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项目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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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项目和垫资项目区别

BT项目和垫资项目区别

BT项目和垫资项目区别BT项目和垫资项目的区别简介:BT项目(Build-Transfer项目)和垫资项目(Bridge Financing项目)是在商业和工程领域常见的两种项目模式。

本文将详细介绍BT项目和垫资项目的定义、特点、优缺点以及在实际应用中的区别。

一、BT项目的定义和特点:BT项目是指政府或公共机构委托民营企业或其他合作伙伴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完成后由建设方负责运营一段时间,然后将其转交给委托方。

BT项目通常涉及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如公路、桥梁、机场、电力站等。

1. BT项目的特点:a. 合作模式:BT项目是一种合作模式,由政府或公共机构与私营企业或其他合作伙伴共同参与。

b. 融资方式:建设方负责项目的融资,通常通过贷款、债券发行等方式筹集资金。

c. 建设运营转移:建设方在项目建设完成后负责运营一段时间,然后将项目转交给委托方,通常是政府或公共机构。

二、垫资项目的定义和特点:垫资项目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为解决资金短缺问题,由垫资方提前向项目方提供资金支持,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垫资项目通常发生在房地产、能源等行业。

1. 垫资项目的特点:a. 资金支持:垫资方提供资金支持,解决项目方在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短缺问题。

b. 中间角色:垫资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充当中间角色,与项目方和资金方进行协调和沟通。

c. 风险控制:垫资方通常会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降低风险。

三、BT项目和垫资项目的区别:BT项目和垫资项目在定义和特点上存在明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项目性质:a. BT项目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常由政府或公共机构委托进行,涉及大型工程。

b. 垫资项目可以涉及不同行业,如房地产、能源等,主要解决项目方的资金短缺问题。

2. 资金来源:a. BT项目的融资由建设方负责,通常通过贷款、债券发行等方式筹集资金。

b. 垫资项目的资金来自于垫资方,用于解决项目方的资金短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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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项目是什么意思BT投资也是一种“交钥匙工程”,社会投资人投资、建设,建设完成以后“交钥匙”,政府再回购,回购时考虑投资人的合理收益。

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bt项目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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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项目是什么意思释义:建设移交. 外文名:Build TransferBT投资是BOT投资的变种BT投资是BOT的一种变换形式,是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管理公司总承包后,由承包方垫资进行建设,建设验收完毕再移交给项目业主。

BOT是对Build-Own-Transfer(建设—拥有—转让)和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形式的简称,现在通常指后一种含义。

而BT是BOT的一种历史演变,即Build-Transfer(建设—转让),政府通过特许协议,引入国外资金或民间资金进行专属于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完工后,该项目设施的有关权利按协议由政府赎回。

BT模式特点BT模式作为一种新兴的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在国内得到了蓬勃发展,较好的解决了因为建设单位资金紧张而不能实施工程的难题,尤其是一些政府牵头开发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应用较多。

BT模式具体是指业主授权BT承包商对项目通过融资建设,建设后整体移交给业主,业主用建设期间以及工程完成以后所募集的资金,以偿付企业的融资本金及利息的一种新型的项目管理模式。

一些现金流充足的企业,业绩较好,有一定融资能力的总承包企业就可以采用BT模式,扩大企业的业务量,延伸企业经营的范围,扩大市场占有量。

通俗地说,BT投资也是一种“交钥匙工程”,社会投资人投资、建设,建设完成以后“交钥匙”,政府再回购,回购时考虑投资人的合理收益。

除了BT演变方式外,BOT的演变形式还有BOOT方式,即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方式,即建设—拥有—运营;BLT方式,即建设—租赁—移交;BOOST方式,即建设—拥有—运营—补贴—移交;BTO方式,即建设—移交—运营等。

BT项目和垫资项目区别

BT项目和垫资项目区别

BT项目和垫资项目区别BT项目和垫资项目的区别BT项目(Build-Transfer项目)和垫资项目都是常见的投资和融资方式,但它们在实施过程、责任分配和风险承担等方面存在一些明显的区别。

下面将详细介绍BT项目和垫资项目的区别。

一、定义和概念1. BT项目:BT项目是指由政府或公共机构委托专业公司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并在一定期限内将建设完成的基础设施移交给政府或公共机构进行运营和管理。

在BT项目中,建设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融资,而政府或公共机构负责提供土地、资金和相关手续。

2. 垫资项目:垫资项目是指由投资方提供资金垫付给项目方,以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

在垫资项目中,投资方通常会与项目方签订协议,明确资金垫付的金额、期限和利率等相关条款。

二、责任分配1. BT项目:在BT项目中,责任分配相对清晰。

建设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融资,并承担建设期风险。

一旦项目建设完成并移交给政府或公共机构,责任转移给政府或公共机构,后者负责项目的运营和管理,并承担运营期风险。

2. 垫资项目:在垫资项目中,责任分配相对模糊。

投资方通常只负责提供资金垫付,而项目方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资金来源1. BT项目:BT项目的资金主要来自于建设公司自身的融资能力,包括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债券发行等。

此外,政府或公共机构也可能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

2. 垫资项目:垫资项目的资金主要来自于投资方的资金垫付。

投资方通常会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提供所需的资金支持。

四、风险承担1. BT项目:在BT项目中,建设公司承担建设期风险,包括工期延误、成本超支等风险。

政府或公共机构承担运营期风险,包括市场风险、运营成本等风险。

2. 垫资项目:在垫资项目中,风险主要由项目方承担。

投资方通常会在协议中约定一定的保障措施,以减轻项目方的风险。

五、收益分配1. BT项目:BT项目的收益分配通常由政府或公共机构与建设公司协商确定。

BT项目融资实务

BT项目融资实务
主要内容
BT项目的概念及模式BT项目融资的准备工作BT项目银行贷审流程BT项目的融资难点BT项目融资的渠道和方式BT项目融资要点贷后管理工作
一、BT项目简介
BT项目的概念及特点BT(Build – Transfer)即建设-移交。是当今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被普遍采用的投资建设模式,系指根据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BT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建设(包括筹措资金),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并加上合理回。BT是一种投资方式,也是一种融资方式。
五、 BT项目融资的渠道和方式
(1)已确认工程应收账款:是指工程承包合同项下的全部施工建设服务已按期完成且已通过竣工验收而形成的、工程承包商已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工程应收账款(政府项目除外);(2)待确认工程应收账款:是指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结算方式为按工程进度支付结算,对已完成部分尚待工程承包商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工程应收账款。前款按工程进度支付结算是指工程承包商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分标段进行施工建设,定期或在每一工程标段结束后向业主提出付款申请,业主对应付工程款金额进行确认,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进行支付的结算方式。(3)BT项目工程应收账款:是指在BT项目完工验收并转让给政府(或政府融资平台,即政府出资成立并代表政府管理该BT项目的企事业法人,下同)后,政府应向工程承包商(BT项目投资人)支付而尚未支付的回购款。建行工程款保理业务因受项目需完工验收并转让的条件限制,项目完工前无法操作,但可以作为滚动开发项目的融资手段使用。
五、 BT项目融资的渠道和方式
固定资产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系指为借款人新建、扩建、改造、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提供的本外币融资。固定资产指使用年限超过1 年,单位价值较高,根据国家会计还款来源不同分为项目融资和一般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融资是针对融资项目专门成立的项目法人为借款人,以项目自身现金流和收益为主要还款来源,以项目资产为保障提供的融资。有很多业务品种。项目贷款是BT项目公司解决大额、中长期资金的常规手段。一般固定资产贷款是以既有法人为借款人,以借款人全部现金流和收益为还款来源提供的融资。

BT项目和垫资项目区别

BT项目和垫资项目区别

BT项目和垫资项目区别BT项目和垫资项目的区别一、项目概述BT项目(Build-Transfer)是一种建设-转让模式,指由政府或者委托方委托专业建设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建成后再转让给政府或者委托方。

垫资项目是指由投资方提供资金垫付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

二、资金来源1. BT项目:BT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由建设公司自筹资金或者通过银行贷款来进行项目建设。

2. 垫资项目:垫资项目的资金来源是由投资方提供资金垫付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

三、项目所有权1. BT项目:在BT项目中,建设公司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将项目转让给政府或者委托方,项目所有权最终归属于政府或者委托方。

2. 垫资项目:在垫资项目中,投资方提供资金垫付项目建设,项目所有权归属于投资方。

四、责任分工1. BT项目:在BT项目中,建设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和交付,政府或者委托方负责项目的运营和维护。

2. 垫资项目:在垫资项目中,投资方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营。

五、风险承担1. BT项目:在BT项目中,建设公司承担项目建设期的风险,包括工期延误、成本超支等风险。

政府或者委托方承担项目运营期的风险,包括收益不达预期等风险。

2. 垫资项目:在垫资项目中,投资方承担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风险,包括工期延误、成本超支以及收益不达预期等风险。

六、收益分配1. BT项目:在BT项目中,建设公司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将项目转让给政府或者委托方,并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和比例获得一定的回报。

2. 垫资项目:在垫资项目中,投资方通过项目的运营获得收益。

七、项目周期1. BT项目:BT项目的周期普通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建设期普通较长,运营期普通较短。

2. 垫资项目:垫资项目的周期普通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建设期和运营期的长度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

八、适合范围1. BT项目:BT项目适合于政府或者委托方需要建设某项基础设施或者公共设施,但自身资金不足的情况。

2. 垫资项目:垫资项目适合于投资方有充足的资金,并希翼通过投资项目获取收益的情况。

BT项目和垫资项目区别

BT项目和垫资项目区别

BT项目和垫资项目区别BT项目和垫资项目的区别一、项目概述BT项目(Build-Transfer)是一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模式,由政府或者公共机构委托私人企业进行建设,建成后移交给政府或者公共机构负责运营和维护。

垫资项目是指由投资方提供资金垫付项目建设所需的费用,待项目建成后再由政府或者其他相关方返还资金。

二、项目责任1. BT项目:私人企业承担项目的建设责任,包括规划、设计、建设等,并在建成后移交给政府或者公共机构负责运营和维护。

2. 垫资项目:政府或者公共机构委托私人企业进行项目建设,私人企业提供资金垫付,并承担建设责任,项目建成后由政府或者其他相关方返还资金。

三、资金来源1. BT项目:私人企业通过自有资金或者借款等方式融资进行项目建设,建成后由政府或者公共机构支付一定的回报费用。

2. 垫资项目:私人企业提供资金垫付项目建设费用,待项目建成后由政府或者其他相关方返还资金。

四、风险分担1. BT项目:私人企业承担项目建设阶段的风险,包括规划、设计、建设等方面的风险。

政府或者公共机构在项目建成后承担运营和维护阶段的风险。

2. 垫资项目:私人企业承担项目建设阶段的风险,并承担资金垫付的风险。

政府或者其他相关方在项目建成后返还资金,分担一部份风险。

五、收益分配1. BT项目:私人企业在项目建设期间获得一定的回报费用,通常以政府或者公共机构支付的方式进行。

项目建成后,私人企业再也不获得收益,由政府或者公共机构负责运营和维护,并获得相应的收益。

2. 垫资项目:私人企业在项目建设期间获得一定的回报费用,并在项目建成后返还资金后退出。

政府或者其他相关方负责项目的运营和维护,并获得相应的收益。

六、适合范围1. BT项目:适合于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如公路、桥梁、水利等项目。

2. 垫资项目:适合于各类项目建设,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辟等。

七、优缺点1. BT项目的优点是能够吸引私人资本参预基础设施建设,减轻政府财政压力,提高项目建设效率。

BT项目____概述

BT项目____概述

BT项目概述BT(Build Transfer)即建设移交,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采用的一种投资建设模式,是指根据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

大部分BT项目都是政府和大中型国企合作的项目。

目录1、BT投资2、模式介绍2.1、BT模式特点2.2、注意事项3建设管理3.1、如何选择BT项目3.2、BT项目的管理3.3、资金管理1、BT投资BT投资是BOT的一种转换形式,是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管理公司总承包后,由承包方垫资进行建设,建设验收完毕再移交给项目业主。

BOT 是对Build-Own-Transfer(建设—拥有—转让)和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形式的简称,通常指后一种含义。

而BT是BOT的一种历史演变,即Build-Transfer(建设—转让),政府通过特许协议,引入国外资金或民间资金进行专属于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完工后,该项目设施的有关权利按协议由政府赎回。

2、模式介绍众所周知的金融危机给国际国内的固定资产投资,工程建设都带来了很大的冲击,许多企业资金链断裂,上下游产业链条不能有效衔接,一些想建设或正在建设的项目不能实施,同样作为建筑总承包企业也面临业务量的萎缩。

2.1、BT模式特点BT模式作为一种新兴的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在国内得到了蓬勃发展,较好的解决了因为建设单位资金紧张而不能实施工程的难题,尤其是一些政府牵头开发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应用较多。

BT模式具体是指业主授权BT承包商对项目通过融资建设,建设后整体移交给业主,业主用建设期间以及工程完成以后所募集的资金,以偿付企业的融资本金及利息的一种新型的项目管理模式。

一些现金流充足的企业,业绩较好,有一定融资能力的总承包企业就可以采用BT模式,扩大企业的业务量,延伸企业经营的范围,扩大市场占有量。

BT项目介绍范文

BT项目介绍范文

BT项目介绍范文BT项目,即区块链技术(Blockchain Technology)项目,是一种将区块链技术与传统产业相结合,解决实际问题的项目。

BT项目可以应用于各个行业,如金融、供应链、物联网等,通过区块链的去中心化、不可篡改、透明的特性,提高数据安全性、降低操作成本、提升效率。

一、BT项目的背景和意义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传统领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包括数据安全性低、中间环节多、信息不透明等。

而区块链技术的出现,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解决方案。

BT项目通过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不同领域,可以改变现有业务模式,提高数据安全性和可信度,实现价值互联、信息透明和智能合约等功能,从而推动传统行业的升级和创新。

二、BT项目的特点和应用领域1.去中心化:BT项目使用区块链技术,不依赖于中心机构,实现去中心化的管理和交易。

这种特点能够增加数据的安全性和可信度,避免单点故障和信息篡改的风险。

2.不可篡改:由于BT项目中的数据是以区块的形式不断添加的,每个区块包含了前一个区块的哈希值,一旦有人篡改了一些区块的数据,那么整个区块链上的所有数据都会发生变化,从而被其他节点拒绝。

3.透明性:BT项目的交易数据都被记录在区块链上,且是公开的,可以被任何人查询。

这种透明性可以使交易更加公正,减少信息不对称,提高市场效率。

4.智能合约:BT项目可以使用智能合约,在区块链上实现自动化、无需第三方介入的合约执行,降低运营成本和人工干预的风险。

5.匿名性:BT项目中的参与者可以使用匿名账号进行交易,保护个人隐私。

BT项目可以应用于各个行业,如金融、供应链、物联网等。

具体应用领域包括:1.金融领域:BT项目可以用于实现跨境支付、代币发行、数字资产交易等金融业务,提高交易速度和安全性,降低交易成本。

2.供应链领域:通过BT项目,供应链上的每个环节都可以被记录在区块链上,实现供应链的全程可追溯和透明,提高商品质量、减少信息不对称。

bt知识相关简介

bt知识相关简介
②有利于合理分担风险。BT模式体现了风险和收益在政府与BT业主之间的公平分担与共享,追求安全合理利润。强调参与方发挥各自优势,并共同高度重视政策风险、金融风险、法律风险、债务风险,合理分散和分担风险。
③有利于提高前期运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前工期,保证工程质量。BT模式采取国际规范化管理与运作,通过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管理结构,有效实现管理、设计、施工资源整合及紧密衔接,大大减少政府建设管理和协调环节的管理成本,借助大型建筑企业资信好、信誉高,特别是大标段工程总承包技术、管理和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双方优势互补可大大提高项目运作效率、加快工期、保证质量。
(2)直接施工型BT模式。政府选定能够承担项目主体部分施工的投资人(联合体),投资人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对BT项目进行融资、建设和管理。其特点是项目公司成立后,不再另行选择施工总承包商,而是直接按BT投资建设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项目公司与施工承包商存在一定的利害关系。此模式中监理单位一般由项目公司和业主共同委托或由业主来确定(武汉市人民政府09年的沙湖通道工程、武咸公路改造工程、二环线汉口段、黄浦大街~金桥大道快速通道等四个工程主要采用此模式)。
在我国,BT模式实施的依据主要包括: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30号《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第四章第七条“鼓励有投融资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具备条件的工程项目,根据业主的要求按照建设—转让(BT)、建设--经营--转让(BOT)、建设—拥有--经营(BOO)、建设--拥有--经营--转让(BOOT)等方式组织实施。”

BT项目和垫资项目区别

BT项目和垫资项目区别

BT项目和垫资项目区别BT项目和垫资项目的区别一、项目定义和目标BT项目(Build-Transfer)是指由政府或公共机构委托民间资本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后由民间资本负责运营一段时间,然后再将项目移交给政府或公共机构。

其目标是通过引入民间资本和管理经验,提高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效率和质量。

垫资项目是指投资方在项目建设初期向开发商提供资金垫付,以解决开发商在项目前期资金不足的问题。

其目标是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启动并顺利进行。

二、项目所有权和运营责任在BT项目中,项目建设完成后,所有权和运营责任会由民间资本转交给政府或公共机构。

民间资本在运营阶段可能会与政府或公共机构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以获得一定的回报。

而在垫资项目中,项目所有权和运营责任仍然归属于开发商。

投资方只是在项目初期提供资金支持,并根据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回报。

三、融资方式和风险分担BT项目的融资方式一般是由民间资本自行筹集资金进行建设,建成后再通过运营收益回收投资。

风险主要由民间资本承担,但政府或公共机构可能会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和风险补偿。

垫资项目的融资方式是投资方在项目初期垫付资金,开发商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再进行融资偿还。

风险主要由投资方承担,但开发商也需承担一定的风险,如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问题导致无法按时偿还。

四、收益分配和回报机制在BT项目中,民间资本通过运营收益回收投资,并根据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回报机制获得利润。

政府或公共机构可能会收取一定的特许权使用费或分成比例。

而在垫资项目中,投资方一般通过利息、股权分红等方式获得回报。

开发商在项目建设完成后,通过项目运营所获得的收益进行偿还。

五、项目管理和监督机制BT项目一般由政府或公共机构负责项目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建设和运营。

民间资本可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定期报告和信息披露。

垫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主要由投资方和开发商共同负责,双方需要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机制,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并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BT项目汇总

BT项目汇总

浅析BT项目一、BT的概念及意义1、BT的概念BT(Build-Transfer)即建设-转让,是由业主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建设方,由建设方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业主回购,并由业主向建设方支付回购价款的一种融资建设方式。

2、采用BT方式的意义和传统的投资建设方式相比,采用BT方式具有一定的优势:(1)、采用BT方式可为项目业主筹措建设资金,缓解建设期间的资金压力(2)、采用BT方式可以降低工程实施难度,提高投资建设效率。

B T项目由建设方负责工程全过程,包括工程前期准备、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建设环节,因而可以有效实现设计、施工的紧密衔接,减少建设管理和协调环节,实现工程建设的一体化优势和规模效益。

(3)、BT方式一般采用固定价格合同,通过锁定工程造价和工期,可有效的降低工程造价,转移业主的投资建设风险。

(4)、BT项目回购资金有保证,投资风险小。

BT方式通过设置回购承诺和回购担保的方式,可降低投资回收风险,其投资回收期限较短。

对大型建筑企业而言,BT项目是一种良好的投资渠道,通过BT方式参与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既有利于避免与中小建筑企业的恶性竞争,又能发挥企业自身技术和资金的综合优势。

二、BT方式的法律特征目前,我国尚无BT的专门立法,笔者认为,BT是一种新型的融资建设方式,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项目而言,BT方式具有独特的法律特征。

1、BT参与主体的特殊性。

参与BT项目的主体为业主和工程建设方,这两方主体均具有特殊性。

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业主为特殊主体,即政府、政府组成部门,或者政府投资设立并承担基础设施建设职能的国有企业。

建设方主要为具备一定投融资能力和建设资质的投资公司、建筑企业等。

2、BT投资客体的特殊性。

其特殊性在于:一是BT项目的客体大部分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如城市轨道交通、桥梁、公路等,不同于其他投资项目,属于社会公益事业,政府对其享有的建设权和所有权;二是BT投资客体的所有权存在转移性,即业主通过合同方式把某一重大项目的投资、建设的权利和责任让给建设方,建设方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拥有该项目的所有权,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回购项目并获得项目所有权。

BT项目融资模式简介

BT项目融资模式简介
bt项目融资模式简介
contents
目录
• bt项目融资模式概述 • bt项目融资模式的运作方式 • bt项目融资模式的优势与风险 • bt项目融资模式的案例分析 • bt项目融资模式的前景展望
01
bt项目融资模式概述
bt模式的定义
定义
BT模式(Build-Transfer)是一种项目融资模式,指政府通过与私人部门签订合同,由私人部门负责建设特定的基础设施 项目,并在完工后将其移交给政府,再由政府以一定的价格购买。
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 推进,BT项目融资模式的市场规模将持续扩 大。
投资主体多元化
未来BT项目融资模式的投资主体将更加多元化,包 括更多的大型企业、私募基金和外资机构等。
融资渠道多样化
BT项目融资模式的融资渠道将更加多样化, 包括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等多 种方式。
案例二:某高速公路bt项目
总结词
复杂建设环境
详细描述
某高速公路bt项目位于山区,地形复杂,建设难度大。通过采用bt项目融资模式,成功吸引了私人投 资者参与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与私人投资者密切合作,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按期完成了 高速公路的建设,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案例三:某污水处理厂bt项目
bt模式在未来的应用前景
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BT项目融资模式将继续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发 挥重要作用,为政府和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公共服务领域
BT项目融资模式也将逐渐应用于公共服务领域, 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
区域开发领域
BT项目融资模式将有助于推动区域开发,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bt模式的政策建议
完善法律法规

BT项目和垫资项目区别

BT项目和垫资项目区别

BT项目和垫资项目区别BT项目和垫资项目的区别一、概述BT项目(Build-Transfer)和垫资项目是两种常见的投融资模式。

BT项目是指建设-转让项目,是政府和企业合作的一种形式,而垫资项目是指由资金提供方在项目建设前期提供资金垫付的一种项目模式。

本文将详细介绍BT项目和垫资项目的区别。

二、BT项目的特点1. 合作方式:BT项目是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合作模式,通常由政府发布招标公告,企业通过投标竞争来获得项目合作权。

2. 资金来源:BT项目的资金主要来自于企业自筹资金、银行贷款以及政府提供的一定程度的财政支持。

3. 项目建设:企业在获得项目合作权后,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通常在一定期限内完成项目建设,并将项目交还给政府。

4. 收益分配:项目建设期间,企业负责项目的投资和运营,获得相应的收益。

项目建设完成后,企业将项目交还给政府,政府将获得项目的收益。

三、垫资项目的特点1. 合作方式:垫资项目通常是由企业与资金提供方之间的合作模式,资金提供方提供资金垫付,企业负责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2. 资金来源:垫资项目的资金主要来自于资金提供方,通常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方会根据项目的风险和可行性进行资金的放款。

3. 项目建设:企业在获得资金提供方的资金后,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资金提供方在项目建设期间不直接参与项目的具体运营。

4. 收益分配:项目建设期间,企业负责项目的投资和运营,获得相应的收益。

项目建设完成后,企业将承担还款责任,将项目的收益归自己所有。

四、BT项目和垫资项目的区别1. 合作主体:BT项目是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合作,而垫资项目是企业与资金提供方之间的合作。

2. 资金来源:BT项目的资金主要来自于企业自筹资金、银行贷款以及政府提供的财政支持,而垫资项目的资金主要来自于资金提供方。

3. 项目建设责任:在BT项目中,企业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而在垫资项目中,企业也负责项目的具体建设和运营,但资金提供方不直接参与项目的具体运营。

BT项目和垫资项目区别

BT项目和垫资项目区别

BT项目和垫资项目区别BT项目和垫资项目的区别一、BT项目介绍BT项目是指建设-转让(Build-Transfer)项目,是一种常见的基础设施建设模式。

在BT项目中,政府或公共机构委托私人部门或企业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建成后再由私人部门或企业运营一段时间,最后将基础设施的所有权转让给政府或公共机构。

二、垫资项目介绍垫资项目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投资方提前垫付资金,用于支付工程建设、采购设备、人工费用等项目所需的费用。

垫资项目一般是指在项目建设阶段,投资方为了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提前垫付资金,待项目达到一定阶段或具备一定条件后,再由项目收益或其他方式进行补偿。

三、BT项目和垫资项目的区别1. 项目类型不同:BT项目是一种基础设施建设模式,而垫资项目是一种资金支持方式。

2. 承担主体不同:BT项目中,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由私人部门或企业承担,最后转让给政府或公共机构;而垫资项目中,垫资由投资方提供,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由项目方承担。

3. 资金来源不同:BT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投资方和贷款,包括私人资本和金融机构的融资;而垫资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投资方自有资金或借款。

4. 盈利模式不同:BT项目在转让后,私人部门或企业通过基础设施的运营获得收益;而垫资项目的收益主要来自项目建设完成后的运营收入或其他形式的补偿。

5. 风险分担不同:在BT项目中,私人部门或企业承担了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风险;而在垫资项目中,投资方承担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风险。

6. 转让时机不同:BT项目通常在基础设施建成后一段时间再转让给政府或公共机构;而垫资项目的补偿通常在项目达到一定阶段或具备一定条件后进行。

综上所述,BT项目和垫资项目在项目类型、承担主体、资金来源、盈利模式、风险分担和转让时机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投资者、政府和项目方在选择合作方式和制定合理的合同条款时做出明智的决策。

BT建设项目概述

BT建设项目概述

BT项目建设概述1、浅析BT投资建设模式的特征在我国,BT投资建设模式是一种新型、特殊的投融资项目运作模式。

BT模式是Build-Transfer的简称,译为建造-移交,是企业或其他私营机构参与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并与政府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分配项目的资源、风险和利益的项目融资、投资和建设方式。

具体是指由该项目所在政府或所属机构(简称业主方)为某项基础设施提供的建设特许权,作为项目投融资基础,而获取建设特许权的投资方通过合同方式独立或联合其他方组建项目公司(BT投资建设方,简称BT方)。

在协议条件下,负责整个项目的融资,设计,建设,并承担风险,在工程完工验收并启用后,立即将所建项目移交。

由业主方按项目的回购价格一次性或以分期付款方式偿还本息。

投资者不拥有项目的经营权,其投资回报一般由项目发起人采用固定价回购方式,给予投资人现金流量补贴,以便投资人回收投资并取得合理利润。

对于BT投资建设方来说,则是通过高效的项目管理提高资产收益,最后资产转为资金的动态增值循环,获取工程实际成本与标价之差也就是投资回报。

2、BT模式的运作特点BT模式有着自身的运作特点,下面从其组织形式,法律特征,执行流程和运作特点等方面来进行阐述:(一)组织形式其简明结构是业主-BT投资建设方-总包商-其他单位。

BT模式中项目相关方主要有:项目业主。

是指项目所在政府及所属部门指定的机构或公司,也称项目发起人。

负责对项目的项目建设特许权的招标。

在项目融资建设期间,业主在法律上不拥有项目,而是通过给予项目一定数额的从属性贷款或贷款担保作为项目建设、开发和融资的支持。

在项目建设完成和移交后,将拥有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BT投资建设方。

BT方通过投标方式从项目所在政府获得项目建设的特许权。

负责提供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技术,安排融资和组织项目的建设,并承担相应的项目风险。

通过招投标方式产生相应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备、原材料供应商等。

BT项目和垫资项目区别

BT项目和垫资项目区别

BT项目和垫资项目区别一、BT项目的定义和特点BT项目是指建设-转让项目(Build-Transfer project),也称为建-转项目。

它是一种公私合作的投融资模式,通常由政府部门与私人投资方合作,共同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在BT项目中,政府部门委托私人投资方进行项目建设,建设完成后,私人投资方将项目转让给政府部门。

BT项目的特点如下:1. 政府委托:政府部门是BT项目的委托方,负责项目的规划、监管和后期运营。

2. 私人投资:私人投资方承担项目的建设和融资责任,为项目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

3. 建设-转让:私人投资方在建设完成后将项目转让给政府部门,通常以特许经营的方式进行运营。

4. 长期合作:BT项目通常有较长的合作期限,私人投资方在一定期限内负责项目的运营和维护。

二、垫资项目的定义和特点垫资项目是指由投资方提前垫付项目资金,用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然后通过项目收益或者其他方式进行回收。

垫资项目通常由投资方与项目运营方或者合作方签订协议,明确资金垫付和回收的方式。

垫资项目的特点如下:1. 资金垫付:投资方提前垫付项目所需资金,用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确保项目能够顺利进行。

2. 回收方式:投资方通过项目的收益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资金回收,以保证自身的投资能够得到合理的回报。

3. 合作协议:投资方与项目运营方或者合作方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资金的回收。

三、BT项目和垫资项目的区别BT项目和垫资项目在投融资模式、责任分工和回收方式等方面存在一些区别。

1. 投融资模式:- BT项目:BT项目是一种公私合作的投融资模式,由政府部门委托私人投资方进行项目建设和融资。

- 垫资项目:垫资项目是由投资方提前垫付资金,用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2. 责任分工:- BT项目:在BT项目中,政府部门负责项目的规划、监管和后期运营,私人投资方负责项目的建设和融资。

- 垫资项目:垫资项目中,投资方承担项目的资金垫付责任,项目运营方或者合作方负责项目的具体建设和运营。

BT建设项目的介绍

BT建设项目的介绍

BT模式的含义BT是英文Build(建设)和Transfer(移交)缩写形式,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

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

目前采用BT模式筹集建设资金成了项目融资的一种新模式。

其中,将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即出面与主办人签订BT模式投资建设合同并按该合同进行支付的一方称为BT模式项目发起人;将与BT模式项目发起人签订BT模式投资建设合同并负责组织建设资金的一方称为BT模式项目主办人;将BT模式项目主办人为了融资、建设和管理BT模式项目而在项目所在地设立的公司称为BT模式项目公司。

BT模式产生背景1.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基础设施投资的银根压缩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如何筹集建设资金成了制约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

2. 原有的投资融资格局存在重大的缺陷,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建设企业及其关联市场在很大程度上被人为阻隔,资金缺乏有效的封闭管理,风险和收益分担不对称,金融机构、开发商、建设企业不能形成以项目为核心的有机循环闭合体,优势不能相补,资源没有得到合理流动与运用。

BT模式项目的运行阶段BT模式项目的运行一般都包括五个阶段:项目发起;立项和准备; BT招投标和合同签订,组建BT模式项目公司;工程融资建设;移交和付款。

BT模式的主要特征(1)BT模式主要适用于非经营性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特别是不收费的城市交通、公路、桥梁、隧道、港口设施以及无法经营的监狱、学校、公园等基础设施。

(2)BT模式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缺乏统一的法律规定。

BT模式是多个合同的组合,包括纷繁复杂的多重法律关系,目前缺乏相关的法律对其进行统一规范。

(3)BT模式下的项目移交和付款具有强制性,属于典型的“强买强卖”行为(4)BT模式项目发起人必须对项目建设进行过程监督(5)BT模式项目主办人与BT模式项目公司共同负责项目融资建设(6)BT模式实现了“政府按揭”,可采用BT模式项目公司股权、债权融资及项目融资等多种融资方式,融资功能强大。

BT项目和垫资项目区别

BT项目和垫资项目区别

BT项目和垫资项目区别一、背景介绍BT项目(Build-Transfer)和垫资项目(Project Financing)是两种常见的项目融资模式。

在建设行业和基础设施领域,这两种项目融资模式被广泛应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BT项目和垫资项目的区别,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两种融资模式。

二、BT项目1. 定义BT项目是指由政府或公共机构委托民营企业或其他合作方进行建设和运营的项目。

在BT项目中,建设方投资建设项目,完成后将项目交付给政府或公共机构,由政府或公共机构负责运营和维护。

2. 融资模式BT项目的融资模式通常包括三个阶段:建设阶段、交付阶段和运营阶段。

- 建设阶段:建设方自筹资金或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进行项目建设。

- 交付阶段:建设方将建设完成的项目交付给政府或公共机构,通常以长期租赁或转让的方式进行交付。

- 运营阶段:政府或公共机构负责项目的运营和维护,并支付建设方一定的租金或回报。

3. 优势和风险BT项目的优势在于:- 政府或公共机构可以委托专业的企业进行项目建设,减轻自身的负担。

- 建设方可以通过长期租赁或转让获得稳定的回报。

- BT项目可以促进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提高社会效益。

然而,BT项目也存在一些风险:- 政府或公共机构需要支付一定的租金或回报,增加了财政负担。

- 建设方需要承担项目建设和运营的风险。

- BT项目的合同和监管需要严格执行,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运营。

三、垫资项目1. 定义垫资项目是指建设方在项目建设阶段,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资金垫付的项目。

建设方在项目建设完成后,通过出售或租赁等方式获取资金,偿还垫资款项。

2. 融资模式垫资项目的融资模式通常包括四个阶段:垫资阶段、建设阶段、出售阶段和偿还阶段。

- 垫资阶段:银行或金融机构提供资金垫付,用于项目建设。

- 建设阶段:建设方利用垫资款项进行项目建设。

- 出售阶段:建设方出售项目或租赁给政府或其他合作方,获取资金。

- 偿还阶段:建设方通过出售收入或租赁收入偿还垫资款项。

BT项目和垫资项目区别

BT项目和垫资项目区别

BT项目和垫资项目区别BT项目和垫资项目的区别一、背景介绍在金融领域,BT项目和垫资项目是两种常见的融资方式。

虽然它们都是为了满足资金需求,但在实质和操作上存在一些区别。

本文将详细介绍BT项目和垫资项目的区别。

二、BT项目的定义和特点BT项目(Build-Transfer)是指由政府或公共机构委托私人企业或投资者建设某项基础设施项目,然后将其所有权转交给政府或公共机构。

BT项目通常涉及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如公路、桥梁、机场、港口等。

BT项目的特点包括:1. 承建者为私人企业或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营。

2. 项目所有权最终转交给政府或公共机构,通常在一定期限后完成转交。

3. 承建者在项目建设期间负责资金投入和风险承担。

4. 政府或公共机构在项目转交后负责维护和运营,收取相关收益。

三、垫资项目的定义和特点垫资项目是指由投资方提供资金垫付给受资方,以满足其运营或项目开发的资金需求。

垫资项目通常发生在房地产、能源、矿业等领域。

垫资项目的特点包括:1. 资金提供方为投资方,用于解决受资方的资金短缺问题。

2. 资金提供方与受资方签订合同,约定资金垫付的金额、期限、利率等条件。

3. 受资方在约定期限内还款,并支付一定的利息或费用作为对资金提供方的回报。

4. 资金提供方通常不参与项目的具体运营,仅提供资金支持。

四、BT项目和垫资项目的区别1. 项目性质不同:BT项目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垫资项目更多涉及商业运营或项目开发。

2. 项目所有权归属不同:BT项目的所有权最终归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而垫资项目的所有权归属于受资方。

3. 资金来源不同:BT项目的资金由承建者自行投入,而垫资项目的资金来自投资方的垫付。

4. 风险承担不同:BT项目的风险由承建者承担,而垫资项目的风险由受资方承担。

5. 参与方式不同:BT项目通常由政府或公共机构委托承建者进行建设和运营,而垫资项目是投资方与受资方之间的直接合作。

五、案例分析以一座大型桥梁项目为例,如果采用BT模式,政府将委托私人企业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营,最终所有权归政府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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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BT合同与全额垫资界限(对施工企业而言,力争签订有实质意义的BT合同)(一)控制权不同在BT特许协议下,出资方获得特许经营权,是项目的主办者,对项目拥有全面控制权,有时拥有项目产权,在项目建设中的身份往往是建设单位(业主)。

但是,全额垫资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承包方不是项目业主,而是受雇于项目业主,对项目的控制权很小。

(二)主要权利义务不同在BT特许协议下,特许方的主要权利是移约收回项目权利(包括项目控制权、项目产权等),获得按约定条件投资建设完成的项目成果;主要义务是将项目的投资建设权授予对方,支付项目价款(该价款中包括了被特许方的项目投资支出及合理利润)与及时接受项目移交。

被特许方的主要权利是按约定条件获得项目价款,主要义务是按条件对项目投资,组织建设,在竣工后依约移交给特许方或特许方指定第三方。

在全额垫资工程总承包合同下,发包方的主要权利是获得承包商按约定建设完成的项目工程成果;主要义务向承包商支付报酬与及时接受工程成果交付。

承包方的主要权利是获得报酬,主要义务是按约定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

二、BT合同核心内容及其风险防范(一)项目描述特许项目描述是对BT特许标的的描述,关系到合同当事人的工作范围与界限,一般位于合同开篇,容易被误解为是一般合同的套话。

但是特许项目描述是一项涉及经济发展、建筑工程等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但同时也是具有重要法律意义的工作。

因此,对特许项目的描述,应当尽量准确、完备和具有指导性。

在某些特许协议文本中,对项目描述不够重视,仅做一般泛泛介绍。

项目描述不准确、不完备、不具有指导性的后果有可能导致特许权所涉范围的争议。

但是,对项目描述又不可能过于细化,一定的文字描述加附简图或者附政府立项批文或备案文件相关内容是可取的选择。

(二)特许期在BT模式下,特许期的确定直接以工程建设期为基础,但不等同于工程建设期。

在确定BT特许期之时,免不了要考虑项目前期准备、勘察设计、开工、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期相关事项,但是这些事项本身却不是BT特许合同特许期条款的必备内容,而是被特许方获得特许权之后对外签署的建设工程合同所必须直接约定的事项。

BT特许期条款关注特许权授予之起始日期,以及收回特许权之日期(一般也就是BT项目的移交日期)。

特许权授予之起始日期一般为BT特许协议的生效时间,但是就生效时间的约定,除了通常的签字盖章等通常形式要件之外,因兹事体大,当事人往往进一步约定如下特许协议的生效条件:(1)本级政府或者上级政府或者当地权力机关的批准;(2)担保安排,常见的是被特许方负责的履约保函以及特许方负责的回购担保合同。

上述进一步生效条件,尤其是担保安排对双方当事人来说,都是降低己方法律风险的有效措施。

BT合同中,特许期的终点,即特许权回收时间,一般也是特许项目移交给特许方的时间。

但是,此间情况相当复杂,特许期终点存在其他可能。

在有的BT特许协议中,将特许项目移交分为项目占有的移交与项目产权的移交(后者一般迟于前者),并将被特许方行使特许权的终点确定为被特许方向特许方办理完项目产权交回手续的时间。

在被特许方获得项目产权的情况下,前述安排有利于被特许方降低因丧失项目占有而给投资回收与回报带来的风险。

在某些BT特许协议文本中,就特许期的约定,过于关注项目前期准备、勘察设计、开工、竣工、验收备案等本应由被特许方另行安排的过程事项,而对特许权的权利期间未予应有重视,有避重就轻之嫌,还有可能给未来项目权利之争带来隐患。

(三)具体工作风险与责任的界限(具体工作内容划分)在BT模式下,被授权方获得特许权的时机大致有如下三种:(1)被授权方在特许方未就项目开发做任何实质准备工作情况下获得项目投资建设特许权;(2)在特许方已经完成了项目立项、项目规划、项目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后,再将项目的投资建设权授予被特许方;(3)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原施工发承包双方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变更为BT合同。

就获得特许权的上述三种不同时机,特许协议双方的具体工作风险与责任(指承担投资建设方面的具体工作风险与责任,下同)各不相同。

在第一种时机下,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所涉所有具体工作风险与责任均由被特许方承担。

但是,在第二、三种时机下,明确且尽量详细划分双方具体工作范围及其风险与责任就显得很有必要。

我们建议可以按项目建设进程的各个细部环节进行列表,具体划分双方承担的工作范围、风险与责任。

但是,实践中,在上述第二、三种情况下,可能存在工作范围与风险、责任承担不一致的情形,特别是将特许期内项目产权授予被特许方的情况下,特许方虽然承担了前期的项目投资建设工作,例如委托勘察设计,但却可能要求被特许方在获得特许权后,为特许方的前期工作的成果承担风险和责任,若出现质量、权利等方面瑕疵,由被特许方负责采取弥补措施,直至符合要求。

就特许方为前期工作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而言,被特许方构成合同法上的合同承担。

就上述被特许方对特许方前期合同的承担,被特许方应当采取多方面措施以降低自身风险,诸如:(1)应当明确被特许方对与前期合同中特许方之合同相对方的选用有关事项导致的后果不承担风险与责任;(2)应当明确被特许方对在获得特许权之前已经完成的相关事项不承担风险与责任;(3)对前期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并对承担界限做出明确约定,并将此等清理的书面纪要内容作为特许协议附件。

(4)应当允许被特许方对前期合同进行变更,甚至包括前期合同相对方的更换,因此导致前期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应由特许方承担,至少应主要由特许方承担。

(四)特许项目的价格评估在BT特许协议项下,特许项目价格评估是最受关注的内容之一。

在性质上,特许项目的价格确定着眼点不同于建设工程合同价款,前者是特殊产品购买价(考虑投资建造成本与利润),后者是服务报酬(考虑提供服务的成果质量与专业水平)。

但是,在实践中,特许协议双方以后者代替前者的情形并不鲜见,这样的后果是很可能使项目价格被低估,从而使被特许方的重大利益受到严重威胁。

因为仅从价值额构成看,后者可能是前者的一部分。

就基础设施建设特许项目价格的评估,可能更应当从项目整体造价加利润来考虑。

而就项目整体造价,我国现阶段人们熟悉的造价管理模式通常考虑如下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铺底流动资金等项。

如果双方对项目的上述构成有清晰的判断,则应当在协议内除了约定项目总价外,并应当尽可能约定上述各分项的金额;如果双方在签订特许协议时无法形成具体的判断,则应当约定上述各分项的详细具体计算规则,以及出现计价争议时的处理办法;如果双方甚至对价格构成都无法达成一致,则应当明确约定双方信赖的第三方有最终的计价确定权,并对相关程序与工作安排作出详尽的约定。

此外,在特许项目价格评估事项上,可能涉及政府审计问题。

作为私人投资者,被特许方通常没有就项目计价接受审计的直接义务,但实践中,为了公平确定项目价款,以及考虑到项目价款的支付资金源于政府财政,被特许方迫于特许方的压力,往往考虑接受政府审计部门审定后的项目价格作为项目计价依据。

但是,我们建议,就该政府审计事项,应当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使规则透明且有操作性,否则被特许方很可能陷入政府烦琐程序与低效运作的泥潭,此间风险极大。

(五)项目公司在BT模式下,从被特许方利益出发,投资方最好在当地为项目投资建设特别设立项目公司,这样,既合法,也有利于被特许方降低风险,同时,当地政府也愿意接受。

(1)项目公司是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当地政府对投资人的追索权仅限于投资人投入项目公司中的财产。

(当然另有约定的除外)(2)在当地特别设立的项目公司获得特许权,并由其负责项目建设、运营、移交的具体工作,也便于当地政府及融资提供者对项目资金的监督、审计与监控。

(3)建立独立项目公司便于项目执行方面的协调,而且可作为保护项目利益的一种机制,因为项目利益可能并不一定与所有项目促成者的具体利益相一致。

在项目所需的相当大一部分服务和供应都由项目联营集团成员提供时,这一点可能尤为重要。

实践中,常出现的情况是在特许经营协议签订时项目公司尚未成立,则可先由投资者与特许方签署特许经营协议,然后再根据协议中对项目公司的相关要求成立项目公司。

这种操作模式实例也是有的,如北京奥运场馆的建设,在采用BOT融资模式中,就是先选定项目投资人(有时为联合体),授予其对某场馆的特许经营权,再由该投资人去组建项目公司,具体完成该场馆的建设。

该种模式,对于BT协议双方来讲,都比较有利,易于为双方所接受,更重要的是对建设项目的顺利、有效完成十分有利。

(六)政府承诺、保障与担保1、政府承诺、保障在BT模式下,无论特许方是政府还是政府授权的官方企业,如果政府就土地、相关基础设施提供、防止不必要的重复性竞争项目建设、必要的补贴等事项向被特许方作出承诺和保障,在法律层面上是没有障碍的,但是就固定投资回报率等商业风险事项,北京市政府明确禁止政府向经营者作出承诺。

对被特许方来说,这些来自政府的一般承诺与保障对降低经营风险是非常有利的,关键是应当在特许协议里明确载明相关内容并获得政府的确认,或者政府以“安慰函”或其他书面形式明确确认自身的承诺与保障。

2、政府担保实践中政府往往不愿意直接与私人签订项目协议,以免陷入私人一方的利益纠缠。

代之以授权其他非政府主体与私人签订项目协议,政府再给以适当的支持。

获得授权的实体往往是一些与官方密切联系的“公用企业”,至于争议较多的问题,即政府是否应当提供商业风险的保证,不能一概而论,也应根据各国或地区具体的投资环境、经济发展水平而定,甚至应当根据每个项目不同的具体情况,而采取不同的态度。

一般来说,投资环境好、经济发展态势好、消费力强劲的国家和地区,就不必政府提供保证,因为投资回报前景的可预测性强,投资者自己能作出利弊判断;况且,还有其他有利的条件在吸引投资者。

3、为回购款提供保障包括,(1)政府(或回购方)将其财政资金作为回购款的来源,甚至列入政府财政预算;(2)政府(或回购方)获得商业银行为回购提供保证担保;(3)政府(或回购方)就回购义务提供房产、土地等抵押担保。

(4)综合上述各项保障办法。

(八)保险安排BT等私人融资基础设施项目的保险安排一般根据其所适用的阶段而不同,某一项目阶段只购买一定类别的保险。

一些险种,如营业中断保险,可能是被特许方为自己的利益购买的,而保险可能是为保证各方利益的要求,如设施损坏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与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保险、工人赔偿保险、污染和环境损害保险等。

还有些保险是强制性的,如施工意外伤害保险(虽然由承包商购买,但其最终开支源于项目总成本)。

在不降低整个项目风险保障的前提下,可以考虑通过保险招标安排“一揽子保险”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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