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太平盛世长发两全保险(万能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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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要求提取部分个人帐户余额时须填写提取部分
个人帐户余额申请书,并凭本保险、最后一次缴费凭证和申 请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办理。
若结算日扣除下季管理费及保障费后个人帐户余额为
负数的,应缴纳保险费。从结算日次日起30日内保险人仍 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扣除当季保障费用的不足 部分。超过30日未及时缴纳保险费的,其个人帐户自动撤 销,本保险终止。
本保险生效满2年,投保人可向保险人申请提取部分个
人帐户余额(每年仅限1次),每次最低以人民币100元为
限,最高以不超过上个结算日个人帐户余额的50%为限, 投 保人一次领取帐户余额在10,000元以上的, 需有二到七天的 预约期。若个人帐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其一年的保障费用,保 险人不允许提取部分个人帐户余额。
效180天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 保险人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 金,给付金额为即时保险金额与保险事故发生日个人帐户余 额之和,本保险终止。
三)保额增加后,被保险人于下一季首日起180天内
疾病身故或全残, 保险人对该次增加部分的保额10%承担身
故或全残保险金责任。
[保险期间]
本保险为定期保险,保险期间分10年、15年、20年、
费计入个人帐户。本保险承诺最低保证利率为结算日当日
期间除外,每年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
31为个人帐户的结算日, 保险人对上季个人帐户余额, 季扣除手续费后计入个人帐户的新缴保险费,分别按此结算 日的结算利率和经过天数累积,并在扣除下季管理费用和下 季保障费用后计算该日个人帐户余额,直至该个人帐户撤 销,本保险终止。结算日前任一日期个人帐户余额为上一结 算日的帐户余额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累积到该日的本 利和及本季所缴保险费扣除手续费后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 利率累积到该日的本利和之和。
25年、至被保险人55周岁、至被保险人60周岁和至被保险
人65周岁保险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的二十四时止等7种, 供投保时选定。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保险人与投保人在投保时约定保险金额,最低为人
民币10,000元。
、在保险期满日之Leabharlann Baidu,投保人可约定定期或不定期、
元。
、本保险生效满一年,经保险人审核同意,投保人可
一季首日零时起按调整后的保额承担保险责任。
四、本保险的保障费用标准视被保险人的性别、年龄而
定(详见保障费用表)
[个人帐户]
保险人收到首期保险费(银行转帐的自款项到帐)次日
起,保险人在五个工作日内(由于核保、体检等原因除外) 建立个人帐户。帐户建立前的保险费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 率计息,该利息与扣除手续费(详见手续费表)和当季保障 费用(含附加保险的保障费用)后的首期保险费一并计入个 人帐户。保险生效后的续缴保险费在保险费到帐日扣除手续
任:
满期给付: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给付满期保险金,金
额为满期日被保险人个人帐户余额的全数,本保险终止。
二、身故或全残保障:
一)被保险人在本保险生效180天内因疾病身故或全
残,保险人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金额为即时保险金 额的10%与保险事故发生日个人帐户余额之和,本保险终
止。
二)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或者于保险生
、本保险保险期满,被保险人可将满期保险金投保养
老金保险。保险人按被保险人申请转换时年龄所对应新保险 趸缴保险费的95%收取保险费。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太平盛世长发两全保险(万
能型)
[投保范围]
、投保人:
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
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作为投保人投保本保险。
、被保险人
凡16至64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劳动或工作的人,
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在保险约定有效期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
保险人在每年一月份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寄送上一年
度个人帐户余额对帐单,以通报其帐户余额和过去一年的保 险金额、手续费、管理费用、保障费用、续缴保险费和提取 金额等情况。
[保险权益的转换]
、被保险人身故后,受益人可将保险金以趸缴方式投
保人身保险。保险人审核同意后,按受益人申请转换时年龄
所对应新保险趸缴保险费的95%收取保险费。
申请增加保险金额,但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投保人可 申请减少保险金额,但减少后的保险金额最低以人民币
10,000元为限;调整保险金额每年仅限一次,且距前次调整 保额生效已满180天,调整保险金额以人民币1,000元为调
整单位, 保额增加幅度以调整前保额的30%为限。 保险人审 核同意后自季末结算日起按调整后的保额扣除保障费,并于
个人帐户余额申请书,并凭本保险、最后一次缴费凭证和申 请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办理。
若结算日扣除下季管理费及保障费后个人帐户余额为
负数的,应缴纳保险费。从结算日次日起30日内保险人仍 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扣除当季保障费用的不足 部分。超过30日未及时缴纳保险费的,其个人帐户自动撤 销,本保险终止。
本保险生效满2年,投保人可向保险人申请提取部分个
人帐户余额(每年仅限1次),每次最低以人民币100元为
限,最高以不超过上个结算日个人帐户余额的50%为限, 投 保人一次领取帐户余额在10,000元以上的, 需有二到七天的 预约期。若个人帐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其一年的保障费用,保 险人不允许提取部分个人帐户余额。
效180天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 保险人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 金,给付金额为即时保险金额与保险事故发生日个人帐户余 额之和,本保险终止。
三)保额增加后,被保险人于下一季首日起180天内
疾病身故或全残, 保险人对该次增加部分的保额10%承担身
故或全残保险金责任。
[保险期间]
本保险为定期保险,保险期间分10年、15年、20年、
费计入个人帐户。本保险承诺最低保证利率为结算日当日
期间除外,每年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
31为个人帐户的结算日, 保险人对上季个人帐户余额, 季扣除手续费后计入个人帐户的新缴保险费,分别按此结算 日的结算利率和经过天数累积,并在扣除下季管理费用和下 季保障费用后计算该日个人帐户余额,直至该个人帐户撤 销,本保险终止。结算日前任一日期个人帐户余额为上一结 算日的帐户余额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累积到该日的本 利和及本季所缴保险费扣除手续费后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 利率累积到该日的本利和之和。
25年、至被保险人55周岁、至被保险人60周岁和至被保险
人65周岁保险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的二十四时止等7种, 供投保时选定。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保险人与投保人在投保时约定保险金额,最低为人
民币10,000元。
、在保险期满日之Leabharlann Baidu,投保人可约定定期或不定期、
元。
、本保险生效满一年,经保险人审核同意,投保人可
一季首日零时起按调整后的保额承担保险责任。
四、本保险的保障费用标准视被保险人的性别、年龄而
定(详见保障费用表)
[个人帐户]
保险人收到首期保险费(银行转帐的自款项到帐)次日
起,保险人在五个工作日内(由于核保、体检等原因除外) 建立个人帐户。帐户建立前的保险费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 率计息,该利息与扣除手续费(详见手续费表)和当季保障 费用(含附加保险的保障费用)后的首期保险费一并计入个 人帐户。保险生效后的续缴保险费在保险费到帐日扣除手续
任:
满期给付: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给付满期保险金,金
额为满期日被保险人个人帐户余额的全数,本保险终止。
二、身故或全残保障:
一)被保险人在本保险生效180天内因疾病身故或全
残,保险人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金额为即时保险金 额的10%与保险事故发生日个人帐户余额之和,本保险终
止。
二)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或者于保险生
、本保险保险期满,被保险人可将满期保险金投保养
老金保险。保险人按被保险人申请转换时年龄所对应新保险 趸缴保险费的95%收取保险费。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太平盛世长发两全保险(万
能型)
[投保范围]
、投保人:
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
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作为投保人投保本保险。
、被保险人
凡16至64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劳动或工作的人,
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在保险约定有效期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
保险人在每年一月份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寄送上一年
度个人帐户余额对帐单,以通报其帐户余额和过去一年的保 险金额、手续费、管理费用、保障费用、续缴保险费和提取 金额等情况。
[保险权益的转换]
、被保险人身故后,受益人可将保险金以趸缴方式投
保人身保险。保险人审核同意后,按受益人申请转换时年龄
所对应新保险趸缴保险费的95%收取保险费。
申请增加保险金额,但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投保人可 申请减少保险金额,但减少后的保险金额最低以人民币
10,000元为限;调整保险金额每年仅限一次,且距前次调整 保额生效已满180天,调整保险金额以人民币1,000元为调
整单位, 保额增加幅度以调整前保额的30%为限。 保险人审 核同意后自季末结算日起按调整后的保额扣除保障费,并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