媒体表态将与陈晓共进退。 加上已在8月5日的国美公告中表态的王俊洲,目 前副总以上的高管仅剩魏秋立一人未公开表态。 而董事会层面,共有11人,除去3名独立董事和3 名贝恩资本的非执行董事,剩下的陈晓、王俊洲、 孙一丁、伍建华和魏秋立五人中,也仅伍建华和 魏秋立两人没有公开表态。
策略一实施结果:
2009 年 6 月国美电器全票(包括黄光裕在 内)通过,全球私人股权投资公司贝恩资 本注资 15.9 亿元购买其发行并于 2016 年 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国美电器带来 了急需的现金,在短期内稳定混乱局面, 也为陈晓赢得声誉。
否 否 否 否
投票结果,黄光裕提出的罢免陈晓董事会
主席职务动议以约3个百分点的劣势未获通
过。除了一般授权黄光裕胜出,其他七项
黄光裕全部输了。
2010年9月28日,陈晓留任胜出,黄光裕
收回董事局增发权,保留大股东地位
概括授权
2006年黄光裕通过股东周年大会赋予了国美
董事会如下权利:国美董事会可以随时任命
董事,而不必受制于股东大会设置的董事人数
的限制,国美董事会可以各种方式增发、回购
股份,包括供股、发行可转债、实施对管理层
的股权激励,以及回购已发行股份。
六、2010年第二次特别股东大会
2010年11月10日,国美电器发布公告,宣布与 黄光裕大股东的控股公司Shinning Crown 签订 谅解备忘录,约定将许可的董事会最高人数从11 人增至13人,新增人选为邹晓春和黄燕虹。双方 明确,暂无意分拆非上市门店。 2010年12月17日,国美电器举行本年度第二次 特别股东大会,三项决议均获高票通过。分别为: 许可的董事最高人数从11人增至13人、委任邹晓 春为公司执行董事、委任黄燕虹为公司非执行董 事。
八、张大中续集
张大中上任后,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黄光裕家族 的运作: 2011年6月10日,国美电器股东周年大会,董事 会成员由13人重回11人,主要由黄光裕方面的人 组成,达到7人。 股东大会还通过了两条重要规定:一是董事会增 发新股授权比例从过去占已发行股本20%降至 5%;二是董事会获得回购股票授权,回购比例 不超过已发行股本的10%。这都是有利于大股东 的制度安排。
二、矛盾演化
2006年7月 国美收购永乐, 老大和老三的结 合,让陈晓和黄 光裕走到一起, 陈晓担任“新国 美”总裁。黄光 裕曾公开说,再 也找不到更合适 的总裁人选。
• 2008年底-2009 年初黄光裕因经 济犯罪被调查, 陈晓被推至前台, 才开始有了实权。 但由于黄光裕案 的不明朗,陈晓 本人及国美管理 团队,依然保持 着对黄光裕的敬 畏。
修改陈晓十七制定的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有效期
缩短了四年,同时增加了业绩目标,共涉及100 多位高管。
陈晓在离开国美后,以“朋友私下聊天”的方式
与某位记者谈及国美的问题,表示国美有财务黑
洞,于是国美电器起诉陈晓并索赔1000万当初付
的分手费。
公司业绩状况
2011年销售收入598亿,增长 17.5%。利润22.67亿,下
四、大股东的反击
1.大股东在2010年5月11日的年度股东大 会上突然发难,向贝恩投资提出的三位非 执行董事投出了反对票
但当晚,陈晓主导的国美电器董事会便重 新任命了这三名贝恩董事。
四、大股东的反击
2.董事局主席陈晓2010年8月4日晚间7时 30分收到黄光裕代表公司的要求信函,要
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撤销陈晓董事局主席
陈晓争权策略(三)
增发20%股权 根据国美电器2010年5月29日发布的公告资料显示,公司有 意授权董事配发、发行以及处置不超过国美电器在2008年5 月20日已发行股本面值总额20%的新股,但该项决议需要 周年股东大会的表决通过。 如果增发20%股权,贝恩也进行转债,陈晓、KKR(或其他 机构)和贝恩资本的合计控股比例将达到24.76%,而黄光裕 方面的股份将降低为25.9%,二者相差无几。
降2.1%。综合毛利润由93.6亿增至108.59亿。
2012年,面对宏观环境和消费持续低迷的挑战,国美上 市公司部分实现销售收入约478.67亿元,同比下降20.0%; 受销售下滑、运营成本上升以及电子商务投入影响,整 体亏损5.97亿元。
2013年上半年,上市公司部分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271.14亿元,同比上升10.2%。综合毛利率自去年同期的 16.9%增长至18.3%。
三、陈晓夺权详情
起因:2008年底,黄光裕入狱,黄光裕夫妇退出 国美董事会 。
入狱罪名:2006 年黄光裕兄弟曾因 13 亿元的违 法贷款,及涉嫌对其兄控股的 *ST 金泰 (600385)股价操纵,被公安部正式立案调查; 又因北京鹏润地产借壳中关村科技(000931)上 市,以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和单位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 14 年。
职务、撤销国美现任副总裁孙一丁执行董
事职务。
四、大股东的反击
3.筹资夺取控制权 黄光裕通过潮汕老乡筹集了充足资金。
4. 瓦解联盟 9月6日,黄光裕的妻子杜鹃将于本周约见多家大选规则:特别股东大会上的8项决议,有超过 50%的股东同意或反对即能生效。
陈晓争权策略(二)
推出股票期权,激励管理层
2009 年 7 月陈晓宣布将占现已发行股本约 3%的 股权授予国美电器的管理层105人,总金额近 7.3 亿港元的股票期权,成为目前为止我国家电行业 金额最大的股权激励方案。 这是经理人为拉拢上 市公司内部管理层,分化了国美旧臣。 实施的该 项股权激励恰恰又是管理层曾多次提及但屡遭黄 光裕否决的激励方案。
议项 重选竺稼为公司非执行董事 赞成 94.26% 反对 5.74% 通过 是
重选Ian Andrew Reynolds为公司非执行董 事
重选王励弘为公司非执行董事
54.65%
54.66%
45.35% 是
45.34% 是
即时撤销本公司于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一日召 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的配发、发行及买 卖本公司股份之一般授权
持股现状:黄光裕方面持股32.47%,陈晓方面 持股共计16%(陈晓1.47%+贝恩9.98%+5%隐形 军团),最大两家持股机构大摩和小摩分别持股 6%左右。
关键问题:目前机构投资者成了双方都在争取的 目标,谁能够赢得机构投资者支持,谁赢的几率 就会大幅提高。
五、2010年9月28日大选结果
陈晓争权策略(一)
外联贝恩资本 ,变化股权结构
(a)贝恩资本的附加条款:附加保护条款全部与确保陈晓个 人在国美的地位有关。这些条款包括:陈晓在国美的任期至 少3年以上;确保贝恩资本的三位董事人选;与现有核心团队 绑定,如果陈晓、王俊洲、魏秋立三个执行董事中两个被免 职,就属国美违约,国美将以1.5倍的代价回购24亿元赎回可 转债;陈晓以个人名义为国美电器做贷款担保,如果离职将 会解除担保。根据国美电器与贝恩签订的可转债条款,只要 在银行出现1亿元的不良贷款就属于违约事件,贝恩即可获得 24亿元。
九、进一步思考
从本质上看,发生在国美的职业经理人与 大股东之间的战争,其实质是公众公司的 控制权之争,是现代企业的公司治理问题, 是家族经营方式与现代公司制度之间的碰 撞。
意味着民营经济成为公众公司后必须调整 原有的产权观念,适应现代金融体系的资 本运作方式。
小组讨论
分析家族企业走向公众企业过程中的公司
•
2008年以来黄 光裕被羁押之后, 多次给国美管理 层发出指令,通 过强调其个人在 国美的地位,要 求国美采取有利 其个人和减轻其 罪责判罚的措施。 不过,方案没有 被接纳。
•
2009年7月包括 陈晓在内,105 位国美管理层获 得总计3.83亿股 的股票期权。黄 光裕得知后对董 事会很不满,并 要求取消激励机 制,但没有被采 纳。
• 2009年6月陈晓 成功引入贝恩资 本,救了国美却 伤了黄光裕。一 位知情人士说, 即便当时二人有 矛盾,也没公开 化,引入贝恩, 是黄、陈二人决 裂的直接诱因。
• 2010年5月在国 美股东大会上, 黄光裕连续五项 否决票,否决贝 恩投资提名三人 为非执行董事的 议案。但遭到董 事会否决。矛盾 至此公开化。
陈晓:1996年创建上海 永乐家电;2005年10月 14日,率永乐在香港成 功上市;2006年7月国 美电器并购永乐家电,陈 晓出任国美电器总裁。 2008年11月任国美总裁 兼任董事会代理主席, 2009年1月16日起,出 任国美董事局主席兼总 裁。
贝恩资本 :
Bain Capital是 国际性私人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 资金超过650亿 美元。在国美电 器陷入危机的时 候,斥资入股国 美。
治理困局及其突围,讨论家族企业的治理
效率,以及职业经理人的驾驭之道。
课堂案例1: 国美控制权之争
国美大选:职业经理人PK大股东!
一、当事人档案
黄光裕: 1987年创办国 美电器;2006年,登上福 布斯中国富豪榜首位。于 2008年11月19日被北京市 公安局带走调查;2010年 5月18日,因犯非法经营 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 贿罪,三罪并罚,判有期 徒刑14年。现仍是国美最 大股东。
即时撤销陈晓先生作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董 事会主席之职务 即时撤销孙一丁先生作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之 职务 即时委任邹晓春先生作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 即时委任黄燕虹女士作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
54.62%
45.38% 是
48.11% 48.12% 48.13% 48.17%
51.89% 51.88% 51.87% 51.83%
七、2011年:张大中接任主席
国美电器2011年3月9日宣布,任命张大中为公 司非执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李港卫为公司独 立非执行董事,于2011年3月10日生效。陈晓以
私人理由辞去董事局主席及执行董事职务,于
同日起生效。
张大中
现年62岁的张大中, 为北京大中电器创 办人,他于07年底 以36亿元人民币的 代价将大中电器股 权悉售给国美,然 后创办私募基金公 司北京大中投资公 司,并担任董事长 至今。
策略二实施结果:
在 2010 年 8 月12日,曾为黄光裕老部下的孙一 丁、李俊涛、牟贵先、何阳青等四位副总裁和首 席财务官方巍集体向媒体表态将与陈晓共进退。 加上已在8月5日的国美公告中表态的王俊洲,目 前副总以上的高管仅剩魏秋立一人未公开表态。 而董事会层面,共有11人,除去3名独立董事和3 名贝恩资本的非执行董事,剩下的陈晓、王俊洲、 孙一丁、伍建华和魏秋立五人中,也仅伍建华和 魏秋立两人没有公开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