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调解中心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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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调解中心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县人民调解中心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工作概况
㈠截止2016年6月20日,调解中心开展以下业务工作:
1、接待群众来访25人次,解答法律、业务咨询13人次,审查、分流到各职能部门12人次。
2、指导、参与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调处医患纠纷案件5件,调结4件,调解成功4件,调解率80%,调解成功率80%。
调处涉及赔偿金额达78万元,赔偿或给予人道主义援助金额为33万元。
其中成功调处重大医疗纠纷4起,有效避免群体性事件3起。
3、指导、参与重大劳动争议赔偿纠纷案件1件,该案死亡一人,家属集人数50人上访,涉案标的200万元。
已调解成功,赔偿金额80万元,有效避免重大群体事件的发生。
4、为县政府征地拆迁工作及本局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㈡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
1、建章立制,规范调解中心工作。
制定了《**县人民调解中心工作制度》,内容包括等。
2、为提升医患纠纷调解的规范性和公信力,针对医患纠纷调委会原有的调解范围、调解原则、调解纪律及医患纠纷调委会工作职责与工作流程等内容作了更深入细致的完善。
二、取得的工作成效和亮点
1、通过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稳定,把大量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的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自今年以来,医患纠纷案件频发,且均属于患者死亡的重大纠纷,并出现群体性上访、医闹现象。
接到报案后,在局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我们及时赶赴现场,对医患双方进行相关法律宣传教育,有效制止了2起较为严重的医闹事件。
同时,为防止事态恶化,化解矛盾,我们及时立案调解,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和法律法规制定调解方案,制作调解文书,促成调解成立。
此外,**县水务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发生后对社会影响很大,死者家属群体上访,要求赔偿数额达200万元。
事件发生后,市县领导非常重视,在局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我们也参与到该案的调解之中,并向领导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对水务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依法引导他们拿出合理赔偿方案,为本案顺利调结作出贡献。
2、坚持自愿、合法、公正原则,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截至2016年6月20日,医患纠纷调解后实际赔付或给以人道主义援助金额33万元,约占患方请求额的42%;劳动争议纠纷经调解后实际赔偿80万元,占申请人申请标的40%,避免了国有资产的不合理流失。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中心工作职责范围广泛,实则无具体事务,故无所适从。
因中心工作职责范围涵盖全县的人民调解工作,其中涉及医疗、交通、山林土地、征地拆迁、劳动争议、以及跨乡镇、跨部门、跨行业的各类纠纷的调解,而此类纠纷均有专职业务调委会及部门负责,中心人员身份尴尬,无从对接,无处着手。
2、目前,**县医调委的工作成为中心的主要工作内容,但原组织机构人员基本上已不在原岗位,医学专家库和法律专家库人员尚未落实,部分工作制度已不适应形势需要,拯待细化优化。
3、医调委办案经费未落实,办公经费和差旅补助均是从司法局经费中开支,而中心人员属于事业编制暂时没有差旅补助,影响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制约着调解质量的提高。
五、下半年工作计划
1、向上级相关部门的请示,重新设置医调委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落实中心两名人员的专职调解员身份;
2、建立医学、法学专家库;
3、争取解决医调委的工作经费;
4、进一步完善医调委各项工作制度、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