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救济制度的定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 引入司法救济的必要性研究
[摘要] 维护公务员的人性尊严、保障公务员的权利是当代各国人事制度的共同趋势。我国《公务员法》颁布实施之后,对公务员的权利救济的规定没有取得制度上的突破,公务员权利的司法救济没有被列入法律之中,依然排除在公务员权利救济的法定途径之外,这与法治、人权的理念是相违背的。本文着重在我国现实的政治、法律、行政和社会背景下,探讨建立公务员权利司法救济制度的必要性。
[关键词] 公务员权利司法救济必要性
公务员因其职务而以特定身份承担政府职能并履行各种义务,应当有基本的身份和职务保障,享有其基本权利,以确保有效执行公务。要切实保障公务员的权利,离不开完善、有效的权利救济制度。公务员的权利救济是指公务员的权利被侵害时,依法定的方法和程序寻求帮助,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完善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便是通过各种立法和司法实践提供相应的司法救济。但是,分析当前我国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的立法和实践,我们发现,在一些法条中虽然列举规定了我国公务员所享有的部分权利,但是却没有相关的司法救济制度作为保障。致使部分公务员在权利受到侵害时,缺乏必要的救济手段。这种状况与我国建立稳定、高效的公务员队伍,实现政府管理职能极不适应,不仅不利于保障广大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也不符合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
一、我国公务员权利救济现状
我国《公务员法》虽然在第15章专门对公务员的权利救济做出了规定,但是这些规定都是比较原则性的,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目前,我国公务员的权利救济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1.复核。我国公务员权利救济中的复核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行政监察法》及其配套法规中规定的复核;一种是《公务员法》中规定的复核。《公务员法》
第90条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篇二:中国选举制度中的权利救济研究中国选举制度中的权利救济研究
与此相适应,笔者将“选举权利”界定为“具有法定资格的公民依照法定的程序与方法参与选举或被选举为国家代议机关代表和某些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本章指出,选举权利具有政治性、普遍性、平等性和竞争性等四大特点,尤其是其作为社会成员实现政治利益分配的资格,具有鲜明的竞争性。本章对选举权利的性质进行了比较分析,通过对固有权利说、社会职务说和权利兼职务说这三种较为典型的学说的介绍,更为赞同权利兼职务说,认为选举权利作为公民的一项重要政治权利,在行使这项权利时其前提是必须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此外,本章也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结构展开了详细分析。第二章:选举权利救济制度概述。本章在对选举权利救济制度展开论述之前,首先对选举权利保障制度进行了介绍。因为我们认为,选举权利保障是选举权利救济的前提,没有对选举权利保障制度的违反,也就谈不上选举权利救济的实施。在此基础上,笔者对选举权利救济的内涵、类型和前提进行了一一阐述,认为选举权利救济是当选举权利受到侵害时,相关主体得按照法律规定寻求自力解决或请求相关国家机关给予解决的机制。选举权利的救济途径分为三种基本类型:以罢免为典型表现方式的自力救济、选举监督和选举诉讼。其中,罢免是指选民或代议机关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不称职的国家代议机关代表和某些国家公职人员任期届满之前用投票等法定方式剥夺其任职资格的行为。选举监督是指对选举过程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的活动的总称。选举诉讼是指相关权利主体围绕选举活动中的争议纠纷而向法定机构提起的诉讼。
第三章:中国选举权利救济的历史、现状与不足。本章首先追溯了中
国清末“预备立宪”时期、民国时期、新民主主义政权时期和新中国四个历史时期的选举权利救济制度的历史发展,并逐一分析了中国罢免、选举监督和选举诉讼的现状和不足。在
深入分析这三种选举权利救济制度的现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笔者认为,罢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罢免的理由缺乏明确性、程序缺乏完善性、权利主体明显偏移;选举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选举监督机构缺乏中立性、选民监督有名无实、选举监督的对象不全面;选举诉讼存在的问题是:选举诉讼的管辖机关缺乏专门性、程序设计存在缺陷、管辖范围比较狭窄。第四章:域外及中国港澳台地区选举权利救济的制度设置。本章对罢免、选举监督和选举诉讼进行了一一介绍。在罢免方面,笔者分别介绍了直接罢免和间接罢免的制度设置,而且由于这两项制度的“杀伤力”都很强,因此各国在运用时都抱持着十分谨慎的态度,轻易不启动罢免程序。在选举监督方面,着重分析了选举监督的主要途径和主要内容,并探讨了其与选举诉讼的关系。在选举诉讼方面,本章介绍了选举诉讼的管辖模式,在此基础上分别介绍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中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的选举诉讼体制,并指出这些国家的选举诉讼体制既存在明显的区别,也有很多共通之处。第五章:中国选举权利救济制度的完善进路。针对第三章中提出的选举权利救济制度中存在的不足,本章相应地对三种选举权利救济制度分别提出了完善进路。首先,对于罢免制度的完善而言,主要是要明确罢免的理由、完善罢免的程序、转换罢免的方式;其次,对于选举监督制度的完善而言,主要是要设立专门的选举监督机构、设计严密的选举程序、引入适当的竞争机制;最
后,对于选举诉讼制度的完善而言,主要是要设立专门的管辖机关、设计具体的诉讼程序、拓宽诉讼的受案范围。第六章:余论。在本章中笔者指出,尽管中国的选举制度设计与其他国家相比在很多地方并不落后,但在操作实践过程中与其他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而这种差距并不能单纯通过我们前文所探讨的制度设计层面进行弥补。这就需要我们在完善制度本身之余,还必须创造有利于制度生存的主客观环境。此外,就选举权利救济制度而言,我们还必须
【关键词】:关注特殊群体的权利保护,只有这样,才‘能实现选举权利救济制度的全方位完善。
选举权利救济制度制度完善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师范大学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分类号】:d691
??【目录】:内容提要6-9abstract9-16导论16-22第一章选举权利的理论分析22-57第一节选举的概念和意义22-32一、选举的概念22-25
二、选举的特征25-29三、选举的意义29-32第二节选举权利的概念和性质32-44一、选举权利的概念33-35二、选举权利的特征35-40
三、选举权利的性质40-44第三节选举权利的结构44-57一、选举权的结构44-50二、被选举权的结构50-53三、与选举权利相关的其它权利53-57第二章选举权利救济制度概述57-95第一节选举权利的保障制度安排57-72一、选举权利保障制度的概念和原则57-63二、选举权利的程序安排63-69三、中国选举权利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
完善69-72第二节选举权利救济的理论分析72-79一、权利与救济72-73二、选举权利救济的内涵和类型73-74三、选举权利救济的前提——选举违法行为74-79第三节选举权利救济的途径79-95一、罢免79-81二、选举监督81-86三、选举诉讼86-95第三章中国选举权利救济的历史、现状与不足95-133第一节中国选举权利救济制度的历史流变95-106一、清末”预备立宪”时期的选举救济制度95-96二、民国时期的选举救济制度96-101三、新民主主义政权时期的选举救济制度101-104四、新中国的选举救济制度104-106第二节中国选举权利救济之现状106-114一、关于罢免的规定107-108二、关于选举监督的规定108-110三、关于选举诉讼的规定110-114第三节中国选举权利救济之不足114-133一、罢免制度之不足114-123二、选举监督制度之不足123-127三、选举诉讼制度之不足127-133第四章域外及中国港澳台地区选举权利救济的制度设置133-172第一节罢免的制度设置133-143一、直接罢免的制度设置133-137二、间接罢免的制度设置137-143三、小结143第二节选举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