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工作制度56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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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工作制度

一、爱婴医院工作制度

二、1、认真执行《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条标准》,贯彻《爱婴医院十条标准》,倡导对6个月内婴儿进行纯母乳喂养,以实现婴儿的最佳生长、发育和健康。

三、2、加强产科门诊孕期母乳喂养营养指导,使孕妇掌握母乳喂养的方法和技巧,为哺乳做好物质准备。

四、3、做好入院时产前健康教育,母乳喂养纳入住院告知内容,使孕妇及家属认识到母乳喂养的好处、重要性及可能性,建立产后母乳喂养的决心及信心。

五、4、做到早开奶、早吸吮、皮肤早接触。产后1小时内开始行早吸吮及皮肤接触,并持续30分钟。再次宣教母乳喂养的重要性,介绍母婴同室的好处,增加产妇信心。剖宫产产妇术后回病室立即行早吸吮及皮肤接触,并持续30分钟。

5、坚持母婴同室。凡无母乳喂养禁忌症的母亲及无特殊医疗护理处理必要的新生儿,应在产后2小时送入母婴同室。母婴同室的婴儿应与母亲24小时在一起。实行早吸吮,指导按需哺乳。

6、做好母乳喂养的宣教指导。医护人员应掌握母乳喂养有关知识,并不断更新,指导产妇掌握母乳喂养技巧,鼓励多吸吮,促进乳汁分泌。

7、新生儿病房仍应坚持母乳喂养,允许母亲亲自喂养病儿。

8、医护人员应随时指导母乳喂养,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如奶胀、奶头疼痛等,并指导将多余的乳汁或不能亲自喂哺孩子时将乳汁挤出,收集后存入奶库,放冰箱内标明收集时间,冷藏母乳2-4℃,可保存24小时。

9、除有医学指征外,禁止给新生儿吃母乳以外的任何食物或饮料。实行母乳喂养,病房不得出现奶瓶、奶头及奶粉,禁止使用橡皮奶头、奶瓶或之使用奶头作安慰物,禁止任何形式的代乳品喂养宣传。。

10、产后42天访视检查产妇时,应检查实施母乳喂养的情况并予以咨询指导。

11、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不得宣传、销售母乳代用品,不得接受奶粉厂商的馈赠。

12、落实岗位责任,将母乳喂养开展情况、环节质控纳入工作质量考核内容。

二、产科工作制度

1、依法执业,依德行医,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产科各级各类医护人员岗位职责。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助产技术操作规范和流程。

2、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医疗工作实行三级医师负责制和住院医师24小时负责制。有条件的实行住院总医师负责制。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禁擅离职守。

3、科主任至少每周查房一次。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主治医师至少每天上午查房1次;住院医师每天早晚查房,危重和术后孕产妇随时巡视。

4、新入院孕产妇24小时内完成病历书写。按时查房、书写病程记录,对疑难危急重孕产妇及时组织

会诊、讨论,并及时报告院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坚持重大手术审批、术前讨论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和各项医疗质量登记,严防医疗差错事故发生。

5、医疗服务中要认真履行知情告知义务,维护孕产妇的健康权益。

6、建立质量控制管理小组,科主任为科室医疗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全程监控科室医疗服务质量,对

重点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做好监控记录,重大事件及时上报院质量管理部门。定期评价医疗安全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7、落实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知情隐瞒不报,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8、认真做好分娩登记、出生缺陷登记、妇幼卫生监测等相关资料的登记、分析、上报。

9、认真作好实习带教、技术培训、指导等工作,注意保护孕产妇隐私。

10、及时完成上级部门的指令性工作。

三、产科业务培训制度

1、制定产科业务培训计划,落实三基三严培训及产科适宜新技术培训。

2、采用科内讲座、专题讨论、操作演练、进修汇报等多种形式进行院内培训。

3、有计划安排医护人员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以提高学术水平。

4、全体医护人员,每年应接受母婴保健相关知识培训。

5、科室每年应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6、建立产科工作人员业务技术培训档案。

四、宣教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坚守岗位、佩戴胸卡。

2、保持宣教室安静、整洁、舒适、温馨,室内设施齐全、完好。

3、认真履行职责,按时播放规定的影像资料。有宣教教材,宣教室工作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

4、宣教室应悬挂母乳喂养的三个十条规定,积极组织孕妇及家属参加孕妇学校,掌握孕产期保健及母乳喂养知识。

5、认真填写各种登记册及评估表,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定期评估宣教效果,并进行改进。

五、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1、医务人员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坚守岗位、佩戴胸卡。

2、诊室清洁卫生,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完好备用,不得放置与诊疗无关的物品。

3、实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师应全面诊查孕产妇,及时处理,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处理。

4、做好早孕建册登记,开展孕期保健服务,规范填写保健手册、门诊日志。

5、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与管理,进行高危评分,对高危孕妇实行专册登记并在保健手册上作高危妊娠标记。筛查出的高危妊娠孕妇应转入“高危妊娠门诊”诊治。凡妊娠禁忌者应尽早动员终止妊娠。

6、做好产前检查、遗传咨询及孕期保健、营养、心理健康指导等工作。

7、做好母乳喂养宣教、产后42天健康检查及产后康复工作。

8、做好孕期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9、严禁对胎儿进行非医学指征的性别鉴定。

六、高危妊娠门诊管理制度

1、高危门诊接诊医师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2、医务人员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坚守岗位,佩带标识。

3、诊室清洁卫生,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完好备用。不得放置与诊疗无关的物品。

4、准确进行高危评分,认真做好高危妊娠保健指导与咨询,并预约下次就诊时间。

5、认真做好高危妊娠市、县、乡三级(双向)转诊,充分利用网络等多种形式,及时完成逐级报告、日常监护及定期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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