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费报销服务手册天地科技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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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费报销服务手册一、员工补充医疗方案,意外方案
二、保险责任内容
1、小额门急诊补充医疗保险
2、住院补充医疗保险
3、重大疾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投保后发生重大疾病(如下表)的,给付保险金。
4 、意外或疾病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身故,保险公司付身故保险金。
5、意外残疾保险金: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自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按伤残鉴定比例给予赔付。
6、意外伤害医疗责任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100%给付。
7、住院现金补贴保险责任
1.住院日额津贴保险金
1)因患病住院治疗,从第四天给付住院日额津贴保险金,最多180天。
2)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治疗,按实际住院天数给付,最多180天。
2.出院疗养日额津贴保险金
出院后,疗养日额津贴为50元,且最多给付45天。
8、交通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发生意外伤害保险事故,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意外险所有责任均不累计赔付)
三、责任免除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报销
1)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
2)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
3)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4)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
5)不符合《规定》支付范围的属于个人自费或部分自费的医疗费用。
注:自付二部分个人承担。
四、理赔服务
1、医疗索赔都需要按照以下要求填写中国平安的《医疗保险理赔申请书》:
1)请清楚、完整、正确的填写员工《医疗保险理赔申请书》;
*员工索赔必须填写的项目有:员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医疗费用合计、联系电话(单位电话即可)、个人签字;
2)相应理赔申请资料请按诊治日期、诊治顺序(医疗费用收据须与相关处方、化验单、检查报告单等资料相对应)依次附在《医疗保险理赔申请书》后;
3)所有单据边缘与《医疗保险理赔申请书》对齐;
2、医药费报销材料
1)、门诊报销单据
(1)、提供员工身份证明(蓝本首页)
(2)、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3)、处方原件
(4)、病历原件
(5)、诊断证明(如病历上已有诊断证明不再需要提供)
(6)、检查化验报告单原件(200元以上提供)
(7)、治疗费明细单原件
2)、住院报销单据
(1)、医疗费发票原件
(2)、出院小结原件
(3)、医保住院费用清单原件(需盖医院收费章)
(4)、诊断证明原件(需盖医院章)
(5)、提供员工身份证明(蓝本首页)。
3、就诊医院的要求
1)、门诊就诊医院:当地二级(含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北京地区员工需要按照北京市社保规定的医院范围执行;
2)、急诊首次就诊可以到社保范围内任意医院就诊治疗,但复诊时须到指定医院就诊治疗,若因指定医院条件限制而需转至非指定医院治疗时,必须经原治病医院会诊并出具转院证明。
3)、员工出差、探亲及短期调动期间,因意外或急性病就医,您可在当地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需挂急诊治疗,索赔时须提供公司盖章确认的出差、探亲证明、短期调动等资料,否中国平安将不予赔偿。
4、药品及诊疗项目报销范围
1)、按照社保规定一般会分为甲、乙、丙三类,其中甲类可全部报销,乙类是按照不同比例部分报销,丙类需要完全由您个人负担。
2)、若不清楚具体的药品或诊疗项目是否可以报销,您可以在就诊时先向医生做如下告知:“医生,请您在社保用药范围内开药,谢谢。”
5、药量规定
1)急诊一次性开药量应在3天以内;
2)一般常见病一次性开药量应在7天以内(慢性病除外);
3)慢性病开药量应在14天以内;
4)对部分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癌症、脑血管病、前列腺肥大症十种疾病,对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的同一类药物,药量可在一个月以内。
请注意:
★请您在就诊医院时出示医疗保险手册或医保IC卡,在医院与医保机构结清医保所应负担的医疗费用后,中国平安对剩余部分按相应规定进行赔偿。
6、就诊须知
1)因2010年持卡就医实施结算,须先去社保分割才能持卡就医。持卡就医实施结算以后要保留所有原始单据,同时填写平安团体理赔申请书,以方便到平安保险报销。2)医疗保险的理赔周期
中国平安服务人员每季度定期上门收取员工索赔申请及医疗单据,自接到单据齐全的索赔申请之日起,中国平安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结案并划出赔款,银行的转帐时间通常为5个工作日。
保险公司联系人:
裴晓磊
常见问题解答
Q1:我到医院看病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您到医院就诊时请务必携带医疗保险手册或医保IC卡。并请您在就诊时请向医生告知,您需要向保险公司索赔,并请提醒医生开具医保专用处方。
Q2:我到医院就诊时,每次对开药有药量限制吗?
答:请您每次门诊治疗时,急症一次性开药量应在3天以内;一般常见病一次性门诊开药的药量应在7天以内(慢性病除外);慢性病一次性门诊开药的药量应在14天以内;10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癌症、脑血管病、前列腺肥大症)一次性门诊开药的药量应在30天以内。
Q3:如果因病情需要,需要转院到非指定医院治疗,该怎么办?
答:如果因指定医院条件的限制,不能达到更好的治疗效果,需转院到非指定医院医疗,请您务必经原就诊医院会诊,并办理医保转院证明,方可进行转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