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实施意见(领导小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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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创建幸福家庭、助推幸福**”活动指导意见,进一步开展好我县“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结合我县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和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工作实际,经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印发《***县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实施方案》。望*********按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抓好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2012年4月12日***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深入开展,增强广大群众对“创建幸福家庭”的认识,强化家庭功能,提升家庭幸福指数,做到乡级有细则,村级有方法,户户有行动,人人有作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创建格局,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各乡镇(街道办、产业园、家具基地)要充分发挥人口计生工作网络健全和计生协会覆盖面广的优势,有效整合各方面资源,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五个方面,通过开展“宣传倡导、健康促进、致富发展”三大活动,推动解决城乡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生育、生命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社会和谐进步。

二、活动安排

(一)确定试点村街,发挥典型引路作用(2012年4月中旬至4月底)。

每个乡镇根据工作基础及基层计生干部工作能力等情况,确定2--3个试点村,将村街基本情况上报到县人口计生局。县乡两级要加强对试点村的典型培树,要求试点村做到干的有声、有影、有成效。县人口计生局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相关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通过典型创建,带动全县创建活动的开展。

(二)举办“幸福家庭”活动有奖知识竞赛,提升群众知晓程度。

(2012年5月初至5月底)

各乡镇要举办一次“幸福家庭”活动有奖知识竞赛。以村街为单位,每个乡镇筛选出10户家庭参加有奖知识竞赛活动。以“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优生优育优教、生殖健康、科普知识”等内容为重点筛选出100道知识竞赛题目,以闯关抢答、场外求援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一次有奖知识竞赛,根据竞赛结果,评选出三户家庭为优胜家庭,发给其一定物质奖励。

(三)组织开展“幸福家庭”活动文艺汇演,营造浓厚宣传氛围。(2012年6月初至7月底)。

各乡镇要成立“幸福家庭”活动宣传文艺队,充分利用人口文化大院,结合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以“夫妻和睦、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男女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优教”等内容为题材,自编自演相声、小品、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深入各村街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文艺演出。每个乡镇要从中挑选出2—3个有特色、有代表性的文艺节目上报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人口计生局7月份将组织开展一次全县“创建幸福家庭”文艺汇演活动。

(四)成立计划生育志愿者服务小分队,针对不同家庭开展上门服务。(8月初至9月底)

各乡镇广泛发动各村街计生协会员、计生服务志愿者和科技致富能手组成计划生育志愿者小分队,开展志愿服务“三上门”活动。即针对空巢家庭和实行计划生育的孤老家庭定期上门为老人打扫室内外卫

生,给老人理发、洗衣服、读报纸,陪老人聊天,从精神上给予老人安慰。针对独生子女伤残或其父母伤残已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独生子女贫困家庭和农村二女贫困家庭、因公致伤致残和因病因灾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和人群定期上门为他们送农业科普知识资料、提供致富信息、途径,扶助开展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的养殖、种植、农副产品加工等劳动致富项目。针对新婚、待孕、有新生儿及有流动人口的家庭定期上门为育龄妇女送免费避孕药具、生殖保健资料并为其办理相关证件。

(五)开展“幸福家庭”评选活动,提升活动的亲和力、影响力和生命力。

各乡镇要对本辖区所有计划生育家庭进行摸底调查,建立相关档案,以村街为单位,严格按照“***幸福家庭基本标准”进行层层筛选,把“尊老爱老、孝顺父母、教子有方、科技致富、扶危济困、邻里互助”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家庭推荐上来,每个乡镇上报10户“幸福家庭”,年底县人口计生局将根据上报家庭的具体情况评选出100户“幸福家庭”进行表彰奖励,并为评选出的100户“幸福家庭”进行挂牌。

三、政策落实及优质服务

(一)全面落实各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提升家庭幸福指数。

根据国家和省要求,把1981年5月至1983年5月期间农村只生育两个女孩符合冀人口发【2012】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和三级以

上手术并发症人员全部纳入奖扶特扶范围。继续落实好农村独生子女每月10元奖励和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户中考、高考加分等奖励优惠政策。同时,在新民居建设工作中,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八优先”政策(在民居分配方面优先选择、在资金帮扶方面优先倾斜、在公共服务方面优先照顾、在就业安置方面优先推荐、在转移培训方面优先安排、在金融信贷方面优先贷款、在生产经营方面优先支持、在证照申请方面优先办理)。将新农保与计划生育政策相衔接,对参加新农保,且年满60周岁的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父母,死亡伤残独生子女的父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在政府每月补贴90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元奖励;做好新农合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衔接,对农村独生子女及双女家庭,每户每年增加10元补贴;继续做好住院分娩补贴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衔接,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家庭,育龄妇女在住院分娩时,医药费用在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报销及国家发放分娩补助的同时,凭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每人增加200元补助。

(二)深入开展健康促进活动,努力实现免费服务项目全覆盖。

深入开展青春健康、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出生缺陷一级预防、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全面落实避孕药具县乡两级优质服务“六到位”和村级“四到位、五必访”及人工发放网点“八有”标准。各乡镇(街道办、产业园、家具基地)要充分利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室)的现有资源,设立青春健康咨询室,聘请相关专业人员,为青少年提供青春期生理健康知识咨询及心理疏导,引导青少年树立健康、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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