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30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前期咨询及其它工程咨询收费标准的暂行规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徽省30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前期咨询及其它工程咨询收费标准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提高工程咨询质量,统一工程咨询机构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咨询市场,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的工程咨询范围:编制、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监理咨询;对建设项目进行的专题调研咨询、设计审查咨询、预(决)算审查咨询等。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工程咨询机构:必须具有省、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法人资格,持有国家、省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资格等级证书,并按规定依法纳税。

第四条工程咨询收费标准如下:

1.估算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收费按表1执行。

表1 单位:万元

2.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咨询收费按表2执行

表2 单位:万元

3.招标、监理咨询收费按表3执行

表3 单位:万元

4.预(结)算审查咨询,一般按预(结)算金额和复算金额的差数收8-15%的审查咨询费;决算审查除按结算审查收费标准收取外,每个项目加收5000-10000元的咨询费;对不易计算审查核减额成果的要参照有关规定计收工本费。

5.专题调研咨询,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文附件三收取其费用,对一些调研费用大的项目加收实际支出的有关费用,双方协商收费。

第五条本暂行规定由安徽省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由省、市物价部门监督执行。

第六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