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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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近几年来,我县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在安全生产领域不断强化“两个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在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但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分析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现状,在机制体制上、监管手段和责任落实等很多深层次的问题上仍然没有完全达到科学性的要求。
由于我县目前正处于工业加快发展、经济转轨、体制转换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安全生产领域面临的一些基础性、结构性、体制性的矛盾和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一方面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不配套、不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不够完善,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落后,安全投入不足,安全基础脆弱等等都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
另一方面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导致安全生产监管对象趋于多元化,监管难度加大,非公有制企业发生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已经占到全县总数的70%左右;工业、交通运输业、服务业等快速发展,农民工大量进城务工,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压力增大,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
一、当前我县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高危行业点多面广而安全基础又十分薄弱。
随着招商引资力度加大,全县重点工程点多面广,安全隐患多,“两
路”等重点工程建设事故也较多;我县车流、物流、人流量大,人、车、路之间的矛盾突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
自2006年以来,每年我县道路交通和重点工程建设这两个行业事故死亡人数之和均占到当年事故总死亡人数的90%以上。
此外,我县现有非煤矿山39处,尾矿库12处,地下矿5处,这些矿山地质条件复杂,机械化程度低,安全保障水平低,我县还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44家(其中生产企业2家、经营企业40家,使用企业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烟花爆竹经营户1413家,民用爆破器材经营企业1家。
这些企业是发生坍塌、爆炸、燃烧、泄漏、环境污染等事故的危险所在。
(二)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与监管体制还不够完善。
一是安委会作用还不明显。
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由38个部门组成,在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安委会是一个议事协调机构,与各组成部门之间、与其他诸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食品药品协调委员会等之间是一种指导协调关系,且安委会无专门编制、无专门经费、无专门工作人员,挂牌在县安监局,日常工作也大多是组织召开有关会议、议定有关事项,综合监管权威不够,指导协调力度不大,难以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指挥调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机制。
二是安监部门职责定位还不明晰。
县安监局既有属于自己的责任田,直管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又是政府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部
门,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考核工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三是条与块的监管权力和责任不相称。
如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其主权属中央企业,人员安全资格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则由省安监局颁发,日常监管及安全隐患的整治要县安监局督促落实,造成相互联动不协调,配合不密切,影响了监管效果;四是乡镇的权责不对等。
为强化政府的主体责任的落实,乡镇人民政府站在安全生产监管前沿,但只有无限的责任确无任何权利。
(三)安全监管任务与行政力量配置的矛盾突出。
一是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当艰巨。
仅安监部门直接监管的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就有1500多家。
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监管的重大危险源多达86处。
二是安全监管力量严重不足。
我县安监人员只有9人,近年来,为加强基层的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设立了安监办,但由于人员不足,多数乡镇只能安排一名干部兼职。
且由于无编制、无经费、无专业人员、无执法资格等问题,与繁重的监管任务不适应。
三是安全投入不足。
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机构队伍的建设完善、应急体系的建设、安全监管检查、检测设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等方面,都需要充足的资金投入。
由于经费不足,缺乏必要的技术装备,安监人员在日常监管执法中,只能靠眼睛去看,用耳朵去听,凭鼻子去闻,靠人去严防死守,安全监管的科技含量太低,监管效果不理想。
(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
我县高危行业点多面广,门类齐全,危险性大,同时随着大城关建设和各乡镇集镇建设的快速发展,一些重大隐患和危险源已处在集镇的中心,留下了大量的事故隐患,使我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迫在眉睫。
近年来,上级多次要求要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机构,但是,就目前我县而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与我县的高危产业现状和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不相适应。
(五)安全生产责任奖惩机制中存在“两个不对称”。
一是党政领导及安监人员承受的责任压力与企业承受的责任压力不对称。
按照现在的安全生产责任奖惩机制,安全生产压力主要集中在各级党政领导和安监人员身上,还没有很好地把压力传递到企业这一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身上。
从现实情况来看,“农民死儿子、老板赚票子、政府当孝子、干部掉帽子”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二是基层党政领导及安监人员安全生产工作“奖”与“惩”的力度不对称。
对“惩”的一面强调得十分突出,而“奖”的一面力度远远不够。
二、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一)抓住根本,尊重科学,稳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一是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着力提高企业经济增长的质量。
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要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高危险的
企业进入。
加大结构调整力度,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成熟技术和高新技术进行改造,调动企业技术改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装备、产品和能力,为企业提高经营效益奠定基础。
二是坚持培养人才和引进人才并重,着力提高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能力,提高安监队伍的整体素质。
要在引进人才、使用人才、留住人才上建立一整套的制度和机制,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的投入,要想办法为企业提高安全技术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安监队伍的战斗力和工作效率。
三是坚持落实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着力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
完善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工伤保险等制度,认真落实企业伤亡事故经济赔偿规定;推进企业提高机械化水平的步伐,最大限度减少作业人数;建立高危行业职工养老金制度,稳定职工队伍。
四是坚持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着力提高企业现场管理水平。
完善和创新各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考核体系,把安全管理工作贯穿于企业生产的全方位、全过程,致力于源头防范,进一步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五是坚持科技创新与进步,着力增强安全管理手段。
引进吸收国际先进装备和工艺,提高装备的安全可靠性。
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技术开发以及科技服务体系,建立安全隐患的预测预报系统。
六是坚持强化安全培训教育,着力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将传统的由企业、行业培训各类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技术工人转向社会化。
逐步使高危行业走上从业人员职业化、管理人员专业化、从业培训社会化、自主培训经常化的路子,达到企业职工人人想安全、人人会安全、人人能安全的目标。
(二)健全体制、完善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一方面,要按照“经济管理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分开”、“安全生产行业管理与安全监督分开”的思路,强化行业管理职能,确保各级安监部门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抓好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落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另一方面,要理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形成从职工、企业、社会到政府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
(三)强化措施、明确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首先要按“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分层次落实”的总体要求,将各级政府、各级安监、行业管理部门、企业不同责任主体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要求具体化、明确化,这样才能解决好干部与企业责任压力不对称的问题;其次,对不同安全风险程度的企业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
安全风险低的企业实行高标准、低管制,安全风险高的企业实行通用标准、严管制,增强他们对安全管理法规的自愿遵循性,避免安全管理的逆向选择现象。
第三,完善市场准入标准。
通过标准调控企业,
使企业在政府确定的框架内承担起安全管理责任。
(四)注重实际,理性预防,不断夯实安全基础。
政府要督促企业为事故预防而进行实质性的投入,安全监管的重点要放在切实建立安全隐患的发现、整改、验收、处罚机制,完善隐患治理整改制度,严肃隐患整治纪律上,夯实安全基础。
(五)奖惩结合,强化追究,增强安全监管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首先,要分清安监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是哪些,切实解决监管缺失的问题。
其次,要分清政府和企业监管的主体、对象和内容,切实解决监管不明的问题。
第三,要实事求是追究事故责任。
以真正吸取教训,警示教育后来者。
第四,要做到责任追究与激励相结合、相对称,妥善处理好责任机制中“奖”与“罚”不对称的问题。
(六)与时俱进,改进方式,稳定安全生产监管队伍。
一是突出监管重点。
对一些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问题,实施重点监督、专项监督和定期监督,增强执法的实效性。
二是坚持执法务必从严。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
建立健全规范性的内部监督制度。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与企业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在严格监管的同时实行分类指导。
四是关心和爱护安全生产监管队伍,进一步提高工作积极性。
人事、财政等部门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实事求是地核定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干部特别是基层安监人员的加班补助、岗
位津贴、通讯费用等标准,以提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稳定安全生产工作队伍。
(金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周春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