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收取、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收取、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规范施工过程中的各方行为,增强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意识,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生产协议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内容,参照国家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财建[2006]369号)及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安监发[2008]74号《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储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在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后,经过认真研究,特制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收取、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乙方在工程合同签妥生效后十天内向总承包方交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下简称“抵押金”),由总承包方统一管理使用,建立台帐专款专用。
二、抵押金收取原则:抵押金是指乙方根据工程合同约定,在开工前向总承包方交纳的一定数额的货币资金。这是总承包方为履行和监督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根据行业惯例和企业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工程安全管理的一种经济手段,通过经济制裁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也是市场经济下的必要手段。
三、抵押金的收费标准:工程造价不满壹仟万元人民币(含壹仟万元人民币)的,按1万元收取;工程造价超过壹仟万元人民币的按1‰收取; 按上述标准如收取总额超出10万元人民币的,按10万元人民币收取。
四、收取抵押金后应由总承包方负责建立台帐,抵押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由总承包方在对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违章现象做出处罚,对有立功表现的,进行奖励。在工程结束后无安全责任违约的全额免息退还。
五、安全考评以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和平时巡查督导相结合,凡乙方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或受到事故、事件经济处理及其他因“安全责任违约”产生的款项将直接从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并做好台帐。
六、对在安全考评中达到优良标准(安全评分在90分以上)的单位,在工程结束后,总承包方将进行奖励;对在安全考评中达到及格标准(安全评分为75~89分)的单位,不奖不扣;对在安全考评中未达到及格标准(安全评分为60~74分)的单位,将按实际情况扣除安全抵押金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10%~30%);对在安全考评中被评标较差(安全评分在60分,含60分以下)的单位,将扣除安全抵押金的百分之五十(50%)。
七、安全检查的评分标准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标准、
大连市和总承包方有关文件执行。
八、为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文明、优质、按期完成,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减少工程各类事故的发生,规范本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乙方安全责任违约分A、B、C、D四类,总承包方根据乙方安全责任违约类型,参照《安全违约责任类型表》执行;对发生重大事故的责任单位,将扣除全部安全抵押金;对发生重大险肇事故及其他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含环境)等事故的责任单位,将视事故性质、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等实际情况酌情扣除安全抵押金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抵押金不足部分,将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九、为杜绝发生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的现象,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及合理性,乙方一旦发生安全责任违约,总承包方开具《安全责任违约通知单》告知乙方并于48小时内在项目上进行公布。
附件:《安全违约责任类型表》
对于以上内容乙方已全部阅读并同意遵照执行。
承诺单位:
代表人:
日期:
十、安全违约责任类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