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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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判定
一级进一步预测,二三级不预测
分为达标区和非达标区影响预测 增加二次污染物预测模型
影响 预测
结论 建议
按达标区和非达标区分别进行
环境影响可接受的判定
增加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占标 率要求
增加达标规划和区域环境质量变
化评价内容
增加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结果表
2008版导则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则
• 综合考虑可获得性、数据质量、代表性等因素,
选择近三年相对完整的一年数据
条款解读——不同评价等级工作量 调整优化结构布局
一级评价
评价范围
敏感点调查 环境质量现状 补充监测 污染源调查 预测与评价 环境防护距离 排放量核算 环境监测
二级评价
5km

5-50km
√ 达标情况 现状监测数据 √ 现有、新增、替代、区 域、外部交通源 进一步预测 √ √ 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
• 规范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及结论,满
足排污许可证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有效
衔接的管理需要
汇报框架
二、新大气导则主要条款解读
条款解读——1~4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环评的大气影响评价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新增:HJ663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 HJ8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删除:TJ36-79
7.1 调查内容 特殊项目评价等级判定 5.3 评价等级判定 现状调查重点关注哪些污染源
包括项目污染源调查和区域污染源调查
• 建设项目环评污染源调查:源强核算技术指南、排污 许可,结合工程分析从严确定
明确:区域替代、削减、以新带老、总量来 源 重点关注现状监测值不能反应其污染影响及 变化的污染源(包括被替代污染源、区域在 建、已批复的拟建项目) 监测期间已经存在且正常排放的污染源不用 做详细调查
竣工环保验收和申领许可证的关系 5.1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5.2 评价标准确定
• 评价因子为项目排放的基本及其他污染物。 • 建设项目排放的SO2和NOx年排放量≥500t/a 时,评价因子应增加二次PM2.5。 • 规划项目排放的SO2和NOx及VOCs排放量达到 下表的量时,评价因子应增加二次PM2.5。
• 采用网格模型预测二次污染物:区域污染源排放清单
• 编制报告书的工业项目:受影响新增交通运输移动源 • 不需进一步预测项目:只调查本项目新增、替代污染 源 • 新建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交通流量和污染物排放量
特殊项目评价等级判定 5.3 评价等级判定 6.3 补充监测
• 如需在一类区补充监测,应设置在不受人为活
动影响区域
• 优先采用监测网或公开数据,可收集评价范围
内近三年监测资料,如以上都没有,再补测。
条款解读——6、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调整优化结构布局
6.4 .1 项目达标区判断
• 六种基本污染物(SO2、NO2、PM10、PM2.5、CO
2018版
大气导则
编制内容,把环境影响评价关注的重点聚焦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
新总纲发布
响和环保措施上。
进一步强化环境影响预测,准确选取科学合理的预测模式、方法、 参数等,提高环境影响预测的科学性。
2016年,环保部提出《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实施方案》,提出排污
排污许可证实施方 案
许可内容与环评管理内容全面对接,需编制报告书和报告表的固 定源建设项目均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环境影响评价是颁发许可证的先决条件,环评批复是合法许可证
HJ664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
3、术语和定义
新增:短期浓度、长期浓度、空气质量模型 调整:常规→基本污染物、特征→其他污染物 删除:长期气象条件、特殊风场、复杂地形
4、总则
增加新的管理政策(排污许可、自行监测) 的管理要求
条款解读——5、评价等级及范围确定 调整优化结构布局
2018版导则
变化内容
2008版导则 1、适用范围 一致 2008 版导则与 2018版导则对比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则 新增近年新发布规范文件 新增部分术语 体现排污许可要求
5、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5、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确定
评价等级更新估算模型:考虑复杂地形
6、污染源调查与分析
6、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强化现状调查内容,简化监测内容
7、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7、污染源调查
预测二次污染物需调查污染源清单 新增二次污染物预测模型及评价方法,改进 大气防护距离确定方法,区别考虑达标区和 非达标区 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结果
8、气象观测资料要求
9、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0、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8、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9、环境监测计划
1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 10、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
2008版导则
附录 A 推荐模式清单 B 估算模式所需参数及说明 C 报告书附图、附表及附件要求
2018版导则
A 推荐模型清单 B 推荐模型参数及说明 C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基本内容与图表 D 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标准即为达标
• 补充监测数据:分别对短期浓度进行评价,取监 测期间最大值进行评价
条款解读——6、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调整优化结构布局
竣工环保验收和申领许可证的关系 6.4.3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及网格点现状浓度
• 长期监测点:得到365个逐日序列
• 补充监测点:取监测期的最大值
条款解读——7、污染源调查调整优化结构布局
•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方法
简化
• 环境现状监测点位,常规污染物采用国家监测网点数据 • 对环境影响很小(Pi<1%)的项目简化评价内容
大气评价工作内容
污染源调查、保护目标调查 收集气象资料、地形地表参数 简化现状监测要求
采用AERSCREEN估算评价等级和 范围,评价范围增大
资料 收集
• 对环评中的环境影响预测从模型的筛选、参数的获取、计算方法和评价内容、评价方法 进行更为细致、系统和规范的规定 • 重新规定了“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确定方法
主要修订内容
竣工环保验收和申领许可证的关系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修订
调整优化结构布局
与排污许可证制度衔接
• 评价结果的判定,以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调整、优 化 • 强调在达标区、不达标区的不同评价要求和评价技术 方法 • 非达标区: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 新增环境空气质量增量控制要求:基本污染物长期浓 度增量(贡献值)最大占标率小于30%(其中一类区小 于10%)
三级评价 特殊项目评价等级判定 5.3 评价等级判定
/
/ 达标情况 / 现有、新增、替代 / / / 参照简化
达标情况 现状监测数据 √ 现有、新增、替代 / / √ 污染源监测
条款解读——6、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调整优化结构布局
6.2 数据来源
基本污染物(取消现状监测): • 项目达标区判定:收集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的基 准年环境质量公报数据(年均值) • 国家或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中连续1年监 测数据(逐日日均值) 特征污染物: • 根据污染特征,选择污染较重季节进行监测, 至少取得7d数据 • 以近20年主导风向为轴向,在厂址及下风向 5km范围内设置1-2个监测点
• 新增最大影响Pi<1%的项目直接判定为影响很小, 作为“三级评价”
Pmax<1%
三级评价
(不进行预测、监测)
主要修订内容
竣工环保验收和申领许可证的关系 规范环境质量背景浓度的获取途径和计算方法
调整优化结构布局
• 参考国家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方法:HJ663环境空气质量 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4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 术规范(试行) • 六种基本污染物(基本上)取消环评现场监测,以国家或地方 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环境质量现状数据(近三年),作为 区域环境质量背景。 • 项目排放的其他污染物,没有例行监测数据的,补充监测。监 测点位减为1-2个监测点,至少应取得7天有效数据。
5.4 评价范围确定 特殊项目评价等级判定 5.3 评价等级判定
• 不规则厂界:先外延,再取矩形区域得到评价 范围
• 一级评价:厂址为中心区域,自厂界外延D10%,
评价范围边长5-50km
• 二级评价:评价范围边长5km • 三级评价:不需设置 • 枢纽及干线机场:考虑周边城市、最大50km • 规划项目:规划区边界外延D10%
汇报框架
一、新大气导则主要修订内容
二、新大气导则主要条款解读
修订背景
2015年6月,环保部开展“环评和监测工作创新讨论”:提高导则
重构环评技术导 则体系
规范的指导性和适用性,增强环评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2015年9月,环保部评估中心提出“重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体 系工作方案” 2016年12月,《新总纲HJ2.1-2016》发布。进一步优化环评文件
和 O3)全部达标,即为达标区
特殊项目评价等级判定 评价等级判定 6.4.25.3 各污染物的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 长期监测数据:按HJ663对年评价指标进行现状 评价,即年平均浓度和特定百分位数同时达标
• 涉及多个行政区,分别评价,均达标即为达标 区 • 未发布达标情况的,按HJ663年评价指标判定, 年均浓度和相应百分数24h平均或8h平均满足
• 选用GB3095、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及附录D中的浓度限 值。 • 上述标准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参照其他国家标准, 但应作出说明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 计算评价等级时,8h、日均、年均浓度换算为1h浓 度时,可分别按2倍、3倍、6倍折算
条款解读——5、评价等级及范围确定 调整优化结构布局
5.3 评价等级判定
主要修订内容
竣工环保验收和申领许可证的关系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模型和预测方法修订
调整优化结构布局
• 推荐适合PM2.5、O3环境影响评价的预测模型、评价方法等相关技术方法。
• 推荐模型新增网格模型(CMAQ等,用于区域尺度PM2.5、O3预测模型)和特殊污
染源适用模型(Austal2000、EDMS)
估算结果 2008版导则 一级
调整优化结构布局
2018版导则 一级评价
(需进一步预测、评价)
• 估算模型升级为AERSCREEN模型,并考虑复杂地形对 结果的影响 • 原一级、二级评价合并为“一级评价”
Pmax≥10%
ຫໍສະໝຸດ Baidu二级
Pmax<10% 三级
二级评价
(不进一步预测,只核算排放量)
• 原“三级评价”等效“二级评价”
变化内容
推荐新增网格模型(CMAQ等) 新增各模型的参数使用规范 新增污染物核算规范表格 新增推荐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2008版导则 2008 版导则与附录 2018版导则对比
E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新增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主要修订内容
竣工环保验收和申领许可证的关系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变化
整体修订内容
竣工环保验收和申领许可证的关系 无证排污的处罚问题 • 适合特殊污染物及二次污染物PM2.5、O3预测方法 增加
调整优化结构布局
• 新源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排污许可量)方法与规范
• 达标区和不达标区不同评价方法与要求 • 环境质量现状浓度的获取途径、计算方法和叠加方法
强化
•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规范要求
条款解读——5、评价等级及范围确定 调整优化结构布局
5.5 评价基准年筛选(新增) 特殊项目评价等级判定 5.3 评价等级判定 5.6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 环境质量现状数据 • 气象资料
同一年数据
• 调查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 在带有地理信息的底图标注 • 列出保护对象名称、保护内容、功能区划,与 厂址的相对距离等信息
• 判定依据: • Pmax:最大贡献浓度占标率 • 模型:采用AERSCREEN估算评价等级,报告书 项目计算评价等级时考虑地形参数
估算结果 Pmax≥10% 2008版导则 一级 二级 2018版导则 一级评价 (需进一步预测、评价) 二级评价 Pmax<10% 三级 Pmax<1% (不进一步预测,只核算 排放量) 三级评价 (不进行预测、监测)
特殊项目评价等级判定 5.3 评价等级判定
• 七大高耗能行业、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多源(含 无组织源)报告书项目提一级 • 一般城市道路、等级公路、铁路项目按集中式 排放源计算 • 城市快速路、主干道项目只考虑竖井隧道排放
口(单个隧道超过1km)
• 枢纽及干线机场,评价等级为一级
条款解读——5、评价等级及范围确定 调整优化结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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