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文头部分的主要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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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的文头部分的主要构成
公文格式代码、印制顺序号、秘密等级、紧急程度、收文处理标记、发文机关版头、发文字号、签发人姓名等项。
(1)公文格式代码。
公文格式代码又称文件检索代码,是指代表文件格式类型的标记符号,由九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标示于文件首页发文机关版头左上角。
按一定的原则将机关发布的文件逐一编制代码。
使每一份文件都有的标识,以便计算机识别和处理。
(2)印制顺序号。
印刷序号。
又称公文份号,是指依据同一文稿印刷若干份时每份的序号编号。
它的作用主要是针对秘密文件。
有了印刷顺序号,在登记、分送和清退秘密文件时均对号核点,以便查明责任,加强公文管理。
印刷顺序号一般有六位位阿拉伯数字标识在文件首页发文机关版头左上角,文件检索下方位置,前面冠以“NO”符号。
数字不足规定数时,前面用“0”补充。
(3)秘密等级。
秘密等级简称密级,是指公文秘密程度的等级,分、机密、秘密三级。
公文的秘密由公文制发机关根据公文内容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程度来划定。
标注密级的同时应当标注保密时限。
保密时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分一年以内,一年及一年以上,长期的期限不作标注,凡期限不作标注的可按二十年认定。
(4)紧急程度。
紧急程度是对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间限度。
又称缓急或处理时限。
紧急公文应根据紧急和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紧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标明紧急程度的位置在文件首页文关左上角。
需要与密级同时使用的,紧急程度置于密级之下,上下对齐。
紧急程度应在信封或封筒上加盖戳记注明。
(5)收文处理标记包括收文机关名称、收文编号、收文时间、档号等项目。
收文处理标记的位置在文件首页发文机关版头右上方空白处,由收文机关加盖章标识。
(6)发文机关版头。
发文机关版关简称“文头”。
文头是发文机关用来制发正式文件时使用的有固定版式的发文机关标识。
发文机关版头一般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三字组成。
(7)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是指由发文机关编排的文件代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度和发文顺序号组成。
发文字号的作用:一是统计发文的数量,便于公文的管理;二是在查找和引用公文时可作为该份公文的代号使用。
发文字号的书写位置,一般说来,有版头的文件,应标注在文件版头之下,间隔横线之上,居中排列;用信筏头的文件,则置于
信筏头横线之下,公文标题之上,,右侧排列:“命令(令)”则在公文标题下面当中,写“X 号”。
(8)签发人姓名。
在公文中标注签发人姓名,是标识公文生效并对该公文内容郑重负责的一个标志。
一般供上报公文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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