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重点解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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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 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规定,组织对申请人提交 的材料和生产场所进行核查
组织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的程序如下: 1.首次会议:由审查员、企业管理人员、主要技术人员和
检验员参加。会议内容有两项:一是由审查组说明来意, 向企业介绍各位审查员,简要说明审查内容、方法和判 定原则;二是申请人介绍企业基本情况。 2.现场核查:审查员根据审查通则和审查细则,对照现场 核查表中规定的两大部分,37项进行逐项考核,逐项 评价。企业安排关人员陪同审查。
受理申请
2.检查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相关证件、证明和标准 是否有效。多家企业利用同一车间、同一生产线申请食 品生产许可的,第一家后面的企业不予受理。
3.检查申请书等材料有无经签名、盖章确认。未经签名、 盖章的不予受理。
(三)组织现场核查
➢ 许可机关受理申请者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后,指派2至4 名核查人员组成审查组(1名组长,1-3名组员,必要时可 聘请技术专家参加审查)
(五)产品检验
➢ 生产者在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办理营业执照后,方 可组织试产食品,申请生产许可检验(又称发证检验)
➢ 许可机关接到生产许可检验申请后,应当及时按照审 查细则的规定抽样和封存,送交报经国家局备案的检 验机构检验
➢ 以上流程适用于新设立的食品生产企业。换证企业应 在现场核查的同时,由审查组直接抽样和封存,送交 检验机构检验
食品生产许可要点解读内容
1. 食品生产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2. 食品生产许可有哪些基本程序 3. 有关部门、机构和人员在食品生产许可中的职责 4. 食品的定义、分类和申证单元 5. 食品产生许可证申请材料范本 6.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要点讲解 7.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的方法与技巧
1.许可应当具备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具备5 个方面的基本条件
━ 生产场所 ━ 生产设备及卫生防护 ━ 生产工艺及布局 ━ 技术和管理人员 ━ 管理制度
➢ 评判这些条件的基本标准是,他们应当与申请生产许 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
许可应当具备条件
➢ 一是:要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 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
➢ 5.生产设备、设施清单 ➢ 6.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设备布局图 ➢ 7.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名单
提交申请
➢ 8.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如质量安全管理手册) ➢ 9.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企业标准的,须提
供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 10.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这些材料必须是申请者实际情况的真实表达
➢ 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 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许可应当具备条件
➢ 四是:要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 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 五是:要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 的保证食品安全的培训
➢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等健康管理、进货查验 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原料验收、生产过程等食品安 全管理制度
组织现场核查
3.审查组会议:在审查组内部召开,会议内容是汇总审查情 况,统一审查意见,草拟审查报告,提出不合格项的改 进意见。
4.与申请人交流沟通 :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判定结论与申请 人沟通 。申请人如有不同意见可提出申诉。
5.末次会议:参加人员同首次会议,会议内容是反馈意见, 宣读审查结论,指出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2.许可基本程序
➢ 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管理办法规定了食品生产许可 基本程序
1企业设立者提交申请
2许可机关受理申请
6确定食品生产许可范围
主要环节
3组织现场核查
5产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检验
4许可决定
企业设立者申请生产许可需要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预名登记
(一)提交申请
食品生产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向所在地许 可机关,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六)确定食品生产许可范围
➢ 检验结论合格的,许可机关根据审查细则和检验报告 确定食品生产许可的品种范围,并在食品生产许可证 副页中予以载明
➢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企业整改后可以申请复检,经 复检仍不合格的,不予确定该类食品的生产许可范围, 在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中不予载明
(二)受理申请
➢ 许可机关收到申请者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后,应当做出是 否受理的决定。
➢ 出具《受理决定书》或者《不予受理决定书》(格式见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通则附件2-3)
➢ 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受理申请
➢ 受理申请时,应对申请材料作书面审查,书面审查要点 如下:
1.对照审查通则和审查细则,检查申请书的填写是否准确, 特别是申请食品品种类别及申证单元、食品品种明细、 产品执行标准等内容的填写是否准确。既不要把申证单 元张冠李戴,又不把药品、保健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当 成食品受理。
➢ 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 ➢ 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许可应当具备条件
➢ 二是:要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 生产设备、设施
加工
更衣 盥洗
采光 照明
通风 防腐
防鼠 防虫
存放垃圾和 废弃物的设 备或者设施
洗涤及 处理废
水
防尘 防蝇
许可应当具备条件
➢ 三是:要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 合理的设备布局、工艺流程
(四)许可决定
➢ 许可机关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核查结 果,作出许可决定
➢ 生产条件符合要求的,依法作出准予生产的决定,向 申请人发出《准予食品生产许可决定书》,并于作出 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书
➢ 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作出不予生产许可的决 定,向申请人发出《不予食品生产许可决定书》,并 说明理由
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一式两份,申请书格式见食
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通则附件1) ➢ 2.负责人和投资人的身份证(或证明)复印件 ➢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复印件
提交申请
➢ 4.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 面图,及其使用权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土地证或租赁 合同)
组织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的程序如下: 1.首次会议:由审查员、企业管理人员、主要技术人员和
检验员参加。会议内容有两项:一是由审查组说明来意, 向企业介绍各位审查员,简要说明审查内容、方法和判 定原则;二是申请人介绍企业基本情况。 2.现场核查:审查员根据审查通则和审查细则,对照现场 核查表中规定的两大部分,37项进行逐项考核,逐项 评价。企业安排关人员陪同审查。
受理申请
2.检查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相关证件、证明和标准 是否有效。多家企业利用同一车间、同一生产线申请食 品生产许可的,第一家后面的企业不予受理。
3.检查申请书等材料有无经签名、盖章确认。未经签名、 盖章的不予受理。
(三)组织现场核查
➢ 许可机关受理申请者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后,指派2至4 名核查人员组成审查组(1名组长,1-3名组员,必要时可 聘请技术专家参加审查)
(五)产品检验
➢ 生产者在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办理营业执照后,方 可组织试产食品,申请生产许可检验(又称发证检验)
➢ 许可机关接到生产许可检验申请后,应当及时按照审 查细则的规定抽样和封存,送交报经国家局备案的检 验机构检验
➢ 以上流程适用于新设立的食品生产企业。换证企业应 在现场核查的同时,由审查组直接抽样和封存,送交 检验机构检验
食品生产许可要点解读内容
1. 食品生产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2. 食品生产许可有哪些基本程序 3. 有关部门、机构和人员在食品生产许可中的职责 4. 食品的定义、分类和申证单元 5. 食品产生许可证申请材料范本 6.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要点讲解 7.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的方法与技巧
1.许可应当具备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具备5 个方面的基本条件
━ 生产场所 ━ 生产设备及卫生防护 ━ 生产工艺及布局 ━ 技术和管理人员 ━ 管理制度
➢ 评判这些条件的基本标准是,他们应当与申请生产许 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
许可应当具备条件
➢ 一是:要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 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
➢ 5.生产设备、设施清单 ➢ 6.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设备布局图 ➢ 7.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名单
提交申请
➢ 8.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如质量安全管理手册) ➢ 9.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企业标准的,须提
供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 10.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这些材料必须是申请者实际情况的真实表达
➢ 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 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许可应当具备条件
➢ 四是:要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 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 五是:要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 的保证食品安全的培训
➢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等健康管理、进货查验 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原料验收、生产过程等食品安 全管理制度
组织现场核查
3.审查组会议:在审查组内部召开,会议内容是汇总审查情 况,统一审查意见,草拟审查报告,提出不合格项的改 进意见。
4.与申请人交流沟通 :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判定结论与申请 人沟通 。申请人如有不同意见可提出申诉。
5.末次会议:参加人员同首次会议,会议内容是反馈意见, 宣读审查结论,指出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2.许可基本程序
➢ 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管理办法规定了食品生产许可 基本程序
1企业设立者提交申请
2许可机关受理申请
6确定食品生产许可范围
主要环节
3组织现场核查
5产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检验
4许可决定
企业设立者申请生产许可需要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预名登记
(一)提交申请
食品生产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向所在地许 可机关,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六)确定食品生产许可范围
➢ 检验结论合格的,许可机关根据审查细则和检验报告 确定食品生产许可的品种范围,并在食品生产许可证 副页中予以载明
➢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企业整改后可以申请复检,经 复检仍不合格的,不予确定该类食品的生产许可范围, 在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中不予载明
(二)受理申请
➢ 许可机关收到申请者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后,应当做出是 否受理的决定。
➢ 出具《受理决定书》或者《不予受理决定书》(格式见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通则附件2-3)
➢ 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受理申请
➢ 受理申请时,应对申请材料作书面审查,书面审查要点 如下:
1.对照审查通则和审查细则,检查申请书的填写是否准确, 特别是申请食品品种类别及申证单元、食品品种明细、 产品执行标准等内容的填写是否准确。既不要把申证单 元张冠李戴,又不把药品、保健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当 成食品受理。
➢ 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 ➢ 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许可应当具备条件
➢ 二是:要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 生产设备、设施
加工
更衣 盥洗
采光 照明
通风 防腐
防鼠 防虫
存放垃圾和 废弃物的设 备或者设施
洗涤及 处理废
水
防尘 防蝇
许可应当具备条件
➢ 三是:要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 合理的设备布局、工艺流程
(四)许可决定
➢ 许可机关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核查结 果,作出许可决定
➢ 生产条件符合要求的,依法作出准予生产的决定,向 申请人发出《准予食品生产许可决定书》,并于作出 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书
➢ 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作出不予生产许可的决 定,向申请人发出《不予食品生产许可决定书》,并 说明理由
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一式两份,申请书格式见食
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通则附件1) ➢ 2.负责人和投资人的身份证(或证明)复印件 ➢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复印件
提交申请
➢ 4.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 面图,及其使用权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土地证或租赁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