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改善创新环境五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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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改善创新环境五年行动计划》解读
《广东省改善创新环境五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贯彻落实了我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为契机,以实现创新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动为目的,将进一步加快我省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步伐,全面发挥自主创新作为广东转型升级核心推动力的作用。
解读一:为什么要制定《行动计划》?
环境是一切生物体得以孕育发展的支撑条件,也是一切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基础和基本前提。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依靠先行一步的政策优势,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吸引了各类资金来粤投资创业,发展成为举世瞩目的经济大省。进入21世纪以来,在经济全球化和全国大开放格局下,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竞争也已由过去的要素差异化竞争转为环境优质化竞争。因此,我们在继续营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同时,必须更加积极主动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吸引包括人才在内的全球各类创新资源要素向广东汇聚,让全社会的创新资源更加自由地迸发活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我省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从傍“资本大款”向傍“科技大款”转变。《行动计划》列出了如何营造开放包容、活力迸发、高效规范、功能完善的广东特色创新环境的行动举措,将为未来我省争当自主创新与科学发展排头兵,全面参与国际科技与产业合作竞争的强大推手。
积极改善创新环境,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创新资源基础性作用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重要内容。积极改善创新环境,也是完善市场机制、弥补市场失灵,强化政府作为创新“守夜人”和“服务生”角色的现实举措。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明确要求,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汪洋书记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明确提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在全省科技创新工作会议上也特别强调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广东。《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广东省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行动计划》紧紧围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企业为主体创新地位和打造区域创新体系三大主体,实施目的就是为了让各级各部门更加充分地认识到改善创新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措施,为全省开展创新活动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行动计划》的出台,将为我省进一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加快建设创新型广东起到具体推动作用。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工作,《行动计划》的制定也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计划起草之前,由陈云贤副省长任组长的“改善创新环境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深入到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单位一线开展调研,全面掌握了省内外创新环境的各种一手材料,并结合当前我省的阶段性省情变化特征,从政府如何当好创新主体“守夜人”的角度抓住整个《行动计划》逻辑起点。在科技成为广东发展“第一引擎”之际,《行动计划》将有助于全面改善创新环境,健全创新政策法规体系,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加快形成具有广东特色的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构建科技创新与创新环境相辅相成、良性互动的生动格局,推动广东成为各类创新主体创新的沃土、创业的热土、创富的乐土。
解读二:框架体系科学完善、重要措施软硬兼备
《行动计划》坚持把改善创新环境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高度重视总体设计、统筹规划、制度安排与政策制定,既注重加强科研基础设施与服务平台等硬环境建设,又注重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文化氛围等软环境建设。它将创新环境分为研发环境、市场环境、产业环境、人才环境和文化环境五大板块,各板块由创新链、产业链为主线串起,涵盖了与自主创新工作紧密相关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科技金融、公共服务、园区建设、产学研合作、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商业模式等内容,分别提出31条行动措施。整个《行动计划》既遵循市场经济和产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又集中体现了当前我省建设创新型广东的现实需求,将成为今后支撑我省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法治为保障”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的一份重要纲领性文件。
《行动计划》还坚持大科技、大开放、大合作的发展思路,以世界眼光、战略思维树立创新环境标杆,查找薄弱环节,提出对策措施,加强区域间、部门间的合作与协调,形成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推进改善创新环境工作的新格局。
解读三:在全国首次提出改善创新环境的主要目标
改善创新环境是一项需要长抓不懈的工作,没有始点,也没有终点,需要通过各级政府的努力一步一步去推进。未来五年,是广东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是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攻坚阶段,改善创新环境是重中之重。为此,《行动计划》提出了5年的总体发展目标,要使广大基本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和文化氛围,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遵循科技创新规律与产业发展规律的创新环境体系,主要创新环境指数居国内领先地位,接近甚至达到中等创新型国家和地区的水平。这一总体目标的提出,表明了省委、省政府要改善创新环境的坚定决心,并且与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重要精神结合在一起,既重视经济硬实力的提升,也重视社会软实力的改善;既重视与改革方向相一致,也重视与发展规律的吻合,以国际视野和战略角度设定创新环境所要达到的改善高度。目前,广东在人均GDP水平已经接近中等创新型国家和地区的水平,在创新环境上的追赶,也必须在5年后达到同样高度,才足以支撑全省产业转型升级。
为实现改善创新环境未来五年的总体目标,《行动计划》还设定了若干定量目标,包括研发经费投入、研发产出效率、研发人力投入、科技服务水平、公民科学素养等方面,基本囊括了创新环境基本特征和成效。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的创新环境已经得到明显改善,若干指标已经取得长足的进步,如2011年全省研发投入强度接近2%,研发人员投入突破40万人年等,为进一步改善创新环境提供了有利条件。《行动计划》正是在原有自主创新工作的基础上,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强化:一是在继续提升研发经费投入水平,这是为创新活动提供源源不断动力的基本保证,为达到中等创新型国家水平,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要达到2.4%以上。二是确保研发人力投入的持续增长,这是越来越多人员参与创新活动的重要体现,与中等创新型国家水平相当,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超过40人年。三是创新投入产出效率的提升,这是反映创新环境对创新链全过程激励效果的重要体现,根据以往的发展水平与速度,目标设定为全省每百名研发人员发明专利申请量超过16件。四是科技服务机构数量的增长,反映出作为支撑创新活动的服务群体是否趋于活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