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基本制度完整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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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特征和时效
特征:
1、过渡性
2、合同主体是建设单位与物业公司
3、要式合同(要求必须是书面形式) 时效:
《条例》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可以约定期限,但量,期限未满,业主委 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当事人与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服务内容与质量; 物业服务收费方式; 物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内容; 物业的承接查验;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专项维修资金 违约责任 其他(合同期限、争议解决方式合同终止、
三级:小区设有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每天清运 1次,小区公共场所每日清扫1次,电梯厅、楼道 每日清扫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洁1次,路 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共用雨、污水管道每 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化粪池 每季度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
(六)绿化服务(区别不大) 物业服务成本的构成:(监审办法第八条——第十
1、业主大会制度2、管理规约制度3、前期 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4、物业承接查验制度5、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制度6、物业管理从 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7、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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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的特点: 1、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共性和综合性 2、物业管理服务受益主体的广泛性和差异性 3、物业管理服务的即时性和无形性 4、物业管理服务的持续性和长期性
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 大的方面有两点: 一是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子地 进维修、养护、管理; 二是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具体的方面: 1、房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与管理;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管理; 3、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与管理; 4、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与绿化管理服务 5、物业区域内公共秩序、消防、交通等协管事 项服务; 6、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7、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8、专项维修资金的代管服务
合法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有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
相关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应当为与物业 服务直接相关或者间接相关的费用;
对应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与物业 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相对应;
合理性原则,影响物业服务定价成本各项费用 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者社 会公允水平
(二)房屋管理
一级:每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 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 每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
二级:每3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 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 每3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
三级: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 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 至少两次装修施工现场;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陈晨苗
第一章 物业管理概述
《条例》对物业管理的定位: 1、物业管理是由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
企业的方式来实现的活动; 2、物业管理活动的基础是物业服务合同; 3、物业管理的内容是对物业进行维修、
养护管理,对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 序进行维护。
物业管理的特征:
1、针对当前我国物业管理的发展现状, 有必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把 好市场准入关;
2、针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特性, 有必要对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市场准入和清 出制度;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 务等级标准》共有三个等级)
(一)基本要求 一级:管理人员统一着穿,设有服务接待中心, 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半小时内。每年至少 1次征询业主意见,满意率80%以上; 二级:管理人员统一着穿,公示16小时服务电话, 急修1小时内。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意见,满意 率75%以上; 三级:公示8小时服务电话,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 主意见,满意率70%以上
续约条款)
物业服务企业维护秩序的方式: 履行告知义务 履行制止义务 履行报告义务
物业服务企业在安全事故中的法律义务 1、发生安全事故时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避免扩大损失, 2、及时向有胡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事故 3、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使用与维护的有关规定
1、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规定用途不得擅 自改变(《条例》第五十条)
3、可以弥补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业主大会缺位的 弊端,加强物业建设与物业管理的衔接,保障开 展物业管理的必备条件。
4、在新老物业服务企业交接时进行承接查验, 有利于界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责 任
前期物业管理建设单位向物业服务企业移 交的物业资料:
1、竣工验收资料(竣工总平、单体建筑、 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 工程竣工图);
2、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不得擅自 占用与挖掘(《条例》第五十一条)
3、 公用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相关管线 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条例第五 十二条)
4、业主装饰装修房屋应当依法规范 (《条例》第五十三条)
5、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应 当遵守有关规定(《条例》第五十五条)
第三章 物业管理的基本制度
业主大会的表决规则《条例》第十二条:
1、开会的条件:业主大会应当有物业管理 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 业主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2、一般事项表决:就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 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 的业主同意;
3、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 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2/3以上 的业主同意(职责中的第五、六项)
物业服务定价成本审核的方法和标准(监审办法 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物业管理事项 物业服务质量 物业服务费用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物业管理用房 合同期限 违约责任
其他: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损失赔 偿、免责条款约定、合同履行争议的解决方式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 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 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和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限、供冷期
4、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2年
商品住宅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 说明书》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的必要性:P102-103
包干制和酬金制收费形式: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 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 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 方式;其物业服务费构成包括:物业服务 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利润。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 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 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 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 或者承提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 资金属业主所有,物业服务企业是代管代 支
七条) 人员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办公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的原则:(监审办法第五 条)
二级: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站岗值勤,对重点 区域、重点部位每2小时至少巡查1次,对进出小 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劳 务人员实行登记管理;
三级:小区24小时值勤,对重点区域、重点部 位每3小时至少巡查1次,车辆停放有序;
(五)保洁服务
一级:高层按层、多层按幢设置垃圾桶, 每日清运2次,合理设置果壳箱或者垃圾桶, 每日清运2次,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 绿地等每日清扫2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 扫2次,每周拖洗1次,一层共用大厅每日 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日擦洗1次,共用部 位玻璃每周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月清 洁1次,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 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 每半年清掏1次;
《条例》确立的基本法律关系
1、业主相互之间的关系;
2、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之间的关系;
3、开发企业与业主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 系
4、供水、供电等单位与业主以及物业服务企业 之间的关系;
5、社区居委会与业主、业主大会及物 业服务企业的关系
6、物业管理各方主体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条例》确立的基本制度(七项)
住宅物业必须要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标 例外:规模较小的住宅物业、投标人少于3 个的住宅物业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协议 (《条例》的第二十四条)
物业承接查验制度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明确各方的责、权、利,对维护建设 单位、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正当权益,避免矛 盾纠纷,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2、可以督促建设单位根据规划设计标准和售房 约定,重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建设, 对提高建设质量,保障业主财产权益具有重要意 义;
2、技术资料(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 护保养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他资料(规划、建 设、房屋产权权属、工程验收
物业保修的法律规定:
责任: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和保修 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保修期:《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 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 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 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 服务合同;
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以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公约的内容:
1、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
(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一级:载人电梯24小时运行,路灯、楼道 灯完好率不低于95%;
二级:载人电梯早6点至晚12点正常运行, 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0%;
三级:载人电梯早6点至晚12点正常运行, 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0%;
(四)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一级: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站岗值勤,对重点 区域、重点部位每1小时至少巡查1次,配有安全 监控设施的,实施24小时监控,对进出小区的车 辆实施证、卡管理,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劳 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
二级:按幢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 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1次, 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1次,每半月拖洗1次,楼 梯扶手每周擦洗2次,共用部位玻璃每月清洁1次, 路灯、楼道灯每季度清洁1次,共用雨、污水管道 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检查1次,化粪池 每2月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
2、业主的共同利益;
3、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
4、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业主公约的法律效力:对全体业主、使用人、 物业的继受人都有约束力
业主临时公约的内容:物业的自然情况和权 属情况、业主使用物业应遵守的规则、维 修养护中业主应当遵守的规则、涉及业主 共同利益的事项、违约责任
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意义和原则: 意义: 择优、遏止不正当竞争、创造公平市场环境 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强制性规定: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条例》第六条 义务:《条例》第七条
业主大会的职责(《条例》第十一条)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物;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社会化、专化化、市场化
《条例》的指导思想:
一是强调保护业主的财产权益,协调单 个业主与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关系;
二是强调保护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是平 等的民事主体,是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
三是强调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公平、 公开和协商方式处理物业管理事项。
物业管理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1、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2、有利于提高人民 群众居住质量;3、有利于增加就业;4、有利于 维护社区稳定;5、有利于推动房地产业的良性发 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