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建设工程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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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T 0429—2000石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输油输气管道线路工程(代替SY4029-

SYT 0429—2000石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输油输气管道线路工程(代替SY4029-

规定分值 20
20*
直线段管沟应顺直
每千米不少于 3 处 检查施工记录、目测检查
lO
曲线段管沟应圆滑过渡
50%
检查施工记录、目测检查
20
应保证设计要求的曲率半径 50%
检查施工记录、目测检查、 用尺测量或用仪器检查
20*
石方段沟壁不得有欲坠的石
每千米不少于 3 处 检查施工记录、目测检查
lO
头,沟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不应有石块
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项目划分序号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左右管线线路截断每一站间距或县区段或独立的施工单位承包区段大中型河流穿跨越工程见sy阴极保护工程每个阴极保护站之间或独立的施工单位承包区段管道防腐层制作分项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应符合石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防腐保温钢管制作sy石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则石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工程石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管道穿跨越工程管沟开挖的质量要求及其检查数量检验方法规定分值质量要求检查数量检验方法规定分值管沟边坡符合设计要求每千米不少于3石方段置换符合设计要求每千米不少于3直线段管沟应顺直每千米不少于3检查施工记录目测检查用尺测量或用仪器检查石方段沟壁不得有欲坠的石头沟底不应有石块每千米不少于3管沟开挖的允许偏差项目的质量指标及其检查数量检验方法规定分值规定值mm允许偏差mm检查数量检验方法规定分值沟底标高50100每千米不少于5管沟开挖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单位工程名称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2000 年 12 月 12 日


本标准是根据中油质安字第 34 号文通知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三工程 公司负责对《石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长输管道线路工程》SY 4029-93 修订而 成的。

TSG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注意:此条存疑义,国内外项 目直接采用ASME/ANSI标准很多 ;
GC1件
如:1.TSG DB001-2008 压力管道阀
门安全监察规程
2.可燃、易爆介质采用软密封球阀
,要求具有火灾安全结构和防静电结构,并
有火灾安全试验证书。
3.阀门出厂除有合格证书外,还要
可参照执行浙江工业大学化工设备厂企业标准 ZH300-2009;
3.关于机械部标准
JB/T450-2008 PN6-32MPa锻造角式高压阀、管 件、紧固件
JB/T2768-1992 PN6-32MPa管子、管件、阀门 端部尺寸
JB/T2769-1992 PN6-32MPa螺纹法兰 JB/T2770-1992 PN6-32MPa接头螺母 JB/T2771-1992 PN6-32MPa接头 JB/T2772-1992 PN6-32MPa盲板 JB/T2773-1992 PN6-32MPa双头螺柱 JB/T2774-1992 PN6-32MPa阶端双头螺柱及螺
第八条:GC1/GC2/GC3划分,要按照设 计压力、设计温度、介质物性(毒性按GB 5044-1985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 级划分;介质的可燃性、易爆性按石油化 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P6/P7执行;
注意
(1)注意介质的多重性--既是可燃的又 是有毒的,还可能有腐蚀性,划分时应按高 等级确定。
第四十四条 像我院在东北等地区项目
第四章 安装
第七章 安全保护装置
关于合成氨项目PN10-PN32材料等级的几点要求
1.高压化肥用无缝钢管 标准号采用GB6479-2000
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按该标准执行,其中的具体规 格见GB/T17395-1998,也可参照执行浙江工业大学化工 设备厂企业标准ZH300-2009;但要注意,虽然ZH标准号 称进行了详细计算和安全分析,希望管材专业负责人对 管道壁厚要进行核算;

压力管道的管道施工监理及其要求

压力管道的管道施工监理及其要求

压力管道的管道施工监理及其要求压力管道是指在运行过程中承受了一定压力的管道,如石油、化工、供热等领域的输送管道。

随着工业的快速发展,压力管道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而管道施工监理则是管道建设的核心环节之一。

本文将从压力管道施工监理的角度来探讨压力管道的施工及其要求。

一、压力管道施工监理的定义压力管道施工监理是指在管道建设过程中,监督、检验、评估管道施工质量和安全状况的一项专门工程技术服务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对管道施工中的环境、材料、工艺、施工组织、人员素质、前期设计文件、工程进度等进行全方位的监护和控制,及时发现问题所在并制定相应措施,确保管道建设过程的质量与安全。

二、压力管道施工监理的要求1、督促施工质量压力管道的建设需要各个环节都达到极高的标准,任何一环节的失误都可能引起灾难性后果。

因此,首要任务是督促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压力管道的施工标准,采用合格材料和先进的工艺,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注重施工现场管理,在全过程中强化施工质量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的无可挑剔。

2、保障施工安全管道施工过程中,更要将安全列为首要任务。

要求监理建立并完善施工安全责任制,在施工中加强现场安全检查,特别是焊接、试压、爆破等重点工序的安全控制,发现隐患或问题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监理还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安全作业规范,确保施工安全。

3、掌握工程进度工程进度的掌握是监理工程师的重要职责之一。

监理应对施工计划和施工进度进行严密的监管和控制。

制定合理的进度计划并监督其实施,确保进度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及时检查施工进度,发现问题时及时进行调整和处理,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4、加强现场管理管道施工现场是安全和质量的重点区域。

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对现场管理的督导和指导,保障现场秩序的管理、环境的整洁和施工设备的安全可靠。

监理还应对现场的人员作业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全方位的现场管理有利于管道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的保障。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4篇)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4篇)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压力管道是一种常见的输送流体的管道系统,广泛应用于化工、石油、天然气等领域。

为了确保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本文将重点介绍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机构和职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机构是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的主体,其职责包括:1. 制定和修订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2. 开展对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3. 组织开展压力管道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4. 确保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5. 与相关部门保持紧密合作,共同维护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

二、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和验收1. 压力管道的设计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其强度和稳定性;2. 压力管道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3. 验收时应检查管道的连接是否牢固、密封性是否合格等技术指标;4. 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压力测试,确保管道的耐压性能符合要求。

三、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修1. 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应按照规定进行,包括保持管道清洁、定期涂漆等;2. 定期检查管道的破损、泄漏、腐蚀等情况,及时进行修复和更换;3. 进行定期的压力测试,检测管道的耐压性能,确保安全运行;4. 建立管道运行记录,确保管道的可追溯性和维护管理的完整性。

四、压力管道事故的应急预案和处理1. 压力管道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2. 确定事故原因,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二次发生;3. 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4. 推动事故调查和教训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压力管道安全监察与执法1. 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应定期进行,重点检查压力管道的安装、运行和维护等情况;2. 对违反相关规定和标准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和整改;3.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4. 逐步建立完善的压力管道安全监察网络,提高监察效果和能力。

TSG D7005-2018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

TSG D7005-2018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

前言2008年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下达了在《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试行 )》(国质检锅【2003 ] 108号)基础上,制定《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一一工业管道》的任务书。

2010年7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修订工作组,在南京召开第一次会议,讨论修订原则、重点内容以及主要问题,并就修订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修订工作时间表。

2013年8月,工作组在北京召开第二次会议,经过讨论,形成征求意见稿。

2014年7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末【2014 ] 21号文向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专家及公民征求意见。

2015年8月,工作组召开第三次会议,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研究讨论,形成送审稿。

2015年10月,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委员会审议。

2018年1月26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次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与《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兴特种设备目录》《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一一工业管道》(TSG D0001)一致。

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以及行业发展,调整、完善不适用的内容,明确定期检验的性质、定位及检验周期的含义,统一检验结论及检验报告内容;在保证基本安全要求的基础上,建立基于损伤模式制定针对性检验方案的思想,突出检验项目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为新检验、检测技术和评定方法的应用给出渠道 ;吸纳基于风险的检验等成熟的科技成果,厘清与常规检验方法的关系; 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为企业安全与发展服务。

参加本规则修订工作的主要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谢国山”修长征”李光海乔涛史进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秦先勇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王冰胡明东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由涛上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王善江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染华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罗晓明吉林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胡宝林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王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杨瑞平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装备研究院李春树目录1总则2 “定期检验( 4)3 ”安全状况等级评定.(11)4定期检验记录、报告及结论 (16)S 附则17)附件A,工业管道年度检查要求《18)附录a工业管道年度检查报告(23)附件B工业管道定期检验报告26)附件C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意见通知书(30)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一一工业管道1总则目的为规范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目》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制定本规则。

TSG-D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高清晰版)

TSG-D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高清晰版)

TSG 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Pressure Pipe Safety Technology Supervision Regulation for Industrial Pressure Pip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9年5月8日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工业管道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工艺装置、辅助装置以及界区内公用工程所属的工业管道(以下简称管道)。

(一)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下同)的;(二)公称直径(注1)大于25mm的;(三)输送介质为气体、蒸汽、液化气体、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液体的。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的管道范围如下:(一)管道元件,包括管道组成件(注2)和管道支承件(注3);(二)管道元件间的连接接头、管道与设备或者装置连接的第一道连接接头(焊缝、法兰、密封件及紧固件等)、管道与非受压元件的连接接头;(三)管道所用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阻火器、紧急切断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

注1:公称直径即公称通径、公称尺寸,代号一般用DN表示。

注2:管道组成件,用于连接或者装配成承载压力且密封的管道系统的元件,包括管子、管件、法兰、密封件、紧固件、阀门、安全保护装置以及诸如膨胀节、挠性接头,耐压软管、过滤器(如Y型、T型等)、管路中的节流装置(如孔板)和分离器等。

注3:管道支承件,包括吊杆、弹簧支吊架、斜拉杆、平衡锤、松紧螺栓、支撑杆、链条、导轨、鞍座、滚柱、托座、滑动支座、吊耳、管吊、卡环、管夹、U形夹和夹板等。

第四条下列管道应当遵守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一)公称压力为42MPa以上的管道;(二)非金属管道。

第五条本规程不适用于下列管道:(一)电气、电讯专用的管道;(二)动力管道;(三)军事装备和核设施的管道;(四)海上设施和矿井井下的管道;(五)移动设备上的专用管道,如铁路机车、汽车、船舶、航空航天器等;(六)石油、天然气、地热等勘探和采掘装置的管道;(七)长输(油气)管道和油气田集输管道;(八)城镇市政公用设施的管道;(九)制冷空调设备本体所属的管道和采暖通风专业的管道;(十)其他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管辖范围的管道。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管道是指用于输送气体、液体等流体的管道,由于其用途广泛、压力高、环境复杂,一旦出现问题就有可能造成严重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为了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压力管道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技术监察。

本文旨在介绍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的规程,包括监察对象、监察程序、监察标准以及监察人员的职责。

一、监察对象压力管道安全监察的对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工业企业的压力管道。

这些管道主要用于输送石油、天然气、化工品等危险品,一旦出现泄漏就会威胁工人和周围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市政公用管网。

压力管道建设和运营往往与城市的建设密切相关,市政公用管网中广泛使用的液化气罐、天然气管道、热力管道、水泥管道等都需要进行安全监察。

3、其他重要场所的管道。

这些场所包括机场、码头、地铁、高速公路等重要的交通节点,对于这些场所的管道,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监察措施。

二、监察程序1、备案登记。

所有的压力管道必须在设立之初备案登记,并向当地安全监管机构提交相关的材料、技术图纸、验收报告等。

2、初次监察。

在压力管道建设完成后,必须进行初次监察。

初次监察主要包括对管道的材料、施工质量、安全设施等进行细致的检查,查找有无安全隐患。

3、定期监察。

为了保障管道的长期安全,必须对其进行定期监察。

定期监察的频率视管道的用途、材料、寿命等因素而定,通常为3-5年。

在定期监察中,必须对管道的材料、壁厚、腐蚀程度等进行测试和检查,以确保其安全运营。

4、特殊检查。

如果发现管道出现异常,必须对其进行特殊检查。

特殊检查包括内检、外检、泄漏检查等,对于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恢复、更换,以确保管道的安全。

三、监察标准监察标准是对压力管道安全监察的基本要求和指导方针,其设置将直接决定监察的严谨和效果。

以下是压力管道安全监察的标准:1、建设安全标准。

建设安全标准包括材料标准、施工标准、验收标准等,要求压力管道必须使用高质量的材料、经过严格的检验、符合相关标准的施工成品才能运行。

压力管道现场安装监督检验案例

压力管道现场安装监督检验案例

压力管道现场安装监督检验案例本案例涉及一台新建的石油化工厂,在建设过程中需要安装一段长度为500米的石油输送管道,该管道将用于输送原油。

根据设计要求,管道材质为碳钢,额定工作压力为10MPa。

1.监督检验准备阶段:在安装之前,监督检验工作开始准备。

监督检验人员首先要熟悉设计和施工图纸,了解管道的布置和安装方法。

然后,与工程施工方组织会议,明确监督检验的相关要求和工作流程。

2.施工现场检查:监督检验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后,首先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评估。

他们要确认地基基础是否满足要求,并检查是否有足够的施工空间和设备。

同时,还需要检查压力管道的接口和组件,确保其符合规范和标准。

3.材料检验:在现场材料检验中,监督检验人员要对管道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他们要检查管道材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对其进行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测试。

另外,还要查验管道配件的合格证书,以确保其质量可靠。

4.施工过程监督:在管道的安装过程中,监督检验人员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实时监控和记录。

他们会检查焊接和涂层工艺,并对焊口和涂层进行质量评估。

另外,他们还会观察施工工人是否佩戴相关安全设备,确保安全规范得到遵守。

5.现场试验和功能验证:安装结束后,监督检验人员将进行现场试验和功能验证。

他们会进行水压试验,检查管道是否能承受额定工作压力。

同时,也会验证管道的功效,确保其能够稳定输送原油。

6.监督报告和验收:监督检验工作完成后,监督检验人员将撰写监督报告,并提交给工程施工方。

该报告需要详细记录检验过程、发现的问题以及建议的整改措施。

施工方根据监督报告进行相应的整改,并邀请监督检验人员进行验收。

通过上述的监督检验过程,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压力管道的安装质量和安全性。

这种监督检验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各个行业都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只有通过严格的监督检验,才能有效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为人们的生命财产提供有效的保护。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规程【XX】1号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规程【XX】1号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规程【XX】1号石油化工建设工程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石油化工建设工程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压力管道是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的重要构成部分,对其安全质量的监督检验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要紧内容之一。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下列简称总站)所属各分站(监督组)对所监督的新建、改建、扩建石油化工建设工程中的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的监督检验。

第四条各分站(监督组)应严格按照本规程,对压力管道的安全质量进行监督、检验。

第五条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是对压力管道安装过程中的安全质量依法进行的监督验证或者确认。

第二章术语第六条本规程所称“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是指油(气)田建设、炼油化工建设、油气储运与管道建设等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辅助与附属工程。

第七条本规程所称“压力管道”是指石油化工建设工程中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九十九条第三款所定义条件的管道工程(含附属设施与安全保护设施)。

第八条本规程所称“安全质量”是指石油化工建设项目中的压力管道在安装、调试、投料试车(试运)及有关检验过程中影响人身安全、生产使用安全、环境安全的各个环节、设施满足安全要求的可靠程度。

它是压力管道工程质量内容的构成部分。

第九条本规程所称“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是指各分站(监督组)按照职责分工对压力管道工程的“安全质量”实施的强制性监督管理,它是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构成部分。

第三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的工作范围与内容第十条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范围如下:1.监督检验的工程范围:各分站(监督组)所监督的石油化工建设工程;2.监督检验的对象范围:工程项目的参建各方主体与工程实体;3.监督检验的阶段范围:压力管道的开工、安装、调试、中间交接、投料试车(试运)、竣工验收。

第十一条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的内容包含:1.对压力管道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安全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2.对压力管道工程安装过程的实体安全质量的监督检验;3.对压力管道工程调试、投料试车(试运)过程安全质量的监督检验;4.对压力管道工程中间交接、竣工验收过程安全质量的监督确认;5.对压力管道工程有关技术资料的监督检查。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最新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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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程

石油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程

附件:石油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程第一条为规范石油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制定本工作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石油石化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石油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由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组织实施。

第三条质监机构是指依法受委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准,对石油石化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的独立法人单位.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建设工程开工报告(或施工许可证)前,持下列文件资料到质监机构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一)基础(初步)设计审批文件;(二)施工合同,依法应当实施监理的,还应当提供监理合同;(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机构组成情况;(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资料。

质监机构收到上述文件资料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五条质监机构应当在答复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并送达建设、施工及监理等单位.第六条质监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工程验收、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等。

—1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为质监机构开展工作提供必需的办公、交通条件,以及查阅工程技术和项目管理文件的便利。

第八条质监机构对建设单位的监督内容包括:(一)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手续是否齐全;(二)实行总承包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分包情况;(三)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依法可以不实施监理的,是否配备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四)工程中间交接和竣工验收是否符合程序;(五)是否按规定提交建设工程中间交接和竣工验收报告及有关文件;(六)其他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质监机构对勘察、设计单位的监督内容包括:(一)承揽业务与其资质等级范围是否相符,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相应执业资格;(二)勘察报告、资料及设计文件是否完整、规范、真实、准确,签发(含变更)手续是否合法、齐全;(三)施工前是否向建设、施工等单位进行施工图纸技术交底,是否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是否参加有关阶段性质量验收;(四)是否存在指定建筑材料、专用设备生产商和供应商行为;(五)其他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完整)TSG-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高清晰版)

(完整)TSG-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高清晰版)

TSG 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Pressure Pipe Safety Technology Supervision Regulation for Industrial Pressure Pip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9年5月8日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工业管道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工艺装置、辅助装置以及界区内公用工程所属的工业管道(以下简称管道)。

(一)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下同)的;(二)公称直径(注1)大于25mm的;(三)输送介质为气体、蒸汽、液化气体、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液体的。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的管道范围如下:(一)管道元件,包括管道组成件(注2)和管道支承件(注3);(二)管道元件间的连接接头、管道与设备或者装置连接的第一道连接接头(焊缝、法兰、密封件及紧固件等)、管道与非受压元件的连接接头;(三)管道所用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阻火器、紧急切断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

注1:公称直径即公称通径、公称尺寸,代号一般用DN表示。

注2:管道组成件,用于连接或者装配成承载压力且密封的管道系统的元件,包括管子、管件、法兰、密封件、紧固件、阀门、安全保护装置以及诸如膨胀节、挠性接头,耐压软管、过滤器(如Y型、T型等)、管路中的节流装置(如孔板)和分离器等。

注3:管道支承件,包括吊杆、弹簧支吊架、斜拉杆、平衡锤、松紧螺栓、支撑杆、链条、导轨、鞍座、滚柱、托座、滑动支座、吊耳、管吊、卡环、管夹、U形夹和夹板等。

第四条下列管道应当遵守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一)公称压力为42MPa以上的管道;(二)非金属管道。

第五条本规程不适用于下列管道:(一)电气、电讯专用的管道;(二)动力管道;(三)军事装备和核设施的管道;(四)海上设施和矿井井下的管道;(五)移动设备上的专用管道,如铁路机车、汽车、船舶、航空航天器等;(六)石油、天然气、地热等勘探和采掘装置的管道;(七)长输(油气)管道和油气田集输管道;(八)城镇市政公用设施的管道;(九)制冷空调设备本体所属的管道和采暖通风专业的管道;(十)其他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管辖范围的管道。

工业压力管道的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工业压力管道的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工业压力管道的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 规程概述工业压力管道作为工业生产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安全运行对保障生产稳定和员工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本规程旨在为工业压力管道的规划、设计、安装、运行、检验和维护提供一套全面的安全技术监察指南,确保管道系统的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压力管道工程,包括石油、化工、电力、冶金、轻工、纺织、食品等行业的压力管道。

3. 术语和定义- 工业压力管道:指在工业生产中,用于输送、分配、混合、分离、压缩、排放等工艺过程的管道系统,且管道内部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

- 设计压力:指管道在正常运行条件下,管道内部的最大压力。

- 设计温度:指管道在正常运行条件下,管道内部介质的最大温度。

- 压力管道元件:指管道系统中的阀门、法兰、补偿器、绝缘材料、密封件等组成部分。

4. 设计要求4.1 设计应根据工艺要求、输送介质、工作压力、设计温度、管道长度和地形地貌等因素,选择合适的管道材质、管径、壁厚、管道布置形式和支撑方式。

4.2 管道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管道系统的稳定、安全、经济和环保。

4.3 管道系统中的关键部位应设置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等安全防护装置,以防止超压、超温等事故的发生。

4.4 管道应进行应力分析,确保在正常运行和事故工况下,管道及其附件的应力水平不超过允许应力。

5. 安装与施工5.1 管道安装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确保管道系统的安全、可靠和整齐。

5.2 管道安装前应进行清洗和脱脂,确保管道内部清洁,无油脂等杂质。

5.3 管道焊接应采用合适的焊接方法、焊接材料和焊接工艺,确保焊接质量。

5.4 管道系统的压力试验、泄漏试验和强度试验应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确保管道系统的密封性和强度。

6. 运行与维护6.1 管道系统运行前应进行试运行,确认系统正常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6.2 运行过程中应定期检查管道及其附件的运行状态,包括压力、温度、振动、泄漏等参数,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压力管道是一种用来输送高压流体的管道,常见于石油化工、电力、供热、供气等领域。

由于管道内部压力较高,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压力管道的安装、使用和检验都十分重要。

为保障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一、压力管道的安装压力管道的安装应遵循安全、可靠、规范的原则,一般步骤如下:1.选择合适的管材和管件,并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排列组合。

2.安装前应对管材和管件进行检验,如外观质量、尺寸精度、内壁光洁度等。

3.对管道进行结构设计,在设备出口和入口设置休止阀、安全阀等防爆装置,确保管道的通畅。

4.施工前应对地基进行检查,确保承载能力满足设计要求。

5.注意管道安装的坡度和弯曲程度,确保管道能够顺利通水。

二、压力管道的使用压力管道的使用应遵守以下原则:1.对管道进行定期检查,如管道本身的氧化程度和磨损状况等,及时更换或维修有问题的部分。

2.严格遵守设备使用规定,保证管道承受的压力符合设计要求,不超过管道的承载能力。

3.根据气体或液体的性质,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钢管外部涂层、管道防腐等。

4.对紧急处理措施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确保管道发生事故时能够正确、迅速地进行相关处理。

三、压力管道的检验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是保障其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

检验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压力管道的外观检查,对管道的土建、支撑等情况进行检查。

2.对管道泄漏、管道内设备和阀门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管道的压力进行测试,以确认其承受压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对设备的密封情况、来料检验及送检原则等进行检验。

5.按照设备和部件工作场所进行分类检验,并对不同工作场所的检验内容和比例进行安排和组织。

四、结论压力管道的安装、使用和检验是保障其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

因此,制定相应的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非常必要。

通过定期的检查和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加以改进,才能有效提高压力管道的安全性能,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工业生产的连续性,从而实现安全、可靠、高效的生产目标。

tsg d001-2023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tsg d001-2023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tsg d001-2023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1. 引言1.1 概述压力管道是工业生产中常见的一种关键设备,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电力、城市供水等领域。

然而,由于压力管道运行环境的特殊性和高风险性质,其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安全监察规程对于保障压力管道运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主要介绍了tsg d001-2023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并详细探讨了该规程在保障压力管道安全方面的作用和价值。

通过对规程的概述、定义与分类以及监察技术要点的分析,旨在提高相关人员对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的认识,并为今后的改进和完善提供参考。

1.2 文章结构本文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引言、压力管道的定义和分类、tsg d001-2023规程概述、压力管道安全监察技术要点以及结论和展望。

每个部分都会就相关内容进行系统说明和阐述。

1.3 目的本文旨在通过对tsg d001-2023规程的介绍,加强对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的了解,提高监察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

同时,通过总结现有压力管道安全监察情况评价,并针对规程的不足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促进相关管理部门和行业单位在压力管道安全领域的持续发展。

以上是本文“1. 引言”部分的内容介绍。

随着后续部分的展开,将详细讨论压力管道的定义和分类、tsg d001-2023规程概述以及压力管道安全监察技术要点等相关内容。

2. 压力管道的定义和分类2.1 压力管道的定义压力管道是指用于承受液体、气体或其他流体压力的管路系统。

这些管道通常用于输送天然气、石油、水和化学物质等各种介质。

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和维护需要考虑其承受压力、温度、流速等因素,并确保其在正常工况下能够安全运行,防止因管道泄漏或失效而引发事故。

2.2 压力管道的分类根据不同标准,压力管道可以按照多个方面进行分类。

以下是常见的几种分类方法:2.2.1 根据材料分类根据使用的材料不同,压力管道可分为钢制管道、塑料管道和复合材料管道等。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完整版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完整版
用条件等安全技术性能指标发生变更的活动。维修分为重大维修与一般维修两种:1.对 承压设备的承压部件或机电设备的重要部件进行的维修活动称为重大维修;2.其他维修 活动称为一般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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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 D0001 2009《压力管道安全(ānquán)技术监察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 则 ********明确了本规程的目的、工业管道的定义、适用范围、监管范畴、管道分级、相关人员资
(suǒshǔ)的工业管道 (以下简称管道): (一)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下同)的; (二)公称直径(注1)大于25mm的; (三)输送介质为气体、蒸汽、液化气体、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以及可燃、
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液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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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 D0001 2009《压力管道安全(ānquán)技术监察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不能折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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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 D0001 2009《压力管道安全(ānquán)技术监察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本规程适用范围内的管道按照设计压力、设计温度、介质毒性程度、腐蚀性和火灾危
险性划分为GC1、GC2、GC3三个等级。

管道级别(jíbié)以及介质毒性程度、腐蚀性和火灾危险性的划分见附件A。

(五)移动设备上的专用管道,如铁路机车、汽车、船舶、航空航天器等;

(六)石油、天然气、地热等勘探和采掘装置的管道;

(七)长输(油气)管道和油气田集输管道;

(八)城镇市政公用设施的管道;

(九)采暖通风专业的管道;

(十)其他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管辖范围的管道。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为了保障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预防管道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程,明确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的内容和要求。

二、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国家监管的各类压力管道的安全技术监察工作。

三、监察内容1. 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保养、运行、报废等环节的安全技术监察;2. 压力管道的材料、焊接、接头、防腐、绝热等关键工艺和技术的监察;3. 压力管道的安全保护装置、泄压装置、运行记录、安全管理制度等的监察;4. 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定期检测、定期评价等工作的监察;5. 压力管道事故处理、事故调查、事故责任追究等的监察;6. 其他国家规定和重点工程的安全技术监察。

四、监察要求1.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2.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人员应严格按照监察要求进行工作,保证监察工作的客观、公正、独立;3.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人员应及时报告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4.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人员应定期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的培训和考核,保持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

五、监察程序1. 定期对压力管道进行安全技术监察,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评估和检验;2. 碰到特殊情况或发现安全隐患时,及时进行专项监察和整改;3. 对监察工作进行记录和归档,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监察情况。

六、监察结果1. 监察工作合格,按照规定取得安全合格证书;2. 监察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要求停止使用、整改或报废,直到符合要求方可继续使用;3.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确保监察工作的有效性和严肃性。

七、监察责任对于压力管道的安全技术监察工作,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落实监察责任,并确保监察工作的有效性和严肃性。

对于监察工作中的失职失责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附则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任何变动或补充规定,将另行通知并实施。

九、监察技术和装备为了提高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的效率和质量,监察机构应配备先进的监察技术和装备。

(完整)TSG-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高清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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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 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Pressure Pipe Safety Technology Supervision Regulation for Industrial Pressure Pip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9年5月8日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工业管道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工艺装置、辅助装置以及界区内公用工程所属的工业管道(以下简称管道)。

(一)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下同)的;(二)公称直径(注1)大于25mm的;(三)输送介质为气体、蒸汽、液化气体、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液体的。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的管道范围如下:(一)管道元件,包括管道组成件(注2)和管道支承件(注3);(二)管道元件间的连接接头、管道与设备或者装置连接的第一道连接接头(焊缝、法兰、密封件及紧固件等)、管道与非受压元件的连接接头;(三)管道所用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阻火器、紧急切断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

注1:公称直径即公称通径、公称尺寸,代号一般用DN表示。

注2:管道组成件,用于连接或者装配成承载压力且密封的管道系统的元件,包括管子、管件、法兰、密封件、紧固件、阀门、安全保护装置以及诸如膨胀节、挠性接头,耐压软管、过滤器(如Y型、T型等)、管路中的节流装置(如孔板)和分离器等。

注3:管道支承件,包括吊杆、弹簧支吊架、斜拉杆、平衡锤、松紧螺栓、支撑杆、链条、导轨、鞍座、滚柱、托座、滑动支座、吊耳、管吊、卡环、管夹、U形夹和夹板等。

第四条下列管道应当遵守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一)公称压力为42MPa以上的管道;(二)非金属管道。

第五条本规程不适用于下列管道:(一)电气、电讯专用的管道;(二)动力管道;(三)军事装备和核设施的管道;(四)海上设施和矿井井下的管道;(五)移动设备上的专用管道,如铁路机车、汽车、船舶、航空航天器等;(六)石油、天然气、地热等勘探和采掘装置的管道;(七)长输(油气)管道和油气田集输管道;(八)城镇市政公用设施的管道;(九)制冷空调设备本体所属的管道和采暖通风专业的管道;(十)其他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管辖范围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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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建设工程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石油化工建设工程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压力管道是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安全质量的监督检验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所属各分站(监督组)对所监督的新建、改建、扩建石油化工建设工程中的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的监督检验。

第四条各分站(监督组)应严格按照本规程,对压力管道的安全质量进行监督、检验。

第五条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是对压力管道安装过程中的安全质量依法进行的监督验证或确认。

第二章术语第六条本规程所称“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是指油(气)田建设、炼油化工建设、油气储运与管道建设等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辅助和附属工程。

第七条本规程所称“压力管道”是指石油化工建设工程中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九十九条第三款所定义条件的管道工程(含附属设施和安全保护设施)。

第八条本规程所称“安全质量”是指石油化工建设项目中的压力管道在安装、调试、投料试车(试运)及相关检验过程中影响人身安全、生产使用安全、环境安全的各个环节、设施满足安全要求的可靠程度。

它是压力管道工程质量内容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本规程所称“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是指各分站(监督组)按照职责分工对压力管道工程的“安全质量”实施的强制性监督管理,它是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的工作范围与内容第十条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范围如下:1.监督检验的工程范围:各分站(监督组)所监督的石油化工建设工程;2.监督检验的对象范围:工程项目的参建各方主体与工程实体;3.监督检验的阶段范围:压力管道的开工、安装、调试、中间交接、投料试车(试运)、竣工验收。

第十一条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的内容包括:1.对压力管道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安全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2.对压力管道工程安装过程的实体安全质量的监督检验;3.对压力管道工程调试、投料试车(试运)过程安全质量的监督检验;4.对压力管道工程中间交接、竣工验收过程安全质量的监督确认;5.对压力管道工程相关技术资料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二条各分站(监督组)在对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之前,应进行的准备工作如下:1.落实项目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人员,成立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机构;2.根据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向建设单位发出《压力管道监督检验通知书》(附件4:YGAJ-01);3.编制完成项目《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计划》;4.必要的检验仪器、设备等;5.必要的文件、资料、记录表格;6.必要的与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相关的联络与沟通。

第十三条《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计划》:1.编制的必要条件(1)项目的基本情况、具体特点、环境状况已经明确;(2)项目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已经明确;(3)项目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人员已确定。

2.应包括的主要内容:(1)实施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的人员组成及职责;(2)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的工作依据;(3)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的具体范围;(4)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的具体内容:①有关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见附件1);②压力管道实体质量的监督检验,包括巡监要点(见附件2)和停监点(见附件3);(5)压力管道实施监督检验的方式方法;(6)监督检验发现问题的处理办法;(7)对被监检单位的要求;(8)监督检验人员的工作行为要求;(9)压力管道监督检验工程资料档案要求。

3.审核批准《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计划》由项目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负责人组织有关的监督检验人员编写并审核,由承担项目监督任务的分站(监督组)的负责人批准。

4.其他要求经批准的《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计划》应书面送达至有关责任单位,并进行监督检验交底。

第十四条现场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的实施1.现场开工的监督检验(1)压力管道施工单位必须填写《压力管道安装工程开工报告》(见附件4:YGAJ-02),并经建设、监理等单位审批后,报相关分站(监督组);(2)监督检验人员应审查《压力管道安装工程开工报告》的内容是否符合开工条件;(3)经监督检验人员审查符合开工条件的,由其在《压力管道安装工程开工报告》中签署审查意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负责人签字批准;(4)监督检验人员审查不合格时退回报审资料,并应一次性告知不合格项,由施工单位整改并重新提交《压力管道安装工程开工报告》,由监督检验人员跟踪审查确认,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2.现场安装的监督检验(1)监督检验人员按确定的监督检验方法对项目实体安装过程的安全质量控制点(包括停监点和巡监点)进行检验、检测并如实记录;对调试、投料试车(试运)过程出现的问题实施监控、监测并如实记录;①压力管道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向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明确停监点的申报责任单位。

上述责任单位在安装过程到达《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计划》所确定的停监点时,填写《压力管道停监点报验单》(见附件4:YGAJ-03),以及相关资料经监理或建设单位审批后,提前48小时报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因故无法按要求报验的,应向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说明原因,经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同意后,可适当后延,但最少应提前24小时。

停监点需事先经过相关责任单位的检查确认,并按照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要求安排相关责任人员陪检。

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负责人按照《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计划》所确定的停监点、监督检验方法,组织监督检验人员进行监督检验。

监督检验合格的,施工单位进入下一工序施工;监督检验人员未参加检验或监督检验结果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得进入下一工序施工;②监督检验人员在压力管道安装过程中进行不定期巡监,对作业的安全质量行为、环境安全质量、实体安全质量实施抽查监控,并及时填写《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记录》(见附件4:YGAJ-04);(2)查阅过程记录资料,对参建各方主体的安全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记录;(3)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负责人根据现场施工进展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检验人员对建设、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不定期抽查);(4)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负责人应适时组织压力管道安装工程安全质量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整改要求通知有关责任单位;(5)根据项目规模,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应建立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例会制度或不定期召开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专题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6)监督检验人员在上述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且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可直接口头通知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其他的则需向有关责任单位发出《压力管道监督检验问题通知单》(见附件4:YGAJ-05),提出处置意见,包括采取对焊缝内在质量的无损检测抽查等手段,并跟踪整改处置情况;对重大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有权采取暂停施工或局部暂停施工等强制性措施,并在24小时内上报总站;需要对有关责任方采取行政处罚的,经报告总站及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7)有关责任单位对《压力管道监督检验问题通知单》中的问题应进行整改,按照要求填写《压力管道质量问题整改完成反馈单》(见附件4:YGAJ-06),监督检验人员根据情况采取书面或现场确认方式进行核查。

3. 监督检验的抽检与复测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应对但不限于下列情况进行压力管道抽检和复测:(1)停监点检查未通知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2)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不完整、不真实的;(3)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未按规定进行验收、复验、报验而擅自用于工程的;(4)检验检测比例不满足规定要求、见证资料或见证过程不符合规定的;(5)工程及设施安全质量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实体有严重质量缺陷或现场监督抽测不符合要求的。

因上述原因所进行的抽检或复测可由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直接实施,也可以由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抽检或复测发生的费用由相应责任单位承担。

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因上述原因以外的情况所实施的抽检或复测,检查结果合格的,发生的费用由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承担;不合格的由相应责任单位承担。

4.调试、投料试车(试运)过程安全质量的监督检验重点掌握和了解调试、投料试车(试运)过程中压力管道工程设计、材料和安装质量所暴露出的问题并跟踪整改情况。

5.中间交接和竣工验收的监督检验监督检验人员按照《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计划》的要求,参加中间交接和竣工验收活动,监督检验的活动包括:①对工程实体进行交付前的监督检查、检测;②对中间交接和竣工验收过程各有关方的安全质量验收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确认;③对中间交接和竣工验收资料中有关安全质量的内容进行查阅确认;④中间交接完成后的3个月内,编写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部分)(以下简称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见附件4:YGAJ-07)。

a.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由项目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负责人组织编写,并经分站(监督组)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建设单位并报总站备案;b.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没有出具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或监督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c.对监督检验结论不合格的项目,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其整改活动进行监督确认;d.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为《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组成部分,统一编入《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当中;需要独立形成文件的,按各有关项目规定的格式要求或本规定用表YGAJ-07的格式形成文件。

第十五条压力管道工程完工后,各分站(监督组)应及时将压力管道安装工程的监督检验资料和记录进行整理、分类、编目,建立监督检验档案。

1.监督检验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计划;(2)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记录,包括有关会议纪要和重大事项的处理记录;(3)压力管道停监点报验单、压力管道监督检验问题通知单、压力管道质量问题整改完成反馈单;(4)行政处罚决定及相关资料;(5)安全质量事故报告;(6)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7)当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监督检验需要形成独立档案时,还应有申报压力管道监督检验的有关资料,包括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安装合同、监理合同、检测合同、防腐合同的编号及日期等。

2.压力管道工程交工后,应将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交付建设单位并报总站备案。

第五章违规处置第十六条压力管道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违反本规定的,由分站(监督组)记入不良记录档案,并予以曝光;情节严重的,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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