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扬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 行)
扬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基本原则1、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
2、每个专业转出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人数的20%。
如申请转出人数超过该专业人数20%,按申请转出学生所修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确定。
3、各专业接受转入学生的人数,原则上按本专业一年级人数10%的比例确定,转入单独代码招生专业可不受此限制;对就业率低和教学资源不足的专业控制转入人数。
4、考核要求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如拟转入人数少于公布计划数可只安排面试)。
笔试的考核重点放在考核学生专业基础素质上。
面试的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学生对拟转入专业领域的涉猎和了解、专业基础和综合素质及已修课程学习情况等。
第二条申请资格1、全校在籍全日制一年级本一、本二批次本科生。
2、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3、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招生的要求。
4、对所转专业有一定的志向和爱好。
单独代码招生和对口单独招生的学生分别只能在单独代码专业和单招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其它专业的学生可以在全校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第三条实施办法1、每学年春学期第4周前,各学院将本院各专业可接纳转专业的人数及考核要求报教务处。
上报材料必须经分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
教务处审核后于春学期第5周公布各学院各专业可以接受学生的名额与考核要求。
2、符合上述申请资格的学生于每学年春学期第6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扬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于第7周初统一填报《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并经分管教学院长审批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进行复审后,按转入专业汇总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于第7周末发给接收学院,由转入学院进行考核。
4、考核工作在春学期第9-10周内完成。
笔试的命题与考核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阅卷及成绩登录由学院专人负责,考核的最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应由学院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负责人、至少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纪检员等组成的考核组组织实施。
定岗定编实施方案
定岗定编定员实施方案为规范公司的人员编制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满足公司科研生产的不断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公司经营战略为导向,以优质、高效地按时完成科研生产任务为目标,充分发挥公司每位员工的专业和技术特长,打造一支“专业、高效、精干、务实”的科研生产队伍,推动企业快速发展。
二、实施原则1. 因事设岗原则从“理清该做的事”开始,“以事定岗、以岗定人”,以工作内容、任务量配置人员。
使“人、岗、事”三者之间达到合理匹配,让公司员工“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设置岗位既要着眼于企业现实,又要着眼于企业发展。
2. 精简高效、满负荷原则岗位人员的配备必须坚持“精简高效、满负荷”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裁减冗员,提高工作效率。
3. 以客户为导向,科研生产为中心的原则以满足客户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围绕公司科研生产设置支持、服务和职能部门的岗位。
4. 量化考核,择优选用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订以为公司作出贡献为主,结合员工个人能力、水平、经验以及道德品质等考核要素的量化考核办法,采用广泛参与,背靠背评价打分的方式对员工进行量化考核,公司根据量化考核的结果择优选用。
三、实施依据1.根据公司计划完成的科研生产任务和要求,结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2.根据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确定的人力资本投入;3.参考航空、航天同类型科研机构或企业的岗位设置及要求。
四、实施办法1.岗位设置1)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各部门职责和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分析后,按部门重新拟定岗位名称、岗位职责等并初步编制各岗位说明书。
2)人力资源部将初步编制的岗位说明书提交各部门领导征求意见,各部门领导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报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将岗位说明书、修改意见和主管领导审核意见一并报送人力资源部。
3)公司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后,批准各部门岗位设置。
2.岗位定编1)人力资源部按照公司“总量控制,结构优化”的总体要求和公司批准的各部门岗位设置,初步拟定公司各部门岗位职数。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用5篇)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用5篇)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一、目的为加强员工考勤管理,严格劳动纪律,规范工作秩序,合理安排员工休息时间,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X支付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三、出勤管理细则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日休息。
2、工作时间:员工上班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3、打卡时间:员工出勤实行指纹打卡管理,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工作日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及下班离岗时间,每天打卡两次。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考勤监督。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考勤纪律,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须登记。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须到公司前台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单》,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
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视情况按事假/旷工处理。
5、因停电、考勤机故障未能及时打卡的员工,由公司前台做好记录,报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批。
6、综合管理部前台及薪酬专员负责考勤记录汇总与分析,每月3日前完成上月各部门/分公司的考勤统计汇总,经部门/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核算工资,考勤及工资资料上报总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核查,最后经公司领导签批后交财务部复核并下发工资。
7、考勤记录作为员工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及年度评优活动的参考依据。
四、缺勤规定1、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应及时在公司前台登记,忘记打卡一次取消当月全勤奖;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故意不打卡,经前台或公司同事提醒后扔不执行打卡者,当天按旷工处理;上下班均无打卡记录,且无任何请假或外出手续者,当天按旷工处理。
2、迟到或早退:员工未按工作时间规定到岗或离岗视为迟到早退。
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取消当月全勤;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罚5元/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扣罚10元/次;迟到1小时以内扣罚20元/次,超过1小时扣罚半天工资。
爱国卫生制度考核范文多篇
爱国卫生制度考核范文多篇爱国卫生制度考核4篇爱国卫生制度考核爱国卫生检查评比制度一、科室,按科室划分落实卫生责任区,科室负责人为责任人;实行10分制检查评比,9-10分以上为优胜,8-9分为良,6-7分为合格,5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优胜者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以适度物质资奖励;对不合格者给予通报评比,责令其改正,卫生责任人不能参与当年度评先评优。
二、室外卫生,按块划分责任区,落实包干区卫生责任人,实行百分制检查评比,9-10分为优胜,8-9分为良,6-7分为合格,5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优胜者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度物质资奖励;对不合格者给予通报评比,责令其改正,卫生责任人不能参与当年评先评优。
三、食堂卫生,落实食堂卫生责任人,实行百分制度检查评比。
9-10分为以上为优胜,8-9分为良,6-7分为合格,5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优者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度物质资奖励;对不合格者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其改正,卫生责任人,卫生责任人不能参与当年度评先评优。
四、厕所卫生,落实厕所卫生责任人,实行百分制检查评比。
9-10分为优胜,8-9分为良,6-7分为合格,5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优胜者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度物质资奖励,对不合格者给予通报评比,责令其改正,卫生责任人不能参与当年度评先评优。
五、员工卫生按照员工个人卫生和卫生行为实行10分制检查评比,对检查评比全年累计优者员工给予表彰;对卫生较差员工评比教育劝其改正,并不能参与当年度评先评优。
爱国卫生制度考核新兖镇爱国卫生管理制度为了全面贯彻《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做好爱国卫生工作,确保给辖区居民以清洁、健康、文明、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进而推进我镇爱卫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第一条爱国卫生机构。
镇设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由分管卫生的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城建办、卫生院、中、小学校、派出所、食品站等单位和各村(居)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下设镇爱卫办,城建办主任为爱卫办主任,全面负责落实《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上级爱卫组织分配的相关工作,以及各村(居)和镇直单位的爱卫创建检查、督促、考核工作。
行政部积分制实施办法(制度范本、doc格式)
行政部积分制实施办法(制度范本、doc格式)一、总则1. 为提高我司行政部工作效率,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积分制实施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我司行政部全体员工。
3. 积分制实施办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积分标准1. 基础积分:每位员工每月享有100分基础积分。
2. 工作任务:根据工作性质和任务难度,分配相应积分。
3. 附加积分:对于表现突出的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附加积分。
三、积分计算方法1. 员工积分=基础积分+工作任务积分+附加积分-扣除积分。
2. 工作任务积分:根据任务完成情况,由上级领导进行评分。
3. 附加积分:由上级领导根据员工表现,给予适当积分。
4. 扣除积分:对于违反公司规定、工作失误等情况,将扣除相应积分。
四、积分奖励与惩罚1. 积分奖励:a) 每月积分排名前三的员工,可获得额外奖金。
b) 年底积分累计排名前三的员工,可获得年终奖。
c) 积分作为晋升、评优的重要依据。
2. 积分惩罚:a) 积分低于60分的员工,将进行约谈,并制定改进计划。
b) 连续三个月积分低于60分的员工,将视情况调整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积分管理1. 行政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积分制的实施和监督。
2. 每月底,由行政部负责人统计并公示员工积分。
3. 员工如对积分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上级领导反映。
六、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所有。
3.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四、积分应用1. 积分作为衡量员工工作表现的重要指标,将应用于以下方面:a) 员工年度绩效评价:积分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b) 奖金分配:积分高低将直接影响员工年终奖及各项奖金的分配比例。
c) 职业发展:积分优异的员工将在岗位晋升、职位调整等方面获得优先考虑。
d) 培训机会:积分排名靠前的员工将有机会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
中央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办法
中央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调动本科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按照教育部有关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的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条件推荐免试为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应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具体条件如下:(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课程,所修历年学分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包括转专业学生),国家外语六级水平测试成绩达到 460 分(少数民族学生、保留入学资格留校工作两年后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的优秀学生干部国家外语四级水平测试成绩达到 426 分、艺术类学生、高水平运动员、退役运动员通过学校外语水平测试);(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符合学校准予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的有关条件;(六)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七)具备上述条件并且符合下列要求者可以推荐:1. 推荐至本校或外校直接攻读硕士研究生者(含学术型、专业学位),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测评列全班前 30% ;2.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在校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3. 推荐至本校或外校直接攻读硕士学位(含学术型、专业学位)的少数民族学生:(1)包括少数民族2年预科学生、内地西藏班及内地新疆高中班在当年高考中以民族语言考入我校的少数民族学生、西藏自治区高考统招中享受少数民族招生政策的少数民族学生。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目标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
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第三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
第四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素质、课程学习成绩、实践与创新能力三部分,三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 10%、70%、20%。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第五条凡我系普通本科生均应依据本办法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测评。
第六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按学年度进行计算。
基本素质的测评由测评小组(测评小组成员包括:班级导师、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学生代表。
)根据基本素质的各项要求打分,每名学生须由测评小组所有成员共同打分,取平均分,评议计分,报学院审核;课程学习成绩和实践与创新能力两部分测评先由学生本人进行自评,经测评小组评议核查后报学院审核。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作为评奖评优的基本依据。
各班在进行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时须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各班应成立班级测评小组,组成人员不得少于8人。
其中,各班导师、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为小组当然成员,班长为组长,起到组织、联络、协调的作用,但不得干涉测评小组其他成员的评议活动。
其余成员应是不参加本次奖学金评比的同学,并由民主推选产生。
若按上述办法产生的小组成员不足8人,由全班同学民主推选补缺。
(二)学生本人按有关规定进行总结自评计算得分并上交测评材料。
各类表彰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校团委及其他部门的表彰需附带校团委或其直属单位证明(加盖公章)方予以确认,否则认定其无效。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云南国土资源资源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为全面深人贯彻并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文件精神,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青年人力资源开发的有效途径,服务高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满足广大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就业和创业的迫切需要,全面反映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
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由思想道德素质分、专业能力素质分、身体心理素质分和创新实践素质分四部分构成,即: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思想道德分+专业能力素质分+身体心理素质分+创新实践素质分。
二、参评学生范围具有我院正式学籍且学习期满一年的全日制学生。
三、测评工作原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进行。
四、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测评(对应综合素质测评表内容)(一)思想道德素质的测评(A 项)思想道德素质的测评,由基础分和二级指标分组成,满分20 分。
即思想道德素质分=基础分+二级指标分(奖励分-扣分)。
基础分:满分10 分。
基础分的评定是在学生对上一学年的思想道德素质进行自我总结后,根据学生对《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的遵守情况表现,主要考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人生价值观,关心国家大事,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党团组织生活;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不恶意欠费,团结协作,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爱护环境;关心集体,参加志愿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树立正确的专业思想、学习动机和学习态度,有奋发向上、竞争进取、自强不息的意识以及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的精神,无旷课、迟到及早退现象,考试不作弊。
明德尚能学以致用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学生成长手册思想道德素质二级指标分(满分10 分)的加减:AI .政治表现方面(满分2 分):评价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情况。
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因材施教、素质教育的指导思想,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学管理理念,尊重学生的志向与爱好,为学生符合自己兴趣与特点的学习与发展机会,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原则(-)严格遵守管理办法的原则。
转专业的工作必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进行。
所有有关的教师、管理人员及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所有与转专业有关的行为都要依据本办法进行,并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二)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
每个专业录取的人数,每年根据有关专业的教学资源和就业情况确定。
原则上控制在本届学生人数的10%,通过考试,择优录取。
本届没有招生的专业暂不接收学生转入。
第二章转专业的基本条件第三条学生申请转专业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在校全日制学习的本科一、二年级在读学生。
(二)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身心健康,且符合转入专业(专业方向)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四)符合转入学部/直属学院当年公布的接收条件。
(五)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给予优先考虑。
学生需按规范程序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学生所在学部/直属学院与接收学部/直属学院分别提出具体意见,经接收学部/直属学院考核通过,教务处同意,主管本科教学校领导批准后,方能转入适合其继续学习的其他专业学习。
第四条学生申请转专业的特定条件在同时具备第三条规定的基础上,学生申请转专业还必须具备以下特定条件之一。
(一)经学校组织考核证实,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三)经学校组织认定,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转专业更有利于继续学习者。
(四)学生休、停学后复学,因特殊原因学校无原学生所学专业的对应年级接收者。
浙江大学人文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二〇〇九年七月
附件 1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人员的考核条例
为促进各班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保证该项 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院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将对学院综合素质评价部 和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进行考核。
具体考核条例如下: 1.是否对本学院、本班级内的同学进行及时地宣传、讲解综合素质评价工 作,是否做到让同学真正了解该项工作并积极配合。 2.是否按时参加学院各种工作会议。 3.是否公正、如实地进行记录,评定分值是否合理,工作态度是否严肃认 真,有无故意隐而不报等。 4. 能否虚心接受同学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意见,认真对待同学提出的问 题,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错误,保证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
9.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学习、实践活动 次(此项加分累积不得超过
(提交入党申请书、写思想汇报、写党校结业 2 分,按长学期计算)
论文等项目除外)
成为预备党员,预备党
员转正每项各加 1 分
校、院级加 2 分/次,省
级加 4 分/次,国家级加 6
10.获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社团干部等 分/次,(青年志愿者二星荣
数”为次要关键字、“学年所获总学分”为第三关键字的排序方法对每位学生进行学年智成 绩的排名。
计算方法:“综合绩点”=“主修专业课程学年平均绩点”×70%+“所有课程学年平均 绩点”×30%。
(三)身体素质方面 该项成绩由学校公体部统一提供给各学院,根据学生每年达标成绩得出。 等级确定标准为 85 分以上为“优秀”,75-84 为“良好”,60-74 为“及格”,60 分以下 为“不及格”。
(一)学 生参加各 项集体活
5.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 志愿服务活动 (包括各种志愿者活动、义务劳动及公益活动;
2023年最新的本人对所聘岗位的工作设想和规划范文(精选6篇)
2023年最新的本人对所聘岗位的工作设想和规划范文(精选6篇)【篇1】本人对所聘岗位的工作设想和规划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根据《xx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和《xx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在岗位聘任工作中坚持岗位职数公开、岗位职责公开、任职条件公开、聘期任务公开、聘任程序公开、聘任结果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聘任。
2.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级变薪变的原则。
岗位变动后,按新聘岗位确定其工资待遇,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级变薪变的工资分配制度。
二、组织机构(一)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机构1.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发展规划处负责人及校学术委员会有关成员)主要职责:(1)负责审定各职级基本任职条件、岗位职责与聘期目标任务;(2)负责审核各二级单位的岗位聘任方案、岗位职责、聘后管理方案及考核办法。
学校岗位聘任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岗位聘任日常管理工作。
2.学校申诉仲裁委员会由校工会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教代会代表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接受教职工的投诉和申诉,就投诉和申诉进行调查,对相关争议进行调解,并将调查结果及调解结果反馈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或二级学院(部门)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申诉仲裁办公室设在校工会,负责岗位聘任工作中教职工申诉(投诉)日常管理工作。
(二)二级学院岗位聘任工作机构1.二级学院岗位聘任工作小组组长:主持行政工作的负责人副组长:副院长成员:由二级学院班子成员、部分学术委员分会委员、分会主席等组成,人数5至9人。
办公室主任:(人选由二级学院研究决定)负责本单位岗位聘任、聘后管理、考核办法的方案制定;具体负责本单位承担的岗位聘任实施、聘后管理、考核工作。
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在思想品德、专业学习、综合能力等方面协调发展,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按照XXXX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指标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测评依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为测评依据,以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对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进行综合测评。
二、测评原则与方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力求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发展情况。
三、测评范围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均应依据本办法以班级(或同年级)为单位进行测评。
转专业学生在转出学院参加该学年的综合测评。
四、测评内容及分值测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品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发展性能力素质。
测评总分∑=政治思想品德素质(20分)+科学文化素质(70分)+发展性能力素质(10分)。
原则上除了科学文化素质(专业知识)测评分以外,其他分值总和不得超过35分。
(一)政治思想品德素质测评(20分)1.政治思想品德测评主要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依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建立大学生政治思想品德评价体系,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
2.政治思想品德测评主要内容从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素养、思想政治实践表现、个人品德修养三个方面进行测评。
思想政治理论素养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党团课学习和时政学习;政治思想教育实践包括参加升国旗、晚点名主题教育及志愿服务活动等表现;个人品德修养评价包括爱国诚信、敬业友善、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等行为表现。
(1)思想政治理论素养(4分)①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含马克思主义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形势政策等课程):(1分)A.该学年此类课程成绩为优秀者(1分);B.该学年此类课程成绩为良好者(0.7分);C.该学年此类课程成绩为中等者(0.5分);D.该学年此类课程成绩为及格者(0.3分);E.该学年此类课程成绩为不及格者(0分)。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职工聘用管理办法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职工聘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人事制度,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聘用的全体教职工,校领导的聘用不在本办法管理之内。
第一章聘用第三条聘用原则学校教职工实行全员聘用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聘用原则,坚持标准、明确程序、严格考察、确保质量、择优录用,合同聘用管理。
(一)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优化队伍结构为目标,体现充实基础学科和薄弱学科,支持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加强重点学科和特色学科的原则。
(二)科学定岗、合理定编,有效进行人力资源配置,实现精简高效。
(三)全体教职员工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严格考核、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第四条聘用岗位类别及范围(一)教学类岗位:聘用范围:专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或教学兼行政类工作的人员。
(二)行政类岗位:聘用范围:专职从事行政工作的人员。
(三)教学辅助(专业技术)类岗位:聘用范围:为教学服务的图书馆人员、实验实训人员、辅导员及其他教辅类岗位人员。
(四)工勤类岗位:聘用范围:司机、收发员、宿舍管理员、保安员、文印员、其他工勤类岗位等。
第五条聘用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愿意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二)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协作意识,能遵守学院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
(三)身心健康。
(四)教师岗位的聘用条件: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副教授以上职称,个别特殊专业可招聘硕士研究生;具有较高的英语听、说、读、写水平,能够运用英语进行教学、科研实践;具有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不低于二级乙等(对汉语教学不低于二级甲等);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具有所承担课程的教学业务能力和学科水平;教学经验丰富。
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5篇
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5篇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精选篇1)为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体现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的分配机制,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分配原则,依据公司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资构成1、现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补贴(岗位补贴、工龄工资、全勤、知贴、生活补贴、中艰津贴、电话费)、奖金组成。
2、增调部分为使加班、外勤等补助核报工作程序简化,本着人均增加的`原则,现实行量化管理,维护服务部门在岗人员700元/人/月,技术业务部门在岗人员600元/人/月、行政管理部门在岗人员500元/人/月。
二、工资核发1、基本工资、补贴和奖金(80%)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按月核发。
2、绩效考核奖金由现奖金的20%和增调部分组成。
三、考核方式考核领导小组对部门按季度考核。
四、考核程序依据公司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1、部门考核、自查。
各部门每月按照部门考核办法对员工绩效考核奖金先行按100%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奖金发放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核发;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奖金先行按100%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核发。
各部门每季度根据考核内容、标准和要求,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向分管领导汇报审核后,向考核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报有关资料。
2、考核领导小组考核。
考核领导小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重点抽查、查阅资料、听取部门正职汇报、副职补充等方法,逐项考核确认,量化打分,形成考核意见,并写出初步考核报告(含绩效考核奖金发放比例)。
3、确定绩效考核奖金发放比例。
考核领导小组向经理办公会提交考核报告,经理办公会确定部门考核结果(作为部门负责人的考核结果),并公示三天。
4、二次调整。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确定的部门考核结果,对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奖金进行二次调整核发。
各部门根据公司确定的部门考核结果及部门月考核结果,对员工绩效考核奖金进行二次调整,在部门公示一天后报人力资源部调整核发。
大学市奖学金实施办法
大学市奖学金实施办法为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XX大学XX市奖学金实施办法》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市奖学金由XX市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第二条XX市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三条XX市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领导;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第三章名额与预算下达第四条每年由市教委会同市财政局下达XX市奖学金名额与预算。
第四章评审第五条XX市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根据当年市教委学生处制定的有关XX市奖学金的评审要求,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六条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第七条获得XX市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同一学年内,获得XX市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得再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八条每年XX市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具体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审,由学院初审、学院内公示、学生处复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XX市教委审批。
第五章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第九条每年根据XX市下发的奖学金,学校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XX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根据《XX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为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以下简称认定工作),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公平、公正、合理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和XX市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对象第一条本办法中所称学生是指被我校正式录取,具有我校正式学籍且完成注册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位)在校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