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轨检车轨检系统验收办法(第四稿201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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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轨检车轨检系统验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基于激光摄像断面技术轨检车(以下简称新型轨检车)的验收,根据与新车供应方新型轨检车合同,制订本验收大纲。新型轨检车的验收工作是在铁道部基础部领导下,由铁道部基础设施检测中心组织用户和新车供应方具体实施,用户、新车供应方提供协助配合共同完成。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验收大纲适用于基于激光摄像断面技术轨检车提供的轨道几何状态检测系统、钢轨断面与磨耗检测系统、钢轨波浪磨耗检测系统的验收。
有关道床断面、无载轨距的验收办法另行制订。
第三条验收程序。
①首先由新车供应方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应该包括验收的具体时间,需要进行验收的轨道几何状态、钢轨断面与磨耗检测系统、钢轨波浪磨耗检测系统的技术项目清单;
②经过铁道部有关部门同意,由铁道部基础设施检测中心负责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和用户,安排验收计划等具体事宜。正常情况下,验收安排在一个月内完成;
③铁道部(或检测中心)、用户(轨检车使用方)、新车供应方三方认可轨检车达到验收标准后,共同签字,通过新型轨检车验收。
第四条新型轨检车一旦进入验收周期,在本次验收周期内新车供应方不得对系统硬件、软件进行更换、改动。
第五条在一个验收周期内,如果存在项目没有达到验收标准,则该项目验收不通过。新车供应方可以在对系统进行更换、修改、调试后,重新申请进行下一次验收。
第二章轨道几何状态验收
第六条在进行正式验收之前,验收方要确认轨检车是否处达到可验收状态。确认方法如下:在轨检车静止状态下,打开检测系统,热机1个小时后,标定惯性包,打开模拟速度,从50变化至160(200),观察各项参数的变化是否在精度要求的范围之内,如果变化超出精度要求,则不能进行正式验收。
第七条新型轨检车的轨道几何状态正式验收分为三个阶段。
① 第一阶段现场试验线测试(用户可提供试验线路)验收。
在试验线上预设各类轨道不平顺(左/右高低、左/右轨向、大/小轨距各一处、水平和三角坑各两处,至少10处),使不平顺幅值达到120km/h标准规定的二级超限管理值。轨检车正向和反向,分别采用20、40、60、80、100、120Km/h的速度各检测三次,共计36圈。时间安排四天;
本阶段主要考查轨检车在不同速度等级下的重复性和与地面设置不平顺的准确度。
② 第二阶段运营线测试。在北京附近运营线路上测试三天,
第一天试验结束后,根据情况选取各项轨道不平顺各五处二级超限,共35处进行实地复核。
本阶段主要验证轨检车检测情况与地面符合情况。
③ 第三阶段为4000km无故障运行试验。主要考查检测系统
是否满足合同对环境温度、气候条件、长时间连续工作稳定性及抗干扰的性能要求。
第八条每天运行操作的要求。
① 运行开始前,新车供应方应该确认轨检车处于良好状态(激
光、摄像头的状态、“Gap”值等);
② 由双方认可的操作人员按照步骤启动轨检车检测系统,进
行惯性包、轨距和水平的标定,这一结果要得到双方的认可后方能进行下一步运行;
③ 在停车时,查看惯性包的测定值,以及下车复核当时的轨
距和水平值,做记录;
④ 在当天运行结束后,及时备份当天数据(包括geo文件和
数据库文件)。
第九条数据分析及合格标准。
① 重复性分析
分析在试验线测试的波形,用WinDBC进行波形重叠。以预先设置的至少10个超限点作为验证点,取平均值作为近似真值,其余
各次测试结果与近似真值之差与精度要求进行比较。统计各次比较结果,当满足精度要求的结果占96%以上时,认为重复性合格。
对于运营线路检测中出现的比较大的超限(三级、二级),要关注它几次是否重复出现,在确认轨道状态无变化(如:工务段无施工作业)的情况下,各次检测中该超限均出现,认为重复性合格。
以上两点同时满足时,认为重复性通过验收,可以进入以下各项验收。
精度要求如下:
轨距: ±0.8mm
轨向(左、右轨): ±1.0mm 波长≤30m
±2.0mm 波长≤50m
高低(左、右轨): ±1.0mm 波长≤30m
±2.0mm 波长≤50m
水平: ±1.5mm
三角坑: ±1.5mm
对于曲线参数,精度要求如下:
曲率: 14102.1−−×m
超高: ±1.5mm
② 车地对照分析
轨检车检测得到的超限与实地测量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主要是由于测量的方法、工具、动静态差异等因素造成的。根据以往的经验,综合判断车地符合的情况是否达到要求。
③ 检出率分析
检出率是轨检车对试验线预设不平顺检出情况的评定。计算方法为:检测出个数/预设个数×100%。合格标准:检出率=100%。
④ 误判率分析
误判率是对轨检车已经判断出的超限,进行实地复核后的对照结果。计算方法为:现场未查出的超限个数/现场复核超限个数×100%。合格标准:误判率<2%。
⑤ 日稳定性分析
在正常操作情况下,保证14小时内各轨道几何状态的检测偏差变化在精度要求范围内。在允许的情况下,保证3小时进行一次与地面测量的对照。
⑥ 长距离稳定性分析
保证4000Km运行不需要进行维修(在停车时作简单调试除外),系统要求稳定可靠,漏检率参考评定,计算方法:漏检里程/检测里程×100%。合格标准:漏检率<3%。在长距离测试中,可以安排进行现场复核,记入误判率分析。
第三章附则
第十条费用分担。检测中心负担每辆新型轨检车一次验收所需费用。如果一次验收不合格或有个别项目验收不合格,必须进行多次验收时,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新车供应方负担。
第十一条如果有与合同不符之处,按照合同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本验收办法由铁道部基础部、新车供应方和铁道部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