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板事故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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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板事故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1.1顶板灾害危险源辨识

1.1.1巷道失修,修复老巷,勘察维护不及时发生冒顶事故

1.1.2 巷道复合顶板巷道支护强度不足冒顶事故

1.1.3断层带支护强度不足冒顶事故

1.1.4应力集中区支护强度不足冒顶事故

1.1.5 开门(三岔门)顶板冒落

1.1.6巷道贯通预透顶板冒落

1.1.7受工作面采动影响发生冒顶事故

1.2事故类型

井工煤矿生产属地下作业,顶板事故是矿井生产的主要灾害之一,是煤矿井下采、掘过程中常见的一种事故。抓好顶板管理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我矿在顶板管理方面虽然未出现大的灾害事故,但顶板管理仍是我矿安全管理的重点。随着矿井开采深度增加,垂直应力明显增大,围岩在高应力条件下储备了较高的能量,一旦围岩失稳,能量将会在较短的时间内释放,发生不同程度的顶板事故。

顶板事故类型可分为:大面积冒顶和局部冒顶

1.2.1工作面在搬家撤除、初采初放、过老巷、过断层、顶板破碎带、复合顶板开采、坚硬顶板开采、应力区下采煤时,由于破坏了工作面顶板的原有平衡状态,导致顶板运动加剧。当支护强度或支护密度不能满足要求

时,导致局部冒顶事故。可能造成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

1.2.2由于掘进施工过程中破坏了工作面顶板的原有平衡状态,导致顶板运动加剧,当支护强度或支护密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导致支护失稳伤人或冒顶事故。

1.2.3大型顶板冒顶事故(推垮型冒顶事故、压垮型冒顶事故);造成垮面埋人从而带来重大伤亡。

1.2.4顶板压力造成的断柱、蹦梁、飞销伤人事故;

1.2.5顶板危矸伞檐、煤壁子片帮伤人事故等;

1.2.6王家寨矿顶板事故发生概率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对我矿围岩分类,我矿三采四层、五采二层局部为典型的复合型顶板,发生顶板事故的几率较大,应为顶板管理的重点,应加强顶板支护质量及巷道日常巡查维修、维护管理。我矿一采区四层煤顶板完整性较好,发生顶板事故的概率相对较小。

1.3危害程度分析

当巷道围岩应力比较大、围岩本身又比较软弱或破碎、支柱的支撑力和可缩量又不够时,已被应力破裂的围岩或本来就是破碎的围岩,在较大应力作用下,损坏原巷道支护,造成巷道冒顶。当顶板破碎、节理发育时,支护不及时,就会发生冒顶;在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也易发生冒顶;有时尽管顶板比较稳定,但忽视支护质量,违反操作规定或锚杆支护系统匹配不合理,也会引起冒顶。冒顶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堵塞巷道,损坏设备,损坏支柱,造成生产系统瘫痪或矿井停产等。巷道开门(三岔门、四岔门)或施工大跨度碹岔、贯通,地质构造带、过断层破碎带、应力集中区、采动影响区顶板支护强度不够易发生局部冒顶事故。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事故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后,调度室及时向新泰市煤炭局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2统一指挥原则

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协作。针对不同地点、不同事故类型,按照由深到浅、由远到近、先急后缓、合理有序的原则防止施工再扩大。

2.3救人优先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切实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事故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扩大,千方百计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4及时抢险原则

2.4.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4.2.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织抢救。

2.4.3.实施快速应急响应和快速抢险,相关部门、救援机构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发生地,相应的救援抢险设备也必须迅速到达。

2.5属地管辖和分级处置原则

按照事故发生地和企业隶属关系,实行属地化和分级处置。

2.6妥善处理善后原则

按照相关规定,在事故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尽快开展善后处理工作。要根据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对一”的包户安抚等措施,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成立事故现场处置指挥部

3.2.1.1救灾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指挥部总指挥:矿长、党总支书记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经营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党总支副书记生产矿长

成员:掘进矿长、回采矿长、机电矿长、安监站站长、调度室主任、生产技术科长、机电科长、通风工区区长。

指挥部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附后。

3.2.1.2现场处置指挥部下设九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3.2.1.2.1现场指挥组

组长:生产矿长

成员:掘进矿长、回采矿长、机电矿长、调度室主任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①负责指挥现场救援救治队伍;

②组织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

③协助总指挥研究制定变更事故处理方案。

3.2.1.2.2抢险救灾组

组长:安全矿长

成员:安监站长、通风工区区长和事故单位分管负责人。

主要职责:

①指挥现场救护工作,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②快速制定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③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救灾物资及伤员转送;

④合理组织和调动战斗力量,保证救护任务的完成。

3.2.1.2.3生产技术组

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生产技术科长、机电科长、调度室主任、通风工区区长

主要职责:

①根据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迅速制定抢救与救援方案、技术措施,报总指挥同意后实施;

②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③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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