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金属技术监督制度》 大唐集团制〔2013〕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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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测技术监督制度

大唐电测技术监督制度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工作,保证计量标准量值传递的准确性、仪器仪表的检定、标准计量器具的配臵、电能计量装臵、测量系统和计量产品的验收、现场试验、基建调试、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全过程的电测技术监督,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电测技术监督工作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三条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指导方针是:计量工作准确第一、修校工作质量第一、现场工作安全第一,使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做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四条电测技术监督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一)组织对各类电测设备的定期检定、调整、修理和清点,确保主要电测设备调前合格率指标的完成;(二)监督电测标准计量装臵综合误差的测定,通过测试、计算和改进,确保传递校验标准的综合误差合格;(三)加强电量变送器、交流采样测量装臵、超高压CVT或PT以及其它新型电测设备的技术监督工作,保证计量准确、电量平衡一致;(四)搞好电测设备的日常管理,建立完整的设备台账,保存完整的仪器仪表检定记录,制定齐全的规章制度,完善计算机管理。

第五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电测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的生产性企业及上市公司和具有电力监控资质并受集团公司委托对发电企业进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各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适应本企业具体情况的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体制,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三级为发电企业。

第八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办公室,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

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领导小组及技术监控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测技术监督的政策、规程、标准、制度、技术措施等;(二)组织制订集团公司有关电测技术监督的政策、规程、标准、制度、技术措施;(三)对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和发电企业电测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四)负责制定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网络,组织召开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布臵全年电测技术监督工作;(五)制定集团公司电能计量标准规划,理顺量值传递关系,审核各发电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的购臵计划,指导各发电企业标准设备的选型与购臵,协助集团公司解决计量纠纷。

大唐集团公司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制度

大唐集团公司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制度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文件大唐集团制〔2005〕50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气绝缘技术监督制度》等制度的通知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直属企业:现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气绝缘技术监督制度》、《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制度》、《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热工技术监督制度》、《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金属技术监督制度》、《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制度》、《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制度》、《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制度》、《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制度》共九项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气绝缘技术监督制度2.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制度― 1 ―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热工技术监督制度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金属技术监督制度5.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制度6.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7.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制度8.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制度9.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制度二OO五年六月七日主题词:集团公司电气技术制度通知抄送:华北、西北、黑龙江、吉林、河北、山西、内蒙古、河南、安徽、江苏、湖南、广西、甘肃。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2005年6月7日印发― 2 ―附件7: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是发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保障,对机组和电网的稳定运行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管理,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和国家、行业有关规程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规划、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生产运行实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管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水电化学技术监督制度(大唐集团制〔2007〕70号)附件2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水电化学技术监督制度(大唐集团制〔2007〕70号)附件2

附件2: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水电化学技术监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化学技术监督是保证电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和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重要环节,必须依据科学标准,利用先进的测试与管理手段,对保证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重要作用的参数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以确保发供电设备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

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分、子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化学技术监督贯穿于电力生产、建设的全过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集团公司及其各分子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各技术监控服务单位要在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与验收、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停用等各阶段加强领导和监督,严把质量关,及时发现和消除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条化学技术监督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加强对油(绝缘油和透平油)、气(SF6气体)的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油、气劣化,及时发现变压器、互感器等充油电气设备的潜伏性故障,防止SF6设备中气体湿度超标,保证机组油系统油质合格,提高设备效率,延长其使用寿命。

第五条化学技术监督应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制。

各发电企业应在生技部门或设备管理部门设立化学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建立健全监督网,在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领导下统筹安排,协调好电气、化学、水机等部门的责任分工,共同做好化学技术监督工作。

第六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化学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分、子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发电企业。

第八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办公室,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

锅炉防磨防爆工作专项检查方案

锅炉防磨防爆工作专项检查方案

锅炉防磨防爆工作专项检查方案为进一步加强锅炉防磨防爆管理,查找锅炉四管、集(联)箱、炉外管等存在的管理问题及设备隐患,有效控制锅炉四管及炉外管泄漏,保证锅炉安全可靠运行,根据相关标准、规程要求以及近几年各企业锅炉四管泄漏特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本次检查对企业锅炉防磨防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检查范围包括:1.锅炉防磨防爆体系运转情况;2.锅炉防磨防爆工作开展情况;3.锅炉防磨防爆台帐完善情况;4.金属技术监督规程执行情况;5.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执行情况;6.化学监督相关规程执行情况;7.企业关于防磨防爆工作要求落实情况;8.企业相关“两防”专项排查开展情况。

二、检查依据《防止火电厂锅炉四管爆漏技术导则》(能源电[1992]1069号)《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647-2004)《火力发电厂锅炉受热面管监督技术导则》(DL/T 939-2016)《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T 438-2016)《火力发电厂机组大修化学检查导则》(DL/T 1115-2009)《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DL/T561-2013)大唐集团《防止火电厂锅炉四管泄漏管理办法》(2013年版)大唐集团《火电金属技术监督制度》(2013年版)企业防磨防爆管理相关要求三、检查时间8月15日-9月15日四、检查内容(一)锅炉防磨防爆体系运转情况1.防磨防爆制度及落实情况:是否成立防磨防爆组织机构,防磨防爆组织机构是否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是否制定防磨防爆奖惩办法,是否按奖惩办法兑现奖惩,是否分区、分级确定检查责任人,是否有吹灰器管理制度,吹灰器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

2.作业指导书及执行情况:作业指导书中检查内容是否齐全,质量标准是否齐全正确,壁厚及蠕胀定点测量位置是否具体;作业指导书执行是否严格,填写是否齐全规范。

3.防磨防爆会议开展情况:是否按要求召开修前讨论会、修中分析会、修后总结会及年度总结会,化学、金属、热工等专业是否参加会议,会议内容是否全面,会议记录是否齐全。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总则1.1 为保证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范围内各种金属部件的运行安全和人身安全,特制订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用于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范围内各种金属部件的设计、安装、生产、修造、材料供应及试验研究等部门。

1.3 各电业管理局(电力联合公司、电力总公司)、电力工业局、电力建设局应有专职工程师负责金属技术监督的组织领导工作。

各试验研究所(院)在主管局领导下负责本地区的金属技术监督工作。

高温高压火力发电厂,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工程处)应设专职工程师负责本单位的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并设金属试验室负责本单位的金属试验工作。

1.4 中温中压火力发电厂和修造企业由主管局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必要时可设专职工程师或兼职专业技术人员主管。

1.5 金属技术监督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实行专业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

各地区可根据本规程制订适合本地区的监督制度或条例。

2 金属技术监督的体制、范围和任务2.1 金属技术监督的体制;2.1.1 金属技术监督实行在能源部领导下的电业管理局(电力联合公司、电力总公司),省(区)电力工业局(电力建设局),火力发电厂(电力建设工程公司)三级管理。

2.1.2 金属技术监督各级机构(或专职工程师)的职责。

2.1.2.1 电业管理局(电力联合公司、电力总公司)和省(区)电力工业局(电力建设局)金属技术监督机构的职责:a.贯彻部颁发的<<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和下达的有关金属技术监督的各项指示;b.审批全局性的金属技术监督条例、规划、计划等;c. 组织召开金属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传达和布置金属技术监督的任务。

2.1.2.2 电业管理局(电力联合公司、电力总公司)和省局(区)的电力试验研究所(院)金属技术监督机构的职责:a.贯彻执行部、局颁发的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制度和条例;b.组织制订全局性的金属技术监督条例、技术标准、试验方法和有关技术措施;c.承担有关金属技术监督培训任务,负责归口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工作;d.参加重大事故调查研究和试验研究工作;2.1.2.3 火力发电厂(电力建设工程公司)总工程师关于金属技术监督的职责;a.组织贯彻上级有关金属技术监督规程、指示和规定,审批本单位的金属技术监督规章制度;b.督促检查金属技术监督实施情况。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定[工程类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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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定[工程类精品文档]本文内容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请打赏支持,谢谢!【学员问题】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定?【解答】1、定期召开金属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传达和布置上级有关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的指示、决议、工作总结、修订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等。

2、金属技术监督专职(兼职)人员,应按期制定金属技术监督工作计划,编写年度工作总结和有关专题报告,强化金属技术监督管理,提高技术水平。

3、受监部件检验必须出具检验技术报告,报告中应注明被检部件名称、方法、项目、内容、日期、结果,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报告由检验人员签字,并经审核批准。

4、健全金属技术监督网,建立数据库,实行定期报表制度,统一档案格式,使金属技术监督规范化、科学化、数字化和微机化。

5、修造企业或自行制作的产品,其技术档案,包括产品的设计、制造、改型和产品质量证明书和质量检验报告等技术资料,应建立监督档案。

6、建设安装单位应按部件根据本标准所规定的检验内容,建立、健全金属技术监督档案。

7、火力发电厂应建立和健全原始资料、专门技术和管理三种类型的金属技术监督档案。

原始资料技术档案应包括如下项目:a)、受监金属部件的设计、制造、安装单位应移交有关原始资料;b)、受监金属部件的用钢资料;c)、机组超参数运行时间、启停次数和运行累计时间等资料。

专门技术档案应包括如下项目:a)、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监督档案;b)、受热面管子监督档案;c)、锅筒监督档案;d)、联箱、给水管道监督档案;e)、重要转动部件监督档案;f)、高温螺栓监督档案;g)、大型铸件监督档案;h)、焊接质量监督档案;i)、事故分析及异常情况档案;j)、反事故措施及各种部件缺陷处理情况档案;k)、机组超参数运行时间、启停次数和运行累计时间等资料。

管理档案应包括如下项目:a)、全厂金属技术监督组织机构和职责条例;b)、上级下达的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导则以及厂级编制的金属监督实施细则;c)、金属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总结等档案;d)、焊工技术管理档案;e)、仪器设备档案。

大唐集团制〔〕号附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水电化学技术监督制度(可编辑).doc

大唐集团制〔〕号附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水电化学技术监督制度(可编辑).doc

大唐集团制〔〕号附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水电化学技术监督制度(可编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水电化学技术监督制度大唐集团制〔〕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化学技术监督是保证电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和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重要环节必须依据科学标准利用先进的测试与管理手段对保证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重要作用的参数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以确保发供电设备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

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分、子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化学技术监督贯穿于电力生产、建设的全过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集团公司及其各分子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各技术监控服务单位要在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与验收、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停用等各阶段加强领导和监督严把质量关及时发现和消除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条化学技术监督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加强对油(绝缘油和透平油)、气(SF气体)的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油、气劣化及时发现变压器、互感器等充油电气设备的潜伏性故障防止SF设备中气体湿度超标保证机组油系统油质合格提高设备效率延长其使用寿命。

第五条化学技术监督应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制。

各发电企业应在生技部门或设备管理部门设立化学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建立健全监督网在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领导下统筹安排协调好电气、化学、水机等部门的责任分工共同做好化学技术监督工作。

第六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化学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分、子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发电企业。

第八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办公室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工程设计技术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工程设计技术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工程设计技术规定大唐集团制〔2013〕18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建设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指导工程设计,推进设备国产化,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及规范,结合集团公司火电项目工程设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一)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公司所属或管理的国内建设的火力发电工程,在国外投资建设的火力发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二)本规定适用于单机容量为300MW级~1000MW级凝汽式及供热式燃煤火力发电工程,其它类型或等级的机组可参照执行。

(三)各项目公司和设计单位在开展可研和初步设计之前,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根据本标准确定可研和初步设计的主要原则。

第三条标准和规范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按照现行《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以下简称《大火规》)以及国家和电力行业其它相关标准、规程和规范执行;本标准的内容如与国家强制性标准相矛盾,应按国家强制性标准执行。

第四条火力发电工程的设计应遵守以下主要原则:(一)符合政策。

符合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符合相关规范,满足功能需要。

(二)重点突出。

突出反映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符合产业政策,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电厂,体现最新科技成果。

(三)提高效率。

在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的前提下,着力提高机组运行效率。

(四)效益优先。

简化系统和流程,减少系统和设备裕度,合理控制建设标准,突出提高投资收益的目的。

(五)注重特色。

结合集团公司多年建设经验,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支持技术和设备国产化,建设具有大唐特色的火电厂。

第二章总体规划第五条发电厂的总体规划应贯彻节约集约用地的方针,通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设计优化,严格控制厂区、厂前建筑区以及施工区用地面积。

第六条电厂用地范围应根据规划容量,本期工程建设规模及施工需要确定,统筹规划,分期征用,一般情况下不宜将后期用地提前征用。

第七条电厂用地指标应严格控制,满足《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2〕78号)文规定。

17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13〕94号

17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13〕94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13〕94 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工作,提高设备检修质量和可用系数,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政策和法规,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力发电机组A 级检修管理导则(试行)》(大唐集团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水力发电机组A 级检修管理导则(试行)》(大唐集团号)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 ),直属发电企业。

第三条检修与质量管理的任务和要求:(一)检修与质量管理要坚持“预防为主,计划检修”的方针;坚持“质量第一” 、“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

严格执行标准化检修的规定和ISO9000等管理标准;(二)坚持以安全为基础,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消除影响设备安全经济的重大隐患和缺陷为重点,积极采用状态诊断技术,按实施点检定修预防性维修的要求,开展点检定修;(三)检修资金要实行统一管理,集中使用,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急需的地方,特别是影响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的项目要优先安排,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果;(四)检修施工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工具、新设备,不断地提高检修工艺水平,从而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检修工期;(五)按照设备有效期管理的要求,认真制定检修管理质量目标,努力降低检修成本,严格控制检修工期,做到安全、文明、精心检修,确保机组修后可靠性、经济性均较修前有明显的提高(A 级检修机组达到或优于机组设计水平)。

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创造一流的检修与质量管理水平。

第二章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本着“确立责任意识,加强责任管理,实行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的管理思路,明确系统各企业在检修方面的责任,实现集团公司检修全过程管理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

第五条集团公司职责:(一)负责制定集团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制度、规定和办法;(二)负责审批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和直属发电企业检修规划、计划和设备检修质量的目标、要求;(三)负责审批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所管理和所属基层发电企业检修资金额500 万元及以上重大特殊项目;(四)负责对分子公司所管理和所属基层发电企业的检修机组不满足本规定检修周期、工期的审批;五)负责集团公司检修市场和检修监理的管理;六)负责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和检修与质量的统计与分析、检查与考核管理;(七)负责监督、指导、协调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的设备检修与质量管理。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修订版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修订版

ICS 27.100F20备案号:26317-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The technical supervision codes for metalin fossil-fuel power plant(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发布目次前言...................................................................................................................................................................... I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总则 (3)4名词术语 (3)5金属材料的监督 (4)6焊接质量的监督 (5)7主蒸汽管道和再热蒸汽管道及导汽管的金属监督 (5)8高温联箱的金属监督 (11)9 受热面管子的金属监督 (14)10汽水分离器和锅筒的金属监督 (16)11 给水管道和低温联箱的金属监督 (17)12 汽轮机部件的金属监督 (17)13 发电机部件的金属监督 (19)14 紧固件的金属监督 (20)15 大型铸件的金属监督 (20)16 金属技术监督管理 (21)附录A (规范性引用文件) 金属技术监督工程师职责 (19)附录B (资料性引用文件) 电站常用金属材料和重要部件国内外技术标准 (20)附录C (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站常用金属材料硬度值 (24)附录D (规范性引用文件) 低合金耐热钢蠕变损伤评级 (26)I前言本标准是根据根据国能科技【2014】298号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修订的。

本标准与DL 438-2009相比,主要作了以下修订:——在章节的内容、编排顺序上作了一些的较大的调整;——将原规程“1范围”中高温部件温度的界定由400℃改为450℃,对400~450℃温度范围服役的部件的检验监督规程中单独作出规定。

国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国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目录1. 总则2. 金属技术监督机构和职责3.金属技术监督范围4.金属技术监督检查项目5.发电设备的金属技术监督要求6.金属技术监督的日常管理7.附则8. 附录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电设备金属技术监督工作,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保证发电企业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根据国家、电力行业的有关制度、规定,结合电力生产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金属技术监督是保证发电企业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

金属技术监督实行在规划设计、设备制造、安装、调试、试运行、运行维护、停用、检修、设备改造及材料供应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第三条金属技术监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关口前移、闭环管理”的原则,实行专业技术监督与多级监督网络相结合的方法,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和规定,通过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

第四条金属技术监督在管理上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和制度,规范技术监督工作。

第五条各发电企业应切实加强对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金属技术监督网络和防磨防爆检查网络,建立明确的分级、分工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完善的奖励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提高防磨防爆检查有效性,保证金属监督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六条为了保证电力生产设备安全可靠性,电站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应选择有相应检验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承担。

第七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直属、全资发电企业,控股发电企业参照执行。

各发电企业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金属技术监督机构和职责第八条集团公司火电机组金属技术监督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集团公司所属的分公司、子公司、及省公司(以下简称“分支机构”),第三级为国电电科院,第四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发电企业技术监控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发电企业技术监控管理办法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发电企业技术监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工作,确保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发电设备技术监控的管理制度、标准、规范等得到有效落实和执行,促进发电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水平的提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监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依法监督、关口前移、分级管理、闭环控制”原则,实行技术负责人管理责任制、专业技术监督人持证上岗制。

第三条技术监控管理以安全和质量为中心,以法律法规、制度、标准、规程等为依据,通过计量、检验、试验等手段,实现对发电设备重要参数、性能指标等的监测与控制。

第四条技术监控工作贯穿于发电设备全寿命周期管理,从设计审查开始,涵盖设备选型、招标采购、制造、安装调试、验收、运行、检修维护、技术改造、停机备用和报废等所有环节的全过程。

第五条技术监控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控管理专业化水平。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有关上市公司、分子公司、专业公司和基层企业。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生产运营部、工程管理部,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院”)有关人员组成的技术监控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生产运营部,归口管理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工作实行三级管理,即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两院”按照集团公司要求,负责对基层企业的技术监控工作进行监督。

第九条集团公司生产运营部负责已投产机组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技术监控管理工作,工程管理部负责新(扩)建机组在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和监造、安装调试、移交验收等阶段的技术监控管理工作。

第十条“两院”成立主管生产副院长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控管理领导小组,设立相关部门专门负责集团公司系统企业技术监控和技术服务的管理工作。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环保技术监督制度》大唐集团制〔〕号(可编辑).doc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环保技术监督制度》大唐集团制〔〕号(可编辑).doc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环保技术监督制度》大唐集团制〔〕号(可编辑)精选资料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环保技术监督制度大唐集团制〔〕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环保技术监督工作保证集团公司所属基层发电企业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燃煤发电机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火电行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环保技术监督工作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电力生产、经营和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督。

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政策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第三条基层发电企业环境保护技术监督以燃料等原材料、环保设施和污染物为对象以环境保护标准为依据以环境监测为手段监督环保设施的正常投运和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第四条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各基层发电企业。

第七条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的领导机构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控的日常工作由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办公室归口管理。

第八条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领导小组及技术监控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环保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等行使环保监督的领导职能。

(二)组织起草集团公司有关环保技术监督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并报集团公司批准执行。

燃煤火力发电厂技术监控规程金属技术监督

燃煤火力发电厂技术监控规程金属技术监督

燃煤火力发电厂技术监控规程第1部分:金属技术监督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燃煤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相关的内容、技术要求、管理要求、评价与考核。

本规程适用于集团公司燃煤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13 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GB/T 1591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3274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钢板和钢带GB/T 5310 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T 5677 铸件射线照相检测GB/T 5777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GB/T 7233 铸钢件超声波检测GB/T 8732 汽轮机叶片用钢GB/T 9443 铸钢件渗透检测GB/T 9444 铸钢件磁粉检测GB/T 11263 热轧H型钢和剖分T型钢GB/T 16507 水管锅炉GB/T 17394 金属材料里氏硬度试验GB/T 19624 在用含缺陷压力容器安全评定GB/T 20410 涡轮机高温螺栓用钢GB/T 50764 电力动力管道设计规范TSG G0001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NB/T 47008 承压设备用碳素钢和合金钢锻件NB/T 47010 承压设备用不锈钢和耐热钢锻件NB/T 47013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T 47014 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NB/T 47015 压力容器焊接规程NB/T 47018 承压设备用焊接材料订货技术条件NB/T 47019 锅炉、热交换器用管订货技术条件NB/T 47043 锅炉钢结构制造技术规范NB/T 47044 电站阀门DL/T 292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振动控制导则DL/T 297 汽轮发电机合金轴瓦超声波检测DL/T 438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T 439 火力发电厂高温紧固件技术导则DL/T 440 在役电站锅炉汽包的检验及评定规程DL/T 441 火力发电厂高温高压蒸汽管道蠕变监督规程DL/T 473 大直径三通锻件技术条件DL/T 505 汽轮机主轴焊缝超声波检测规程DL/T 515 电站弯管DL/T 531 电站高温高压截止阀闸阀技术条件DL/T 561 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DL/T 586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DL/T 612 电力行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规程DL/T 616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DL/T 647 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T 654 火电机组寿命评估技术导则DL/T 674 火电厂用20号钢珠光体球化评级标准DL/T 678 电力钢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DL/T 679 焊工技术考核规程DL/T 694 高温紧固螺栓超声检测技术导则DL/T 695 电站钢制对焊管件DL/T 714 汽轮机叶片超声波检验技术导则DL/T 715 火力发电厂金属材料选用导则DL/T 717 汽轮发电机组转子中心孔检验技术导则DL/T 718 火力发电厂三通及弯头超声波检测DL/T 734 火力发电厂锅炉汽包焊接修复技术导则DL/T 752 火力发电厂异种钢焊接技术规程DL/T 753 汽轮机铸钢件补焊技术导则DL/T 786 碳钢石墨化检验及评级标准DL/T 794 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DL/T 819 火力发电厂焊接热处理技术规程DL/T 820 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技术规程DL/T 821 金属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检测技术和质量分级DL/T 850 电站配管DL/T 855 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程DL/T 868 焊接工艺评定规程DL/T 869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 884 火电厂金相检验与评定技术导则DL/T 889 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DL/T 922 火力发电用钢制通用阀门订货、验收导则DL/T 925 汽轮机叶片涡流检验技术导则DL/T 930 整锻式汽轮机转子超声检测技术导则DL/T 939 火力发电厂锅炉受热面管监督技术导则DL/T 940 火力发电厂蒸汽管道寿命评估技术导则DL/T 956 火力发电厂停(备)用热力设备防锈蚀导则DL/T 991 电力设备金属光谱分析技术导则DL/T 1105 电站锅炉集箱小口径接管座角焊缝无损检测技术导则DL/T 1113 火力发电厂管道支吊架验收规程DL/T 1317 火力发电厂焊接接头超声衍射时差检测技术规程DL/T 1422 18Cr-8Ni系列奥氏体不锈钢锅炉管显微组织老化评级标准DL/T 1423 在役发电机护环超声波检测技术导则DL/T 1603 奥氏体不锈钢锅炉管内壁喷丸层质量检验及验收技术条件DL/T 5054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规范DL/T 5190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DL/T 5204 发电厂油气管道设计规程DL/T 5210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 5366 发电厂汽水管道应力计算技术规程JB/T 1265 25MW~200MW汽轮机转子体和主轴锻件技术条件JB/T 1266 25MW~200 MW汽轮机轮盘及叶轮锻件技术条件JB/T 1267 50MW~200MW汽轮发电机转子锻件技术条件JB/T 1268 汽轮发电机Mn18Cr5系无磁性护环锻件技术条件JB/T 3595 电站阀门一般要求JB/T 5255 焊制鳍片管(屏)技术条件JB/T 5263 电站阀门铸钢件技术条件JB/T 6439 阀门受压件磁粉探伤检验JB/T 6902 阀门液体渗透检测JB/T 7024 300MW以上汽轮机缸体铸钢件技术条件JB/T 7026 50MW以下汽轮发电机转子锻件技术条件JB/T 7027 300MW以上汽轮机转子体锻件技术条件JB/T 7030 汽轮发电机Mn18Cr18N无磁性护环锻件技术条件JB/T 8705 50MW以下汽轮发电机无中心孔转子锻件技术条件JB/T 8706 50MW~200MW汽轮发电机无中心孔转子锻件技术条件JB/T 8707 300MW以上汽轮机无中心孔转子锻件技术条件JB/T 8708 300MW~600MW汽轮发电机无中心孔转子锻件技术条件JB/T 9625 锅炉管道附件承压铸钢件技术条件JB/T 9626 锅炉锻件技术条件JB/T 10087 汽轮机承压铸钢件技术条件JB/T 10326 在役发电机护环超声波检验技术标准JB/T 11017 10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发电机转子锻件技术条件JB/T 11018 超临界及超超临界机组汽轮机用Cr10型不锈钢铸件技术条件JB/T 11019 超临界及超超临界机组汽轮机用高中压转子锻件技术条件JB/T 11020 超临界及超超临界机组汽轮机用超纯净钢低压转子锻件技术条件JB/T 11030 汽轮机高低压复合转子锻件技术条件ASME B31.1 压力管道规范ASTM A335/A335M 高温用无缝铁素体合金钢管BS EN 10246-14 钢管的无损检测第14部分:无缝和焊接(埋弧焊除外)钢管分层缺欠的超声检测DIN EN 10216-2 承压无缝钢管技术条件第2部分:高温用碳钢和合金钢管3 总则3.1 基层企业应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技术标准、规章制度和有关要求,保证金属技术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发电公司火电金属技术监督制度附技术监控管理例行工作表

发电公司火电金属技术监督制度附技术监控管理例行工作表

火电金属技术监督制度发电XX制〔XX〕XX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发电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范围内各种金属部件的运行安全和人身安全,根据DL/T438《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金属技术监督是电力生产、建设过程中技术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火力发电厂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要从设备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试运行、运行、停用、检修、设备改造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

第三条金属技术监督的目的是通过对受监部件的检测和诊断,及时了解并掌握设备金属部件的质量情况和健康状况,防止由于选材不当、材质不佳、焊接缺陷、运行工况不良、应力状态不当等因素而引起的各类事故,减少非计划停运次数,保证人身安全,提高设备安全运行的可靠性,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四条金属技术监督要依靠科学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金属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金属技术监督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关口前移、闭环管理”的原则,实行专业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全过程监督。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二章金属技术监督的任务第七条做好受监范围内各种金属部件在制造、安装、检修及老机组更新改造中材料质量、焊接质量、部件质量监督以及金属试验工作。

第八条对受监金属部件的失效进行调查和原因分析,提出处理对策。

第九条按照相应的技术标准,采用无损探伤技术对设备的缺陷及缺陷的发展进行检测和评判,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十条按照相应的技术标准,检查和掌握受监部件服役过程中表面状态、几何尺寸的变化、金属组织老化、力学性能劣化,并对材料的损伤状态作出评估,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十一条对重要的受监金属部件和超期服役机组进行寿命评估,对含缺陷的部件进行安全性评估,为机组的寿命管理和预知性检修提供技术依据。

第十二条参与焊工培训考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金属技术监督制度》 大唐集团制〔2013〕165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金属技术监督制度》 大唐集团制〔2013〕165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金属技术监督制度(2013年版)大唐集团制〔2013〕16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范围内各种金属部件的运行安全和人身安全,根据DL/T438《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金属技术监督是电力生产、建设过程中技术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火力发电厂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要从设备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试运行、运行、停用、检修、设备改造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

第三条金属技术监督的目的是通过对受监部件的检测和诊断,及时了解并掌握设备金属部件的质量情况和健康状况,防止由于选材不当、材质不佳、焊接缺陷、运行工况不良、应力状态不当等因素而引起的各类事故,减少非计划停运次数,保证人身安全,提高设备安全运行的可靠性,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四条金属技术监督要依靠科学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金属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金属技术监督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关口前移、闭环管理”的原则,实行专业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全过程监督。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二章金属技术监督的任务第七条做好受监范围内各种金属部件在制造、安装、检修及老机组更新改造中材料质量、焊接质量、部件质量监督以及金属试验工作。

第八条对受监金属部件的失效进行调查和原因分析,提出处理对策。

第九条按照相应的技术标准,采用无损探伤技术对设备的缺陷及缺陷的发展进行检测和评判,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十条按照相应的技术标准,检查和掌握受监部件服役过程中表面状态、几何尺寸的变化、金属组织老化、力学性能劣化,并对材料的损伤状态作出评估,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十一条对重要的受监金属部件和超期服役机组进行寿命评估,对含缺陷的部件进行安全性评估,为机组的寿命管理和预知性检修提供技术依据。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热工技术监督制度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热工技术监督制度

附件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热工技术监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所属基层发电企业设备可靠性,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

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要从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行、停用、检修和技术改造的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第三条热工技术监督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进行正确的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维护、检修、检定、调整、技术改造和技术管理等工作,保证热工设备完好与正确可靠工作。

第四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热工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第五条热工技术监督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各单位的领导要把它作为经常性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要组织协调基建、试验、检修、运行等各部门各专业,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七条热工技术监督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三级为各基层发电企业。

第八条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办公室,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

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国家有关热工技术监督的法规、条例、规定,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二)组织修订集团公司的标准,监督、检查所属企业热工量值传递及周期检定计划的执行情况;适时发布国家及行业有关热工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的调整、废立及有效性。

(三)组织制定集团公司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有关规程制度并适时发布。

(四)督促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检查、监督热工技术监督工作,组织技术攻关,推动新技术的应用。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金属技术监督制度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金属技术监督制度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金属技术监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范围内各种金属部件的运行安全和人身安全,根据DL438《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金属技术监督是电力生产、建设过程中技术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火力发电厂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要从设备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试运行、运行、停用、检修、设备改造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

第三条金属技术监督的目的是通过对受监部件的检测和诊断,及时了解并掌握设备金属部件的质量情况和健康状况,防止由于选材不当、材质不佳、焊接缺陷、运行工况不良、应力状态不当等因素而引起的各类事故,减少非计划停运次数,保证人身安全,提高设备安全运行的可靠性,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四条金属技术监督要依靠科学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金属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金属技术监督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关口前移、闭环管理”的原则,实行专业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全过程监督。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二章金属技术监督的任务第七条做好受监范围内各种金属部件在设计、制造、安装和检修过程中的材料选型、制造质量、焊接质量、部件质量监督以及相应的金属试验工作。

第八条检查和掌握受监部件服役过程中金属部件受力状况、组织变化、性能变化和缺陷发展情况。

如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爆、防断、防裂措施。

对调峰运行的机组,其重要部件应加强监督。

第九条掌握受监范围内管道长期运行后的应力状态和支吊架全面检查的结果。

第十条参加受监金属部件事故的调查和原因分析,总结经验,提出处理对策,并督促实施。

第十一条参与焊工培训考核工作,加强焊接管理。

第十二条参与新机组的材料选型、设备监造和老机组更新改造工作,参加带缺陷设备和超期服役机组的安全评估、寿命预测和寿命管理工作。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制度》大唐集团制〔〕号(可编辑).doc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制度》大唐集团制〔〕号(可编辑).doc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制度》大唐集团制〔〕号(可编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制度大唐集团制〔〕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提高电压质量保证发电机组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负责制对规划、设计、基建、运行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其原则是:依法监督、分级管理、专业归口。

第三条电网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所有并网的与电压质量有关的发电设备都应接受当地电网公司的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归口管理。

并网运行的基层发电企业与主管电力公司签订并网协议时应包括电压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内容。

第四条电压质量技术监督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五条电压质量技术监督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电压质量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二章电压质量技术监督范围及主要内容第七条凡由各级调度下达电压曲线的发电厂母线电压均应按下达的电压曲线进行监测、考核和调整。

第八条对于未给出曲线的各级母线电压应按照国家标准及电力企业达标标准控制。

即按下列指标进行控制:(一)kV()母线:正常运行方式下最高运行电压不得超过标称系统电压的最低运行电压不应影响电力系统同步稳定、电压稳定、厂用电的正常使用及下一级电压的调节。

(二)kV母线:正常运行方式下电压允许偏差为标称系统电压的~事故运行方式时为标称系统电压的~。

(三)~kV母线:正常运行方式时为相应标称系统电压~事故后为标称系统电压的±。

(四)kV及以下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标称系统电压的(。

(五)V单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标称系统电压的~。

(六)特殊用户的电压允许偏差按供电合同商定的数值确定。

火电企业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火电企业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火电企业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厂(以下简称电厂)火电企业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范金属技术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严格贯彻执行电力行业以下规程、规定:《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T 438-2016)、《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 869-2012)、《火力发电厂锅炉受热面管监督技术导则》(DL/T 939-2016)。

严格贯彻执行集团公司以下规程、办法:《燃煤火力发电厂技术监控规程第1部分:金属技术监督》(Q/CDT 101 11 003.01-2019)、《火电厂机炉外管道监督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5〕152号)、《防止火电厂锅炉四管泄漏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6〕6号)、《火电机组防止承压部件管座和套管焊缝开裂反事故措施》。

第三条《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燃煤火力发电厂技术监控规程第1部分:金属技术监督》等标准、规程中的主要内容在本管理办法中不再重复,各企业应严格执行第二条所列各项标准、规程。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电厂系统火电企业金属技术监督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各火电企业应成立金属技术监督三级网络,明确各自岗位职责,做好日常金属技术监督工作。

金属技术监督三级网络第一级为总工程师、第二级为金属技术监督工程师、第三级为生产相关部门、专业、班组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物资管理部门相关人员。

第三级金属技术监督网络成员应包括:设备管理部(检修部)的金属、汽机、锅炉、电气、化学、热工专业相关人员,发电部汽机、锅炉、电气、化学专业相关人员,物资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等。

第六条金属技术监督三级网络各级人员应按照金属技术监督管理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金属技术监督方面的职责,各级人员的职责如下:(一)总工程师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电厂有关的制度、标准、规程、技术措施等,全面负责金属技术监督工作;2.组织建立健全金属技术监督管理体系,落实金属技术监督责任制,组织审批有关金属监督制度、标准、规程、实施细则、工作计划、监督项目等;3.经常督查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确保金属技术监督三级网络有效运作;4.组织开展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研究解决金属技术监督重大技术问题和疑难问题;5.组织召开年度金属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对金属技术监督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6.审批金属技术监督工作专项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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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金属技术监督制度(2013年版)大唐集团制〔2013〕16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范围内各种金属部件的运行安全和人身安全,根据DL/T438《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金属技术监督是电力生产、建设过程中技术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火力发电厂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要从设备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试运行、运行、停用、检修、设备改造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

第三条金属技术监督的目的是通过对受监部件的检测和诊断,及时了解并掌握设备金属部件的质量情况和健康状况,防止由于选材不当、材质不佳、焊接缺陷、运行工况不良、应力状态不当等因素而引起的各类事故,减少非计划停运次数,保证人身安全,提高设备安全运行的可靠性,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四条金属技术监督要依靠科学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金属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金属技术监督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关口前移、闭环管理”的原则,实行专业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全过程监督。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二章金属技术监督的任务第七条做好受监范围内各种金属部件在制造、安装、检修及老机组更新改造中材料质量、焊接质量、部件质量监督以及金属试验工作。

第八条对受监金属部件的失效进行调查和原因分析,提出处理对策。

第九条按照相应的技术标准,采用无损探伤技术对设备的缺陷及缺陷的发展进行检测和评判,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十条按照相应的技术标准,检查和掌握受监部件服役过程中表面状态、几何尺寸的变化、金属组织老化、力学性能劣化,并对材料的损伤状态作出评估,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十一条对重要的受监金属部件和超期服役机组进行寿命评估,对含缺陷的部件进行安全性评估,为机组的寿命管理和预知性检修提供技术依据。

第十二条参与焊工培训考核。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金属技术监督档案,并进行电子文档管理。

第三章金属技术监督机构与职责第十四条为了保证技术监控管理的系统性、专业性和统一性,集团公司成立技术监控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

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本部;第二级为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各基层发电企业。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成立以总工程师或副总经理为组长的技术监控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

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和工程管理部有关人员组成,共同管理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

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应成立以总工程师或副总经理为组长的技术监控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

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由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安全生产部和工程管理部有关人员组成,共同管理本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

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应由该单位技术总负责人负责,对集团公司委托的基层发电企业实施技术监控管理和服务工作。

各基层发电企业总工程师或生产副厂长(副总经理)是本企业技术监控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技术监控管理的领导工作。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属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

(二)组织制订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组织编写并审定、批准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规程、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等。

(四)组织并参加因技术监控管理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对技术监控管理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五)监督与指导集团公司系统技术监控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集团公司系统技术监控管理工作各方面的关系,对基层发电企业技术监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六)建立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网络,定期召开技术监控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召开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和推广技术监控管理的工作经验和先进技术。

(七)组织对新建或重大技术改造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试生产阶段的技术监控管理和质量验收工作。

(八)组织开展集团公司系统重点技术问题的培训,解决共性和难点问题。

第十七条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技术监控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有关技术监控制度、规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制定本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实施细则,并按要求组织实施。

(二)负责建立本公司技术监控管理网,负责与相关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签订“技术监控委托管理框架协议”,并组织所属和所管理基层发电企业与相关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签订“技术监控管理和技术服务合同”。

(三)负责审核所属和所管理企业技术监控管理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所属和所管理企业技术监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并协调与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关系。

(五)负责重点技术监控整改项目的落实情况。

(六)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七)负责对本公司及所属和所管理企业技术监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八)监督、指导、协调所属和所管理企业的技术监控管理工作。

(九)每年召开一次本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工作会议。

第十八条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在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根据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合同具体负责集团公司委托的基层发电企业的技术监控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有:(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金属技术监控管理的政策、规程、标准、制度、技术措施等。

(二)建立集团公司委托的基层发电企业的金属技术监控管理网络。

(三)与集团公司委托的基层发电企业共同制定金属技术监控管理工作规划与计划;定期对集团公司委托的基层发电企业进行金属技术监控管理工作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采取的对策。

(四)参加集团公司委托的基层发电企业因金属技术监控管理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调查分析。

(五)对集团公司委托的基层发电企业的金属技术监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等。

(六)组织召开集团公司委托的基层发电企业的金属技术监控管理专业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和推广技术监控管理的工作经验和先进技术。

参加集团公司组织召开的全系统金属技术监控工作会议,并对服务对象的技术监控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分析。

(七)受委托参加在建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试生产阶段的金属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

第十九条基层发电企业技术监控管理的主要职责各基层发电企业是发电设备的直接管理者,也是实施技术监控管理的执行者,对技术监控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各基层发电企业应成立以总工程师或生产副厂长(副总经理)为组长的技术监控管理领导小组,具体全面负责管理本企业的金属技术监控管理工作。

建立本企业的三级技术监控管理网,即建立厂(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车间或班组的三级技术监控管理体系。

其各级职责如下:(一)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专职工程师的职责1.协助总工程师组织贯彻上级有关的金属技术监督规程、条例、标准和制度及相关文件,督促检查本企业金属技术监督实施情况。

2.组织制定本企业的金属技术监督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编写年度金属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3.参加本企业有关会议,如:大(小)修项目的制订会、检修承包单位招标会、协调会、总结会、事故分析与缺陷处理的研究会议等。

4.汇总审核本企业金属技术监督范围内相关专业提出的检修或安装过程中的金属技术监督检测项目,并在检修或安装过程中监督、协调执行。

5.参与本企业焊接、热处理的管理工作,负责焊接、热处理技术人员的培训、取证和焊接热处理工艺的制订,定期对焊材库进行监督检查。

6.对于本企业金属技术监督检验过程发现的超标缺陷提出处理建议,协助主管领导落实处理措施。

7.及时向集团公司和受委托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呈报本企业金属监督月报、大修金属技术监督项目表、大修工作总结、事故分析报告、有关技术资料和其它专题报告。

8.参加本企业有关金属技术监督部件的事故调查以及反事故措施的制订。

9.负责组织本企业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的实施。

10.组织建立本企业健全金属技术监督档案。

(二)火力发电厂金属试验室的职责1.协助本企业有关部门做好监督范围内的钢材、备品备件的管理工作,坚持钢材入库检验及备品备件验收制度,并参与对热处理和焊接质量进行监督。

2.配合本企业金属技术监督专职工程师建立、健全和保管金属技术监督档案。

3.负责本企业金属检验工作。

4.出具正确规范的检验报告。

5.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第四章监督范围与内容第二十条监督范围(一)工作温度大于等于400℃的高温承压部件(含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过热器管、再热器管、联箱、阀壳和三通),以及与管道、联箱相联的小管。

(二)工作温度大于等于400℃的导汽管、联络管。

(三)工作压力大于等于3.82MPa汽包和直流锅炉的汽水分离器、储水罐。

(四)工作压力大于等于5.88MPa的承压汽水管道和部件(含水冷壁管、蒸发段、省煤器管、联箱和主给水管道)。

(五)汽轮机大轴、叶轮、叶片、拉金、轴瓦和发电机大轴、护环、风扇叶。

(六)工作温度大于等于400℃的螺栓。

(七)工作温度大于等于400℃的汽缸、汽室、主汽门、调速汽门、喷嘴、隔板和隔板套。

(八)300MW及以上机组带纵焊缝的低温再热蒸汽管道。

(九)机组范围内的油管路。

(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厂机炉外管道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纳入管理范围的管道。

第二十一条金属部件的监督(一)金属技术监督试验的项目、方法和标准,应按照DL/T438《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相应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

若目前尚无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时,可参照制造厂或有关科研试验单位的技术标准执行。

(二)凡从国外进口的热力设备、金属部件和备品备件、钢材或其他金属材料的试验与验收工作,应按合同规定的有关标准进行。

(三)凡金属技术监督的重要部件鉴定数据低于标准及采用代用材料时,应请示上级有关部门,经审批后再决定其能否继续使用或更换,并应记录归档,修改图纸或在图纸上注明。

(四)设备监造及验收中的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应按DL/T438《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T586《电力设备用户监造技术导则》、DL612《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47《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和国家、行业及有关标准进行。

对于进口机组的施工与验收项目,在合同中应有明确规定,且不得低于国内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当与国内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相抵触时,必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五)凡涉及焊接的工作,则应按DL/T869《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及建质《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焊接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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