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一验程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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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验”操作基本程序和要求

一、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组成“一户一验”工作领导小

组,下设各专业组成的验收检测组。

要求:

1、制定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到人,要求检查人员能够切实履行检查职责。

2、验收检测组要求三方共同组成,禁止由一方人员组成。

3、物业部门也可参加检测组,避免重复进行检查验收。

4、检测组数量可根据工程量自行确定。

二、在每种户型图上标注确定检测点号和位置。

要求:

检测点要在检查前统一标定,严禁现场取点或临时变更,以保证检测点的科学性,客观性。

三、每户检测完后,各专业人员必须签字。

要求:

检测组对评定表中的“主控项目”检查必须认真对照图纸、洽商、合格证、试验报告,规范检查填写;对“一般项目”的检查,在实测实量的基础上如实填写。

四、定期召集总结会,沟通汇报检查情况。

要求:

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合格后,重新检测。

五、“一户一验”合格后,要填写汇总表。

要求:

此表要交给买房人。

六、质监站监督组要求对“一户一验”过程和检测数据随机抽查。要求:

1、严格监督人员将监督检测时间告之参建方。

2、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验收检测工作必须全部重新进行。

3、“一户一验”未进行、未全部完成的或未整改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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