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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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文明县城称号,是我国评价县级城市“三个文明”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水平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开展创建文明县城活动,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力手段;是把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任务有机结合落实到基层的有效途径;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实践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重要载体;更是荔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和发展的内在要求。

一、额敏县创建文明县城工作的概况

县委、县政府从2009年7月开始决定开展创建文明县城活动,并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和要求,以创建“康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为内容,制订出台了《关于开展创建全州、全省文明县城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创建全省文明县城工作的决定》等相关文件,成立了创建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县创建文明县城动员大会,分解布置了各乡镇和单位部门在创建文明县城工作中的任务,明确提出了创建全省文明县城、争创全国文明县城先进县的目标。创建工作表现在:一是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创建工作,下发通知文件、安排部署工作、抽调工作人员、安排创建经费、创造办公条件,使创建工作紧张有序的进行。二是以打扦灭战的精神,广泛收集信息,规范创建资料。启动各个

单位部门的力量,广泛收集整理创建资料,积极作好省、州测评组的考核检查准备。三是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开展公民思想道德教育。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为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公民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四是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基础,大力开展创建活动。按照“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联动、携手共建”的思路,启动城乡文明联动创建活动。在城乡大力开展以“文明县城”、“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乡镇”、“文明村寨”和“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等为载体的城乡文明联动、互动创建活动。在“窗口”行业和社会服务部门,广泛开展创“四优”(优美环境、优雅言行、优质服务、优良秩序)活动,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窗口形象,带头创造良好的诚信环境、文明环境、服务环境和人文环境,从而树立起大家的创建意识。

二、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在创建文明县城工作中虽然有国家卫生县城的良好基础,有了一个很好的起步,也取得了创建全州文明城市的佳绩,但离《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标准和要求还相差甚远,在创建工作中还存在着许许多多的困难和问题

1、城市管理体制还不够健全完善。我县在创建全国卫生县城中,加强了城市环境卫生治理,使城市环境卫生和管理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我们要清醒认识到,我县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在创建文明县城中还仅仅是初步的、最基础的、是不系统和完善的,许多深层次的矛盾还亟待解决。一是少数职能部门在城市管理中责权不统一,长效机制较差,偏重于突出性工作。二是在城市综合监管执法工作中,职能部门之间、职能部门和乡镇及社区之间的管理范围和权限划分不够科学,部门职能交叉,权责不够清晰,存在管理分散、不到位和“不作为”现象。

三是在社区的民主政治建设中,社区居委会民主自治功能较弱,社区服务发育不够,功能不强,基础设施薄弱,市民对社区的认同感不够高,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发挥起来,城管工作与社区工作在衔接上缺乏规范化制度和长效稳定机制。

2、缺乏创建意识。一是部分单位和部门对县委、县政府开展创建文明县城决定的重要性在思想上认识不足,采取应付式开展创建工作,没有把创建的标准和要求与本单位部门的工作实际很好的结合起来,出现了“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忘掉”的现象,创建工作只停留在表面上。二是少数单位部门没有很好的抓自身创建,对创建文明县城工作持消极态度,认为是多事、无利可图,增加额外工作负担。三是缺少持之以恒的精神。一些单位部门在抓创建工作中重在应付检查,遇到检查时突击一阵,过后又松懈下来,存在抓抓停停、时松时紧的现象,四是没有形成全体动员、全民参与、人人创建的氛围。

3、交通秩序和市容卫生状况不够理想。一是城市的交通秩序规范程度不高,基础设施缺乏,警示标志少。冲红灯、乱占道、乱调头、乱停乱放等交通违章行为依然存在。二是占道经营、乱摆摊点,流浪乞讨等影响市容秩序的现象和破坏公共绿地、乱踏草坪、破坏公共设施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街道次干道、街村结合部道路没有建立起完善的清扫保洁机制,部分市场卫生较差,城市依然存在卫生死角,尤其是背街小港、建设区和城乡结合部较为严重。

4、社会还存在不稳定因素,治安问题依然突出。因城市建设房屋拆迁安置、违章建筑强制拆除、农村山林水事纠纷等情况,常引发群众上访事件。明抢暗盗、暴力犯罪、涉恶势力、黄赌毒等危害社会的安全问题在不同程度上仍然存在。

5、市民文明素质不高。城市管理向思想道德领域和科学文化领域拓展的力

度不大,缺乏针对性、实效性,市民的公德意识、环境卫生意识还普遍比较淡薄,部分人还未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卫生习惯,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还依然存在。

6、常态化的市民素质教育机制有待完善。抓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合力不足。很多单位只注重教育职工做好“单位人”,而忽视了八小时之外的教育,形成了单位教育与社会教育脱节。社区教育覆盖面不够广泛,教育的渠道、内容、师资、教材资料远不能适应社区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外来人口还没有完全纳入教育的范围。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仍然是创建工作的“短项”,居民对社区缺乏归属感。

7、社会事业发展不平衡。社会事业发展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社区建设、文化建设、卫生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发展还不能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需求,群众“上学难”、“就医难”、“就业难”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8、区域化文明创建体系尚未形成。有些行业仍然习惯于垂直管理,对当地的创建工作不够配合、不够支持,乡镇、街道和社区对这些单位缺乏制约的办法。个体、民营、股份制等新型经济组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对滞后,在动员机制、组织机制、推进机制、考核机制等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相对于日益繁重的属地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各单位部门、行业窗口的文明办、以及街道、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力量明显不足,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三、加快推进创建文明县城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创建文明县城是一项系统工程,联系领域宽,涉及范围广,包含内容多,标准要求高,实际工作量大。各单位部门、行业窗口、乡镇社区都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全省文明县城活动的意见”和“关于创建全省文明县城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充分调动全部的力量和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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