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中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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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中国研究

————宪政中国之我见

首先,我认为宪政已经成为今天观察中国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或者符号。对于关心、观察中国政治和社会发展的人士来说,有四个指标是必须加以考虑的,一是民主,二是法治,三是人权,四是宪政。这四个范畴当然互相之间存在复杂和密切的关系,宪政在中国政治发展历史中的简单过程。

宪政是一种以法治为形式、以民主为基础、以分权制衡为手段、以个人自由为宗旨的政治体制。按照学者萨托利的说法,只有当一部宪法是以保障个人自由为目的的“保障性宪法”,并能够得到有效施行和维护的时候,施行这样的《宪法》才能称之为宪政。宪政主义(constitutionalism)的价值基础,就是近代以来的自由主义思想。

一、宪政中国史

中国是一个有着两千多年封建专制社会历史的国家,“宪政”意为“民主政治”,它是和“专制”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古代中国是封建君主、封建贵族和地主对农民施行专政的国家,严密而完善的封建等级制度形成了如宝塔般的制度体系,处于塔底的是广大中国农民。这样的社会和历史条件决定了古代中国要滋生“民主”的意识进而形成“宪政”并产生宪法是不可能的;也决定了后来中国宪政产生的复杂背景和曲折过程。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帝国主义的入侵使得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也使得中国的社会条件、阶级条件更为复杂。清政府在觉醒的民族资产阶级促动下被迫宣布实行“新政”,又推出“预备立宪”,试图通过“宪政”

的允诺最终实现“皇位永固”。清末预备立宪只是一场骗局,加速了清王朝的灭亡。但是它却给长期处于封建等级制度桎梏下的国人以深刻的民主宪政启蒙教育,在中国催生了新的民主政治制度,也开创了中国政治近代化的进程。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吹响了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号角,代表了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民主和利益。虽然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政府和封建帝制,建立了中华民国,颁布了临时约法,取得了旧民主主义的伟大胜利。但是,由此就论定真正意义的中国宪政制度已经开始了是不科学的。因为在当时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条件下,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由于自身固有的妥协性和软弱性以及当时复杂的社会状况,没有能力领导人民战胜本国的反动势力,亦没有能力领导人民战胜本国反动势力和帝国主义的联合,也就不可能使中国成为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所以资本主义宪政在中国是绝对行不通的,也决定了在中国更加不可能适合资产阶级民主的宪法。中国的宪政运动在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而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即新民主主义宪政运动时期。尤其是在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更确切地说,在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掀起联俄,联共,扶助农工,改组共产党,开始北伐,开始走向救国救民,争取全中国贫苦人民的解放和民主那一天起,真正意义的中国的社会主义宪政运动就轰轰烈烈地开始了。从此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这三座广大人民头顶上的大山,于1949年建立了代表大多数人民主的、真正人民民主主义的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并开始了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伟大历程。社会主义宪政运动从此在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保障下有了更快更好的发展,尤其是文革以后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国人民走上了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道路。直至今天,中国的宪政仍然在向前健康有序地发展之中。

二、宪政中国之为什么

宪政已经成为今天观察中国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或者符号。对于关心、观察中国政治和社会发展的人士来说,有四个指标是必须加以考虑的,一是民主,二是法治,三是人权,四是宪政。

在中国执政党的文件及宪法文本里面,前面三个提法都已经登堂入室。民主这个提法是我们党和政府一以贯之的,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我们党对民主是追求始终的,我们的宪法就把我们的国体规定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次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就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改革提出了六大举措。但有的提法被接受是很不容易,如法治的提法,1995年江泽民在首次法制讲座中提到“坚持和实行依法治国”,1997年十五大政治报告第一次写进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表述,1999年宪法第三次修改写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学者们认为是20年改一字,从刀制的法制改为水治的法治;再比如人权的提法,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之前,中国的政界和学术界不提人权,当时有个主要领导同志认为“人权是资产阶级的口号”,学者们要研究也只能批判性研究,但到了1991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第一次发布中国的人权白皮书时,开始正面肯定人权对于社会主义的意义,以后每年的白皮书都有该提法,直至2002年党的十六大政治报告首次提出“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2004年宪法第四次修改也把这句话写进了宪法修正案。所以,现在大家把目光投向了宪政,因为惟独宪政尚未进入党的文件和宪法文本。我们只在反对国民党统治的时期,提出过宪政问题,如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宪政》,新中国很长时期不再谈论宪政,忌讳提它。所以,宪政对于中国而言,是一个重要的话题,也是一个沉重的话题。而中国的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已经提出了必须重视宪政的时代课题。大陆的学者们希望能促进执政党和政府能接受和实践这个提法。宪政,可谓萦绕于中华民族心头的百年情结。今日之中国,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建设宪政中国已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我知道,在十七大召开之前,学术界就酝酿要争取把宪政的提法写进党的政治报告之中,可惜,这个写法未能进入政治报告之中,但我看胡锦涛的报告里,关于民主政治的第六部分的阐述,与我们所理解的宪政是不矛盾的,他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六大举措(1)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2)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3)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4)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5)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6)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与中国宪政建设的目标是相当吻合的。所以,我认为这份报告虽无宪政之名义,但有行宪政之实的意韵。但为什么没有明确提,这是与人们对宪政的理解还不尽一致,还有一些争议有关。

其次,宪政是实现目前官方话语体系里的各项发展目标的必由之路。哪些官方话语呢?一是建设法治国家。宪政建设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二是建设政治文明,宪政建设是建设政治文明的必由之路;三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宪政是实现共产党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和科学执政的必由之路;四是建设和谐社会,宪政还是中国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

再次,宪政也是中国政治转型中填补传统权威即人治权威失落的理想选择。目前中国的政治已经从传统的强人政治向常人政治成功转型,毛泽东、邓小平是强人政治的代表,江泽民则是强人政治向常人政治的过渡,因为他当政的一段时期邓小平还一直健在,军委主席的职务是在中期才移交给江的。而胡锦涛、温家宝体制则步入了常人政治的时代。这时期重视法治的权威、提出宪政的目标应当必然的选择。

第四,宪政也是解决目前中国改革困境的必由之路。今天中国的改革已经走到这样的地步,即用经济的思维、经济包打天下的做法已经无济于事,已经难以为继了!当前中国面临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归结起来,都或多或少与政治改革不到位有直接、间接的关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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